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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科幻异能 > 南疆记事:密林诡境 > 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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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但对黄班长来说,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狠”。我能猜到,他作为这种级别任务的指挥员,在出发之前,必定还捆绑了什么“程序”,勒令他必须完成任务。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但不用猜的是,黄班长心里定有好几股压力,压得闷声不语的他,喘不过气。
    旗娃之前在水潭边上,添补了水壶里的水。他拧开水壶,刚准备痛饮时,忽然想到了什么。
    “对,对,操了,差点儿就进嘴了!”他厌恶的倒掉了水壶里的水,看着毛毯怪骂着,“这几把恶心玩意儿泡过的水,我真不敢喝!”
    太阳斜射进天坑里,为天坑源源不断的注入热量。所以这凹于地表的树林里头,也比平常的林子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更加闷热。我那水壶里的水,就还剩个半壶左右。虽说丛林里最不缺的就是水,但在这怪诡异常的天坑里面,还真不敢打包票。
    旗娃看着咕咚咕咚的从水壶里倒出的水,惋惜摇头说:“一坨臭狗屎,搅坏一锅汤!”
    举壶进嘴,水液润喉,让压抑的心情缓解了一点儿。我抹走嘴角的水,对这林里左盯右看。
    五个人无声的休憩着,只是那旗娃倒水的时候,淋上了叮咬过我的大蚂蚁,在那里惊叹着。
    上身的水分很快就被热气蒸发了干净,裤子也不再那么粘湿。只是刚才被大蚂蚁叮咬的部位,竟还越来越红,鼓起了一个小小的包。我穿好上衣,用水壶倒了一点儿水,清洗了一下小肿而起的肉包。
    这大块头的蚂蚁,该不会有毒吧?我涂抹着肿包,忧心忡忡的在心里自言自语。
    鸟叫还是一如既往的欢快,方才的枪响激战,并未在地下掀起什么地覆天翻,这只是天坑底下再平凡不过的一天。你说,如果崖头上还有残余的越军活着,他们听到了天坑里的动静,会怎么想?会不会真的伸手相救呢?
    黄班长抬手看表,让我们开始出发。他说,回到潭水边之后,咱们还是继续贴着天坑的边缘走,在树林的深处,是铁定找不到出路的。
    绕过毛毯怪的尸体,我们开始了返程的道路。高大密集的树冠遮挡了我们的视线,我们瞧不见天坑边缘的崖壁究竟在哪个方向。但刚才一路被毛毯怪撵过来,大家应该都是跑的直线,所以沿着毛毯怪的身后走回去,应该能原路返回。
    但丛林里头视线不佳,更别提什么参照物。稍不留意,就会在林子里面迷路兜圈子。
    正文 第八十章 :马蜂窝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决定爬上树,看一看路。人走在树林之中,视距很短,没有指北针的话很难确定行进方向。爬上树来确定大致的方向,是常用的土办法。或许借靠树木的高度,咱们说不定还能窥见天坑里的“出路”呢。
    爬树探路的差事由我来做,之前已经提过,天坑内部的树林异常茂密,并且长得相当高大。高树可不好爬,我借着绳索,倚靠其他人推臀助力,这才艰难的上到树木的最低端枝丫。树木虽然个头儿冒得高,但树干很细,并不怎么牢靠。
    全身的重量压上去,高树就开始晃晃悠悠,头顶的树叶也刷刷的响起。我紧抱着树干,稳了稳身子,晃悠感这才停下。树虽然不会被压断,但这些树上枝头,经常会潜伏着意想不到的危险。
    最为慑人的,就是那些伸在枝头上觅食的毒蛇。
    而喜欢上树的蛇,通常都会带着点儿伪装色。枝叶的茂密入眼,又会有藤蔓缠枝,更让那静静趴伏在树枝的毒蛇不易察觉。
    昨天下午邓鸿超就是走路时不小心,差点儿被挂在枝头的毒蛇嘬了一口。上树后手脚不便,我可不想遇到那些防不胜防的毒玩意儿。稳住了晃悠的树干后,我就又紧握起胸前的树干,开始使劲儿摇晃。
    树干不是太粗,两手的虎口一合,就握住了大半。又是摇晃,又是捶打,头顶的茂密枝叶点头簌响。甭管上头呆着毒虫还是毒蛇,这响动应该能让它们迁移身子了。事后想来,我这举动又有那么一点儿不妥——万一正巧摇下来一条毒蛇挂在脸上,屁滚尿流不说,恐怕也少不了一口毒嘬。
    “建国哥,您这是当摇钱树在使啦?”旗娃在树下开着玩笑说。
    我心不在焉的答道:“给你摇个好彩头。”
    双腿夹树,双手攀枝,脑袋顶着密集的树叶往上钻。叶子扑附在脸上,让人不停甩脑袋,我真该把侦察面罩戴上的。爬树的动作还算快,没一阵子,叶隙之间的碧蓝天空就越变越阔,手中的枝丫越来越细,身体一点一点往上升,树干又开始晃动起来。
    最终,我平衡在树巅的枝丫上,探头而出。
    脚下的枝丫是整棵树最为脆弱的一部分,踩在上头晃晃悠悠,抖动不停,随时可能会折枝而断。视线越过树冠,视野豁然开朗。虽然这颗树并不是“天坑林”的至高点,但站在这个高度上,终还是无碍的瞧见了碧蓝天空,以及那朝天张扬的天坑大口。
    眼前的厚实树冠,一路延伸,晃看如水面一般,平铺而展。细看则如波浪那样,时而冒出一簇高顶,时而凹下一片矮树。众多树冠构成的绿浪碧倾,由我这个角度望出,颇为壮观。古人都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前在悬崖边上往下俯瞰,这天坑里的树林也并没有多大。但如今身在其中,如果不是之前窥见了其全貌,我会觉得这下边儿密林有万亩之多!
    这下面的面积,比我想象中的大多了。
    但环顾而望时,我突然看到九点钟方向处,冒出了一道高凸而起的绿浪,斜射而下的阳光,也落在了那一方向的树林上,使其呈现出不一样的绿色。高凸而起的绿浪,指的是一排突出的绿树。
    咦,我疑惑着,这天坑里的树林还真是奇,那一片的树高,这一片的树矮,难道这土地下的营养还偏了心不成?但接着想起,树木的生长离不开光合作用,土地没偏心,是头顶上的太阳偏了心。
    因为天坑地貌的原因,这下面的树林不能像上边儿那样,将阳光尽收身顶。斜射而进的阳光,不仅让天坑里有了“阴阳分界线”,也还让里面的树林营养不均衡。不过,这阴凉处的树都能窜那么高的个头,那边的高树恐怕更是望不到顶。
    白泛泛的阳光反射在枝叶上,让人觉着刺眼。趁着微风拂脸,我别过目光,开始判别方向。扭头四看,木桶壁一般的崔巍高崖,就环绕在树冠绿浪的四周。而两点钟方向的几十米外,就是一道垂直的陡崖。我们的预计没有错,方向差不多是直对的。接下来只需要直直的往前边儿走,就能回到之前的水潭边上。
    方向判好,我又忍不住抬头四看,想借着这个高度,在那些崖壁上找出一些“门道”。
    遗憾的是,崔巍的高崖,还是之前看到的老样子。就算是接着树颠的高度,也根本看不出什么变化。盘古开天辟地时,一定是专门往这里跑了一趟。他利斧一挥,刀刃猛剁,便才削出了这等近乎于九十度的峭壁。
    灰壁上的绿垢黑渍,恐怕累积了成千上万年。我这等凡人,不过沧海一粟,哪里敢去怪罪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呢!
    这时,天坑的上空,飞过了一小队鸟儿。抬头一望,蓝天下那挥舞扑腾的翅膀,仿佛在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它们自由来,自由去,无谓天坑地缝,藐然千峰万壑。
    我不免感叹,生而为鸟,真好啊。转着头,我脑袋沿着峭壁而抬,看向环绕着天坑的“悬崖线”。想来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之前想方设法才逃脱掉的悬崖,如今想回,却又回不去了。
    悬崖边上的树木,静悄悄的凝固着,看不到半个人影儿。估计刚才天坑里的枪响雷炸,世上也无人知晓。越军士兵们不是傻大瓜,他们如果没死光,肯定也离去了。
    但也可能还监视在悬崖边上,当关守道,看咱这几个中国兵有没有本事从天坑里逃出来。
    阳光灿烂,天空蔚蓝。而我却对着这片被石崖圈起来的天,绝望得说不出话来。这就是世事无常吧!我感慨道,谁会知道,仅仅在一个多小时前,那寂静的崖头上发生过激战,枪火作响,喊声连天;也上演过生离死别,悲壮涕泣,呜咽泪下。
    谁又会知道,自以为死里逃生的五个人,却落进了另一个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困苦境地!
    不过,说到生离死别,我又想到了刘思革。
    脑袋一低,我对着蓝天下的灰岩绝壁长叹口气,便准备下树。事实上,站在树颠非常费劲儿,因为树都是分叉而长,越上头的树枝就越弯松。整个人的体重压在上头,晃悠不说,还根本稳不住劲儿。
    我则是弯膝抖踩在弯韧的树枝上,双手捏着“隔壁”的树冠,才在树颠稳住了身体。但这种晃晃悠悠的着力方式确实费劲儿,也还危险。低头收身,换脚踩枝,手攀细丫,我开始下树。
    脑袋还挤在密绿的树叶中,没往下爬几寸,我就听到树下的邓鸿超痛嘶了一声。
    “什么咬我!”邓鸿超叫了一句。
    我攀在树上,由叶隙间往下一探,模糊的看到这小子在提脚弯腰,并撩起了裤脚。裤脚撩起,他看到了腿上的痛源,我也大概猜到了是什么。
    “这大的蚂蚁?”邓鸿超用手扇开腿上的大蚂蚁,惊叹道,“咬起来跟针扎似的!”
    “大蚂蚁有啥稀奇的,”旗娃满不在乎的接话说,“刚才我不就捏死了一个吗!”
    “天呐!”邓鸿超又是一声惊叹,“这儿好多!你们快看!”
    “我操!”接着见怪不怪的旗娃,跟着也发出了一声惊叹。
    听到这番对话,攀在半树的我,自然忍不住好奇心。我停住身子,竭力从繁枝密叶中探出头,想看清树下的情况。但探出的方向有错,我并没有准确的看向树下的四个人,而是看到那张铺在林间的毛毯怪。不过这不经意间的探望,却让浑身立起了鸡皮疙瘩。
    因为那毛毯怪,跟之前有点儿不一样。
    倒不是说大肉毯回光返照、残灯复明了,毯肉并没有出问题,它已经彻底死掉,稳稳得铺在原地,等待腐烂发臭、被大自然分解。问题在毛毯怪表面的那一片黑毛上。不知哪个时候,那黑毛一片的毯身,颜色竟变换了一遭——本来布着黑毛的肉毯,这时候却有相当一大部分变成了红褐色。
    哟呵,还他娘是张变色毯?我惊叹着。
    但仅仅是变色,倒也不会让人立起鸡皮疙瘩。问题是,那变换出来的红褐色,竟然密密麻麻的在蠕动。怎么形容呢,马蜂窝大家想必都见过,那蠕麻的红褐色,就有些像采蜜而归的马蜂,挤拥在一起。
    果然,下一秒我就找出了真相。这哪里是毛毯怪在变色,而是一只只红褐色的蚂蚁,在那毛毯怪身上挤成了一片。密密匝匝、不计其数的蚂蚁,便才合出了一大片红褐色!
    试想,成千上万只蚂蚁混成一片,那密集蠕动的视觉效果,比百蜂环抱的马蜂窝更甚,不叫人起鸡皮疙瘩才怪!
    我回想起了之前咬在脚踝的那只大蚂蚁,便就是这种红褐色。异常大的个头,如此多的数量,别说是吃人,就算是一头壮牛,恐怕都啃得下来。但这个例子我假设得太不正确了,因为它们现在啃食的,是比人还大,比牛还凶的毛毯怪。
    蚂蚁还吃肉?我倒是孤陋寡闻。
    “快走!快走!这些东西都围过来了!”立满鸡皮疙瘩的我,听到邓鸿超在下惊叫了一声。
    正文 第八十一章 :蚁难
    “这他妈还真是……”旗娃也跟着吼了一句。
    原来那群包裹着毛毯怪的大蚂蚁,不只对唾手可得的肉毯有兴趣。攀在树上的我,看得无比清晰,在那长草宽蕨中,分明有一道红褐色的窄长“地毯”,朝着五个人的方向铺展而来。
    此“地毯”自然非地毯,那是无数只蚂蚁拼凑而成的。
    这群在我眼中的低等生物,好像是嗅到了咱们的气味,覆爬在毛毯怪上的大队蚂蚁,竟他娘的分出一道支队,朝树下的邓鸿超一行浩浩荡荡的开来。这架势,像是一支前来讨伐扫荡的军队,要将咱们全部剿灭。
    我这才注意到,那绿意丛书的林地里头,真还响起了微弱的“行军响”。行军声响刷刷入耳,虽然并不敞亮,但那该需要多少只蚂蚁腿脚一齐而动,才能合奏出这般异响!
    邓鸿超在树下又催促了一句,但旗娃却怒气冲冲的答道:“走个屁!我他妈还得被一群蚂蚁虫子撵着跑不成!”
    低头一看,行军一般的“蚂蚁特遣队”,其先头部队已经和树下的“敌人”接上了头。旗娃好像被来袭的“敌兵”打得措手不及,模糊不清的视野中,只见这壮小子在不停的甩脚而跺,对敌的轻视让他吃了大亏。
    这么大一堆蚂蚁追过来,估计一双解放鞋很快就要被敌占领,彻底沦陷。
    “退后!”黄班长下意识的拿好了枪,双脚不停的踢扫植草,想打退前袭的“敌兵”。
    王军英则抽出了旗娃腰间的砍刀,主动上前迎敌。砍刀倒是很奏效,贴在地面一个砍刮,大片的红褐蚂蚁,就连同泥草一起被抛了出去。
    而如临大敌一般的邓鸿超,已经聪明的转移到了三人背后,掩护后方。
    毛主席讲过,人多力量大。古人也有言,一筷易折,十筷而不断。同理,一只蚂蚁就算个头再大,也并不可怕。不过腿脚一跺,手指一捏就能取其性命。但是,有数量、有组织、有纪律、有纲领的“四有蚂蚁军队”,就很难说了——那浩浩荡荡,前赴后继的大蚂蚁们,着实给了我一种军队的感觉。
    铺展在绿草中的红褐色“地毯”连绵不绝,万千只蚂蚁同时行进的视觉效果让人压抑、胆怯。树下的四个人,被蚂蚁大军攻得节节败退,如果不是黄班长秉承着“以空间换取时间”的拖延战术,恐怕四人早已是被蚂蚁裹满了腿脚。
    “吴建国,快下来!”拖延战术并不怎么奏效,只听黄班长朝我吼了一句,恐该是要进行“战略转移”了。
    我被这大个头的蚂蚁咬过,知道它的厉害。如果上百只蚂蚁有幸同时在皮肉上下口,那种融积起来的痛感,估计会让人丧失掉行动能力。一旦没有了行动能力,那前赴后继、如狼似虎的蚂蚁大军,就该像包裹毛毯怪那样,裹向全身——食肉为生的它们,可能就这样捕食猎物的。
    想到这儿,冷汗不由得渗了出来。这支蚂蚁军队,不容小觑!而挂在高树上的我,更是孤军守连城,天地不呼应。倘若蚂蚁大军们嗅到了我的味道,再沿树而上,我岂不是连“空间换时间”的战术都没得打。
    经这一提,我赶紧停止了“战场推演”的分析,利索的动身,开始下树。
    沾染在旗娃脚掌上的红褐大蚁,开始往他的裤腿里面渗透。对敌轻藐的旗娃,即刻又传来了吃痛的喊叫:“我操!真几把疼!”
    “是吧,跟针管一样!”吃过了痛楚的邓鸿超补了一句。
    动手舞脚,我下树的速度飞快异常。什么时候起,我他娘也成了一个乌鸦嘴了——这天坑里头,究竟都他娘住着些什么鬼玩意儿!接二连三的古怪,如分幕的戏剧,一场场向咱们上演。我的预感不错,什么蛇人,什么毛毯怪,都还只是冰山一角。
    一个跳跃,我落下了地面。由条毯状行进的蚂蚁大军,接敌之后便迅速分散开来,打起了“围歼战术”。它们四散而开,就如之前悬崖上头的越军士兵那样,由四面八方而攻围。比起那可怖的毛毯怪,这些大蚂蚁显得更加聪慧、更加有战术。这些看似低级的生物,却像是被上帝开了小灶,个个如训练有素的士兵。
    刚在地面站稳身子,几十只偌大的红褐色斑点就近在眼前,我站稳身,一个细手细脚的踢扫,将它们踢走。
    “别站这儿了!”我说,“快跑!”
    之前借着树木的高度,我得以纵览整个战场的态势。站在这个位置,由于树木的遮挡,所以根本看不到毛毯怪的位置。黄班长他们不知道,这支蚂蚁军队的数量,远比他们想象中要多。现如今人蚁之间已经开战,好几个“集团蚁”的兵力,正准备涌向战场,蚕食人肉。
    说完,我就提起背囊,推着邓鸿超跑了出去。
    大兵团作战时正面遇敌,要立足全局,审时度势,有取有舍,实事求是。通俗点儿说,也是就打得赢就就打,打不过就撤。但撤移不是简单的撤,树林里有那么大的广度,更有大范围的纵深。而我们,便可以借靠战略纵深,诱敌深入,孤立其军。
    最后再选取合适时机,集中兵力,各个击破。
    对着一群蚂蚁子,我想得不免有些过多。但事实上,一大群密密麻麻的蚂蚁如狼似虎的向你追来,目的是要吃你的肉,那种恐惧,并不亚于之前那张血口大开的毛毯怪。试想,林地被这片褐红色侵蚀的速度有多快,它们爬裹到你身上的速度便就有多快。
    王军英也相当理智,并没有像旗娃那样,将这片红物视为无谓之师。他弯着腰,贴着地面挥舞着砍刀,掩护咱们的撤移。
    蚂蚁军队虽然有组织有纪律,但比起急行军,它必定是比不过咱们的。人腿那么长,一个跨步就当它们几十上百步。这便是机动性在传统战争中的作用,蚂蚁们即便再是有能耐,也碰不到咱们的身。
    战略定好,几个人就转过身,身体前倾,两腿大撒,拨叶观林而跑。
    事后回想,在我生命里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被各种东西撵着跑。今天或许是咱们的“奔跑日”,之前被敌兵越军士兵搞出的“武装越野”就不说了,仅在十几分钟前,咱们是被一张毛毯巨怪猛追,十几分钟后,五人又拼命的动着腿,而身子后边,却跟的是一群蚂蚁子。
    五个人就像是误入猫笼的小老鼠,这个追完那个追,这种滋味,太不好受!最气人的是,我每次严肃的向友人提起这次经历,却根本没人相信——屁大点儿的蚂蚁,哪又会撵上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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