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如果将这句话仅从字面去理解,就有些行不通了。尤其是在越南丛林里头。沾叶倒不可怕,可怕的是藏在树叶背后的水蛭们。“越南林里过,蚂蝗不沾身”——这才是我们六个人想达到的“境界”。
一雨之后,这片土地上的水蛭仿似全被唤醒,随即受召而出。路过那片走路趁脚的高密林子不久,身旁的植被就又茂密起来,惹人烦心的蚂蝗们就伺机而动,总能有方法在你顶开枝叶,踢开乱草的动作中,黏到你身上去。
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需要停下来拆绑腿,掀衣领,揪蚂蝗。比起摸哨杀敌,这些丛林里的小生命更能让你费神。后来涂了点儿花露水,抹了雄黄,情况才好了一点。
这下午里,我们又打死了三条蛇。三条蛇都没浪费,全都割掉蛇头塞进了包里。如果今晚还能遇到昨夜的那种“豪华山洞”,恐怕就能好好的开一顿荤了。本来在一个溪口里,还能有抓鱼的机会,但黄班长一口否决,理由是耽误时间。
是的,杀敌之后,大家在面目上虽然都努力保持着镇静,但胸口的心却一直是吊悬着。作为领导的黄班长更加焦虑,他压不住心绪,时刻催促我们快起脚步,巴不得一个筋斗飞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好让越南人逮不到半点踪迹。
毕竟他是一班之长,他要顾虑的是整个队伍的安全,希望所有事情都能可控,不能越出轨线,更不能有任何意外的苗头生起。
攀坡上坎,斩林问道,移脚躲坑,倚树下坡。就这样不知疲倦的走了大半下午。直到我们攀上一个山包,几人站在山包顶上拨叶一望,总算见瞧到了与千篇一律的丛林有所不同的东西。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平原
视野在这山头上非常阔,一眼出去,就见前方一道坡地顺山而下,并一路平展,延伸成了一道小平原。两旁屏障似的大山,以及肥矮的小山包,拱卫而立,在视野的尽头开出一道山口,使得这道平原能够延伸得更为开阔。
顺下一望,小平原与大山接壤的地方,是一段阶梯状的地貌。
阶梯状的山坡上,分割出井然有序的绿油油,再仔细一看,那竟是一道又一道的水田。梯田依着地势而生,一层又一层,数不清究竟有多少。未插秧的水田里,一田干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如明镜。
而一座座房屋,就错落分布在乱坎险坡上。原来,这是一座规模不大不小的村庄。
犬吠与鸟鸣交响,人影与稻田交错。水田鳞次栉比,房屋错落有致。这个离边境线并不太远的村庄,倒还没怎么受到战事影响,田园生活仍还沿照着以往规律。光是从从我这个位置望下去,就能看到好多晃动的人影子在田间劳作。
这还是出任务以来,第一次在深山老林里头,近距离遇到人迹。
但我之前多次提过,这些越南农民不太本分,并不好惹。他们会做农耕,同时也是“武工队”。那些土房泥坝旁边的谷草底下,说不定就塞着冲锋枪手榴弹呢。我可不想和他们亲近,只想远远躲着他们。
一行六人在山头上伫立了一阵,看完新鲜后,就做出了绕路行走的决定。出现村庄可不是个好兆头,谁知道这附近的山头上,会不会有人迹呢?我们担心会遇上另一起“山民事件”。
如果山头下没有村庄,那后面的路,也许就不会那么难走。为了避开越南农民们的视线,我们只能贴着山头、挑着险路走。山头上怪石嶙峋,地陡林密,密蔓缠脚,好不难走!这过程中,邓鸿超还差点被挂在树梢上的一条蛇给咬伤,幸亏是刘思革给它捏了下来。
但那条蛇看起来虽然毒性不小,但个头不大,劳累中没人想再花力气取它性命,刘思革从树梢上捏下它后,索性就让它自己游走了。
但这山头上的鸟儿们,倒是格外引人注目。鸟儿们个个色彩鲜艳,叫声悦耳,说不出来是什么品种,但就是好看得紧,华丽如孔雀,貌美如飞凰,真想捂一只回家,养进笼子里。
有着观赏鸟儿的闲劲儿,时间总算是过得快了一些。行过险峰,攀越陡壑,山头终于渐渐变矮,平原里的村庄也在视野里,逐渐远去。
攀岩避险后汗流浃背的我们,可算是能走一大段下坡路歇脚了。刚还准备继续苦中作乐,寻鸟观美,却发现头顶的鸟儿们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叫唤。我抬头一寻,在寻找那些精致生灵们的踪迹时,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
在层叶乱枝之中,鸟儿们的影子看不见半只,一双呆滞的双眼,却赫然出现在绿叶之中。
有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树上。他窝在粗壮的枝头,在群叶遮挡之中,露出一双眼睛,居高临下的注视着我们。
头皮瞬间麻如电触,突如其来的惊措让行进中的我,差点一个趔趄摔倒。
没有二话,我条件反射般的举起冲锋枪,打开保险,瞄向那双树叶之间的眼睛。
而那双眼睛里,好像没有眼白,除了黑黑的细小眼仁儿,血红充满了眼眶的每一个角落,慑人无比。眼睛旁的皮肤又黑又皱,就算刘思革那老小子脸上的痕迹,跟他都没得比。
由此可见,树上那人应该年龄不小了,应该是个越南小老头。并且极有可能是,我们中了“越南农民武工队”的伏击——秒瞬之间,我又在脑袋里勾勒好了“假想敌”。
而叶隙里的眼睛,见识到我的惊炸反应后,却无动于衷。他眼皮不眨,眼仁不动,和我直勾勾的对视着,
“谁!”我食指顶着扳机,对他低吼了一句。吼声的作用有二,一是确认敌情,二是提醒其他人。
听到吼声的其他人,立即停下了步子,看向我来。就在这一瞬,那树上的人像是被吼声所惊吓,呆滞的眼睛立即变回了神,只见水汪汪的眼睛一个猛眨,然后迅速从叶隙之间里消失了。
就在其他人也跟着我的视线,往上察看的时候,头顶上的繁枝密叶突然呼啦一声响,接着就是动静很大的簌动,以及奇怪的叫声。
刚开始怀疑树上的玩意儿究竟是不是人时,这突如其来的响动,又是将我一惊。手指早已顶在了扳机上,紧绷的神经被巨簌的响动一拨弄,我哪里还有时间继续思考、犹豫。响动一处,我就扣动了扳机,往头顶打出一个三连发。
子弹射向层层树叶时,头顶上好几个黑影子闪过,上头应该不只一个人。我有些惊慌,心想难道真的是中了越南人的埋伏?
但蹲在树上埋伏,我还真没遇到过。
这个想法还没冒出来完全,头上就听“嗷”的一声叫,接着眼前影子一闪,什么东西掉下来了。头顶的枝叶还是在簌簌的摇晃,但众人不约而同的将注意力移到了落下的那个影子身上。
地上的那玩意儿,体型不大,披着白黑相间的毛。见到屁股上的那条长长尾巴,我才松了口气——原来树上的玩意儿根本不是人!
它从树上掉落之后,就不停的在地上翻腾舞摆。之前的“嗷嗷”叫换做了“叽叽”叫。这才看清,那不过是一只体型瘦小的猴子罢了。
抬头一看,在林叶之间飞动的黑影,也就是一只只黑猴。这惊人心神的簌动,就是猴群搅出的。它们接群在树头上,有个七八只的样子,被我的吼声惊吓之后,全都直甩着尾巴,呜吼着逃掉了。
见状,我可算是松了口气,原来这不是越南人的埋伏,而是越南猴子的埋伏。好笑的是,我们对越南人的蔑称,就是在后头加上“猴子”二字。
而倒地的那只猴子,还在地上翻腾,还在地上惨叫。它不幸被我的子弹击中,臀部的白毛部分,被渗出的血液浸染成了鲜红。我关好了冲锋枪的保险,苦笑不得:“我还当是什么呢,原来是中了越南猴子的埋伏。”
猴子扑腾之中,艰难的立好身子,一瘸一拐的爬走了。长长的尾巴无力的甩在身后,活像一只吃了败仗的夹尾巴狗。我们没再去理会它,任它撅着屁股隐进乱草丛中,就如昨天放走那只大猴子一样。
不过,见它那瘸拐伤痛的样子,我倒有几分愧疚感生出。毕竟这片丛林,是这些生灵的家。对于它们来说,我们才是侵略者,如果不是被那双似人的眼睛触坏了神经,我是不会开枪的。
“这些歪猴孙子,该不会是昨晚上那个齐天大圣送来的小兄弟吧?”旗娃警惕的看看四周,煞有介事的问道。他好像在担心昨晚那个毛绒绒的怪物追了上来。
“齐天大圣”自然是指昨晚洞穴里遭遇的那个大猴子。这当然不可能,首先昨晚那个大猴子和今天的小猴孙个头差距太大,猴猴子屁股也没有尾巴,再者,比起这些小猴孙,昨晚那家伙更像人——刘思革不是说了吗,昨晚上那玩意儿应该叫“野人”。
大家以为他在开玩笑,都没理会他。猴群的声音越来越远,明白过来这是一场虚惊之后,大家就平复好情绪,继续往山头下摸去。
但是经旗娃这样一提,我也不免多了个心眼,去检查身后有没有“野人”跟踪而来。那家伙的皮那么糙,不知道子弹能不能取它性命。如果它真要如山鬼一般,跟在后头报复咱们,那必须得警惕一点儿才行。
不过,我们渡了一次河,不知道“野人”会不会游泳。
又是一阵跋涉,之前所看到的村庄,已经被我们远远的甩在了身后。所幸,这一次的路绕得很平安,除了猴群带来的虚惊,再没有像上一次那样,见闻山头飘起袅袅炊烟后,就贴来一越南山民。
太阳快要完成一天的任务,正一寸一寸的往地平线靠去。我们下完了山头,脚下的路开始由陡变缓。黄班长观测了一番地势,再对比地图,我们终于是回到了预定线路上。
但谁知过完这个山头,走出这个山口后,远处的开阔地带又他娘的出现了分划有序的水田,除了水田,隐隐约约的也能见着房屋。河水、溪流以及人为修建的道路也平躺在这片山区中难得的开阔地内。
看样子,告别一处村庄,我们又碰见了另一处居住地。
这可让我们急坏了眼,刺白的阳光变换为了暖黄的金色。衰叫的鸟儿们飞飞停停,准备归家。余晖中伴着鸦叫,丛林里的光线越来越暗,一切都预示着日夜的更替即将到来。我们必须得快些找好歇脚处。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敌,我们停下了步子,又踏上了抉择的天平:是就地扎营,还是走离聚居区再做打算?
谨慎行事的黄班长,敲定了后者。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黑斑
在河边码头站被我们杀掉的越军士兵,恐怕是早已经被人发现。黄班长认为暴跳如雷的越南军队,肯定不会就此罢休,他们肯定会在居住区附近展开搜捕。尽管我们可以借着大山藏匿在密林之间,他们更不可能将每寸土地都搜索个遍,但丝毫不用怀疑的是,离这些越南居住区越近,我们的危险就多一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毛主席写出的著名语句,意讲有远大前途的事物,即便开始时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在最后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同样,把这个道理反过来,一星半点的疏忽,也可以让我们惹火上身,全军覆没,命丧于此。这个风险我们不能冒,也没谁敢去冒。黄班长让我们做了短暂休息,然后计划好线路。
众人再次迈出疲劳的腿脚,继续行路。
很快,天色以我们可以察觉到的速度,在一点点变暗。丛林里的夜晚,总是在万朵树冠之下,提前到来。没有明亮的视线,脚下的路异常难走。但想着周围居住着越南人,我们也不敢有怠慢,只能一步一留神,留意周遭的动静。
可事实上,丛林里的能见度本来就低,也许一个团的越南士兵静伏在十来米之外,我们都发现不了。况且经过层层枝叶的“过滤”之后,现在的光线就更加昏暗,更难察觉到周围的异常。
所以,在这种环境里行进,与其谨慎的缩着步子,倒不如迈开腿脚大步走。可压力顶在前面,谁也洒脱不起来。
残阳落日中,我们行至一个小山包上。果不其然,在开阔地上,稀稀拉拉的亮起了灯火。一星半点的灯火在广阔的平原地带上豪无规律的散布着,如若将其相连,颇像夜空中那抽象的星座图。
可见居住在那里的越南人虽然不多,但分布得很散。
亮在开阔地上那暖黄的灯光,散着一阵温馨感,疲惫的众人不免感叹,如果这是回家的灯火,那该多好!进屋泡泡脚,喝口水,吃顿饭,再睡个好觉,是目前徜徉在我们每个人脑袋里头的幻想。
见了灯火,黄班长就更没有歇停的意思。众人别头而行,告别开阔地带上的“星座图”,继续在黑夜里摸索着。
时间在艰难的行进中一分一秒的流逝着,阳光消失在越南的土地上,射去了地球的另一头。月亮告别了另一经度的黑夜,悄然攀挂到了头顶的空中。可月亮还没在天空中站稳脚跟,飘来的厚云就遮住了它的头。
黑暗之中,不见有半点光亮透下来。这在本就崎岖的山路密林中,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我们不能使用照明设备探路,只能一步步靠前摸索。
事实上,六个人行进的非常慢,几乎是一步一步在林子里磨着走。
也许前面有毒蛇挂在树上,也可能前方一步外就是悬崖峭壁,但在夜色里头,我们什么都无法知晓,只能在仅能看清的极小视线范围内,用脚步去试探——就如出发越境那一夜一样。
就这样不知道在丛林如乌龟一般走了多久,直到附近再没有稀疏的灯火出现,我们才停了下来。周围静悄悄的,虫鸣也不再那么响亮。似乎队伍已经脱离想象之中的危险了。
夜路行进可不是轻松的差事,六个人此时已经到达了疲惫的极点,如果再这样摸黑走下去,本身也是另外一种危险。尤其是邓鸿超,这小子虽然嘴上不说,但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他是在咬着牙关硬撑。因为这小子一路上因为腿脚不力,在乱草细蔓跌了好几次。
见逃离了居住区,黄班长总算让我们停了下来。众人一阵松气,瘫坐下去,大有就算死在这里,老子也不再动双脚的意思。蛐蛐蝈蝈在旁边奏鸣起欢快的声响,不愿入睡的蝉,也时不时掺一句惊叫。我们枕在石头上,躺在刺草中,抱起水壶咕咚咕咚的痛饮入喉。
邓鸿超这小子,果然是咬牙顶到了自己的极限,刚休息下来,他就犯恶心干呕,接着又是腿抽筋。这可把咱五个急得不行,几人纷纷围过去出招想策,生怕他出什么事。
刘思革给他揉着腿,黄班长给他喂着水,就像是对待亲生儿子那样。的确,我们几个兵油子走坏了倒还好说,要是这个宝贵的大学生熄了火,我们就只能打道回府,直截了当的宣布任务失败了。
好在他倒也挺争气,休息一阵后,邓鸿超就连连点头,说自己没问题了。我们便赶紧整好队,寻找落脚的位置。走着走着,黑漆一片的群山之中,又亮出几个光点。我们以为那又是村庄的灯火,但定身一看,才发现那些光点在黑暗之中,竟环环绕绕的移动着。
“你们瞧,那是啥?”旗娃拨开挡住视线的枝叶,低声问道。
“汽车吧。”刘思革答了一句,“看呐,那不是在动吗,灯泡儿还成双成对的。”
嗯,那想必就是行进在盘山路上的汽车了。但那几对在黑暗里若隐若现的车,灯离我们还有一些距离,根本不会开到咱们脚下来。车灯不是啥稀奇玩意儿,我们没再理会,一心只想找到歇脚处。
想在这黑夜里找到最晚那种舒适安全的山洞是不太可能了,但最后,我们还是找到一处宽敞的“洞”。称其为洞,恐怕有些不合适,因为那只是一处石壁上突凹而进的宽口子。凹进去的部分虽然很宽,但高度极其低矮,只能弯着腰在里面行进。
形象点儿说,这就是一个“扁平型”的洞,就像鲶鱼的嘴巴那样。
我们没得选择,也不想再选择,发现洞之后,便纷纷佝偻起背往“鲶鱼嘴巴”里头钻。用薄布罩着手电筒,我们准备简单检查一下里头的环境。事后想来,这很危险,因为在黑漆漆的环境下,手电筒罩着布,光线根本射不远,只能贴着地面照过去,
结果举着手电筒的我照着照着,就看到白惨惨的散光之下,猛然出现了一条盘曲在碎石旁的银环蛇。那蛇正吐着信子,早已是发现了我们,它盘曲而立,一副准备攻击的姿态。假如我再靠近那么一点,估计就要被它伸头注毒了。
一天之内,被两条蛇威胁过性命,我真是恨死这些长虫了。
挑出毒蛇,我抽出了刘思革腰上的砍刀,一刀将其斩首,并剁碎了蛇头以解惊吓带来的愤怒。接着,刘思革又踩死了一条大蜈蚣。但手电筒往前一探,虚散的光线还探不到洞底,原来这石壁上凹陷进去的扁平洞穴,比我们想象中要深,目前还未到头。
我带着旗娃和刘思革,继续往里面探去。
几步前进,发现头顶的洞底开始升高,地势开始向下,在里面能站直腰板了。但手电筒罩着布条,光线蒙散散的,无法射得更远。前方一片黑暗,只能感觉到还有相当的空间。
为了避免再次和黑暗中的危险动物近距离接触,我索性扯下手电筒的布条,扫了一遍脚前的一切,确认安全后,我就抬起手电筒,让光线毫无遮挡的射了出去。
光速作为人类目前已知的最快速度,布条刚一扯下,从手电筒射出的直光,就到达了另一头。前方果然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射出的光圈,停留在离我大概四五米的地方。光圈照亮的区域,应该是扁平洞穴的洞壁尽头,那石壁上黑漆漆的一片,晃眼看去,像是被火烧之后留下的黑斑。
旗娃和刘思革见我扯下了布条,也纷纷效仿,准备用最短的时间探清洞情。
手电筒射出的光线刚还移动了半寸距离,我忽然发现,那手电筒所照亮的“黑斑”,有什么不对劲儿。因为,洞壁上的“黑斑”,忽然挤动了一下。
“我操!”旗娃刚还打开手电筒,就惊呼了一声。
这才看清,洞壁上并没有什么黑斑,被我误认为的“黑斑”,实际上是粘附在洞壁上的黑毛生物!在手电筒的惨白光线下,那石壁上的成片的黑毛生物密密麻麻,挤挤动动,恐怖的数量让人头皮发麻。
黑毛一片中,不时有几双邪气的小眼睛盯向咱们,在手电筒的光线下闪着亮光。小眼睛外的奇头怪耳,让我瞬间就认出了粘附在这石壁上的动物究竟是啥玩意儿——蝙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