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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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离得近了,那火把仍旧一动不动,四周皆空旷,镇远侯就知不妙,这次慕容诺使的根本不是调虎离山计,而是一出空城!
士兵害怕有诈,慭慭然地试探着上前,原来又是一排支起的空架子,上面挂了士兵的衣服而已,影影绰绰,虚虚实实,却哪里有半个人影?那稻草人上面插着一封信,颇为显眼,士兵将它取下来,转身呈交给镇远侯。
镇远侯气得火冒三丈,一把撕开那信,展开来,上面只有歪歪扭扭的潦草几字:谨以此贺礼恭贺安平郡主新婚大喜。
镇远侯气急败坏地将信纸揉成一团,掷到地上,有一眼神好的士兵上前捡起来,抬眼看镇远侯脸色,小心翼翼道:“侯爷,这信背面还有字。”
言罢将它重新递交给镇远侯,镇远侯复展开,背面果真有字:“墨汁有毒,触之必亡。”
镇远侯大骇,慌忙丢了信,凑近火把去看自己手心,安好无恙,看不出有什么变故,但知道慕容诺是怎样下流手段都能使得出来的人,哪敢耽搁,慌忙回营寻军医问诊去了。留下几队士兵,敷衍着四周巡视一圈,没有什么发现,唯恐再遭遇伏击,迫不及待地回营去了。
这场大火,整个镇远侯军营焚毁了近六、七成的帐篷,人员倒是没有什么大的伤亡,但是许多士兵将不得不露天而宿。所幸粮草防火做得好,没有受到多少损失。
镇远侯气怒攻心,再加上肩头的伤发炎,夜里就开始高烧起来,还疑心果真是中了诺雅的毒,提心吊胆,唯恐命不久矣,换了好几个大夫,大发雷霆,折腾了一夜。
对方突然消停起来,顺了气的诺雅盘膝坐在城墙上喂海东青。一人一雕,相处难得融洽。
城墙根,几个士兵正在将昨夜的一场大火吹嘘得神乎其神,他们被镇远侯营地突如其来的变故惊醒,齐聚在城墙上看热闹,犹自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杀手阁的人悄如鬼魅一样攀爬上城墙,吓了他们一跳。
“原来女人吃醋这样可怕。”
“就是,上次遁地,这次飞天,差点一把火将他镇远侯的大营烧个干净!看他以后还敢挑衅不?”
“莫说镇远侯以后老实了,咱们九爷救回来以后,怕是都要服服帖帖的了。万一哪天惹了九夫人一个不高兴,啧啧,将军府够她点的?”
众人幸灾乐祸地笑,潜意识里都觉得,九夫人这样彪悍,救回九爷应该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不过迟早而已。
“这就叫‘冲冠一怒为红颜,九夫人打翻了大醋坛’。”酸秀才从城墙下面迈步上来,悠闲地调侃。
诺雅抬头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喂海东青:“秀才,你可知道这海东青为何怕我,乖乖地听我指挥?”
“自然是爱屋及乌,它素有灵性,知道九爷怕你。”
诺雅摇摇头:“第一,的确是因为我身上的杀气,第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曾有一天它惹恼了我,我烧了一锅热水,然后用酒醉了它,要将它拔毛下锅,自那以后吓破了胆。所以...”诺雅顿了顿:“劝你留点口德,否则,你那点毛,绝对不够我薅的。”
酸秀才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战,望一眼自家九爷最宠爱的神勇将军,识相地缩了缩脖子:“我是来说正事的。”
“说吧。”诺雅不咸不淡地道。
“第一呢,我代表将士们必须要郑重地劝告夫人,如今天凉,你又有身孕,比不得我们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不能就这样席地而坐。”
诺雅从善如流,站起身。如今肚子已经显怀,蹲着有点难受了,除了坐着,也就只能站起来。
“第二,我替九爷说的,孩子娘胎里教育很重要,你这天天打打杀杀的,那是情势所迫,没有办法。但是平时,最好还是温柔一些,否则这孩子生下来,是个爷们也就罢了,若是个娇滴滴的女娃,张口闭口这样粗俗,这世上可没有第二个九爷。”
这不是在咒自家女儿嫁不出去么?诺雅张口想骂人,想想又压下了:“也算,但是请你说正事,你们秀才说个话都像婆娘的裹脚布似的,又臭又长。”
又这样粗俗,看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酸秀才无奈地清清喉咙:“听说镇远侯大病,这是个机会,我们要不要反击?再来一次?”
诺雅将最后一条肉丢给海东青,拿帕子抹抹指尖,摇摇头:“没用了。”
“为什么?”
“我和冰魄已经失去了联系,说明我昨日火烧他镇远侯大营,他们成了惊弓之鸟。如今对方战战兢兢,天上就连一只麻雀都不会放过,故技重施没有用。”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大家都将诺雅当做了智多星。
“还不是时候,晚上或者最迟明天就要下雨了。”
酸秀才看看天,响晴响晴的:“你会看天象?”
诺雅高深莫测地点点头,却出口成脏:“会看个屁天象,以前杀人的时候整夜潜伏,风餐露宿,一个人无聊了只能看看天,数数蚂蚁,看它们,我就知道第二日什么天气。”
“可是这下雨跟我们打仗有什么关系?”
诺雅伸手指指远处,镇远侯大营位置:“那些反军大都来自与云南,云南四季如春,这个时候正是闷热,所以穿的衣服极是单薄。明日变天,一场秋雨一场寒,天气温度骤降,再加上阴雨连绵,他们帐篷不够,肯定会有人淋雨生病。
这么多人,他们必然会需要大量的伤寒药材,我们只要控制住流通渠道,使他们伤寒加重,就能减弱对方的意志力,摧毁他们的意志,不战而降。
王潮来信已经暗中同武昌步凡取得了联络,命令他暗中联络现有的朝廷驻军,尽量切断镇远侯后方补给。到时候,我们的人马正好赶至,你和大个他们就按照上次你们部署的计划,尽量将其一举歼灭,南阳与信阳城的边界就是他镇远侯的终点。”
“我们?那你呢?”
诺雅笑笑:“自然是去找安平清算旧账去,我的男人岂是她想睡就睡的?”
“不行!”酸秀才斩钉截铁地摇头:“你如今不是你自己一个人,你身上背负着整个将军府未来的希望,九夫人,这不是玩笑,换成是谁在这里,也不会让你去那样危险的地方。”
“我如今没有一点关于冰魄和你们九爷的消息,我如何放心?若是最后一决胜负之时,刀剑架在你们九爷与冰魄的脖颈上,要挟你放下手中的兵器投降,你怎么办?”
酸秀才静默不语,答案,谁都知道,但是,做出这样的抉择,一辈子都难以心安,将是永生的痛楚与悔恨。
只是,谁去都可以,唯独她不能去。
“再等等,夫人,你和冰魄相处时间不长,你不知道,他虽然看似木讷,寡言少语,那只是他人耿直,其实粗中有细,愈是在危急的时候总是能给人意想不到的意外,你忘记了,他当年可也是叱咤一时的名捕。”
诺雅点头:“我自然相信冰魄的本事,只是时不待我。”
一切果真如诺雅所料,第二日,天上就开始淅淅沥沥下起秋雨,冷风吹过,再伴着冰冷的雨水,令镇远侯的大军全都苦不堪言。
气候,水土全都不符合原有的生活习惯,士兵们陆续开始有人出现高烧,昏迷,呕吐的症状。派遣下去调拨供给的人又迟迟没有消息,缺医少药,再耽搁下去,病情开始蔓延。
冰魄混进来已经有好几日了,他装作喉咙不舒服,闷不吭声,幸好没有引起周围士兵的怀疑。
他来的当天,镇远侯就下令出兵攻城,他远远地看到了百里九,但是却没有办法接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安平将他带下去,立即不见了踪影。
军里的制度很严,他只能在自己分队的范围活动,并不能四处查探,令他简直心急如焚。幸好当天夜里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兵营大乱,给他带来了浑水摸鱼的时机。他借着扑救的机会,盲目地四处搜寻百里九的踪迹,一无所获。
后来镇远侯出兵去追捕诺雅的时候,下令他的顶头参将看守好军营,尤其是百里九,千万不要自乱阵脚,中了调虎离山的计谋。他长了一个心眼,紧随在吴参将身后,听他一路走一路大声地发号施令。
他认准,这样危急的时候,吴参将定然会去查看安平郡主与百里九的安全。
当时大家都在忙乱着救火,没有人会注意他,他偷偷尾随着吴参将,在大营里七拐八绕,果真见到了安平。
安平这里并没有受战火荼毒,安然无恙,她三言两语就将吴参将打发了,转身回了帐篷。
九爷一定就是被软禁在那里!冰魄简直欣喜若狂,他开始犹豫,自己是否应该冲进去将百里九救出来,毕竟,这真是一个极难得的机会,失不再来。
他还在犹豫的时候,转身的吴参将就好像已经发现了他的踪迹。
“谁?!”
吴参将冷声呵斥,弓起脊梁,满是警惕,就像是暗夜里突然嗅到老鼠气味的猫。
☆、第一百四十四章 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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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黑影冲天而起,一时间万箭齐发,从四周的帐篷里射出无数的弓弩来。一只受惊路过的乌鸦扑棱着翅膀掉落在地上,身上已经被扎了七、八支箭。
冰魄惊出一身冷汗,原来,这四周的帐篷里埋伏了这么多的高手,多亏自己没有意气用事,否则,如今掉落在地上的,就不是那只乌鸦,而是自己了。
安平听到动静,撩开帐篷一角向着外面张望一眼,就缩回头去。吴参将因为自己的大惊小怪,觉得不好意思,捡起地上那只乌鸦,扬手丢进了不远处的火堆里,转身走了。
冰魄观察了附近的地形,再也不敢轻举妄动,恋恋不舍地顺着远路返回去了。
吴参将仍旧在指手画脚地指挥着众士兵扑灭大火,冰魄从一旁抓了一把灰抹在身上,不动声色地加入到里面。
吴参将转到他跟前,冲着他招手:“你,过来!”
冰魄左右扫望一圈,将信将疑地指了指自己鼻尖,吴参将点点头。
他疑惑地走过去,参将开门见山问他:“你适才去哪了?”
冰魄自认作为芝麻大的一个小组长,参将不会识得自己,更不会注意自己的行踪。
他选择装傻充愣:“没去哪。”
“没去哪?”参将围着他一圈一圈转:“没去哪,那你袖子上的朱漆哪里来的?”
冰魄低头看自己的衣袖,上面果真沾了两块朱漆,新鲜的印记,在火光里挺醒目。
他暗自思忖,自己适才在跟踪他的时候,一路躲躲闪闪,定然是在哪个帐篷上沾染的,难不成,这其中有什么门道?
冰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来的。”
参将倏忽间眯了眸子,满是狠厉:“你去过军机营?”
冰魄一脸莫名其妙:“军机营?在哪里?”
吴参将的佩刀已经从腰间拔了出来,在空中闪过一道寒光,架在了冰魄脖子上,映着熊熊火焰:“我还正想问你呢?你去军机营做什么?那里可没有着火。”
冰魄惊慌后退两步,一脚踩在一块瓦片上,那是碎裂的瓦罐留下的碎片,狠狠地硌了他脚心一下。慌乱中急中生智:“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军机营。只是适才捡到个封口未开的罐子,尚且完好无损,我害怕再留隐患,就抱着它寻消停地方远远地丢了。当时四处大火,慌不择路,也不知道是去了哪。”
吴参将紧盯着他的眼睛,看不出一点慌乱:“你说的是真的?”
冰魄斩钉截铁地点头。
“呵呵!那你倒是很幸运,竟然全须全尾地跑了回来。”吴参将的刀离开了冰魄的脖颈,仍旧将信将疑:“那你将桐油罐子丢到哪里去了?”
冰魄正在搜肠刮肚考虑措辞,一只幸存的瓦罐突然就从帐篷顶上滚落下来,落在火堆里瞬间炸裂开,在两人临近的位置,吴参将的身后,发出“啪”的一声巨响,带起骇人的火焰。
冰魄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扑倒在吴参将的身上:“大人小心!”
两人同时跌落在地上,碎片擦着冰魄的肩头飞过去,带起一串血珠。
吴参将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冰魄的肩膀:“小伙子身手不错啊。”
冰魄肩膀吃痛,眉头也不皱一下,不好意思地抹一把肩上的血,“嘿嘿”傻笑:“俺老家就河南的,自小无依无靠,跟着个少林和尚学了点把式卖艺出身。”
“你叫什么?”
冰魄憨笑:“俺叫韩功,十三分队小队长。”
吴参将赞赏地点点头:“这名字听着挺顺耳,你回去包扎一下,然后跟你们头说一声,以后跟着我做事情。”
冰魄欣喜若狂,当晚就做了吴参将的侍卫,跑腿送信守卫打杂,什么都干。这在别人眼里看来,冰魄无异于是一步登天,但是冰魄自己却是暗自懊悔,叫苦不堪。虽然他接近吴参将可以获取不少军中的情报,但是,他的自由也被限制了,无时无刻不是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得不偿失。
吴参将调查过“韩功”的卷宗,故意利用“机密情报”试探过他两次,见他并不上心,就放松了警惕。
吴参将不在的时候,冰魄可以同原先的守卫们小声聊天。他们对于这位新来的生瓜蛋子极是不屑,经常会冷嘲热讽。而冰魄也拿出新人该有的谦卑与好奇,低声下气地向着他们请教各种看起来无关痛痒的问题。
他们得知他竟然连神机营都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的时候,极是嘲笑吹嘘了一番,冰魄借此才确定,百里九,如今就是被关押在神机营里,谁也不可以靠近。而失火那日,神机营四周刚刚用朱漆写过警示,他能白捡回一条性命,也算是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