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我们相处这么长时间,自认为对彼此足够了解,就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也想插手一次告诉你,她是个好女孩,这一点你比我们清楚。还有她其实很喜欢你,只是自己还没有发觉。”你看,不就等到了吗?
她没有推开他,一次,两次。
***
他们在一起的契机很敷衍,也不是多唯美的回忆,不过萧岐远很满足。
本就是对她有求必应,现在简直宠到没有原则。
一个月。
在一起后的一个月。
萧岐远给她写了封信。
小心肝:
她们都这么叫你,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怎么办?
我就想叫一次,回去躺平给了给你打好不好?
我至今也说不上来从什么时候喜欢你,或许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在看书,你走过去说了句呆子。
其实我听到了,一直没告诉你。
他们总说我少年老成,我觉得没什么,只是我在童年阶段喜欢的、感兴趣的跟大多数孩子不同而已。
我从来没想过要改变。
直到我发现,你也像院子里的很多小朋友一样,上下学不会叫我,玩游戏不会叫我,外出串门也很少来我家。
我意识到你不喜欢那样的我,很不喜欢。
踏进大学的校门,我发现那种自我的状态,原本觉得无比自在的状态,让我很不舒服。
因为我们越来越疏远了。
于是,我参加了各种学校组织、社团活动,所有可能把我变成一个像你一样活泼开朗的人的方法,我都用尽了全力。
在你没有来到这个校园之前,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你不讨厌的人。
是值得的。
偶尔我会看到你眼里了的惊艳。和小时候那种不服气的称赞不同,是打心眼里的认同。
那一刻我就知道,是值得的。
我喜欢你欺负我之后狡黠的笑,喜欢把我怼到无话可说的得意,我喜欢的很多,其实也只是全部的你。
我从不会说自己等了你很久,因为我知道,你同样等了我很长的时间。
愿此生与你并肩,共白头。
――萧岐远
落款是他工整的签名,不一会就被晶莹的液滴蕴染开,模糊一片。
她不知道会是这样的。
是怎样的喜欢,让一个不喜欢融入集体的人变得这么出色这么好。
萧岐远,以后我少欺负你一点好不好?
不骂你呆,也不说你傻,你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是我的,谁也抢不走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的很多,其实也只是全部的你。
写完这句就崩不住了,完全泪目,哭着写完,怎么会有这么好这么般配的两个人。
没有什么主角配角之分,出现在我的文里,相识一场,我们都是主角。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在我已经开始梳理新文的时候再回头,还是很喜欢,还是给我很多感动。
总有一天,它会打上完结的标签,藏在某个小角落里面,一直会在这里。
这些鲜活的人儿也同样会在另一个世界,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感觉不想写小言和顾老大的番外了,真的会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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