(第三七章)
(第三七章)〈身体好点了吗?〉
参加完侑真的告别式之后,我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身上借来的黑色西装。
这天没有戏剧般的下着毛毛细雨,也没有西洋那种庄严的入土仪式,更看不见多到像是万花盛放一样的黑色洋伞。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晴朗好天气,大家穿着简单暗色套装,因为没有下雨所以也看不到任何一把伞。总之,就是一场很台湾味的告别式。
参加的亲友不算多,可以说是相当少,看起来侑真的亲朋好友真的很少,他们也好像嫌这太麻烦了,而一副想要尽早草草结束的样子。
然后你知道吗?我很恼火,一个如此年轻的亲戚就这么因病逝世了,他们却一点感觉也没有,这还算是人吗?
「这种人死了也不足惜。」
「干嘛这样讲?人家说死者为大啊……」
「她连自己母亲的告别式都没有来参加,这种女人走了也不足惜!」
「好了啦,别再说了,小心被人家……」
我握紧拳头,深知凭藉着一己之力动摇不了这个现况之下,在所有流程都结束了之后便立即离开火化厂,点起这半年来习以为常的香菸,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脱下的西装外套扔上机车座椅,以免沾到太多我的菸味。
我好像还没有解释那通讯息究竟是什么,对吧?
那是在告别式之后没有多久的事情,我还叼着菸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那是自从新时代的相遇以来,家伶第一次传讯息给我。
【我很好,怎么这么问?】
输入完毕之后,我便将手机放在西装外套上头,自顾自地抽着菸。
其实菸很臭,会在这个时候选择抽它的原因,只在于我认为一个人当有任何烦恼时,只要点根菸,它们就会随着屡屡白烟散去,如梦一般地烟消云散。但现实里有这么美吗?我可以告诉你:放屁!
就像心情不好时要喝酒,越喝却会越愁一样,对事情一点帮助也没有。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我想理由就是很单纯想要找一个短暂的心之归宿而已,儘管这对事情一点帮助都没有。
〈因为那天在新时代家乐福,你看起来很不舒服。〉
原来她是认得我的,我没有被家伶给忘记,这么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在短时间里接受了这么多打击之下,就算是家伶也难以让我立刻转换心情。
【我还以为,你完全把我忘了。】
坐在机车的后座上,一面叼着菸,一面看着手机的来讯显示。
〈还敢说,我才以为你根本就不想理我了。〉
【那倒是不至于。】
〈亏我还为了不舒服的你,和育嘉说要提早走的。〉
【跟这有什么关係?】
〈因为,如果说我们还要继续逛,你肯定不会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提早离场吧?〉
咬起香菸,这才意识到原来家伶是因为察觉到我的身体不适,所以才会提出要先离开的要求?结果那时候根本就不是什么刚刚好,而是我从头到尾都被她给看穿了。
『哼哼……』我冷笑了几声,登时觉得自己真的很蠢。
〈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
这又是代表什么?我们?所以我会见到志豪吗?去那边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恩爱的模样吗?这就好像在打落水狗一样,就算很可怜,同时却也很可悲,我几乎觉得自己的眼神,就像期望得到疼爱的小狗一样楚楚可怜,我耻笑着这种令人感到愤恨的自己。
而你知道吗?我人就在后里,刚参加完一场很特别的人──她的告别式。
收起手机后,便一手弹走烟蒂,接着穿起西装外套、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并发动机车引擎出发回家。
其实打档车和以前的小125有别之处,在于前者给了我一种追逐风的感受,而后者却只像是代步用的小机车一样,就算cc数差不多,骑乘起来的感受却截然不同。
用台湾味一点的形容法来形容,就是:懒叫比鸡腿。
『谢了,这真帮了大忙。』
回家以前,我顺道去了一趟老闆的修车厂,因为西装外套是和一个在这边的老朋友借的,而这种昂贵的东西用完了就应该尽早交还回去才对。
「三八啦!如果这点忙都帮不上,那兄弟也不用做了!」
理有三分头的这个瘦皮猴从以前就被我叫做干譙龙,他是从前跟着老闆一起闯荡的好兄弟之一,同时和我算是拜把的。虽然他年纪比我大,却总是我在指使他,这点确实让人感到嗤之以鼻。
「进行得顺利吗?」
他这个人的优点就是──菸不碰、酒小酌;毒不沾、拒檳榔。所以这傢伙和我相当投缘,但由于他太会譙脏话了,所以才被我用干譙龙取代原本的绰号。
『总算是顺利结束了,只不过亲友不是很领情,大概是交情不深的缘故。』
事实是什么,从那几个参加者的对话中其实能略知一二,妈过世时,侑真她人多半是在医院里进行手术的吧?
「顺利就好,时代不同了,现在没有人像我们以前那样讲义气,喊打就打、说砍就砍。有人要支援,做兄弟的绝对没有第二句话。」
「大家利字当头,现在没有所谓的好兄弟了,就连老艾都不管道上的事情,现在喊他的名号,妈的谁认识啊?搞得我们很没种一样。」
『安稳过日子比较重要。』
「这就是重点了,安稳过日子。那么你咧?」
『我怎样?』我疑惑,同时拒绝了他递给我的台湾啤酒。
「喔对了,我忘了你骑车来,歹势!」
我点点头表示接受之后,拿起菸盒想试着点一根起来。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啊,我怎么都不知道?」
『半年前左右吧,我记得你不介意二手菸不是?』
「是啦是啦,只是以前那个墨守成规的子龙居然会有这些改变,唉──时代背景不同嘍!──」
『……』
啪擦──我用打火机点起了菸来。
「确实安稳过日子比较重要,以前老大说一,小弟哪敢说二?更别说要篡位啦!每个都是缩卵,各个都比老鼠还要胆小!但是现在咧?随随便便都弄得到改造手枪,砰砰!一个老大就要吃阎王饭了。」
『变迁太快了。』
是啊,变迁太快,导致某些人还没能适应过来,就先被打了两枪。
『你说,我怎么样?』
「啊对啦,差点忘了──上次老艾才说过,你们那个小团体处得不是很好,现在怎样啦?」
『……』
大概是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了,所以我花上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把过程都详述给了干譙龙听。他这个人不太会说,但是很会听,而且来者不拒,这也是他人脉和睿哲有得比的其中一个原因。
他听得点头如捣蒜,入迷的他眼神自始至终仍停留在我身上,就连喝掉了三罐铝罐台啤之后,又兀自拿出了茶叶起来泡。
「子龙啊,你才几岁而已?」
『二十多岁,我也没去算了。』
「你知道吗?你这个人不是倒楣。」
『那不然是什么?』
「是非常倒楣,你知道吗?是非常,非瑞力!」
『老干,那句不唸非瑞力,应该唸very。』
「哭爸啊!恁杯就是没唸书啦,干!」
然后我们面面相覷了几秒后,各自放声大笑了起来,我们彼此间笑得不可开交,甚至挤出了泪水来,其实我并不太清楚这眼泪究竟是因为倾诉之后的激动,还是因为自己仍然陷在一个名为悲伤的漩涡之中所致,但我就是止不住它,而干譙龙很阿莎莉地给了一个拥抱。
这一抱,让人想起了飞往美国的睿哲,而让眼泪流得更大力了。
干譙龙不断地重复:「嘜哭啦,你的靠山好兄弟还很多,免惊、免惊……」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流氓也能很通情达理,彷彿一位妓女和你正在谈真感情,你除了难以置信以外,还会觉得自己其实并不孤单。
「是男人,气魄就要大一点!」他重拍了我一下背之后,便松开了拥抱,「听我的就对了,放胆去追!男人要有男人的气度,没人会在做爱时插一半喊卡的啦!把妹也一样啊!」
『这是哪招……』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无意间学起了家伶的口头禪……
「放手催落去就对啦!要是失败了,回过头来,还有这群兄弟给你靠!」
『曹恁呆勒,还没开始就先咒我失败……』
「嘜哭!去就对了,你要是没去lp就跺下来给黑头进补!」
黑头是他们养得一条大黑狗,其实我还挺怕牠的,因为听他们说,那是一条相当凶狠的敖犬。
还记得老闆说过,养狗的人如果要让牠以后很兇,就要从小餵牠吃生牛肉,长大了脾气就会很大,是看到敌人就会想咬死他的那种兇。
由于我对畜牲们敬谢不敏,于是这个说法并没有经过我的亲手实验,所以你们还是当作无稽之谈,听听就好了。
『放胆去追……吗?』
在深夜中,我独自坐在被停放在修车厂内的机车上头,手机上映出的画面,则是家伶的line对话视窗,它仍然停滞在「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这个问句。
我不懂,到底是为什么他们可以这么篤定我还有机会?明明她很有可能正和志豪在稳定交往中的……
睿哲也是、干譙龙也罢,要是赋予的希望太大,导致最终得到的失望也将倍增,那我还能承受得了吗?
这个问题并没有随着机智问答里的叮咚声自脑海里响出,反而像是在面对镜子提出问题一样──我正在捫心自问着。
已经没有更多的东西能够失去了,就算到最后仍然没有结果,一无所有的我也不会因而失去什么。最终我只能找出这种藉口来塘塞自己,任性地让它成为我答应家伶和他们一起去天马牧场的理由。
待续……
【好啊,15号以前要给我时间,因为我要向公司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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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