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不过短短几十日未见,心中着实挂念不已。又长高了么......
胖了么......
一切可都好么?
薛泽见状,轻轻抚了抚她的肩,沏了杯茶搁在一旁,这才开口道,“阿觅莫忧心,阿远好着呢,比以前长高了,学业也不错,很是努力上进,父母兄长时常去探望,他也很挂念你,我告诉他,张公的方子里还缺了几味药,你同我南下寻药去了。”
沈觅点点头,这理由合适,若是知道有人对自己不利,阿远得担心坏了。
细细把信读了几遍,字里行间的思念记挂跃于眼前,似是阿远在眼前皱着眉诉说心绪。
眼前又是模糊一片,各种心情交织,终于忍不住泪湿衣襟。
薛泽在一旁,将冷茶换了热茶,往前推了推,“等事情解决了,我们随时可以回去,阿远那里我派人看护着,不会有事,”沉默片刻,轻声道,“阿觅,有件事我想还是应该告诉你,原本瞒着是不想让你过于忧心,思来想去,阿觅并非柔弱不堪的女子,你知道了至少心里有个防备。”
沈觅看向他,“可是杀我的人有着落了?”
“是,魏其侯窦婴之女,窦琪,也就是窦宪的庶妹。”
这窦琪面貌清丽,颇有几分窦太后年轻时的样子,因这个缘故在窦太后面前有几分脸面,故而虽是庶女,却与其他庶子庶女的待遇大不同。
平日里看似娇柔娴静,内里手段实在阴毒。
“不必担心,再多些时日,事情都可以解决。”
现在,薛泽和太子一样,需要的是时间。只要时机成熟,窦家再大也如蚁穴溃堤。
沈觅颔首,历史走向她是知道的,窦家仗着太皇太后的势欺负小皇帝,怎么有好下场?老话说“莫欺少年穷,”何况人家还是个太子!
话说那窦琪派人追杀沈觅,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回来,且不说那女大夫,就连杀手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于是又派人去瞧。
莫不是只顾享乐忘了办事?
那女大夫是有几分姿色,他们愿意享乐窦琪不管,她只要那人的命。
没有什么人的嘴比死人严实,自己未出阁便怀有身孕总归不是什么光彩事,若是父亲和太后知道了,还不得扒了自己的皮?
派出去的人总算回来复命,女大夫没了,杀手也没了。
窦琪一心想知道沈觅死没死,又听属下说现场有血迹,马车七零八落,又在悬崖之上,那女大夫定然是没命了。
窦琪这才放了心,沈觅死了便好,那几个不中用的杀手许是因贪恋女色起了内斗,要不然怎会打斗?总之,死了便省心了,窦琪悬着的心总算安顿下来。
见外边雨停,太阳洒出几丝金光,薛泽有意带她出去散散心。
沈觅自然愿意。
阿风驾着马车,从住处到城中繁华街道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刚下马车,沈觅便觉得有些饿了。
薛泽带着她来到一处酒楼,临江而建,地段繁华,一下车便有伙计上前引路,薛泽给了块银子,要他找个位置好的包间。
因着午饭时辰,酒楼里生意甚好,伙计将二人引到楼上一处包间内。
从窗户往外看,正好看到街景。
对面是家绣庄,绣庄旁是处银楼,银楼那边竟是香艳之处,几个花枝招展的女子甩着帕子在门前嬉笑,顺便调戏下路过的俊俏男子,还有三两个依着门框搔首弄姿。
莺声燕语搭配着小贩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格外热闹。
听闻蜀地出美女,正看看有没有美人,被薛泽一个脑崩儿弹了回来,“菜要凉了,刚才谁说饿的?”
沈觅回过头,发现不过赏了个景儿的功夫居然上齐了菜。
山珍竹芽,随上荷叶卷,芙蓉大虾,雨后春笋,一道藕丝羹,还有两道甜点,食材就地而取,都是当季最时鲜的,好似还沾着绵绵雨水,不好吃都难。
“你不光会做菜,点菜也蛮不错。”沈觅胃口大开,毫不吝啬的夸赞。
薛泽不紧不慢的剥着一只芙蓉大虾,看她吃得欢,心情也随之愉悦,调侃道:“你颇为省心,不挑食。”
沈觅反驳,“怎么说的像养—”
还未说完,话被某人截了去,带着笑意,“一点不像小猪,你可爱多了”。
沈觅瞪他,却瞪来一只剥好的大虾。
芙蓉嫩叶裹着大虾,带着薛泽独有的味道,很是美味。
沈觅细细品,薛泽慢慢剥,一盘大虾被沈觅吃了大半,还想吃却被薛泽拦住,“不可再吃,不然要腹胀了。”
沈觅摸着饱饱的肚子,眼巴巴的看着满桌的菜,心中着实不甘。
怎么眼大胃小呢?
不是说心有多大路有多广?就该眼有多大胃有多大!
啊不,是胃有多大眼有多大!
见她眉间微蹙,模样逗人,薛泽很是开怀,“为夫近来过于忙碌,忽视了夫人的胃口,实在是为夫的不对,回去后定会反省。”
若在平时,一听他说“夫人”“为夫”,沈觅定会脸红脖子粗的反驳,也不知今日是不是吃的太饱,脑袋反应不过来,居然点点头,咂咂嘴,十分认可他的话,“是该好好反省。”
薛泽笑眼弯弯,柔柔的看着她:“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喜欢淡淡的温馨,没有那么多的浪漫,没有那么多的惊喜,淡淡的温情细水长流......记忆犹新的是,当年羡慕穿高跟鞋的女生,于是常年穿平底鞋的作者君买了一双十公分的透明高跟鞋,鞋很漂亮,脚很受罪,走不了路怎么办?于是......我穿着男朋友的鞋回到了宿舍,男友一直光着脚走回去。
再后来,把鞋子给我穿的男生光荣的晋级为我孩儿他爹。
☆、路见不平一声吼
正起身要走, 街上忽然传来女子嘶声力竭的叫喊声,随后伴着几个男子粗嘎的吼声。
沈觅好奇,难不成今日遇到强抢民女的戏码?探着身子往下瞧。
只见一女子赤脚奔窜,身上的粗布衣褴褛不堪,发髻凌乱,撞的行人和小贩怨声一片, 后面不远处几个壮汉追赶着。
似是知道自己逃跑无望, 女子喊声中透着恐惧和无望。
那女子蓬头垢面, 模样看不清, 沈觅只觉得声音有些熟悉,似是哪里听过,一时竟想不起来。
“温良, 这女子的声音似曾相识。”
“那咱们去看看,有为夫在此, 夫人尽可行侠仗义。”
见他打趣自己, 沈觅当然要配合。
“我也是这么想的, 免得你疏了身手。”
“夫人果然体贴为夫。”
两人走出酒楼, 那女子已被几个壮汉围堵到江边,再退一步便是滚滚江水,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 你一言我一语,却没人站出来为那女子说句话。
几个壮汉大概是地痞恶霸之流,不是省油的灯。
眼看那女子一副被逼到绝地的模样,几个壮汉毫不在意, 嬉笑谩骂不止。
虽然听不太懂那几个人讲的什么,可看神情也知道尽是浑话。
沈觅很是愤怒!
有某人在旁,愤怒的很有底气!
沈觅下巴微抬,目光凌厉,指着恶霸,一副侠女从天而降的模样,“呔!尔等住手!光天化日之下欺辱弱女子,简直丧尽天良,猪狗不如!”
一番侠肝义胆的话张口即出,感觉很不错,霸气!
忽然觉得身边的薛泽有点不对劲,只见他又换上了当初用的面具,正捂着脸发抖。
这厮居然在笑自己!
似是觉察到沈觅的不满,薛泽透过指缝,轻声道:“夫人尽管向前,为夫垫后。”
这才对嘛!
此时一阵江风撩起女子脸上的乱发,略显清秀的侧面满是生无可恋。
果真曾相识,竟是黄太守家的十一姑娘!
几个壮汉见有人出声阻拦,一脸凶恶的看过来。
“呦!这小姑娘可比那个好看多了,嗷—”
余下的话被一粒石子挡在口中,汉子满脸痛楚,几颗牙混着血水吐在地上。
黄莺也认出了沈觅,绝境之地遇见故人犹如见到了救命稻草,几步上前扑腾跪倒,哭喊道:“沈家小先生救我,救救我,月前我被卖入那见不得人的地方,几番被他们折磨,我宁死不从,若再被抓回去想必也活不了,求你救救我,我愿来世结草衔环报小先生的大恩。”
几个壮汉见同伙被打掉了牙,知道有高手在附近,想上前又不敢,一个个捂着嘴观望四周,生怕自己的牙也掉地上。
“不用怕,今日既然遇见便不会不管,”沈觅转头对那几个人道:“她的卖身契呢?赎人。”
掉了牙的汉子疼得满头冒汗,捂着嘴“呜呜”了几声,沈觅没听懂,心想他们也是被人差事,身上不会有卖身契,便让黄莺领路,寻卖身的那间妓馆。
妓馆并不远,在吃饭的酒楼斜对面。
沈觅刚要领着黄莺进去,却被薛泽拦下,“阿觅稍等,这事交由我来办即可。”
想想他进去更合适,便在外静候。
不过一会儿功夫,薛泽领着黄莺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名女子,仔细一看,也是故人。
在太守府被窦宪软禁时,夜间曾寻自己给十一姑娘诊病的那个婢女,当时觉得小婢女颇有几分忠肝义胆,冒着得罪大夫人的危险给主子寻大夫。后来黄太守一家抄家流放,想必主仆历经坎坷,流浪至此。
二人摆脱困境,自是百般感激,随后薛泽安排阿风驾车将她们送到安全地界,还给了一笔银子,足够她们过好下半生。
过了晌午,太阳偶尔探个头,瞄上几眼再躲到云层后边。
两个人慢慢往回走,想到住处离此地好一段距离,沈觅问:“走回去?”
薛泽轻笑:“嗯,如此你晚上才会饿。”
“笑我午饭吃得多?”
“怎会!怕你晚上没胃口而已。”
想想也是,吃得那么饱,溜达溜达是好事。
见沈觅不曾反驳,问道:“怎么不说话?可是担心黄莺主仆?”
“帮她们出了囹圄,安排马车送到安全地方,又给安身立命的银子,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