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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这又不是你造成的,跟我道歉干什么。”麦克说,“国会正在调查这件事,我想很快就会有答案。”他深呼吸了一下,然后轻快地道,“有一点是好的,离开隆巴顿家族十几年,我总算又回来了,对了,我还能带薪休假半年,还是不错的。”
    “谁来接替你的工作?”
    “一个新来的傲罗,肯定没我厉害。”
    两人聊到很晚,麦克给马灵珑讲述自己离家出走的原因,叛逆期加上一点儿偏执。晚饭的时候,纳威的祖母还以为马灵珑是麦克的女友呢,当她知道并不是的时候,整个人就显得非常沮丧。
    离开隆巴顿庄园,马灵珑决定顺便跟老朋友叙叙旧,她只身来到格里莫广场12号,在离国王十字车站相当近的地方,她总算确定了布莱克大宅的位置。
    不能怪马灵珑对一栋豪宅表现出不肯定的犹豫,这栋坐落于麻瓜世界的房子实际上并没那么好认。
    从街对面看过去,那个位置只有一扇布满划痕的涂着黑漆的大门,后面则是一座脏兮兮的小房子,像是废弃了很久的垃圾站。如果你是巫师,那么也许你还能从中发现一点与众不同的细节,比如那个银质的门把手。它是一条盘曲的蛇的形状,门上没有钥匙孔,这表示只能用魔法开启,建筑周围布满了驱赶麻瓜的咒语,所以屹立至今没人想要靠近这个地方。
    眼前的房子除了巫师之外,其他外人是看不见的,就连隔壁住了几十年的一家麻瓜也从来不知道旁边还有一栋豪宅。
    这栋位于英国伦敦西北部的庄园,曾经居住着整个欧洲魔法世界最为昌盛的巫师家族,马灵珑以前从没来过小天狼星的家,因为他的家人对于英国之外的纯血巫师同样鄙夷,而小天狼星当时也对自己家族的这种理念感到厌恶,直到最后彻底与他们决裂。
    尽管“布莱克”这个姓氏至今依然响亮,但现在已变得相当衰落。
    马灵珑走上前,按下一个看起来像是门铃的凸起后,她没有听到类似“叮咚”的声音,她很怀疑这么多年过去,这种古老的东西是否能起到作用。她在门口等了很久,大概有将近十分钟,正当马灵珑以为布莱克庄园恐怕已经彻底荒废,小天狼星根本没有住在里面时,门开了,但迎接她的不是熟悉的身影。
    一个腰上围着脏兮兮的破布,全身几乎一si不挂的家养小精灵出现在门口,它似乎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家伙。脑袋光秃秃的,两只蝙蝠般的大耳朵周围长出了一大堆白色的毛,鼻子很大。
    “又来一个没用的家伙。”小精灵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十分的不友善,“你最好不要进来,免得弄脏地毯,野丫头。”
    马灵珑皱了皱眉头,毫不客气地跨了进去,然后对它说:“地毯已经够脏了,这表示你干活不认真,你应该得到惩罚,你的主人呢。”
    上了年纪的家伙叫克利切(kreacher),它跟所有家养小精灵一样心甘情愿地像奴隶般服侍着布莱克家族世世代代,自从女主人死后,它独自一个在布莱克家的豪宅待了十二年。正如马灵珑说的,克利切没怎么用心打理这个家,它还从女主人挂在楼道上的肖像那里接受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指令,更加剧了这所房子的脏乱不堪。
    至于现在,克利切不得不为布莱克家族的最后一位后人效忠,尽管他十分憎恨自己的新主人回归,甚至不会为此感到愧疚,但克利切必须服从并且绝不能违背小天狼星的直接命令,这让本就不正常的精灵性格更加扭曲。
    “滚出去,肮脏的外国人。”克利切咬牙切齿地说。
    就在这个时候,小天狼星从走廊的尽头出现,他呵斥了一声,然后快步地跑上前踢了克利切一脚:“滚回你的洞去!”
    克利切一边咒骂着一边走回了自己睡觉的地方。
    “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小天狼星厌恶地看了克利切一眼,他真想立刻拧断它的脖子,“你不用理它,你……”他很窘迫,甚至有点担心马灵珑会因为一个家养小精灵而讨厌自己,他紧张地不知所措,“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你以前给过我地址,在你五年级的时候。”马灵珑说,“我想着,我们很久没有聊天了,所以带了点吃的和黄油啤酒过来。”
    小天狼星曾经打算邀请马灵珑去他家里做客,但他的母亲以及其他亲戚强烈反对一个外国人造访,这让叛逆男孩儿越发讨厌起这个家来。那个时候,小天狼星是准备跟马灵珑表露心意的,但是他错过了最佳的时机。
    “这么久你还记得?”小天狼星惊喜地说。
    “你不打算让我进去?”马灵珑说,“希望你留意到开始下雨了。”
    “当然,快进来,我刚才正在研究怎么做奶油饼干!”
    这是马灵珑第一次踏足小天狼星嫌弃了几十年的屋子,当然他现在也很嫌弃,但他必须住在这里。
    屋子里的所有摆件似乎都没办法移动,它们被施了永久固定在原处的咒语,特别是刚才,当他们走上一条楼梯,墙上的挂画全是布莱克家族历代祖先的肖像,马灵珑不小心碰到了其中一副。那是一名贵妇的脸,那张脸突然狰狞起来,她瞪着马灵珑,接着开始大叫。相当难听的尖叫充斥着整个房子,她对马灵珑下了一道又一道毫无意义的诅咒,紧接着所有的肖像都发出同样刺耳的叫声,直到她和小天狼星彻底离开那里。
    事后马灵珑才知道,第一个发出尖叫的是小天狼星的母亲。
    小天狼星的日子过得,怎么说呢,至少在马灵珑眼里不算好,即便他得到的遗产可以供他挥霍一辈子。看得出来他很压抑,甚至没有为自己洗脱罪名有过半分的喜悦,马灵珑分不清他究竟是为波特夫妇的死耿耿于怀,还是这个地方确实不适合居住。
    也许两者皆是,但目前来看,应该后者居多。
    小天狼星对这个家没有任何感情,所有的一切只会使他不断想起他所憎恨的家庭,而被施过咒语的挂画跟摆件只能原封不动的待在那个地方,他想改变屋内的陈设都不可以。
    “到纽约来。”马灵珑对小天狼星说,“相信我,有你住的住处,很大,比这里还要大,只要你习惯那些小玩意儿,你会觉得比巫师生活还要方便。”
    “谢谢你们的好意。”小天狼星说。
    “我们?”
    “安东尼跟你提出了一样的邀请,但是你看,我回来了,我得,照料这个家,这里就只有我了。”小天狼星违背心意地说,“还有克利切,你看到的,那个没用的废物会把屋子搞得一团乱,你现在看到的样子已经是我收拾过的了。”
    他很愿意待在有斯塔克和马灵珑的地方,但他不能这么做,他喜欢马灵珑,也同样喜欢斯塔克,他无法面对他们两人亲热的画面。不是因为嫉妒,小天狼星很清楚,当他看到他们幸福的样子自己也很高兴。
    但那种感觉不能算是好的。
    “为什么卢平没有搬来和你一起住?”马灵珑却从不曾明了小天狼星对自己的感情。
    “他去了印度。”小天狼星说,“那个绿色的家伙好像给莱姆斯说了什么,他去印度找一种植物,听说可以抑制狼人变形带来的痛苦。”经过纽约大战,小天狼星似乎很适应麻瓜的快节奏生活,那和他印象中的麻瓜世界截然不同,“安东尼怎么没跟你一块儿来,他又发明了什么新玩意儿?”
    马灵珑看着男人略微沧桑的脸,说,“不要把斯塔克当成波特,没有意义的,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他们终究是两个人。”
    “我并没有……”小天狼星敲了敲犹豫了一下,“他们确实有相同的地方。”
    马灵珑知道小天狼星在想什么,他对詹姆.波特的愧疚感非常强烈,他曾一度失去朋友,失去自由,待他再次回到原来的地方,遇到跟詹姆.波特似乎很相似的人,小天狼星很难不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上面。
    与其说,小天狼星认同斯塔克的所有观点,不如说,他只是把对待詹姆时候的心思用在斯塔克身上了而已。
    小天狼星有点心虚地站了起来:“我想,我是说,我找到一个东西。”他道,“我有东西要给你,算是一件礼物,几周前清点遗产的时候,在古灵阁的金柜里找到的,等我一会儿。”
    那是一条项链,准确的说,是一颗由拇指大小的红宝石与纯金链子组合而成的项链,价值不菲。
    小天狼星将它拿到马灵珑面前,没有任何包装,仿佛那东西只是一根皮绳:“我想它是新的,没被使用过,我发誓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大的红宝石。”他掩饰着内心情绪,假装随意地口吻说,“反正对我来说没用,你喜欢就拿去。”
    马灵珑没有立刻接过来,而是道:“你就这么给姑娘送礼?”
    “有什么不对?”小天狼星说。
    “你应该把它放进一个漂亮的盒子或口袋,然后再给她惊喜。”马灵珑感到好笑的还是拿过了它,但看项链的古旧款式,说真的,她大概20年后也不会戴在脖子上,也许她应该考虑把宝石扣下来,“这么做可以将不起眼的东西都变得价值连城,而你这样,只会把价值连城的东西变成塑料玩具。”
    “我又不是在追求你,没必要花心思。”小天狼星难过地说,然后他立刻转移话题,“那个叫罗杰斯的,你知道吗,你晕过去以后发生的事,安东尼有没有告诉你?”
    马灵珑说:“我知道,你们打了一场,但你没赢得过他。”
    “我不是想说这个。”小天狼星愤愤地道,“斯塔克差点回不来,都是他造成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下一部会嫖船长,作者会加入超英的戏份,包括神奇女侠,不用惊讶,作者会完美的融合那些看起来完全不搭边的题材的,说爱我!
    【注】:这里作者是想表达,同样是看到强大的魔法,完全不遵循自然法则,灵珑虽然有点嫉妒,但不会时时刻刻把它当成一件了不得的事让自己不痛快。
    小天狼星对灵珑的感情就是单纯的喜欢,类似于初恋的感觉。
    下章预告:灵珑造访队长的家,并打算完成自己当初的承诺,却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
    第128章 二战老兵的
    史蒂夫晨跑的时候遇到三个跟他问时间的姑娘, 看她们的打扮,应该也是和他一样习惯早上锻炼的女孩儿。当然, 她们不是在同一时间出现的, 有趣的是, 女孩儿的手上或者是手腕上都带着可以准确掌握时间的设备,比如手机,以及电子腕表或者运动手表之类的,听说某些高级腕表还能显示跑步后甩掉的卡路里读数。所以史蒂夫不明白为什么这三位姑娘会选择向他提出有关时间的问题, 更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告诉了她们准确的答案(因为他也带着表), 还一脸失落的表情,以至于史蒂夫反复确认了多次自己没有说错时间。
    他不是很懂这个时代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正确的生存方式, 他觉得跟70年前相比, 现在的美国, 如果不是懒得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动一下,活着总是不成问题的, 尽管偶尔也会有枪击和抢劫事件发生, 但那毕竟是小概率事件。
    在史蒂夫看来,排开那次外星入侵地球造成的大规模破坏, 要想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显然很容易, 如果只是生存的话。
    显然现在的人不仅仅安分于生存就够了, 史蒂夫苏醒后从周遭的人身上看到的还有欲望,各种各样的欲望,他很难从他们的欲望中分辨这些人究竟需要什么,因为史蒂夫不认为在这个时代还有什么可缺的。哪怕你什么也不做, 政府也会每个月定时发放救济金,路边的流浪汉看起来算不上很糟。
    史蒂夫很难跟上时代的节奏,无论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也可以说,他其实不是很愿意去迎合。史蒂夫思考问题的方式喝70年前一样古板,他连姑娘们是在跟他搭讪都反应不过来。
    但他不认为自己非要改变什么不可,他只是比大多数人自律一点儿,或者说,无趣一点儿。
    史蒂夫给第四个朝自己询问时间的女孩儿透露了答案,那姑娘很健美,笑容也十分动人,然而史蒂夫完全不明白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她问他时间,他告诉她了,交谈应该到此结束,但女孩儿依然站在他的面前。
    “你有电话号码吗?”女孩儿终于忍不住问史蒂夫。
    “我没有电话号码。”史蒂夫诚实地回应道,这不是一个拒绝的借口,而是他真的没有电话号码,他的电话是神盾局配给他的,用来接收任务信息,他从不用那个给除了神盾局之外的人联系,不过,史蒂夫也没有可供联系的朋友。
    “好吧。”那女孩儿锲而不舍地继续暗示他说,“我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跑步,你呢?”
    “大部分时候我也是在这里。”史蒂夫依然诚恳地回道。
    “那么,也许你不介意多一个跑友?”女孩儿道,“明天我们约在这里见面怎么样,我叫克丽丝(kris),明天早上7点,就在这个地方?”
    史蒂夫想了想说:“你好,克丽丝,我叫史蒂夫。”他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胸前的两块肌肉轻轻起伏,“但是,我的时间比较早,大概是5点。”
    女孩儿稍稍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我吧,我明白了,谢谢你,史蒂夫。”她跑走了,脑袋后面的马尾甩来甩去。
    在女孩儿听来,史蒂夫的回答就是拒绝的意思,她没有任何情绪地对史蒂夫说再见是因为,史蒂夫看起来还是很有诚意的,而且他确实十分帅气,甚至正直。尽管他拒绝了她,但女孩儿不觉得那有什么值得垂头丧气,至少她知道他叫史蒂夫了。
    史蒂夫转过头看着女孩儿轻快跑走的背影,有些不解地思考着对方究竟明白了什么,明天她会跟自己一起跑步吗?这不是坏主意,但他要怎么跟一个陌生姑娘解释自己能够每小时跑40迈的速度?当然,这些问题并没有真正变成史蒂夫的困扰,因为第二天乃至第三天,他都没有再遇到那个叫克丽丝的女孩儿了。
    史蒂夫跑完了最后一圈,早上7点并不适合他晨跑,这个时间人会变得很多,慢跑对他而言无法达到健身目的,所以通常史蒂夫早上5点就会开始跑步,直到7点结束。
    他所居住的房子是政府提供的,在华盛顿特区,接近市中心的位置,小区环境舒适,交通便捷,最重要的是,他能随叫随到,毕竟神盾局的总部也在这里。
    史蒂夫一开始有提议希望自己能住在布鲁克林,但他的提议被否决了,史蒂夫知道原因,所以也没有据理力争,这并不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在交通发达的现在,去一趟布鲁克林很容易,只要他想,他能在任务之外的任何时间去他想去的地方,
    更何况佩吉.卡特也在华盛顿特区,她是一个英国人,却住在美国的高级养老院安度晚年。他昨天就去看过她了,布满皱纹的皮肤也挡不住曾经战地之花的美丽,他知道她结了婚(丈夫在十年前去世),有孩子,生活多姿多彩。
    史蒂夫感到非常的欣慰。
    他愿意加入神盾局有一部分的原因来源于佩吉,这个跟他原本应该有一段故事的二战女特工同样是个传奇。弗瑞告诉史蒂夫,佩吉创立了神盾局,她一直致力于打击犯罪直至今日,而史蒂夫又正好需要一份,看起来比较适合他的工作。
    除了神盾局,大概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倒不是说史蒂夫喜欢战争,虽然他骁勇善战,但他痛恨战火。也不是想依靠老本行找回存在感,他没有出席美国队长博物馆的开幕仪式就表明他不在乎名利,那不值得炫耀,他也不觉得自己的回归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要知道,史蒂夫以为70年后的世界应该是和平的,但不幸的是和平不是绝对的,然后,他发现原来自己还可以为和平多做一点贡献。
    后来,他去过自己的博物馆,不是以“美国队长”的身份去的,他稍微乔装一下,尽量打扮得像一名真正的游客。史蒂夫会在英雄纪念墙面前停留很长时间,那上面有关于他和他团队的详细介绍,当然还有巴基的简介,他是当时唯一牺牲的成员。
    史蒂夫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直到工作人员走上来问他是否需要帮助,
    史蒂夫从来没有被认出来过,因为人们判断他是否是美国队长不是看脸,或身材,而是制服与盾牌。
    他曾经有一个团队,配合默契,紧密无间,他们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相当富有年代感的名字,“咆哮突击队”,史蒂夫记得当时他们还为这个所向披靡的名字想了一些滑稽的口号,但最终他们都没有在战场上念出来。
    所以一开始,他对于“复仇者联盟”多少有点期待,但也仅仅只是期待了一下,直到他们真的聚集到一起,史蒂夫才发现,他们从根本就不是一个团队,甚至彼此之间连朋友也不算。他们只是被临时需要才凑到一起的,还算耐打的一群人。
    包括几名巫师。
    他不能指望他们跟咆哮突击队的成员一样对他毫无保留的信任,因为史蒂夫也同样不信任他们,好在关键时候,大家还算得上齐心协力。
    “嗨,史蒂夫,早上好。”
    给史蒂夫打招呼的是一位金发姑娘,是他的邻居,在史蒂夫搬过来之前,金发姑娘就已经住在这儿了。史蒂夫不知道对方姓什么,他也没有问:“早上好,凯特,你去上班吗?”史蒂夫记得凯特是一名护士。
    “是的。”凯特说,“你呢?”
    “我刚才跑步回来。”史蒂夫说,他微笑着,尽可能让自己像一个普通的邻家男孩儿。
    “我是指,你不上班吗?”
    “我是自由职业。”史蒂夫想了想说,“事实上,我是画漫画的。”【注1】
    凯特开心地跟她聊了一会儿,便下楼去了。
    史蒂夫进了屋,脱下被汗水湿透的t恤,他将衣服放进洗衣机,接着是裤子。史蒂夫花了很长时间才真正适应了这些现代家具,实际上,一开始他还有点抵触,并坚持用手洗,但最后还是习惯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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