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若不是他哥哥这样子做,他也就没有本钱,更没有那个勇气去学通讯,也不会奋斗十来年,终于将公司成功上市。“我们总不能一辈子为别人打工。”余东阳笑着,“我们总得为自己打工。”
若不是重活一世,他也不会那么地有远见。
感谢命运,让他重活一世!
“对了,嫂子呢?”余西风问着,“怎么不见小侄儿?”
年纪越大,他越是喜欢小孩子。
他家的两个臭小子长大之后,远没有小侄儿可爱。
“你嫂子带他出去逛了。”余东阳笑着说道。
其实,李春梅并不是带着小儿子出去逛,而是带着小侄儿到了市里的美食街那一间有名的粤菜馆,和吴丽弦一起陪着余慎相亲。
余慎今年也有三十二了,前些年还好说,忙着开4s店,没有空理会终身大事。
虽然那会儿女朋友换了一个接一个。
当时吴丽弦只以为余慎年纪小,没定性,所以也没太管,不过,现在李春梅的第三个孩子都出来了,吴丽弦再也坐不住了。
这不,就压着余慎过来相亲。
反正他们家什么都有,也不求女方有什么东西,只要求女人有文化,品性好就成了。
女方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是余慎的相亲对象,高挑美艳的钟意,一个是钟意的闺蜜,一个长相清纯可爱的女孩子田园园。
钟意看着有些高傲,样貌非常地具有侵略性,看起来脾气好像不是很好的样子。
而田园园则是一副异常温和的脾气。
李春梅有些好奇这两个人看着性格南辕北辙的女人怎么会成为闺蜜?
吃饭的时候,说话最多的反倒不是余慎的相亲对象钟意,而是田园园。
钟意看起来有些兴趣缺缺的样子。
吃过饭之后,余慎送他们两个回去,而李春梅和吴丽弦则是去逛街。
“春梅,”吴丽弦有些发愁,“你看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好一些。”
虽然这一次只是钟意和余慎相亲,但是钟意若是看余慎不顺眼的话,那么田园园补上也是可以的。
虽然在她看来,田园园有些小家子气,但是那孩子还年轻,见识少,多教教就好了。
再者,田园园的屁股大,好生养。
“这个我不好说。”李春梅笑道,“看余慎喜欢那一个。”
幸好她和东阳哥青梅竹马,长大之后,就一起了,若不然,她估计就得面对这些事情。
依着她的条件,她估计高不成,低不就。
吴丽弦轻叹一声,说:“若是能看中就好了,就怕他眼光高,一个也看不中。”
“婶子,这又不是在菜市场挑选大白菜,随便捡一颗就可以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总要选一个合自己心意的,自己喜欢的。”
她有时在想,其实单身也不错,没有那么多的事情。
但是结了婚更加不错,有人爱,有人疼。
“找一个知暖知热的。”
吴丽弦长叹一声,说:“早知道在这小子年轻的时候,就将他的婚姻大事给搞定,现在也不至于那么发愁。”
若是早就搞定的话,她的孙子估计都能打酱油了。
“婶子,这事要靠缘分。”
吴丽弦只是叹气。
想着依着她家儿子那性子,估计很难结婚了。
却不料,晚上,等她回家的时候,余慎竟然跟她说,他看中了钟意,让吴丽弦告诉钟家一声,他打算全力追求钟意,以结婚的前提交往。
惊喜来的太过突然,吴丽弦一时半儿反应不过来。
余慎看得有些发酸,说:“妈,这些年,辛苦你了。”
他妈这些年来,由一个小小的店员,到桃灼的营运总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偏偏他还让他妈妈操心。
“不辛苦。”吴丽弦下意识地问着,而后瞬间就回神,问,“你看中钟意了?我以为你会喜欢那个田园园。”
余慎摇头,笑道:“不会。那个田园园,虽然她掩饰得很好,但是我一看,就知道她不是个好货。”
“还是钟意好。”余慎笑道,那笑容笑的有些邪恶。
吴丽弦忽然就有些同情钟意了。
被她儿子看上,也不知道是钟意的幸运还是不幸运。
不过,等钟意成了她儿媳妇之后,她打算对钟意更好一些。
半年之后,余慎终于抱得美人归。
在婚礼上,李春梅果然没有看到新娘子的闺蜜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