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五爷,还是让我进去照顾吧?我方才听到凤姐在喊话……”接着就是傅凛冷冷赶人的声音:“出去,又没喊你。”
躺在床上的叶凤歌听得双颊起火,心中磨牙如磨刀:这小王八蛋话里话外那种“得意圈地”的语气怎么来的?她方才分明是在骂他啊!不够凶恶是怎么的?
片刻后,叶凤歌终于缓过方才那阵因剧烈咳嗽而乍起的头晕目眩,捂着脑袋拥被坐起,靠在床头扭头看了看扣住自己的带链银环,不得不深刻怀疑,傅凛那小混球可能偷看过她买的那本《宝簪记》。
沐浴更衣过后一身清爽的傅凛缓步而入,见她坐在床头瞪人,松了口气似地抿唇浅笑,眼儿灿亮地抱紧怀中的盒子,长腿急跨几步,讨好地蹭到床前。
“头还疼不疼?”
见她两颊透红,傅凛一边关切询问着,就伸手要去探她的额温,却被她用扣着银环的那手挡开。
叶凤歌将那手举在傅凛眼前晃了晃。
随着链子的铮琅作响,叶凤歌已面红到脖子根,秀气的耳廓更是红透骨,活像一只被煮熟后又蜷成羞恼弧度的虾子。
纤细皓腕被银环密合箍紧,银质的光泽将皙白软嫩的肌肤衬出一丝说不清道明不的诡异香艳。
傅凛心尖莫名一酥,旋即讪讪清了清嗓子,侧身在床沿坐下,拿出藏在身上的小钥匙,尴尬的嘀嘀咕咕安抚道:“我是怕你醒来趁我不在就偷跑,不是要……”
不是要做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反正叶凤歌此刻羞赧带恼瞪着他的眼神,让他毫无来由地觉得,这仿佛是一件极其下流的事。
手腕上的桎梏被解开后,叶凤歌毫不犹豫地拖着他的肩膀将他按进被子中,劈头就是一顿揍。
其实叶凤歌这会儿并没多大力气,只是傅凛半点没防备她会有这手,猝不及防就被她按住了。
傅凛怕自己胡乱挣扎要伤到她,也没敢还手,就那么隔着被子侧身倒在她的腿上,不明所以地被揍到闷声哼哼。
“一天天的不学好,还有点正经样子没有?!”
羞恼攻心,动作太大又牵动叶凤歌的周身,使她的脑子顿时像一碗被筷子搅得稀碎的豆腐花。
她手上顿了顿,闭目忍耐,等待那阵眩晕与抽疼缓过去。
侧身倒在被间的傅凛心疼地觑着她,小声问:“还是头疼么?”
傅凛虽称不上“久病成良医”,但高热过后的头晕与乏力这种症状,他是很有切身体会的,不必叶凤歌言明,他也清楚她此刻有多难受。
“起开!”叶凤歌拍开他再度朝自己探来的手,无力地靠回床头,秀颜涨得通红,“说,你是不是偷看过我买的那本《宝簪记》?!”
《宝簪记》听书名像个温柔多情的寻常话本子,却是一本比《十香秘谱》还胆大些的……不怎么“正经”的话本子。
《宝簪记》的男角儿是个身世复杂、命途多舛、心思阴郁的家伙,而整本书里最惹人侧目的一折,便是他用绞丝冰蚕锦条将女角儿的双手绑缚在床头——
然后这样那样,那样这样,三天三夜。
周身红透的叶凤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双臂环在身前抱住了想要瑟瑟发抖的自己。
她完全不敢向傅凛追问那带链银环是几时做出来的,又是为什么要做这么个古怪的玩意儿——
实在很担心傅凛这是在有样学样啊。
傅凛坐直身来,略有些好奇地盯着她着恼羞红、又略带惊恐的脸:“那是什么奇怪的书?”
欸?
叶凤歌愣怔望着他无辜求知的澄澈双眸,片刻后悔不当初地捂住脸,恨不能咬舌自尽。
“什么也不是,请当我先前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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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凛去外间拧了一张热巾子来想要替叶凤歌净面,她却将巾子抢过去,自己胡乱抹了抹羞臊不已的红脸。
在叶凤歌表示自己现下还难受着,并不急着想吃东西后,傅凛便拿了小垫子垫着她的腰背,让她有气无力地靠坐在床头,又喂了一些温热的蜜水给她喝。
“你平日里都看了些什么奇怪的书?”傅凛好笑地看着她羞愤欲死的模样,挨着她的手边重新在床沿上坐下。
捂住脸的叶凤歌张开指缝露出半只眼睛瞪他,恶声恶气道:“关你什么事?!”
平心而论,傅凛这些年虽几乎足不出户,却是个不出门也知天下事的好奇少年。
他对自己到不了的远方充满好奇,每次裴沥文从外面回来,除了向他禀报商事上相关的消息之外,还会巨细靡遗地回答他对外间天地的各种提问。
也正因为此,傅凛总有绵绵不绝的匠心巧思,总能做出许多叫人惊叹拍案的新奇玩意儿。
相比之下,叶凤歌的性子就算得是乏善可陈了。她对外间那些与自身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大都过耳不挂心,素日里活得近乎散漫,除了画画图之外,闲暇时便只剩“看话本子”这么一个乐趣。
这些年她给绣庄画图样卖的钱,大多用来买了吃的,也会买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本子。
只是以往她在傅凛面前要端着点稳重“大姐姐”的模样,便很注意在他面前谨慎言行,从不会与他谈及自己“博览群书”学来的那些“奇怪学问”,还三天两头耳提面命,叫他“少看些乱七八糟的书”。
可事实上,她自己看的书才是最最“乱七八糟”的。
早上一醒来看到自己被奇怪的带链银环扣在床头,再加上又有昨夜稀里糊涂间与傅凛那记缠绵香艳的亲吻在前,她自然就联想到某些不可描述的画面,羞耻得炸了毛,恼羞成怒之下就失口说出《宝簪记》来。
眼下知是自己想多了,那羞耻之感便打滚翻倍。
这会儿傅凛再好奇地追着问那本书的具体内容,她只想拔掉自己多话的舌头扔地上踩两脚。
她羞窘悔恨的模样无端取悦了傅凛,笑得眉眼都成了沾蜜的弯弯月。
“怎么不关我的事?你是我的夫人,与你有关的事,我自然全都要关切的,”傅凛颇有些理直气壮的意思,“你往后若再看奇怪的书,记得叫上我一起。”
叶凤歌放开捂住脸的手,傻眼地望着他:“什么就是你夫人了?”
“昨日替你看诊的那位大夫说的,她还说我算是个不错的夫婿。”
傅凛抬起下巴挺直腰板,斩钉截铁的语气仿佛刚刚是宣了一道圣旨。
“滚!”叶凤歌抬起手肘撞了他一下,“那是人家大夫误会了,我可……”
傅凛哼声打断她:“那她怎么没误会我和别人?这只能说明,在旁人眼中,你和我就该是一对儿。”
这混蛋,怎么连歪理也能说得这么……这么……掷地有声?!
叶凤歌抱头轻嚷:“滚滚滚,人家大夫不过就是误会了,顺嘴那么一说,你那脑子倒是一跑马就十万八千里。还敢想得更远点么?!”
“敢啊,”傅凛噙笑将先前一直抱在怀中的盒子递给她,两腮绯绯,“我连咱俩后代十八辈的排行字辈都想好了。”
这还真是想得够远。
傻眼的叶凤歌除了瞪他,就只能无语凝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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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然接过傅凛递过来的紫檀木雕花盒子,叶凤歌有些摸着不头脑,便也不敢轻易打开,只是疑惑又警惕地觑着他。
“你这又是想做什么?”
傅凛眉梢微挑,笑得冷静沉稳:“有些事,咱们得好好谈谈。”
说着,他主动伸手替她打开那盒盖,将里头的一叠看着像是什么文书的东西拿出来放到她手里。
“房契、地契还有钱庄的印信凭证,咱们家的家当都在这里了,”傅凛一一翻给她瞧,口中不疾不徐道,“都交给你。”
叶凤歌一把按住他的手,震惊地瞪着他:“你发什么疯?!”
按《大缙律》,房屋、田地只认契书,钱庄的兑取也只凭印信,都是认凭证不认人的。
也就是说,傅凛若当真将这些东西全交到她手里,哪时候她起了歹念要将他赶出去,他便只能灰溜溜净身出户,即使请了皇帝陛下来,都没法名正言顺替他讨回去的。
傅凛的眸心湛了湛,继而垂眸浅笑:“我没发疯,也不会疯的。我说过,别人有的,我的凤歌都要有,还得更好。”
别人都有一个好好的夫婿,他的凤歌自然也得有。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自己疯掉。
他要给她一个比谁都好的傅凛。
叶凤歌抬起手掌按住抽疼不已的额角,使劲揉着:“既没发疯,就该知道这些东西是不能轻易交给旁人的。”
这小混球怎的越大越奇怪?她真的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了。
傅凛展臂环过她的肩头,两手按住她的额穴,替她轻轻按揉着。
“可你不是旁人,”他在她耳畔娓娓轻道,“我想过了,如今我的性子还是不大稳,有时遇到事,自己也压不住心气,或许就会冲你说些不该说的话。”
叶凤歌扭头瞧着他,眯起眼儿不知这话该怎么接。
傅凛向她笑笑,手上不停,口中又道:“譬如那日,我说叫你暂时挪去西院,绝没有想过要赶你走,只是心里乱。可你却问也不问,包袱一拎就想跑路。”
“什么跑路?我只是不想死皮赖脸,最后落到被你丢出去的下场。”叶凤歌垂下眼帘,讷讷嗫嚅。
“这些年我同你说过很多次,这是咱们两人的家,”傅凛的语气是难得的沉稳,平静之下藏了不容错辨的深重情意,“哪怕你此时还没有要答应要与我成亲,你在这里绝都不是寄人篱下。”
他和叶凤歌之间的感情,并不止是两情相悦的青梅竹马那样简单。
至少在他心中,他们应当是天生一对的爱侣,却也更是相生相伴的家人。
这些年来他明示暗示多少次,一直都在告诉她,傅凛的一切,都是要与她分享的,可她总是漫不经心没听进去。
“我虽不太通达人情世故,却也知道家人之间吵架置气是时常会有的事,哪有像你这样,一吵架就只想着丢下我跑路的?”傅凛有些委屈地抿了抿唇,眼尾轻轻漾起浅红。
他想过了,必须要先纠正她这种“寄人篱下”的错误观念。
他将全部家底,包括自己,一一交到叶凤歌手中拿捏,若往后他再克制不住说些她不爱听的,她将他扫地出门都行。
“往后若是再吵架,也是你赶我走,没有我赶你走的道理,这样,你总能安心留下了吧?”
叶凤歌直愣愣的目光瞧得傅凛面色发红,他只得停下替她按揉额穴的动作,伸出大掌遮住她的双眼。
“总之,如今家中的这些都归你了,我也归你了。”
傅凛浅笑的嗓音沙沙的,轻轻柔柔,却又带着不容推拒的坚决,还有点低声下气撒娇似的软味。
“我会乖会听话,凤歌小姐姐,你可要好生待我才行。”
请你留下来。
无论你是为了什么而留下,我都不追究,不介意。
因为我想明白了,只有你在旁边看着,傅凛长命百岁的一生,才有它的意义与归依。
第五十四章
寝房内极静,静得似乎能听见“砰砰”的心音。
因年幼时形同被父母遗弃,叶凤歌虽瞧着一切如常,其实心中那挥之不去的阴霾始终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