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同时受益的,还有意想不到的沈氏集团。沈家大公子的初次公开亮相,其沉稳大气的品质和职业素养让商圈的投资者们对沈氏的前景集体看好,股票一连涨了好几个点,沈国成坐在家里,面上不说,心里却也是美得笑呵呵,暗叹这小宋倒是有点商业头脑,懂得一石n鸟,面子上炒作自己和沈予天,里子里却捧红了星美航空,连带着拉升了整本杂志不说,还间接带动了沈氏。
不得不承认,他这个未来公公终于也刮目相看。
所以,某个父子间散步的上午,当听沈予天说要去宋可恩的老家拜访其父母时,沈国成也比往常平和许多:
“第一次去人家家里不能空着手,你把我存的那两瓶老茅台带过去吧。”
这样的态度,沈予天明白,几乎是默认了自己和宋可恩的来往,甚至可以说,是同意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他扶沈国成坐在花园的石凳上:
“不用了爸,那是您的心头好,您留着,我自己会准备。”
沈国成见他有自己的主意,也就没再强求。
两人坐在石桌前下棋,几个回合后,他又缓缓开口:“听好好说,小宋就是你高中那会喜欢的那个女孩子?”
沈予天有片刻意外,但很快便沉稳点头:“是。”
“恩。”沈国成声音浑厚,继续摆弄着手里的棋子。
两人都默契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是专注着棋局,许久过去,沈国成终于又缓缓开口:
“那就好好在一起吧。”
沈予天:……
这些年之所以和父亲的关系微妙,是因为从前的沈国成从不理会他的个人意愿,喜欢为他强势的安排一切。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发现父亲变了,也许是年龄的增长,也许是混迹商场太久,看淡了人情世故,也看清了世间冷暖,现在的沈国成,越来越通情达理,平易近人。
他笑,故意让了一步棋,“爸,您又赢了。”
沈国成看得出儿子的用心,但还是高兴的笑出声。
他边笑边站起来,背着手走到一旁看刚开的夏菊,若有所思。
顿了很久才回头:
“早点让我抱个孙子吧。”
*
台城的夏天像蒸笼,热气烘人,满大街都是知了的叫声。
城市虽不大,却有着莫名的亲切感。
沈予天和宋可恩下了火车,打车回到自己住的地方——灵芝巷。
听名字就知道这个地儿特灵气,宋可恩一路介绍说,前几年政\府要拆,巷子里的人死活不同意,集体上\访,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高级公寓的工程就给取消了。
“所以,我差点也是个拆二代呢。”
聊家常的宋可恩啧啧两声,似乎还有些遗憾。
正说着,车开到了巷口。
沈予天准备下车拿行李,刚踏出半只脚,就被一个从身后冲过来的男人撞到,压在车门上。他微微皱眉,正想理论,就见那男人惊恐的瞥了身后一眼,满头大汗的拔腿又跑。
还没来得及看身后状况,一阵风划过,灵敏的沈予天迅速后仰,躲过一只几乎是擦脸而过飞来的大花瓣儿拖鞋。
紧接着,几声尖长的狮吼传入耳里——
“偷了东西还敢跑哇?!!!”
“个仙人板板的,给老娘站到!!!”
作者有话要说: 沈予天:我的丈母娘,是一个盖世女英雄,那天,她乘着七彩大花瓣儿拖鞋来到我面前,我被吓得差点睁不开眼。
第38章 老仙女
光是余若美这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声音, 就足够吓得小偷魂飞魄散, 他也是没想到,只是看到院子里结满果实的茂盛桃树, 一时嘴馋, 忍不住爬墙偷了俩桃儿,就被追了整条街。
身后余若美还在喊,“胎神娃儿,你给我站到!”
沈予天学过简单的格斗术,一听是在捉小偷, 立刻三两步并着追上去,抓住小偷的胳膊,再迅速反手扣住。
小偷绝望的还想挣扎,余若美穿着半只拖鞋已经追了上来, 气定神闲的叉着腰:
“你跑呀,跑撒!”
小偷哭丧着脸:“不敢了, 我不跑了……”
“哼!”余若美捡起地上的拖鞋套好, 拍拍沈予天的肩膀, “小伙子, 谢了哦!”
这手劲儿大的, 直接把183cm的沈予天拍退了两步,他尴尬的微微点了个头, “没关系,不过这个小偷要怎么处理?是报警吗?”
小偷一听,急得就差跪地求饶了。
“别啊, 别,我错了,我给钱还不行吗!”
余若美斜了他一眼,挪开沈予天的手:
“让他走吧!”
手刚一松,小偷便头也不回的冲出巷子,沈予天也是看不太明白,费那么大劲抓到的人,又这么轻易的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