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其实朱云轩希望朱秋月能跟自己一样直接上小学,可是如今镇上的小学为了方便管理只收上过幼儿园的学生,他至少也在乡下上过两年,朱秋月却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我去跟爷爷说!”朱云轩大模大样地拍了拍朱秋月的肩膀。
下午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朱成才和他爷爷就一起搬了个凳子拿了两块磨石在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磨刀了,朱云轩则趁着这个机会开始跟爷爷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了明天要带着朱秋月去镇上吃早餐,他是希望基本没出过家门的朱秋月能见见世面的。
朱阿大并不像王凤儿一样重男轻女,他对孙女儿还是很喜欢的,其实去镇上上幼儿园没什么,就是价格贵了点,因为在学校吃饭的缘故,一个学期要七八百。
他出得起这个钱,可是给了大儿子就要给二儿子一样的,这样就吃不消了,当下看向了身边的大儿子。
朱成功对朱秋月很疼爱,这毕竟是他唯一的女儿,而且因为没文化没手艺连好工作都找不到的他也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读书,当下一咬牙点了点头,就算现在家里的钱只够付半年学费,半年里,他总能挣到这些钱的吧?
得了准信,朱云轩不由地笑起来,朱成功伸手拍了怕他的脑袋:“这泥猴子!”
“大伯,我属兔子的!”朱云轩朝着朱成功笑起来,他爷爷是个好的,所以他大伯和他爸也都不错,就是他奶奶思路奇怪,于是也只有姑姑能跟她走到一块儿。
朱成功看着朱云轩走远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疼爱朱秋月,不过对这个最近乖巧了很多的侄子也很喜爱,他将来要是老了,女儿会照顾他,可他要是死了,搬尸体什么的活估计还要这个侄子来干。
他是给朱秋月报了独生子女的,每个月还拿独身子女费,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了,咬咬牙让她去镇上念书也好,将来也能有出息。
朱云轩已经攒下了十几块钱,下午的时候他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然后找他爸换了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
在后世十块钱干不了什么,这时候很多人辛辛苦苦干一天却也只有十块钱的收入而已。
原本是很和谐的一天,等朱云轩扯着堂姐说让对方叫声弟弟明天就给她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朱云轩的大伯母冯仙回来了。
上三班倒的班,是四天一轮的,白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前夜班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深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有时候换班的时候只能回家休息八个小时,可是乡下的女人,要洗衣做饭还要顾着地里的活儿,非常辛苦。
朱云轩记得,后来没人找他妈做衣服了以后,姜月秀也是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惜那时候的他就算知道母亲很辛苦也没有在意……这辈子,他却决不能再让姜月秀找这么辛苦的工作了!
“是你想出来的是吧?好占老头子的便宜!”王凤儿突然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嫁人嫁的早,生大儿子的时候才十七岁,这时候还不到五十岁。
“我占什么便宜了?”冯仙脾气也不好,这时候马上就火了起来。
“哼!不是你让成功跟着老头子去卖肉的吗?一个人卖掉一只猪才赚多少?现在两个人去,还要分一分!你们这是在吸我们的血!”
“去卖肉?”冯仙倒是很惊异,这念头没几个人有手机,家里连电话都没有,她还不知道这事呢!
“奶奶,是我跟爷爷说让大伯去卖肉的!”朱云轩马上站了出来,他奶奶看谁都不顺眼,跟自己两个儿子关系都不好,也只对他稍微好点了。
王凤儿又念叨了几句,朱云轩刚以为她不准备吵了,却没想到她又跳了起来:“你不是说没钱不生第二胎吗?现在不是有钱了?是不是该生第二胎了?”
冯仙和朱成功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还能再生一胎,可是冯仙一直不愿意,这也是王凤儿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冯仙也不说话,自顾自进了屋子,她以前不是没跟王凤儿炒过,王凤儿说她偷东西的时候她还曾经跟对方扯着头发对打,可是时间久了,发现老公还是相信自己的,其他人也没人帮着王凤儿,她也就学会了无视对方。
朱云轩暗自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奶奶自己知道,她跟大部分的农村妇女一样大字不识没有见识,偏偏又脾气古怪喜欢猜疑,最是无法捉摸,不过,她至少比二爷爷的妻子二奶奶好一点,那可是个走来走去就为了说儿子媳妇还有孙女儿坏话的主儿!他奶奶至少不会把家里的事情宣扬的天下皆知不是?
第二天,朱云轩起得很早,起来的时候,隔壁的屋子就灯火通明了,他打开侧门出去,才知道大伯和爷爷刚刚杀了猪回来。
他爷爷心情很好,一再说着年轻就是好,原来他大伯一个人揪着猪耳朵就把一头猪给拖了出来,省了他不少力气。
朱云轩暗自咂舌,他是见过杀猪场面的,一般都是两个人一前一后才弄得动一头猪,而他的大伯……应该是怕奶奶再说他是扒着爷爷吸血吧?
朱成功还是第一次去镇上卖肉,没有自己的摊位,就跟朱阿大挤在一块儿,还好这时候的摊位都很大,里面挤了两个大男人,台子上卸开两只猪也是可以的,不过朱云轩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了。
“爷爷,我以后就不来帮忙了,我要好好念书,考大学!”这时候在乡下大学生还是很稀奇的,就算朱云轩考大学那会儿遍地都是大学生了,乡下也并不多,那会儿朱成才还特地办了酒席的!
“好好,我家轩轩以后是要上大学的!”朱阿大笑着开口,给了朱云轩五块钱,就让他带着朱秋月去吃早餐。
十多年后,很多人连吃肯德基都不当一回事了,可是对于这时候的朱秋月来说,来镇上吃一顿早餐就是奢侈的享受了,听到这话,她笑眯了眼睛,却不知道接下来还有更让她高兴的。
第16章 商讨
十个小笼包,两碗牛肉粉丝汤,花了四块钱,朱云轩和朱秋月都吃的心满意足。
“秋月,我买个洋娃娃给你,你以后可以给洋娃娃做衣服,而不用整天就缝荷包了!”就这么几天,朱云轩已经受到了七八个荷包了!不过,看到朱秋月还用碎布缝了个肚兜自己穿上,还是很好笑的,要不是这会儿家里没有照相机,他一定会拍照留念!
“真的?”朱秋月一脸的惊讶。
塑料的芭比娃娃,因为不是正品,手和腿不能弯曲,却可以轻松拆卸。
漂亮的公主裙再加一些小饰品,收在一个漂亮的包装里,一共花了六块钱。
朱秋月有些受宠若惊不敢拿,朱云轩倒是没当回事——见识广了,六块钱真的不算什么。
接下里的事情都非常顺利,朱成功跟着朱阿大一起卖肉,一开始两人一块儿卖每天晚上分钱,后来王风儿闹了几次就一人卖一头猪了,因为有家包子铺要肉的缘故,朱成功就算卖的比朱阿大慢,也能每天卖完,偶尔多一些就带回家吃了,熬猪油或者做红烧肉,让一只不拒绝吃肥肉的朱秋月都吃的不要吃肥肉了。
不过,朱成功如今一天就能赚上十来块钱,相信未来会变得更好。
朱成功开始赚钱了,自然也就更惦记朱秋月上学的事情。如今文德镇上有两家幼儿园,几年以后,镇上的人口越来越多,没户口根本进不去,如今却好多了,很快,朱秋月入学的事情就办好了。
重生以后,也不过过了半个多月,但重新来这个年代里看着家人努力生活,朱云轩却觉得时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镇上的孩子,三岁就去上幼儿园小班,有些甚至于更早,父母又有文化,所以往往是从小就说普通话的,可是在乡下,大家都说惯了土话,如今朱家没有一个人会说普通话,有人说着普通话来朱阿大朱成功的摊位上买肉的时候,就常常会有鸡同鸭讲的感觉,乡下的学校也说土话……虽然朱秋月每天晚上都很认真地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游记,可是朱云轩很无奈地发现,她其实很多都是听不懂的。
上辈子,他去镇上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听不懂遭过很多罪,那时候幼儿园大班就教很多东西,十以内的加减法什么的,老师发了本子让大家一起开始做,看谁在规定的时间里做的多,结果呢,跟他一个桌的女生骗他说可以做了,他也信了,最后却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说他不老实,还被拎到了教室后面站着……
那
时候他还不懂辩解,甚至连什么情况都没弄明白,后来想想,那个幼儿园的老师,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就认定一个孩子是不老实的想要提前做呢?
幼儿园都这样,小学就更严了,文德镇的小学的严格是全市出名的,当然,在所有的公立小学里,它也是这个县级市里最好的一所。
文德镇虽说是镇,但是人口很多,古代的时候这里是县城,二十年这里也被称为小城市,这个镇上有全市最好的小学,全市数一数二的初中,还有一个全市排名第二的高中。
不过后来的二十年里,小学初中都有私人建立的,高中又加建了几所,于是文德镇的情况看着就不显眼了。
在学校不能说土话,说一句土话扣一分,这就是文德镇小的校规之一,因为分数关系着班级评比,老师看的很重,往往被扣一分就要被罚晚上留下来搞卫生,上辈子的他读小学的时候已经适应了说普通话,朱秋月却因为在乡下年幼儿园而很多不会说,于是天天晚上留下来搞卫生,整个人也变得沉默寡言了。
烧制的红砖碎片,能在水泥砌成的晒谷场上轻轻松松地划出一道道红痕来,朱云轩不敢表现的太过,就让姜月秀在晒谷场上写下了朱秋月的名字,一边让朱秋月照着写,一边教她说普通话。
小孩子学东西快,朱秋月对于念儿歌什么的也充满了热情,让朱云轩教的兴致勃勃的,就又写了1234之类的数字教朱秋月。
“朱云轩?”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声想起,原本教的起劲的朱云轩一抬头,就看到了上次见过的李锐的母亲。
她穿着简洁大方的裙子,永远时髦的白色和黑色相搭配的着装,脚下是一双高跟凉鞋,手里拿着一个皮包,正从一辆人力车上面下来,跟这个小村子有些格格不入。
朱云轩看了看家门前那条用水泥和大块石子浇筑的窄窄的道路,这里汽车开不进来,怪不得她会在街上叫了三轮车!
“阿姨,是你啊!”朱云轩朝着对方笑了笑,他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见到郑笑晴。
郑笑晴也没想到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再次见到这个孩子,不过这次朱云轩给她的感觉,却是跟上次完全不同的。
那时候的朱云轩咄咄逼人,可是不管是这会儿对着她笑的朱云轩还是刚才她看到的在教别人算数的朱云轩,都给人一种温柔的感觉:“朱云轩,你还记得李锐吗?”
“当然记得!”朱云轩马上开口,看郑笑晴的模样,他就猜到八成是李锐弄出什么幺蛾子来了。
同为重生大军的一员,李锐过的还那么惨,他还是愿意帮把手的,却不知道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锐锐很想念你,你愿不愿意跟锐锐一起去上海念书?”郑笑晴在昨天李锐说了朱云轩的名字以后,就重新来到了这个小镇上。
她对朱云轩的印象并不好,不过自己儿子喜欢的话,让他陪着自己儿子一起念书也是好的,起码儿子能多一个玩伴,而且李佳杰李佳欢敢欺负李锐,她相信朱云轩是不敢的……就当多个书童好了!
“去上海?”朱云轩眉头一挑,然后马上斩钉截铁地开口了:“我不去。”其实对他来说,去上海好处多多,但是好处多的同时,坏处也是不少的。
他重生以后,最希望能好好相处的就是家人了,要是去了上海,又哪里还能跟家人在一起?另外,虽然在上海会有很多机会提供给他,但是他现在才六岁,就算有机会都没办法用……真要去上海也不能现在去。
“小孩子……”郑笑晴没把朱云轩的话当回事,在她看来,朱云轩大概是上海在哪里都是不知道的:“你爸妈在不在?我有话要跟他们说。”
朱云轩戒备起来,郑笑晴想跟姜月秀说的,肯定也是把他带去上海的事情吧?该死的李锐,他到底想干嘛?想起那时候李锐看自己的眼神,朱云轩眉头一皱。
李锐应该喜欢自己,不然也不会这么关注自己一重生就找过来,可是他如今打定了主意不会再像上辈子一样鲁莽行事,就算要找对象,也要慢慢来,要是李锐特别急的话……
不过,虽然戒备了一会儿,想到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朱云轩又很快放松了。上辈子他读高中的时候想去市里的高中上学姜月秀都万分不舍,现在让他去上海?姜月秀鬼上身了才会答应!
“我妈在里面。”朱云轩看了一眼郑笑晴,把对方带进了自己家。
朱家的房子建了有几年了,在乡下看着不错,不过在郑笑晴眼里,估计就破破烂烂的了,不过郑笑晴脸上却一点异样都没有,甚至于跟踩着缝纫机的姜月秀拉起家常来。
姜月秀不怎么会说普通话,但还是听得懂的,毕竟当初也上过学现在也天天看电视,而郑笑晴本来就聪明,丈夫婆婆都是这边的人,自然也能听得懂这边的土话,两人之间的交流倒是没有太多的障碍。
郑笑晴感谢了姜月秀当初的帮忙,又提了几句儿子的病,然后才满脸歉意地提出了自己的来意:“大姐,你也知道,现在我家锐锐一句话都不肯说,就认准了小轩了……我知道对不住大姐,不过我真没办法了……大姐,能不能让小轩去上海陪陪锐锐?”
“上海?这是没关系的,就是九月一日就要报名上学了……”姜月秀开口,上海并不远,让朱云轩去一趟倒也没关系。
“大姐……”郑笑晴笑了笑:“我的意思是,让小轩去上海念书,他可以住我家,一切费用我来负担……上海的教育条件比这里好很多,去了没坏处的。”
“妈,我不要去上海!我要留在家里!要不然我晚上都睡不着的!”朱云轩跑过去就抱住了姜月秀。
“去上学可不行,那么远,我都照看不到!”原本去住几天就够姜月秀揪心的了,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念书她哪里还受得了?从怀孕开始就没有上班的她,都习惯了朱云轩天天在她身边乱转了。
“大姐,我专门请了保姆,会照顾好这孩子的,上海那边条件也好……”
“金窝银窝比不上家里的草窝,总归是家里好,而且保姆照顾孩子能尽心吗?轩轩很多东西不爱吃,晚上总是踢被子,冷了热了都不知道要换身衣服……”姜月秀念叨起来。
“就是,锐锐说一年也就见你几次,你对锐锐都不好,能对我好吗?”朱云轩抱着母亲的腰,眨了几下眼睛把眼泪眨了回去。
他的家人对他很好,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离开这个家,上辈子那些不能回家的日子,他永远也不想过了。
郑笑晴的脸色难看起来:“我……”她不知道李锐喜欢吃什么,不知道李锐会不会踢被子,就算如今她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实李锐也是由保姆照顾的。
“我家轩轩喜欢吵闹,以前去外婆家住一晚上都哭着喊着要回家不习惯,真要去上海怕是要哭死了,我也舍不得孩子离开。”姜月秀不是不心动,可是既然朱云轩自己都不愿意,她又哪里会把儿子送出去?而且,她跟郑笑晴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大姐,是我鲁莽了……”郑笑晴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太草率了,就这么贸贸然地上门,怪不得对方不相信……
也许,她可以给朱家人安排一下工作,带他们亲自去上海看看,她就不信到时候他们还会反对!
“阿姨,你为什么不让锐锐来我家,跟我一块儿上学呢?我妈肯定会对他好的!”朱云轩从姜月秀怀里抬头,笑眯眯地开口。
李锐想让他去上海?有本事他来文德镇啊!
郑笑晴一呆。
那是她的儿子,本身跟她就不亲,要是再住到别人家……可是住在自己家他就会跟自己亲了吗?照顾他的不还是保姆?
回到镇上的招待所,郑笑晴却看到了应该不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保姆小惠带着她的小儿子站在招待所外面,看到她,李锐一脸的坚定:“我要呆在这里!”
第17章 住下
九三年,房地产生意还没几个人做,倒是郑笑晴自己,这会儿在浦东盖房子盖得热火朝天的。不过即使如此,在这个小镇上还是能买到房子的。
因为儿子的坚持,郑笑晴最终还是答应了让儿子住在这里,可真要让儿子住到朱云轩家里她却是受不了的,几次听朱云轩说要让李锐去他家,她本能地警觉了,于是干脆就在镇山买了个小房子。
房子原先是工厂建了分给工人的,两室一厅,总共不到六十个平方,不过单单李锐和保姆小惠住着却足够了,他和李跃来看儿子的话,可以跟儿子挤一挤。
想到这个,郑笑晴突然想到,她似乎从来没跟李锐一起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