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自打从东北回来,叶韶仿佛重见天日,上一代的恩怨算是清了,她们也避了这么些年,现在年纪大了,能够回来真是万幸。叶韶从以前那个万事不愁的少女,也变成了一位精明能干的主妇。她伸出手去摸了摸礼哥儿,心里微微一酸,康王赵惠事母至孝,她的哥儿一生下来就被送到康王太妃处养着,现在要成亲了都和她不亲近。
玉彤也只把儿子抱出来一会儿,就让奶娘抱了进去,毕竟孩子太小见不得风,在人多的地方也不好睡觉。
柳夫人和柳小姐跟唐晏和马蜜儿在一处说话,唐晏一贯大大咧咧的,即使知道玉彤没有看中自己的女儿那也很正常。张玉彤从小就绝顶聪明,而她的蜜儿被她宠的太过了,去了王府,规矩那么大,蜜儿肯定也承受不住。
倒是柳小姐虽然目标明确,但仍然没有急色,这倒是让玉彤高看了一眼。
梅氏现在有了身孕,玉彤便没让她站规矩,反而嘱咐她坐下好好休息,玉琪对梅氏道:“你婆婆对你好呀,以后你们要多孝顺。”
梅氏连忙应承,而且她最轻松的是婆婆不给她塞通房,她心情好了,自然也感谢起婆婆来了,说的话倒是很真心,“我就说再也没碰到我母妃这样的人了,通情达理,对我们小辈也关爱。”
她这话倒是让一旁坐的柳夫人更心动几分,选夫婿不仅是要靠男人如何,还要看他娘怎么样?像信郡王妃这样家庭和睦的,她女儿若是嫁进来,至少不会跟乌眼鸡似的。再说这位世子妃也明艳大方,不像是那等心胸狭窄之人。
所以柳家意愿强烈,柳小姐也经过了玉彤和赵群的考察,赵群之前是不想让妻子多操心,现在柳太傅很明确的跟他说了这件事,这在赵群看来是诚意十足了,更何况柳小姐也确实不错,配仲哥儿也不算亏,一拍即合,在礼哥儿五个月的时候信郡王府去了柳家下定。
一直到最后才知道的梅氏这才反映过来,她跟心腹黄桃道:“我是说怎么我们家最近常常跟柳家来往,原来是这样啊。”
黄桃担心道:“姑娘,那柳小姐的爹是副相,听说在闺阁中也是个女中丈夫,您瞧?”
梅氏却笑道:“你怕什么,再能干还不是要分出去的,二叔为人憨直可爱,若是不找个能干的,日后开了府该如何是好?”
第一百六十章 尾声(上)
倒是仲哥儿被俩个弟弟好一番打趣, 三胞胎其实都是同一天生的,读书吃饭都在一起,而且仲哥儿因为憨实,在学里反而更受俩个弟弟的照顾, 尤其是菽哥儿, 小时候最爱跟初哥儿在一处, 但初哥儿是世子,作为继承人培养,没那么多时间和弟弟一起, 所以菽哥儿跟仲哥儿关系最好。
“二哥, 恭喜你, 难怪柳太傅这些日子碰到你就要考你, 原来是这个缘故。”
“都是爹娘选的, 肯定是很好的。”仲哥儿抓了抓头, 无所谓女人好不好,他这个年纪的人, 尤其是他爱练武, 每天的精力都恨不得全部用在骑射上,哪里有时间想姑娘。
仲哥儿跟着玉彤一起去柳家下定,玉彤替他理了理衣裳, 心里还是有些酸, 她对这几个孩子中最喜欢的就是仲哥儿了, 他甚至对自己和赵群从来不撒谎,若是可以的话, 真不希望那么早成婚,人家都说成家立业,成家了肩上的担子就重了。
她的仲哥儿也才十三岁,玉彤心里极为矛盾。
“走吧,娘。”仲哥儿微笑着扶着玉彤上马车。
玉彤颔首上去,她是跟玉琪一起过去的,玉琪现在是恂王府,又是她的堂姐,俩人关系处的还算不错。
“哎,你知道那汪淑儿吧,我前些天在宏图寺看到她了,啧啧,那样子,还真像是去修行了。儿子跟着谢家的老太太,丈夫又去了外地做官,家里又是你家小姑子当家,她现在真真儿的跟守寡没两样了。”
其实玉彤对汪淑儿都已经没什么印象,很奇怪,她现在听人提起汪淑儿也只能想到她苍白的脸庞、常常捧着一本书,偶尔会说一些让人很不喜的话。
在自家儿子大喜的日子,玉彤也不想提起她:“不知道,好久都没怎么看到她了。对了,宫里的惠贵人生了公主,却没升分位,怕是心里难受着,你让大嫂子进宫好好劝劝。”
同一时期怀孕的欣贵人因为生了儿子已经是欣嫔了,这皇上平时看起来对怀孕的二位一视同仁,但惠贵人生了女儿份位没变,这就是非常理智了,不因爱而宠,作为皇上无疑是让臣子前朝非常放心的,他很冷静,但是作为丈夫,未免有些无情。
可玉彤也知道,唯有这样才是一位真正的君王,皇上比臣子还自律,下面的人哪里还敢胡来?
玉琪听了也是叹气:“要说在咱们普通人家先开花不结果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在宫里就不一样了……”
像那丽妃稍微有点翘尾巴挑战皇后就被降到嫔位,现在和后来的欣嫔一样,真是怄气。
玉琪心道若是玉彤进宫,看这生儿子的架势,恐怕可以封皇贵妃了。
二人随意聊了几句就到了柳家,柳家今天大门开了,两位王妃亲临,柳家毕竟是书香人家,不是张家这种勋贵人家,规矩还不大一样。
柳夫人迎了玉彤和玉琪进来,仲哥儿则去前面跟柳太傅以及柳公子一起说话,过了一会儿又把柳小姐请过来。柳小姐也是个心性高的,这门亲事是她自己求来的,她一定要好好过,所以第一步要先搞定婆婆。
她对玉彤十分恭敬,看的玉琪在旁边都有些羡慕了。
柳小姐的针线做的一般,当然在普通人家算很好,但在通过选秀过的玉彤和玉琪前面,未免有些不足了,但柳小姐的糕点手艺很好,玉彤一口吃了两三块,而且她还细心的把自己做的香送给玉彤。
“这是静心香,晚上休息的时候点上一根会很快入睡的。”
柳小姐脸红扑扑的,一幅求表扬的样子,玉彤心道还是个小姑娘呢?她也有些释怀了,儿子是自己的,自己心疼。可人家的闺女人家也心疼,年纪还那么小就要嫁入陌生的人家,伺候陌生的公婆,还要忍着,玉彤想到这里,再看看柳小姐,笑着夸赞:“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这几天正好睡不安稳呢?今天正好可以拿回去一用。”
柳小姐腼腆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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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礼哥儿周岁的时候,他的小侄儿,梅氏的儿子赵凛,正好三个月了,玉彤让梅氏把赵凛放上去,“让他到我这儿吧,你去舅父和舅母家去,你大表嫂也有了身子,正好带点补品过去。”
去看表嫂宋氏,梅氏还是很愿意去的,而且舅舅家也没什么极品,人都还不错。舅母是个软和性子,表嫂人也非常好,尤其是二人都是年轻媳妇,凑在一起有话题聊。
见梅氏走了,玉彤把凛儿抱在怀里,刚刚会说几句话的礼哥儿,挥手喊“弟弟。”
正好进门的赵群笑道:“什么弟弟,这是你侄儿。”
看到赵群了,礼哥儿立马拍着手让他爹抱,赵群现在最爱这个小儿子,平时去哪儿都带上,现在也抱着他。其实赵群还很年轻,若说凛儿是他的儿子,肯定别人都不意外。
凛儿才三个月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玉彤亲了亲他的小额头,看凛儿窝在她怀里,她对赵群道:“看看儿子和孙子一般大,到时候礼哥儿长大了,会不会怪我们?”
明明是一般大,到时候侄子是世子,他只是闲散宗室。赵群笑着摇头:“你也想的太远了,咱们的儿子哪里有差的,仲哥儿这明年就要考评,若是过了,必然也会有爵位的,到时候我再运作一番让他去北边去历练一下就成了。菽哥儿我们都不担心,今年选秀必然有他的份,季哥儿也不怕,他正好跟着我在宗人府做事。这孩子骑射不行,可人缘却很好,处理宗人府的事情自然是合适。”
他把这些说给妻子听也是希望她不要太过于操心,没有儿子的时候害怕家业没人继承,可儿子太多了,又怕家业不够分,而且同一个爹娘生出来的,似菽哥儿这样天资聪颖并不逊色于初哥儿的,也只是闲散宗室,爹娘也为他着急,希望他过的更好啊。
“你有打算就好,不想这些了,初哥儿这孩子作为世子已经做的更好了。明年柳家那位就要进门了,我还得准备聘礼去。”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忙啊。”赵群笑着打趣。
玉彤捏了捏他的鼻子,“因为现在还不是我们休息的时候,快快快大孙子小儿子全在这儿了,你帮我好好带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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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三胞胎顺利通过考评,仲哥儿的婚事也开始办了起来,梅氏帮着玉彤一起忙着喜事。梅氏现在生了儿子后,整个人都不担心了,她想着反正这个府里日后迟早是她的,就像老王妃那样,以前还是信郡王妃,现在府中大小事情不还是她婆婆管着。
她有的是时间等,现在还不如做好人,至少不要让弟妹们厌恶自己,她这个大嫂可要有个大嫂的样子,这样下面的弟妹才能真正的服气她。
柳氏顺利进门,她原本就很喜欢仲哥儿,外加上仲哥儿又是个没什么心机,人憨厚的人,柳氏得夫如此,每天都是笑嘻嘻的,她跟梅氏又有点不大一样,梅氏目的明确就是要整个信郡王府,而柳氏就想和仲哥儿过过自己的小日子。
梅氏跟柳氏相处的倒还不错,二人都喜诗文,也都明理,也没什么利益之争。像仲哥儿通过考评后就先进了内卫,再过几年赵群就会派他去北边,初哥儿则是世子,现在已经跟着皇上办事了。
又柳氏进门几个月后,宫中指了婚事,指的人玉彤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云皇后的堂侄女云氏。这位云氏跟宫中那位不大一样,形容俏丽,顾盼神飞,她爹爹是甘陕督抚,一方大员,这样的人就是做王妃也配得上吧。
不过季哥儿的媳妇就没太让人惊讶,这姑娘年轻还来过自家,当时还是跟表哥叶锦深的女儿一起来的,叶家的次女原本想嫁到自家,但是玉彤考虑到血缘,所以没选那位姑娘,倒是往宫里递了话。
因为季哥儿以前年纪最小,所以不如哥哥们独立,可他年纪渐长,反而因为自己性子温和为个人特色,外边很多人都说季哥儿性子和赵群最像。
宫里考虑的颇为周全,遂把袁家的袁柏舟的妹子,同样很沉稳的袁璧许配了进来,袁家毕竟是皇帝母家,现在又因为袁柏舟的关系,反而比太上皇的母家陈家要混的好太多了。
云氏最先抬进门,她先前也觉得自己应该怎么也要嫁个世子,没曾想夫君赵世菽博学多才,又英俊出众,她顿时不再想别的,在信郡王府也安份起来。
最后进门的袁璧,跟季哥儿相处竟然有几分老夫老妻的模样,因为袁璧年纪比季哥儿大一岁,而季哥儿最爱撒娇,袁璧对季哥儿有求必应,让玉彤都忍不住让袁璧别太听季哥儿的话。
于是今年过年家中就热闹多了,就是一向觉得自己稳坐钓鱼台的梅氏都有些慌张了。弟妹们都太会讨好婆婆了,而且和小叔子们也相处的很好,她不努力点怎么行?
第一百六十一章 尾声(下)
因为家现在还是玉彤掌着, 她可不像别的婆婆要什么制衡之道,这几个儿媳妇里自然是长媳梅氏为重,可梅氏也要配得上这个长媳的称号,玉彤才能放手。
同时她也理解梅氏的心情, 几个弟媳妇都不是泛泛之辈, 似柳氏的父亲是副相, 云氏的父亲是一方大臣,袁氏更是当家母家承恩公府的小姐。要让她们真心实意的服气梅氏,其实并不容易, 而且她们还要在一起住很久。
说起来梅氏现在所面对的局面比她当初还要复杂, 毕竟她当初嫁过来, 赵群是独子, 俩个姐姐早就出嫁了, 小姑子虽然也有些难缠, 但第二年也嫁出去了,可以说之后玉彤只需要跟丈夫维系好感情, 照顾好孩子就成。而梅氏和初哥儿感情也还好, 之后的弟媳妇们进门,她虽然没有自乱阵脚,也是有些慌了。
今年过来热闹是热闹了, 烦恼也多了, 玉彤放下茶盏递给春樱, “初二你去把福姐儿接回来,我今年初二就在王府过, 初三再回家。”
“是。”春樱领命而去。福姐儿进门两年并未跟王妃一样很快就有身子,而一直都没怀上,还好简世子对她很好,所以她们对她并不担心。
今年礼哥儿也两岁了,他现在还离不得他娘,玉彤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就把他放在炕上让他自己爬或者扶着墙壁走。玉彤把事情处理完,才把他叫过来说话,不一会儿梅氏也带着凛儿过来了,她笑道:“大早上凛儿就闹的我跟他爹起来了,我说他肯定是想找小叔叔玩,便带着他到母妃这里了。”
说起来这名为叔侄的二人,年纪也仅仅相差大几个月,一个是玉彤的儿子一个是玉彤的孙子,他都是一样的疼,显然凛儿对玉彤也很熟悉,拍着手要过来,礼哥儿连忙巴在母亲的怀中,生怕被凛儿抢了位置。
“把凛儿也放在炕上吧,别让他摔下来就成。”
梅氏笑着答应。
随后柳氏和云氏一起过来的,柳氏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了,云氏还是新妇,跟菽哥儿你侬我侬的倒是甜的跟水蜜桃似的。
“母妃。”二人齐齐行礼。
“行了,快起来吧,就坐这儿吧。你们早饭都吃了吧?”玉彤觉得每天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吃早饭很麻烦,所以各自院里都有相应的小厨房,只要到了时辰过来请安便成。自来规矩如此,就是玉彤现在每逢初一十五或者节日都要给老王爷和老王妃请安,进门十几年只要在家,没有哪一天是落下的。
柳氏笑道:“都吃了的。”云氏也说吃好了。
玉彤点头:“你们各自的口味不一样,厨房上伺候的都是我们王府积年的老人,若是有哪些吃不习惯的,自去吩咐他们即可。”
她说完,礼哥儿伸手要拿玉彤的耳环,被玉彤轻拍了一下,云氏看了看自己的婆婆,要她喊娘她是真的喊不出口,尤其是婆婆带着小孩子的时候完全就是年轻的少妇,比她姐姐都还年轻,而且特别有风情。
“晓得的。过了头三个月,媳妇的胃口好多了,嘴也壮的很,还要多谢母妃给的那瓶梅子。”柳氏头三个月害喜很严重,仲哥儿第一时间就求助他娘,玉彤就把方子给了下人配了一坛梅子给她开胃。
玉彤笑道:“这也没什么,你身子哪里不舒服,让人去找府里的御医就成。”
话是这么说,但所有的脉案都要经过玉彤,毕竟管这么大的家不容易。过了一会儿袁璧才过来,她脸上有些羞赧,玉彤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季哥儿胡乱了,几个女人忍着笑意,好歹没有打趣脸皮薄一点的袁璧。
要论夫妻感情最好,莫属季哥儿和袁璧了,袁璧原本端庄古板,但季哥儿擅长撒娇,在季哥儿的影响下,袁璧也活泛多了,可见得这二人相处的非常好。仲哥儿虽然有了柳氏,但在情之一事上并未太开窍,不过有柳氏非常喜欢他,想必假以时日夫妻二人最为得宜。
说起来反而是初哥儿,也许跟着当今身边太久,对情爱反而不太看重,让一直跟初哥儿有样学样的菽哥儿也是如此,他们对于感情太过于理智了。
而感情这种事情玉彤不便插手,只能让他们自己解决了。
见她们坐了一会儿,玉彤便让她们都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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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妯娌出来却都没有各自回房,而是聚在梅氏那里,梅氏道:“想必大家也知道母妃正好过了三轮了,虽然不是整寿,但世子也跟我说要多用些心。我想一人计短二人记长,你们都出个主意,我们到时候怎么帮母妃庆寿?”
其实梅氏心中自有主意,只是她也想卖个好给诸位妯娌,毕竟她现在是长嫂,不能太过于争功了,这样让下面的弟妹们都有怨言。
柳氏轻抚肚子,她跟梅氏相处的时间比后面两位长,知道梅氏这个人素来有些掐尖爱揽事,但上面有婆婆压着,所以还算大度,不过梅氏又是个磊落的人,不会吞功,所以柳氏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要我说我们各自做些衣裳鞋袜尽我们的心意,再贵重一些的,我嫁妆里有一个黑漆象牙雕芍药插屏,我打算送这个,再有的就要交给我们二爷去寻了。”她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也是怕别人送的重复了。
梅氏点头:“要说鞋袜这些是肯定要做的,母妃常常帮我带凛儿,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她。”
云氏心道,本来她打算送插屏的,被柳氏抢了先,好在她爹是甘陕督抚,陪嫁的好东西也有不少,你柳氏送个象牙的,我便送个更好的。
“那我就送一尊紫檀木座羊脂玉佛手,总得图个吉祥。”
倒是袁璧摇头:“我这一时想不起来,到时候再商量我们四爷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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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小年过了,团圆之夜,老王爷和老王妃都过来了,老王爷精神矍铄的很,这个年纪的身体比年轻人都好,现在还经常去庄子上骑马打猎。老王妃就不成了,她原本就有些妇人病,年纪越大,就成天不想动弹,其实她现在还不算太老,可整张脸都全部垮掉了。
“王爷,让人传菜吧。”玉彤跟赵群道。
赵群点头,下面的人开始上菜,礼哥儿在老王爷怀里,菽哥儿闹着要抱小弟弟,礼哥儿跟他三哥眉来眼去的,老王爷气道:“我抱抱你弟弟,你小子还不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