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他们这样的家庭,不需要去外面读人类的学校,一是身体原因,不允许,二是吸收知识的方式比较夸张,加上猫族特有的惊人记忆力,学习文化课,一年就可以学完人类所要学得所有课程,小学到大学。这些是简单的事情,但是掌握变身的过程其实是漫长的。
虽然变身意味着成年,女儿在这方面比较早熟,变身的现象才几个月就出现了。
要知道有的小孩,一百岁了都可能还是本体而无法变身,虽然这样的例子有,不过也不是常态。
大多数幼崽在成年期前后差不多就能变身,但有的幼崽比较喜欢本体活动,那么就可能会喜欢晚一点再去琢磨变身的事情。
出现变身但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这是一门需要好好琢磨的事情。
需要一年的时间来练习巩固,不然根本无法长时间的保持人类的模样。
程莘为了能够早一点保持人身,学的异常认真。
这个也有长者特意过来指导教授,同时符卿闲暇之余也会指点程莘,让她早日掌握幻化。
程莘知道了关于家族的事情,寿命的事情,就忍不住询问一些问题。
她好奇心其实也挺大的。
比如说,哥哥几岁了。
爸爸妈妈几岁了,那个经常和哥哥同进同出的池言几岁了。
这些问题都在哥哥那里得到了解答。
哥哥110,她当时听到的时候正在喝水,差点喷出来。
哥哥这么年轻,竟然都110了?!
那爸爸妈妈呢?
古意告诉程莘,爸爸古笙已经260岁,妈妈小一点,240岁。
你那个好朋友呢?
他啊,他都120岁了。
哇——
大家看着都好年轻啊,一点都没有人类在这个年纪有的样子。
我们和人类不一样,他们垂垂老矣时,我们正当壮年。
和程莘聊完这些后,古意想起来妈妈交代他的事情。
要找机会让妹妹和池言接触一下。
古意看着程莘说:“对了,我下午要出去一趟,如果池言来了,我还没回来,你帮哥哥我接待一下,我到时候尽快回来。”
既然哥哥要她帮忙,程莘没怎么想就答应了。
反正招待一会儿,哥哥就回来了。
“那你到时候快点回来哦,你知道我的,和不熟悉的人待一处,很拘谨的。”
“池言又不是陌生人。”
“那我们也不太熟嘛。”
“那就趁此机会多聊聊不就熟了。”古意笑嘻嘻的。
等古意离开后,程莘看看时间,还早,就在微信上戳了下廉棠,这段时间她特别忙,学各种各样的东西,还培养了一个画画的爱好,每次忙完回到房间,都恨不得不洗澡就这么睡下了。
还好自从适应了训练的节奏,就没有像之前刚接触的时候那么累。
她一直不知道,原来想完美的掌握变身,也要经常锻炼身体,这样才有体力维持变身这项技能,虽然老师说,的确有那种不怎么锻炼的天才,可以随意控制变身,但她不是天才,所以想变身,维持变身,就得好好训练起来。
一开始训练的前几天,程莘内心苦不堪言呀,后来才慢慢习惯。
偶尔也会在微信上和廉棠抱怨,好累什么的。
细数下来,她已经好久没见过帅哥哥了。
她真的……好想他啊……
为什么会这么想他呢。
一定是那次见面,帅哥哥给她下了蛊,才让她一直念念不忘想去找他玩。
一定是这样!
不然呢!
程莘一想到那个可能,就小鹿乱撞,不知所措。
池言过来的时候是两点多,中间程莘练了会儿素描,画画从最基础的开始学起,一开始是想着画画是好厉害的一种特长,她想学,不说学的多厉害,能画出心中想要表达的就行,但是学起来发现,学画画可一点都不简单。
也是个水磨功夫。
不,应该是做什么事情,学任何特长都是水磨功夫,都得细致地来。
佣人过来通知她的时候,她洗了洗手,换了套干净能见客的衣服就下楼了,去了微风习习的凉亭,水果和茶点都陆续上来。
程莘也算是见过几次池言,也说过一些话,但说熟,其实也不熟,可比起除了家人以为的旁人来,算是比较熟的了。
她跟池言打招呼,并说了哥哥可能要晚一点回来的事情。
为了不让彼此尴尬,程莘还搞来了一个围棋盘,当然,她不会下围棋,拿围棋盘是为了玩五子棋。
玩呗。
池言喝了口茶,听到程莘提议说不如玩五子棋的时候,看了一眼棋盘,无可无不可的应下。
然后两人就开始玩五子棋。
玩着玩着,池言忽然开口说:“你知不知道我是你未婚夫的事情?”
程莘手里的黑子吧嗒掉在了棋盘上,啥?
什么未婚夫?
程莘瞪大眼睛看向神色淡淡,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不错般的池言。
“你说什么?”
“我是你的未婚夫。”
“嗯?”程莘一脸懵懵的看着池言,鬼使神差地站起来说:“我我我我不知道,我有男朋友的!”不管她有没有,她都得赶紧拉出来一个,不然这个未婚夫什么的,也太尴尬了!
说完的程莘,忽然明白为什么去接她的那天,这个不算是亲戚的池言也在。
为什么隔三差五家里人就邀请池言过来玩。
为什么哥哥今天说让她来接待池言。
这完全是在给她和他制造机会啊!
她个傻子,迟钝的家伙,竟然一直没发现,还以为是因为池言是哥哥的好朋友,两家关系比较近,所以才来来往频繁。
程莘在心里发出一声痛苦的**。
果然氛围旧派的家庭容易有这种搞媒妁之言、娃娃亲的封建陋习。
她得赶紧表明态度,和池言讲清楚,免得以后尴尬。
池言听到程莘的话,却没有生气,他落下白子说:“挺好的,我也刚好有喜欢的人。”
程莘听到这话才松了口气,慢慢坐下来。
“那你有喜欢的人,怎么不说出来。”
“有一些不方便说的原因。”
“那现在怎么办。”
池言答非所问道:“据我所知,你刚回家,不可能在同阶段的族人里喜欢上其中一个,而你认识的人除了那个照顾过你的人类,几乎没有了,所以,你喜欢的人是那个人类吗?”
程莘没想到戳破这件事的是一个她不熟悉的人,她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说:“你别胡说。”她刚刚只是脱口而出自己有男朋友,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但是她的确有喜欢的人,而且……
“那你喜欢的人是谁?其他族人?你喜欢的人一定不是我,因为你每次看到我,或者目光搜向我时,都非常平静,一点点喜欢的意思都没有,其他族人……”
就在池言准备接着分析下去的时候,程莘捧着脸打断他说:“你别说了!”
“所以。”
“对啊,我喜欢的人就是他,他还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别是在听到她的寿命有500年的时候,她就很彷徨。
不知道该不该表达自己的心意,不知道这对帅哥哥来说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帅哥哥会接受她吗?
“你似乎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
“我们是不可以和人类通婚的。”
这句稀松平常般的语气说出来的话让程莘凝固在了那里。
她说:“为什么……”
“哪个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和一个寿命只有不足100年的人结合?况且,因为种族差异,你们无法生育,孩子夭折的概率远远高出你的想象,人类对传宗接代的思想可以说是从古至今都非常非常的在意,一个人类,以及人类身后的族人,他们会愿意他们的孩子娶一个不能生育的人吗?”
这段话,让程莘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
“而且,你如果要与人类结合,也会对你的身体造成影响,减少你的寿命。”
咦,本来程莘正有些伤心,忽然说减少寿命,她忽然不那么伤心了,减少了好啊!这样就能和帅哥哥差不多……咳,那什么。
“怎么减少?为什么?”
“虽然夭折率高,但也不代表就不能生,能生,虽然流产率高,但一旦顺利生产,说明孩子没什么问题,但会反噬到母体身上,造成你身体不那么健壮,比起不与族人以外的人类通婚,来说的不那么健壮……因此容易早逝……和族人的寿命比起来的早逝。”
“咦?”程莘本来都快难过死了,可是听到后面,她忽然觉得不那么难过了?
作为人类,她一直的思想就是,人最多活百年,所以对于现在的身份和族群,五百年对她来说太漫长了,都不知道要干点什么来消磨这样漫长的时光,无所适从啊。
忽然就听到了池言的话,她豁然开朗。
觉得如果喜欢帅哥哥,帅哥哥也喜欢她,他们结合,她完全ok啊!反正缩短了,她也无所谓。
唯一难过的地方就是,不知道帅哥哥会不会接受一个可能无法为他生育的妻子……
想到这里,程莘忽觉羞耻,因为她想到,她根本都还没和帅哥哥说,帅哥哥也不知道她喜欢他,她却都想到了当他的妻子!还想着给他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