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不管是什么情况,看到了摄政王,燕秦总是要关心两句的:“王叔怎么回来的这般早?”摄政王脸色阴沉,说话的语气也阴阳怪气的:“我若是不回来的早些,怕是陛下连小皇子都有了。”
摄政王不说这个还好,一说燕秦就来气:“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倒是说说看,你养在宅在里的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就许你老燕有血脉传承,孤这个皇帝倒不能有个皇子了。”
燕秦气急,声音也冷冰冰的:“分明是王叔背叛在先,如今却倒打一耙。”
燕于歌愣了一下:“陛下,您知道了?”
燕秦怒道:“什么孤知道了,全天下都知道了!”
他先是发怒,继而又有几分疲态,似是灰心丧气,也似是对摄政王心灰意冷:“行了,你退下吧,孤不想见到你,我们两个之间,兴许是应该好好审视彼此的关系了。”
先前没有见到人的时候,他心里总想着,也许一切都是误会,可是从摄政王嘴里听到那句话的时候,他又想,果然如此。
果然,他就天生适合做个孤家寡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没有什么好东西,一个个的只是嘴上说的好听,私下里背叛他的事情却做得熟练得很。
燕于歌气消了大半,语气却还是硬邦邦地:“凭什么让我退下,我辛辛苦苦地赶回来,就是为了能够早日见到陛下,可陛下呢,却如此的狠心,还要把我赶出去,这天底下,哪有这般道理?”
燕秦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摄政王是如此无耻之徒:“燕于歌,孤告诉你,你不要得寸进尺!你当孤眼睛是瞎的,孤亲眼看见,那个女人的肚子是浑圆的。”
那女子的皮肤白皙,肤色红润,除了肚子之外,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对劲的,人家一张小巧的瓜子脸,胳膊细,腿也细,非要解释说,是因为那女人长得胖,肚子才胖了些,那是在强行欺骗自己。
燕秦是个实诚人,不想这么委屈自己。
燕于歌说:“那女子肚子里确实是燕家的种,不过不是我家的,是大燕皇室的。”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燕秦神色十分讽刺,听到后半句的时候,那个讽刺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先前一步,狠狠地拧了一下摄政王的手背,摄政王脸上毫无动容之色,他叹了口气:“看来孤是在做梦。”
燕于歌举起自己的手来,上头非常清晰一个红印子:“我不喊疼,不代表不疼,陛下欺负臣有意思吗?”
当然很有意思,摄政王皮糙肉厚的,掐一下也不要紧,燕秦哼了一声,背过手去,来回踱步几圈,又说:“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他可没有在外头乱搞什么女人,而且他的祖父早就死了,先皇也没了,不可能和外头的女子搞出来什么遗腹子。
燕于歌便叹了口气:“那女子,是先皇遗落在外的明珠,她肚子里的孩子,和陛下是一脉相承。”
如今的皇室宗亲,已经和燕秦没有什么干系了,便是抱养个孩子来,也和燕秦干系不大。但若是先皇明珠,生下来的孩子,那也是燕家血脉,只要皇帝愿意,冠上燕姓,一样可以向地底下躺着的先皇和列祖列宗交代。
怪不得那女子和自己的模样有几分相似,摄政王没有必要拿这种事情骗自己,听到这里的时候,燕秦已经信了八成,但他还有很多疑虑。
皇帝连珠炮一般地发问:“你怎么知道她就是先帝明珠,这世界上长得相似却无血缘之人也不是没有。再说了,她的丈夫呢,会同意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别人?还有若是她真的是公主,你要孤怎么办?把她认回来?”
“陛下您且先歇口气,这些问题,待臣一个个回答,可否?”
燕于歌梳理了一番,又道:“先皇素来风流,数次微服私访,几乎每次都要成几段风月之事,虽然大燕皇室子嗣单薄,但也不是不可能有流落在外的龙种。”
大户人家,都有些没找回来的私生子呢,更何况先皇这种风流人物,皮囊好,风度又翩翩,做皇子的时候简直是个花花公子,薄情又多情,肯定骗了不少小姑娘。
“这人也不是突然蹦出来的,而是臣在和陛下在一起后,一直命人搜寻,近日才有了消息。人的容貌,时间,还有信物,都能对的上,只是这寻回皇室血脉一事毕竟兹事体大,臣也不敢担保,百分百就一定没有人在后头做手脚,为了能够确定,我才要求前往邺城,查探一番。”
“你的意思是,这女子是从邺城找到的,那种蛮荒之所……”
邺城虽然地处南方,但经济并不发达,远远比不得地动前的山溪都郡繁华,准确一点说,就是个小县城。
燕于歌便道:“穷的地方,山清水秀,容易出美人。邺城的女子单纯,未见都市的繁华,便更加好骗。”
燕秦皱起眉来:“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在说先皇是个无耻至极的大骗子。”
可不就是大骗子吗,燕于歌又说:“陛下可知,臣是如何寻到这沧海明珠的?”
“你不是说叫底下的人去查?”
“燕都之大,人海茫茫中,人何其多也。臣命人翻阅卷宗,查出了先皇数次下江南去的路线,又找来曾经服侍先皇的老人,问清楚了所有,一路寻过去,一年多,才找到这么一颗明珠……”
他把这女子的身世都悉数道来,二十年前,先帝下江南,因为意外,和侍卫失散,养伤期间,在这邺城,邂逅了一名山野间的年轻女子。
他隐瞒身份,以翩翩公子的身份,和容貌清秀的农家女子几夜风流,先皇在女子的肚子里播了一颗龙种,但他是天子,当然不会为了这女子驻足,又不忍心把这么一朵空谷幽兰带入宫中,让它染上世俗的颜色,变得面目可憎,便同那农家女成了亲,然后在侍卫寻来后死盾。
农家女一夜之间,便成了寡妇,更在操持丈夫婚事的时候,因为太过伤心晕倒,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几个月后,便生了个女婴。
女子家中还有父兄,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漂亮的女儿就这么蹉跎一辈子,把女儿嫁给了村中不嫌弃女子和孩子的屠夫做续弦。
后来,那农家女又给屠夫生了个儿子,日子也算过得和美,但因为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那女婴出落得越来越水灵。
邺城是个小地方,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免被有心人盯上,在女婴长到十八岁之后,她便被嫁给了邺城一个地头蛇的儿子。
因为心不甘情不愿的,那儿子又有别的美妾哄着,刚开始还有几分兴致,后来就对女子失了兴致。又因为这女子还霸占着正室夫人的名头,那小妾就使了一条毒计,污蔑女子偷男人。
正好女子又怀了孩子,本来是少爷的孩子,也成了孽种,燕于歌安排的人查出来的时候,这天家的明珠的人已经被人沉了塘,花了大力气才把人救了出来。
当时随行的御医说了,晚来一步,这女子可能就死了,而且这女人也没有什么求生的欲望,得亏编了个生父的故事,才唤醒了女子的一点求生欲,把人给救了出来。
得亏邺城是在江南,秋日里的池水还不算特别的寒凉,孩子顽强,没有流掉,不过胎儿也不算稳。孕妇不能轻易奔波,御医为她开了药方,又花了大价钱买了药,她吃了许多安胎的灵药,才得以保住孩子。
邺城山高皇帝远,燕于歌安排的人是厉害,也不能整日守着对方还要瞒下消息,最好不和当地的官府接触,孕妇又不能整日闷在屋子里,可出去走动,小地方,难免有人会发现,久待在邺城也不算安全,最后等女子的胎息稳后,人就被接到燕都来。
这女子和燕如歌情况不大一样,一个是皇室遗落在外的明珠,一个在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后者可以住进摄政王府,前者却不行。只是燕于歌自以为保密工作做的不错,没想到连小皇帝都知道了。
也是,底下人的传他的绯闻,哪敢让当事人都知道,都是悄悄的传,等知道的人多了,再传到摄政王的耳朵里,对方也很难查出来源头。
燕秦听闻逢尘明珠的故事,又觉得有些唏嘘:“她倒是受了很多的苦头。”
他生下来就是大燕皇室的皇子,因为皇室子嗣单薄的缘故,即便他生母早逝,也不受宠,物质上一般也不会短缺,就是没有多余的闲钱,很多时候,只能瞧着人家的稀罕东西眼热。
人都是要对比出来的,对比昔日的太子,还有另外一个受宠的皇子,他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十分悲凉,但比起这被他那花心父皇抛在外头的女儿,他要幸运得多。
想到那女子怀了身孕,燕秦又说:“就算这个是事实,你也说,那女子肚子里的孩子,是吃了大量的保胎药的,是药三分毒,万一生下来的是个傻子怎么办?”
把大燕江山交给一个还算靠谱的继承人,他这辈子也就能够安心了,就算日后不靠谱也行,至少他死之前看起来要成器,若是找个傻子,那大燕江山不就等同于拱手送人。
真要找个傻子,或者是生下来就被断定活不过二十岁的病秧子,那皇陵里躺着的先皇肯定还是会撬开棺材板来揍自己。
“孩子还没生下来呢,陛下你就操心这么多?”
燕秦当然操心的多了:“而且也不知道她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宫妃生子,总要提前做准备吧。”
孩子总不可能是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想要让明珠的孩子变成他的孩子,那肯定是要事先让一个宫妃“大了肚子”。
摄政王便说:“这个简单,若是生下来的孩子有疾,那就说宫妃死了孩子便是。”
燕秦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摄政王平坦的小腹:“若是想要这个孩子做大燕的继承人,那孩子就应当是从皇后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谁让摄政王骗他的,这种假装怀孕的苦差事,也应是摄政王来做。
燕于歌沉默半晌:“也不是不可以。”
末了,燕秦又添了句,“让那女子和孩子分离,是不是不大好?”
燕于歌的表情就很无语:“陛下这话怎么不早说。”
先前小皇帝只顾着兴奋,现在又来惦记着母子情深了,摄政王倒是狠厉:“若是陛下担心,大可以去母留子。”
皇室无亲情,朝夕相处的父子兄弟都要自相残杀,更何况是一个流落在外的公主。
说起来,这都是先皇造的孽,要不是先皇撒手不管,好好一个公主也不可能过得这么可怜,差点被人沉塘:燕秦摇了摇头:“不了,说到底只是个女子而已,她前半生过的也是可怜。而且既然不打算认她回来,没有必要如此。”
这明珠,也得是他这个皇帝承认了,才是大燕的明珠,不然的话,对方也只是个可怜见的农家女子罢了。到底是先皇丑事,为着皇家威严,人还是不认的好。
而且先皇当年的顾虑,虽然听起来可笑,却也是事实,没有见过荣华富贵的女子陡然换了个身份,很可能因为适应不了,落得更为悲惨的结局,不认对她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
燕秦这人说是心软,但是对于一个和自己没有半点感情的所谓姊妹,也生不出太多的亲情来。
说句难听的,对方也就和他有这么点血缘,还没有常笑和他亲近。
“孤就是担心,等孩子生下来,她又舍不得,毕竟母子连心。”
十月怀胎,做母亲的自然会对腹中的胎儿生出别样的感情来,而且那女子身边又没有丈夫,只这么一个孩子,更加难以放手。、
“陛下多虑了,她答应的事情,自然没有反悔的道理。”说句不好听的,要不是他们赶到,又花了大力气,那女子早就连着腹中胎儿一起溺死在冰冷的池水中了。
这世间本来也不是所有的女子都十分爱自己的孩子的:“她对这胎儿并没有什么留恋之情,若是有的话,当时也不会存了死志。”而且说句不好听的,那么多爱孩子的父母,为了家里能够过得好一点,还把自己的儿女卖给其他人做奴仆,这深宫里的太监,进宫的时候也都是有父母的。
至少这女子的胎儿若是送到宫中,肯定是锦衣玉食,甚至还能继承这个江山,白捡来的一条性命,那女子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说到这点,燕秦又想起一件事来:“你当时说,救他的人编了个故事,才唤起她的求生欲,当时说的是什么?”
身份都没有确认的话,那些人也不敢随便就说那女子是皇家的遗落在外的明珠,难道摄政王又把人往自己身上揽了。
那摄政王的生父未免也太可怜了些,明明只有摄政王这么一个儿子,却莫名多了几个遗落在外的私生女 。
虽然京城里的人也不敢当着摄政王的面议论些什么,燕将军也死了听不到,但莫名添个风流名声,总归是不好。
“臣的属下当时只说,她的生父,是京城的大官,不知道有这么个女儿流落在外,如今寻了来,要带她回去享福,而且她是被人陷害的,那大官比邺城的城主厉害的多,只要她能够活过来,就为她报仇雪恨。”
燕于歌回想了自己下属说的话:“当时只听到父亲的时候,那女子还是没有什么求生欲,人逐渐憔悴,只是点醒她,告诉大官可以为她报仇,她才决定好生活着。”
说句实在的,先皇就是个睚眦必报的小心肠,燕秦肖父,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可记仇得很,这女子的生母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偏生生了一个倔强极了的女儿。
人蒙受了这么大的冤屈,对那富家少爷,爱没有,只有一腔的恨,恨那个使出毒计的小妾,也恨那个瞎了眼的男人。一个被打上孽种标签,还是那男人血脉的孩子根本不算什么,见到那一家子不得好死,才是她好好活着的最大动力。
听到此处,燕秦难免有些唏嘘:“她倒是个倔强性子。”
这女子的想法倒是让他生出几分好感来,他就不喜欢那种夫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夫君如初恋的女人。而且会出现这种比话本还精彩的情节,全怪在其他女人身上有什么用,糊涂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过错。
当初看话本的时候,他就看过不少这种所谓的痴情女子,这个素未谋面的姐姐,倒是挺别具一格的。
“那大官是谁,你的生父?先前已经来了个燕如歌了,这个农家女总不能也安在你的母亲头上吧。”
“不是,是徐阁老。”
摄政王一提徐阁老,燕秦就知道是谁,朝堂里两三位姓徐的阁老,只有一位,只娶了一个妻子,没有任何的小妾通房,他和妻子还只得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但是女儿小时候就被人拐走了。
“你是想让她做徐阁老那个被拐走的女儿?”
其实这样也好,做大燕的公主没什么好的,他作为皇帝,可不会去操心和自己没有感情的便宜姐过得怎么样,而且做公主的,遇到他国求娶联姻,有时候还不好拒绝。
“正是如此,陛下意下如何?”
“等她的孩子生出来再说吧。”去了徐阁老那里,就不好再做这种偷龙转凤的事情了。
“对了,那万一真的找到了徐阁老的孩子怎么办?”总不好让人家不认真千金。
摄政王叹了口气:“徐阁老的女儿,其实早些年便找到了,只是找到的不是活人,是一具骸骨。”
当年的人贩子把小姑娘贩卖到了穷山沟里,娇花一样的小姑娘,就这么死了。虽然那些人都被抓起来处死了,但这也挽不回小姑娘的性命。
“那?”
“徐阁老只是担心他的妻子过于伤心,故而瞒着没说。”
燕秦便感慨了一句:“那我便放心了。”
倒时候便是没有找到,被徐阁老的妻子发现了,也可以让人出去立个女户,商量好了,名义上不暴露就成。徐阁老是个聪明人,会顺顺利利地把这些皇家阴私带到棺材里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