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男友书库

手机版

男友书库 > 都市言情 > 名利场 > 第52节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52节

    陆鸱吻挨着萧惠卿,“惠卿,我不该让你如此着急的。”
    萧惠卿笑,“没关系。”
    萧九龄手里那片瓶中掉出来的药,包在手帕中,快被他捏成齑粉。
    赵宋望着他们,长长叹口气,然后挪开目光。
    ☆、第68章 伤心处
    牛排上来, 萧惠卿绑着一只手,盛珣扭头, “谁给二哥点的这个, 他手不好, 谁他妈的点牛排, 瞎了?”
    “没关系。”
    陆鸱吻将萧惠卿的盘子拿过来,“我来切。”
    盛珣招来经理,“瞎了?看不见萧先生手不好, 谁他妈的让你们上牛排, 他不会做人,你也不会做人?”
    那经理瞧见萧惠卿, 立马说:“萧先生想吃甚么,我给您换,有鹅肝和鱼子酱,都是新鲜运来的,您是喜欢......”
    陆鸱吻拿起刀叉,“没关系, 惠卿不能吃鱼和龙虾,牛排可以,我给他切。”
    “啪”!
    盛珣忽的起身,将陆鸱吻的刀叉往盘上一扔, “拿下去,给萧先生切好了送过来。”
    “是,马上。” 经理端着萧惠卿的盘子下去了。
    “嗤”。
    盛珣哼一声:“瞎了狗眼!也不知盛豪是怎么管的, 一个两个,个个都蠢成这样,换做从前,盛家一天要炒他七八回。”
    萧九龄叹口气,“八哥言重了,小事。”
    盛珣冷笑,“是小事,怎么现在盛豪的人连小事都做不好,我二嫂是做这些小事的人吗?”
    盛珣指着陆鸱吻,“别说我二嫂身骄肉贵的,她现在是病人,你就让病人伺候病人?真有意思,你的人你不管,不说别的,我二嫂她难道不是你二嫂?”
    盛八与萧九龄似有积怨,但不知道这积怨来自于哪里。或许就是从一年前开始,盛九和萧九龄的联姻破灭,盛十一嫁入萧家,盛九惜败徐家开始。
    原本萧九龄的妻子应该是盛家九小姐,可盛八自己看上了徐家,这其实与萧九龄没有什么关系。对于萧四来说,他娶盛家九姑娘也是娶,娶了盛十一也是娶,从根源上来说,两者并不存在甚么实质差别。
    可人就是这样,捡着芝麻丢西瓜。
    盛八很生气,因为盛九依旧孑然一身,他的亲妹没能嫁入徐家,现在就连萧家都进不去了。
    盛九的情况很尴尬,这种尴尬与萧九龄不止是有关系,而且是很有关系。如果萧九龄娶了盛九,那就皆大欢喜了。如果盛九能做了徐家大少奶奶,那更是天降良缘。
    盛八恨得很,恨萧九龄与盛十一结婚这样早,堵了盛九的路。也恨盛七,要不是那臭婆娘,他妹妹盛九就该是徐家的大少奶奶了。
    如今一切都没了,毕竟萧家三兄弟,也只有三兄弟,萧淮泗和萧惠卿是不会娶盛家女人的。这一点他很清楚,从萧惠卿拒绝盛七开始,他就很清楚。
    萧惠卿和他大哥萧淮泗一样,滑不留手,彻彻底底的滑不留手。明明知道他们与你打太极,明明知道他们都是敷衍推卸,可就是拿他们兄弟没有办法。
    盛八横了萧九龄一眼,“你怎么与我二哥一点都不一样,一点都不一样。”
    自然是不一样的,没人是一样的,亲兄弟也不能。
    萧九龄笑,“原来八哥想找我二哥做妹夫?恐怕不行了,就是八哥你愿意,我二哥也不同意呀。”
    听那两人唇枪舌剑,陆鸱吻眸子微动,只不说话,喝了口水。
    萧惠卿抬头,“好了,不要胡说八道了,都是一家人,坐下吧。”
    赌场里四处是名店,陆鸱吻身形纤瘦,与萧惠卿走在一处,盛珣从后头凑上来,“二哥,天时地利,还不快给我二嫂买戒指?”
    萧惠卿扭头,身边就是钻石闪耀,他看陆鸱吻,“陆小姐,赏脸吗?”
    盛珣将陆鸱吻肩膀一勾,“二嫂,你可别跟我二哥客气,他有的是钱,你尽管拣贵的挑。”
    店员凑上来,端上一盘子对戒,“二位喜欢甚么款式,这些都是情侣婚戒。”
    萧惠卿握着陆鸱吻的手,说:“上回就想问你,你喜欢满钻还是单钻?”
    店员指着一枚戒指道:“这是满钻的,周围是黄白相间的细钻,小姐手白,这枚就很好看。”
    盛珣摇头,“甚么眼光,难看死了,你拿颗大点的,这是我二嫂戴的吗?”
    店长又打开展示柜,拿出悬挂在广告架上的戒指来,“这颗是南非火钻,因为钻石太大,所以戒指做了两圈,小姐要不要试试?”
    萧惠卿问:“喜欢这个吗?”
    陆鸱吻反手拉起萧惠卿垂着的那只右手,将一枚戒指套到他手上,“这个,我喜欢这个。”
    萧惠卿的手很漂亮,陆鸱吻套一枚双圈镂空满钻的戒指上去,“就这个。”又指着成双成对的另一只,“我就那个,成对。”
    店员笑,“好,小姐看看要不要调整尺寸,我给小姐包起来。”
    店长拿了计算机上来,“先生的这一只二十七万八千,小姐的这一只二十三万,共计五十一万八千。算上折扣,共计五十万七千六百四十。多谢惠顾。”
    萧惠卿笑,低头摸口袋,陆鸱吻站起来,“我来。”
    店长也是笑,“小姐这边请。”
    陆鸱吻从裤子口袋摸出一张卡,这头盛珣同萧惠卿咬耳朵,“我二嫂豪气,二哥,你调.教得好。”
    ☆、第69章 你矜贵
    “请问小姐和先生是现在戴上, 还是包起来?”
    陆鸱吻指着标签,“剪掉。”
    这头陆鸱吻自己将戒指套手上, 又扭头把戒指套在萧惠卿左手无名指上, 说:“戴好了, 别教我看见你偷偷摘下来。”
    萧惠卿低低笑, 左手戒指就是他伤了的那只手,这样露出来,绷带挂着, 实在喜庆得很。
    盛珣说:“二嫂, 我二哥那只手都动不了,这戒指晃人, 老这么举着,人家还以为他故意炫耀呢。”
    陆鸱吻勾住萧惠卿的手,“谁敢笑你,你是我的人。”
    萧九龄站在门口,眼神盯着女人,赵宋也在门外站着, 不期说一句:“阿陆精神不好,现在她很快乐,四公子不要这样看她。”
    “嗯?”
    赵宋笑,“四公子不用瞒我, 四公子早早和阿陆就认识,还在天使模特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萧九龄缓缓转身, “你知道什么?”
    赵宋从口袋摸出一个信封,“四公子自己看吧,天使模特搬迁的时候,阿陆漏了点东西,我一直想给她,但她和二公子很好,我就没有动。现在四公子都结婚了,我还是给四公子吧。”
    “阿陆在精神病院住了一年多,她是真的有病的,四公子不要刺激她,就像方才,四公子就是故意的吧?”
    信封很厚,赵宋将信封递过去,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公子自己都自私得很,怎么能强求别人。”
    待那几人都走远,萧九龄倚着墙角,打开信封,里头是无数张卡片,大大小小,形状不一。
    第一张卡片很有些年头了,上头印刷的风景都已经发黄,萧九龄反过去一看,是基辅酒店的明信片。
    但上头的字迹很清晰,是蓝黑色钢笔写的,正统小楷。
    卡片上头写着:“我既后悔又懊恼,我后悔死了,我也懊恼死了,我不该这么贪钱,险些坏了我陆鸱吻二十年的名誉与清白。苍天可见,我是清白的,我的心灵是清白的!不过我还是**了,我陪萧贺的儿子睡了觉,但他是个年轻人,相貌也很英俊,我想过了,我不吃亏。
    次日,他要送我回学校,我偷偷跑了,其实我没跑远,我就躲在酒店大堂的墙角,我看着他四处找我,我没有勇气面对他了,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我又和他睡觉,又收钱的话,会不会让他产生误会。我其实蛮想告诉他,他很英俊,我很喜欢。但,我不是小姐。我真的不是小姐!——时间,2005年12月25日。”
    到了第二张,那是一张照片,萧九龄站在食堂里,食堂的玻璃柜里摆着乌克兰特产的一种黑蛋糕,糖分很重。男人在与人交流,顺便四处看,他在找一个中国籍的姑娘。
    照片的后头写了字,她说:“他又来了,这已经是我在学校撞见他的第二回,还有一回,是在走廊里,他出电梯,可电梯外头人太多,他没有看见我。哈,兴许是我相貌太不出众的缘故,瞧,我就站在他的面前,他都没有认出我。”
    “不过我没有喊住他,我知道他来做什么,他不是来与我交朋友,他是来送钱的。哎,虽然我很缺钱,但我宁愿回家找我的爸爸,我也不会要他的钱。虽然我爸爸很小气,但我们始终是父女,血浓于水,他也不可能不管我的吧。”
    “正好,朋友买了个佳能相机,我偷偷拍了他一张,可惜是侧脸,我觉得他的正脸更好看,有一种危险的迷人的风度。
    对,我心里就是这么形容他的,看似温和其实细心又狡诈的美男子。”
    “嗯,我得走了,稍后电梯拥挤,我怕我们又再度遇上。拜拜,萧家的小先生,萧家的美男子。——时间,2005年12月28日。”
    第三张照片里的女孩子穿着制服,航空制服,她梳着马尾,身上穿白衬衫、深蓝的短裙,还有深蓝的外套,颈上是带学校标识统一的领带。
    女孩子与身后的相框合了个影,照片后头写着:“hi,萧先生,你说巧不巧,我去改制服,竟然在中国市场的裁缝店里看见你的照片,你也穿着与我一样的制服。哈,对,没有错,那就是我们共同的校服。
    萧先生,其实我的腿有点粗,不知你有没有发现,我自己已经发现了,尤其是穿短裙和同班的姑娘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所以我得改改。裁缝说我的裙子得剪短三寸才合身,萧先生,你的制服改过吗?嗯,我怀疑你腰围肯定不太适合,因为你腿太长,腰也细,你得将裤脚再放下三寸,对吗?
    这张照片我是用手机先拍下来,然后拿去冲洗出来的,所以有点模糊。不过萧先生,能在乌克兰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认识你,我很高兴。你是好人。——时间2006年1月5日。”
    后头还有很多照片,有些萧九龄的面目已经虚化,甚至只剩羽光片影,陆鸱吻都在后头记录了时间、地点,因何与他相遇。
    最后一张照片,萧九龄站在学校旁边的铁桥上,那是一架很有些年头的铁桥,下头通车,上头行人。根据上头的锈斑,这桥追溯到二战时期也是成立的。
    陆鸱吻写:“我又撞见他了。他在桥上抽烟,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也认得他的那件衣裳,黑色的华伦天奴。”
    照片中的男人在桥上抽烟,萧九龄也很记得那日,他有个学姐博士毕业,招呼大家去中国餐馆吃饭,并要求大家全部穿正装出席。
    所谓正装,就是学校严格要求的那一套行头,衬衣领带、西裤皮鞋,那天冷得很,萧九龄穿了学校的衬衫和外套之后,他还在外头套了一件大衣,黑色的羊绒大衣。
    萧九龄继续看,她说:“我的心跳得很快,血流似乎倒着涌入脑部,我能感受我的脉搏,那是激动的感觉。我看了一眼学校外头的室外温度计,我的天,零下二十七度。
    这真是个奇冷的天气,可我很激动,我也有点紧张,我在桥下迟迟不敢动,因为他站着的地方,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
    是的,我住的地方就要过了这个马路,而我过马路的话,就非要踏过这条桥。”
    女孩子说:“我很难下决心,我这么紧张,我的心情这么激动,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不知道。因为在我过去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还没有爱上一个人的体会。但听说爱情是一件无师自通的事情,我遇见了爱情,我怎么会不自知?
    好吧,如果我们遇见是命中注定的缘分,那么我就要踏上去了。”
    萧九龄捏着照片,暗自发笑,他记得那天并没有遇见那个女孩子,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一个江湖气甚重,但非常爱脸红的女孩子。
    这张照片只写到这里,后头没有结局。
    萧九龄将所有照片掏出来,来回翻找,怎么都找不见结局。
    男人捏着信封,有些失落,他准备从口袋里摸一支烟出来,却见墙壁之下,还飘着一张卡片。
    卡片太轻,从一沓照片中漏了出来,落在光滑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
    萧九龄捡起来,上头依旧没有写结局。唯有一句话。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