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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节

    葛馨宁高高地昂起头,丝毫不惧:“怎的,你有意见?”
    “自然没有!”韩五正了脸色,斩钉截铁地道。
    葛馨宁盯了他半晌,见他的脸绷得紧紧的,一派郑重,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这还差不多!”
    韩五终于松了一口气。
    看来他这后半辈子,是注定要被这个女人吃得死死的了!
    唉,人果然不能造孽太多,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啊!
    (正文完)
    梦中说梦 说:
    嗯哼……
    正文就这些了,分两章不够,一章又有点多……
    因为字数的原因,这章有点小贵,给大家发个红包吧……
    今天不更了,明天开始将以每天三千字的龟速更新番外……
    下周出差,没网。如果出现断更,回来的时候将会补上。求轻拍,反正拍了俺也看不见……
    就酱吧,乃们想知道的几个答案,番外里面会有……
    如果没有,答案就在乃们的心里……
    宁儿捏着盼儿的小手招一招,随时欢迎姐姐们回来……
    (づ ̄3 ̄)づ╭?~
    回复(6)
    番外之韩五篇——因生缘灭经千劫(1)
    我叫韩五。
    可我既不姓韩,也并非行五。
    这个名字,就像我乱七八糟的人生一样,随意,卑贱,分文不值。
    我是谁?
    这是个完全不需要问的问题。
    这天下,你可能不知道皇帝是谁,却不可能不知道韩五是谁。
    一手遮天,呼风唤雨。在天下人的眼中,这两个词,便是我的写照。
    看上去风光无限,是么?
    可笑。
    这座宫城,本来应该是属于我的。
    可是此时我在这里,却只是个奴。
    我的身份、我的名字,无不带着耻辱的印记。
    时间久了,竟也渐渐地习惯了。
    三年时间,我从一个满腔热血的仗剑少年,变成了一个苟且偷生的卑微奴仆。
    最初进宫是为了什么?我最初的底线是什么?我心中的愿望是什么?
    我已经忘记了,或者说,假装忘记了。
    最初我只是想杀尽奸臣贼子,可是后来,我剑下的冤魂却越来越多了;
    最初我是宁死不肯向任何人低头的,可是后来,我所做的那些事……又岂止是低头而已?
    最初我心中的愿望……
    呵,这个是真的忘了。一个死人,哪里会有什么愿望?
    没错,我是个死人。
    自从一脚踏进皇宫的那天起,世上便已不再有“段恩永”这个人了。
    帝王之家,这个“恩”字从来不曾存在过,如何能“永”?
    我知道我的存在已经渐渐地没有了意义,可我还是要活下去。
    就像当年葛家后院水渠里的那个小丫头一样,在初春的冷水中泡了三天三夜,身子都泡肿了,却从来没打算放弃。
    那时韩家早已获罪,我初回京城无处可去,便假扮成小乞丐,被她捡了回家,成为她园子里一个粗使的小厮。
    我的小主人,是个有趣的小丫头,明明蠢得要命,却总是自以为聪明。
    比如说,她的未婚夫,那个什么齐家二公子,自十五六岁起便四处沾花惹草,那个蠢丫头却自始至终坚定地相信他,从不知道自己在他的眼中只是个长不开的小丫头片子而已。
    直到那齐家公子亲自带着官兵闯进葛府,那小丫头还是没能醒悟,险些便要冲出去向那个分文不值的浪荡公子求救。
    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若不是我当机立断,随手把她丢进水渠里,只怕——
    可我当初为什么要救她呢?
    如今已经记不起来了。我想,多半是因为不想欠她的人情吧?
    后来葛府被付之一炬,我只得离开,没过多久便进了宫,也不知那小丫头死了没有。
    唯有那一双清澈的眼睛,还是时常在梦里出现。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那一双眼睛。
    或许,只是因为宫中的日月,实在太难熬了吧?
    站在御花园的假山上看落日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或许这一生,就只能这样卑微地活下去,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转机,出现在进宫三年之后,我已成为这宫中的太监总管的时候。
    眼看小皇帝渐渐长成,我便在宫外置了一所宅子,四处采买美貌少女,预备着送进宫里来,以供他声色之娱。
    我并不想否认我的用心是恶毒的。他们毁了我的一切,我毁掉他一个小皇帝,不算过分吧?
    那个女孩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她被一个肥胖的女人背着进来,随手丢在桌下,就像是丢弃一个装满糟糠的麻袋。
    然后,她被泼了一脸冷水,发丝一缕一缕地粘在不施脂粉的脸上,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本该感到厌恶,拂袖而去的。
    可是她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我却失神地站了起来,几乎要从屏风后面冲出去。
    不为别的,只为那双眼睛里,三年未曾变过的高傲和倔强。
    她也是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啊,这三年时光,还不够磨平她的棱角吗?
    那一刻,我多年未曾波动过的心里,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冲动。
    留下她!留下她!!留下她!!!
    她的眼睛告诉我,她一定是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不怕麻烦。
    我要把她留在身边。
    我知道,可能的结局有两种。
    第一种,是由我来成为她生命中最大的劫难。她的心中,连家破人亡都没能摧毁的那一团火焰,由我来残忍地踩灭。
    第二种,是由她来成为我生命中唯一的救赎。
    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我,哪里还有救赎的价值呢?这种可能,我是不抱希望的。
    我只盼着能亲眼看到她眼中的那团火焰熄灭,看到她同我一样,成为一具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空壳。
    那样才符合她的身份,不是吗?
    毁灭一个人,是一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还记得胡将军被灭三族的时候,数百口人一排一排跪在刑场上,浑身发抖,面如死灰。
    往往刀还没有落下去,那些人眼中的神采便消失了。
    那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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