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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他今天算是半个主人,但也只是个花瓶。具体做事情的都另有其人,于是就有些无聊。
    刁小三也很无聊,他今天作为宾客之……零点五,算是被他爸带来的拖油瓶。今天可不是什么平时的宴会酒会各种会,能够来这里观礼的宾客都是家世相当,并且多年交好的。
    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个个圈子的门槛都很高。要进入澹台家这个圈子的人少之又少。
    听到沈江瑜的疑惑,刁小三可不像他那样是个半路出家的外星人,解释道:“京城定都数百年,这里距离京城并不算远,交通已经算是很便利了。澹台家祖上就是靠着经营各种药材皮草起家,渐渐开始圈地养马,中间当然是起起落落,不过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大片,全都是澹台家的地。古代嘛,最有钱的还是当地主。”
    对于一个曾经拥有过一个国家的沈江瑜来说,别说是一个村子,就是一个省的地,他也完全不看在眼里,听到刁小三的解释更加疑惑,小声嘀咕:“那么点地方,就能有钱?以前人们的生活很辛苦啊。”
    刁小三闻言都不知道该反驳,还是该赞同。
    留给他们闲聊的时间并不多,沈江瑜也就跟放风一样,出来走个过场。然后,他就得跟澹台锐意一样,换过一身又一身配套的衣服。
    澹台家的这个成人礼,其实是已经简化版的加冠礼,并没有多么复杂和真的太多的讲究。要是真那么严格的话,澹台锐意应该到二十岁再过来行礼;但是家族认为,十八岁已经是大人了,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才定下了这个年龄。
    担任主宾的是祝永年。老先生今天一点都没有抢兰花的率真,显得很是严肃,各种罗里吧嗦的话之后,就给澹台锐意取了个字:“进。”
    这个世界发展至今,世家的结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了。表面上看,这个世界依旧充斥着各种关系网络,世家经营数百年的人脉关系,和拥有的庞大资源积累,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够替代的。
    可是在这个发展迅速,各种新兴产业层出不穷的现下,各种新贵的不断产生,已经对他们这些老牌的家族产生了大量的冲击。这些新贵们虽然没有他们的底蕴,但是也没有他们那样的各种拖累。
    就譬如澹台家,光是每年要拿出去给家族子弟们投资的钱,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而且这些钱通常都是有去无回的。再加上许多对家族中的古老建筑的维护费用,各种社会机制以上的补贴等等,就像是之前的六房,能够发展那么大,钱都是从家族企业中抠出来的。
    而这种“硕鼠”,哪个家族都有,不仅吃里扒外,还挖自己家墙角。
    澹台家族是足够幸运,才能有澹台锐意这么一个优秀的继承人。刁小三虽然没有澹台锐意在各方面表现那么出色,但有着足够的能力继承和发扬刁家,毕竟刁家的人口简单,产业相对来说也没有那么庞杂。
    至于其他家族就可怜得多,后继无人是摆在面前的巨大问题,要是请职业经理人,又得面临各种相应的问题。被公司高层弄到企业易主的事情,并不是个案。
    世家发展至今,已经陷入了一个怪圈。他们希望能有人把他们从这个黑洞中带出来,希望看到澹台锐意这个当代最被看好的继承人,能发挥出超乎他们想象的作用。
    在场的小辈数量,只能用小猫两三只来形容,这未尝不是一种后继无人的悲哀。
    沈江瑜并不太理解这种气氛,但是并不妨碍他感受这些人的情绪,转头看着身边换衣服的澹台锐意,凑上前啃了一口嘴巴。
    澹台锐意当然毫不客气地啃了回去,一点都不介意更衣室内还有其他人。
    帮助他们两个换衣服的两名助理,愣是不动声色。一分钟都不到的“休息时间”结束后,他们继续将各种衣物配饰,按照顺序一件件递给他们。
    现代的生活节奏快,精简后还是繁杂的仪式到下午就结束了。然后还在掌权的全都走了,剩下一些退休的,或者是少数几个还没掌权的,留在村子里农家乐。毕竟是澹台家的祖地,多少年发展下来,各种设施完备,世家该有的考究也都有。平时他们也没什么机会到这种地方来玩耍。
    回京之后,沈江瑜直接去了g市。大鱼玩具工坊的招聘已经结束,外加产品上市之类的事情,他得过去看一眼,是不是有什么心思不正的。
    另外就是小冬瓜的去留。小冬瓜的腿伤是好了不少,但还有后期治疗。薛少君被他弄去了京城,他得看看小冬瓜的恢复情况。
    要是以往,那当然让薛少君给小冬瓜做治疗最好;可是薛少君对小冬瓜做的可不仅仅是治疗,他还影响了小冬瓜的精神力,现在小冬瓜的精神力已经接近一个异能者,智力水平已经远超常人。当前是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是难道非得要出现问题了,再来弥补,再来悔不当初吗?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小冬瓜带在自己身边一段时间。可是他们都走了,就留龚月桂一个人在g市?公司刚开办,龚月桂为了这个公司付出了多少心血和努力,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以上这些事情,他都得在这次的过程中解决,另外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沈正初。”
    明明所有文件他只要扫过一眼,就不会忘记;他却拿出这份资料看了一遍又一遍。照片上的男人,长相和名字他都很熟悉,毕竟祭拜了那么久。他这辈子的父亲,虽然见得少,却很疼爱他的父亲。
    他原本只是想查自己父亲的死因,而这份调查结果却告诉他,他的父亲还活得好好的。
    视线再度扫过调查报告上的一行行文字,沈江瑜的眼神也越来越冷,半天才把文件放好。g市到了,他得下机,到底怎么处理这件事,等他亲眼见到了人再说。
    照片上沈正初西装革履,不复半点木匠的样子。
    现在的沈江瑜也是一身贵公子样,一点都没有在山娃子的影子。出机场的时候,还有人以为他是哪个偶像明星,因为这次没通知什么人,他还被个星探搭讪了。
    听着那星探念叨很有意思,沈江瑜倒是不介意和人拼车到市区,至少这人让他的心情好了一些。
    “天地娱乐?”
    看到沈江瑜终于接过名片,向景终于露出一个笑容。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难搞的小盆友,以往哪个人不是哭着求着他的?无论是天地娱乐在国内的龙头位置,还是他向景金牌经纪人的金字招牌,手下不是国际巨星,也是当红花旦小生。可以说,如果能让向景看中,只要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绝对能一飞冲天。
    能够做到这一点,除了向景的自身能力之外,还和他罕为人知的背景有关。他自以为和古板严肃的家庭脱离了关系,可事实上在他的职业路上,受到家庭的照顾颇多。
    这让沈江瑜有些看不顺眼,冲着向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原来你就是……”
    要换了个别人,向景早就已经走人。可是现在这个连名字都还不知道的少年,却有着他见过的最好的底子,长相方面当然足够完美,年纪小可塑性强,这些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少年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气势,他在许多成名已久的巨星身上都看不见。没错,那些巨星能演,可是演出来的毕竟都是假的,和眼前这个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面。
    “……向家的蛀虫。”
    第93章 好久不见
    蛀虫,并不是一个好词;用来形容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动听的话。
    向景当然明白什么样的人,该被叫做蛀虫;可是他从来没想到过,蛀虫这个词有一天会用到自己头上。
    他想要问清楚,但是沈江瑜已经到了目的地,付了自己那部分的钱,背包一甩,潇洒走人。g市的市中心人多得可怕,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沈江瑜已经不见了人影。
    沈江瑜的心情不好,并不想用这样的心情去面对龚月桂或是小冬瓜,他阴沉着脸来到的地方是g市的一栋办公大楼。
    这栋新落成的大楼,因为地段好设施先进等等原因,还没落成就被众多租约淹没。空荡荡的楼当然没法入驻,现在出没其中的大部分都是业主和装修工人。
    沈江瑜那一身贵气装都装不出来,进去的时候大厦保安根本就没敢拦,不过他马上就离开了,到了对面一家快餐店打包了一堆东西,坐在大厦对面的花坛边上吃了起来。
    沈正初走出大门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沈江瑜,他愣了一下,身边的人跟他说话,他的反应都慢了一拍。
    “沈老板,那接下来就拜托你了。”
    “放心,时间方面一定能够保证。”少年的样子简直和他大儿子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样,要不是他知道自己儿子不可能像这个少年一样“正常”,他几乎以为这个少年就是自己儿子。
    如果他家的老大正常,那么……
    目送走了客户,沈正初几乎是想也不想地走到沈江瑜面前:“怎么不去里面吃?天气这么冷,这里人来人往的,大楼里面都在装修,灰尘又多。”
    沈江瑜一口咬掉四分之一个汉堡,看了一眼沈正初,快速咽下嘴巴里的食物:“里面没位子了。”
    沈正初看了一眼快餐店,大片的玻璃窗让人一眼就看清楚里面的人头攒动。
    “要不跟叔叔去里面吃?”话一出口,沈正初把自己也吓了一跳。要不是眼前这是个小少年,换了个小姑娘,他现在的行为简直就像是人贩子。
    沈江瑜又看了沈正初一眼,点头:“哦。”
    沈正初本来还想说一句“叔叔不是坏人”之类,让他听起来更像是坏人的话,现在看少年竟然就真的这么跟着他走了,突然有一种教育子女的气愤来了:“你一直这么容易相信人吗?万一叔叔是坏人呢?”
    沈江瑜背上背包,提起手上的打包袋:“我爸爸在这里。”没有人能骗他,就算遇到坏人,糟糕的一定是坏人,具体参照黄毛三人组。说起来,过年之后就没有那三个人的消息了,也不知道他们在干嘛。反正他现在在g市,倒是可以顺便联系一下。
    “哦?”沈正初倒是对少年口中的爸爸很好奇,“你爸叫什么名字?在几楼?”
    楼上都在装修,不过大楼的中庭还是设置了几组沙发,方便他人等候什么的。沈正初带着沈江瑜坐到沙发上,确实比外面要好很多。
    沈江瑜坐下来,看着沈正初良久,直到看得对方略微有些不自在,他才问道:“你真的没认出我吗,爸爸?”
    在他的记忆中,虽然他们父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是逢年过节必然是在一起的。距离沈正初“死亡”,不过才一个春节……
    沈正初整个人都傻了,张大嘴巴过了很久才用气声问:“老大?可是怎么可能?”这个少年就算和他家老大那么像,可是他家老大是个傻子!
    “没什么不可能的。”沈江瑜甚至递给沈正初一个汉堡,“还没吃饭吧?”
    沈正初下意识接过汉堡,看着沈江瑜才一会儿时间,就已经消灭掉最起码五个汉堡,心里面倒是有点相信了。毕竟他还从来没见过,有谁和他家老大一样那么能吃的。可是,他还是想不明白:“老大你怎么好了?不在村子里,怎么到这里来的?一个人吗?你妈呢,还有小冬瓜在哪里?”
    沈江瑜低头吃东西,不吭声。
    沈正初叹了口气,忍不住鼻子有点发酸:“不想回答,爸爸就不问你。有地方住了吗?要不要去爸爸那儿住?”
    沈江瑜还是不吭声,沈正初倒是放心了,松了口气,一口一口艰难地吃着冷掉的汉堡。今天的经历简直跟做梦一样。他无数次想过如果他的儿子是正常的情况,只需要像普通人那样就好,不需要多聪明,甚至像苏家的那个苏晓龙也行。可是他的儿子,一个痴傻,一个残疾……
    沈正初住的地方距离大楼并没有多远。他有一辆面包车,后排座位拆掉了一排,平时用来装一些建材,比龚紫萍家的那辆要大一些,也更旧一些。
    沈江瑜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不到半小时就到了一家装潢公司。打通的三间门面,里面很宽敞,二楼是展厅,三楼不像一楼二楼那样宽敞明亮,反倒是堆满了各种建材,其中的一小半隔间,是沈正初的住处。
    沈江瑜走两步就把地方给看遍了。地方很小,让他想起当初龚月桂刚来g市的时候租住的房子。勉强隔了两间,一间浴室,另外一间房间就摆了一张单人床和一个衣柜,连个烧水的地方都没有。
    “去年刚开业,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收拾……爸爸去搬把椅子。”沈正初有些局促不安地解释着,到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用了。”沈江瑜把背包随手一放,从里面拿出那份沈正初的调查资料递过去,“妈妈知道你死了之后很伤心。”就连丁点大的小冬瓜,也沮丧了一段时间。那么小的孩子应该是不知道什么的,或许是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毕竟小孩子对其他人的情绪最敏感。
    沈正初低头翻着手上的调查报告,上面详详细细地写着他这些年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做过哪些工程项目,受过什么伤;连许多他自己都记不清的事情,都在上面一一罗列。
    “妈妈一直说,爸爸很聪明,很能干。不过爸爸以前很少讲外面的事情……看过那份报告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从农村里出来,并没有什么人帮持,靠着一点木匠手艺打拼,到现在拥有一家还算是不错的装潢公司,确实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对不起,爸爸、爸爸只是……”沈正初头低得厉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他觉得两个残障的儿子是拖累,见不得人见不得光,他见识到了更广阔的天地,见识到了更多幸福的家庭,觉得自己明明应该更加幸福,却因为这么两个拖油瓶而变成让人同情的角色。
    他一个人在外乡拼命工作,不去想家,哪怕有条件把妻儿接过来,他也没这么做,情愿花时间去学那些其实他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书……
    沈江瑜打断他:“我知道,爸爸只是撑不住了。”每个人都有根底线。同样或者说更加严重的压力下,龚月桂撑起来了;这个看起来成功的男人,却跪倒了。
    所以,他情愿假死,拿出五十万作为妻儿将来的生活费。他知道以龚月桂的精明,五十万足够他们母子三个在村子里开销了。龚月桂的见识不多,也不会怀疑五十万的合理性。当初他假死都是雇了一个人帮他联系,甚至“帮助”龚月桂办理各种事宜。
    “既然你没死,那什么时候有空,和妈妈把离婚手续办了。”沈江瑜说完站起来,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他,“妈妈现在也在g市,不过最近比较忙。小冬瓜的腿伤正在做最后的复健,很快就能出院了。我们都过得很好,不用担心。”
    见沈江瑜要走,沈正初赶紧站起来,问:“那你呢?”
    “我在京城念书,马上就要高考了。”
    沈正初看着沈江瑜离开,终于忍不住蹲下来嚎啕大哭。空旷的地方,产生的回声,让声音连一楼都清晰可闻。
    很快有人赶到楼上,遇到沈江瑜还企图拦住他:“等等,你不能走,你把沈总怎么了?”
    沈江瑜轻松闪过来人伸过来的手,抬眼看了看楼上:“没怎么。爸爸大概是知道要跟妈妈离婚伤心吧?”
    爸爸?来人受惊不小。他认识沈正初不少年,看沈正初的样子从来不知道对方有一个那么大的儿子,甚至还曾经自作主张给沈正初安排过几次相亲。不会是因为这样,让人家闹家庭矛盾了吧?
    他现在就在沈正初的公司里当项目经理,俗称包工头,可不能因为这个丢了饭碗。凭他的本事,是不愁借不到活,可是别处不会像沈正初这边给出的待遇一样,毕竟合作那么多年……
    听着楼上的哭嚎愈发惨烈,他简直连脸色都变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赶紧冲上楼,还是该把沈江瑜给拦住。
    就这么一迟疑,沈江瑜一闪身就走了。慢慢走到公交站牌,沈江瑜蹲下身,挠头。他这么自作主张让爸妈离婚,妈妈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
    不过他敢肯定,龚月桂绝对不是一无所知,她心里面肯定怀疑着一些什么。
    “唉……”
    沈江瑜一时还以为是自己在叹气,一转头却对上一张熟悉的脸。哪怕对方从黄色非主流,变成黑色的寸头,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黄毛!”
    黄毛刚放进嘴里的烟,瞬间就掉出嘴巴,脚一软往后摔倒在地上:“老大!”
    第94章 混混的理想
    “阿黄。”
    如今已经不是黄毛的青年,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小声反驳:“我不姓黄,我叫林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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