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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姨娘,什么叫市井?”一个童声传来甚是可爱。
    不过他遭到了轻声喝止:“别胡说!”
    “大哥哥,为什么要娶一个市井女人?”还是那个懵懂的孩子。
    “落儿!过来!”
    “太太!”
    这个插曲结束,就开始了拜堂,我听号令跪就跪,起就起,该怎么就这么样。直到送入洞房!
    第11章
    进了新房倒是个清凉的所在,原本额头上,身上冒起的汗开始消退。我正准备端坐着歇一歇,这盖头之下,我膝盖之上递过来一个描漆托盘,上面放着几块糕饼,只听得如黄莺出谷的声音道:“大奶奶,爷让您先用些糕点,垫垫饥!”
    “好!”我回了她一声,用手拿起一块绿豆糕咬来吃。虽然我早已听他说了一堆他们家的破事儿,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复杂中透着悬疑,完全不亚于我这些年看的任何一本话本子。毕竟这一辈子的话本子多数是男人所写,里面皆是妻妾和谐,满堂春色,共效于飞。这家里他老爹一妻五妾,各有专长,各有特色,再加上还有他那嫡亲叔叔和庶出的叔叔两家子,这一大家子的人要吉祥起来,也确实不太容易。
    但是在他如此殷勤的态度之下,忘记了一件事情,大家大户都有通房丫头。如今这只如玉的小手,难道是他的通房的?一下子愣在那里,他是鳏夫不错,他死了媳妇,不代表就没有通房和姨娘,按照正常逻辑,他这种身份,没有才奇怪不是?
    我特么没有打听清楚就进来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于我最近的智商直线下降到逼近0的位子,颇有不满。
    不满归不满,既嫁之则安之,我琢磨该如何文绉绉讨要人家芳名,想了几回觉得还是直接点地好”:“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听雨!是大爷房里的丫鬟!”她这一出口,我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果然是房里人。
    “给我倒一盏茶来!”血没吐出来,倒是原本刚刚塞进去的一口绿豆糕呛到了我,我咳嗽了几声,她递过来一杯清茶,我喝了两口作罢,递给她去。她又要给我送上另外一块点心,此刻我已经没有了胃口。她拿来一块湿手巾给我擦手。
    “听雨姐姐,净房的水已经准备好了!”一阵脚步声传来。
    “嗯!你们都出去吧!”
    正当我刚刚开始考虑光他房里已经可能是有很多故事的时候,房门被推开的吱呀声传来,那听雨唤他:“大爷!”仅仅这两个字里我听出了一丝丝的婉转。
    “出去吧!”他的吩咐甚为寡淡。听见关门声,我开始琢磨怎么跟他聊聊这些问题。
    一根称杆揭起我头上的盖头,眼前一阵明亮,他站在我面前,红光满面,喜色撩人,说着:“燕儿,今日实在好看!”好看个鬼,我今日原就怕汗水花了妆,所以不过是画了眉,涂了口脂而已。就是头上这三斤重的凤冠倒是珠光宝气。可能衬的我也貌美了些,今日倒是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富贵逼人。
    不过我此刻是冷眼瞧他,面庞气的鼓鼓地,他瞧见我这模样,又看了看桌上的点心盘子,几乎没有动口气略微嗔怪:“我让听雨给你带些吃的,你怎么没吃?即便嘴叼,也该吃两口!”
    在感情这事情上头,我总结了一下,实在没什么经验。前世里,家世和个人风格决定了但凡对我露出些微好感的男子,一个个都小心翼翼,如珠似宝却也似真似假地对我,我工作繁忙哪里有空去应对?今生更是为了果腹忙忙碌碌,之前未曾思及这些锦上添花的事情,也就近些日子对他有了那般的遐思。
    他若真是此地标准的男子,认为三妻四妾是在正常不过的,大不了我收拾行李走人。想清楚了直截了当问:“那听雨说她是你房中人?”
    他愕然,懵了一会子,边大笑,边摸上我那鼓起来的脸说:“我未曾想到娶了个醋坛子!”
    “到底是不是?”我瞪着眼睛,等他回答,也随时随地等着一跃而起。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他问我。我自问没有自信到以为自己会是终结一个流连花丛之人。我不嫌弃他是鳏夫,自有前提,但是不代表我能容忍他现在有暖床,虽然从逻辑上应该容忍。
    “如果是的话,你们家这趟浑水我不掺和了,今日委屈你睡那榻上,明日我拾掇拾掇走人。”我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隐藏了我伤感地近乎酸涩的心。我自知自己太矫情,即便是入了这个时代,其实心却从来都与它格格不入,一直说这个是正常,那个是正常,那不过是没有真正将自己当成这个时代的人罢了。可如今真的将心放了进来,这么天经地义的事情,让我恰恰无法忍受。
    “不是!”他回答地好干脆,我心内一松,他又说:“我没有通房没有妾室,我那先前的娘子,我也早就跟你说得清清楚楚,我俩是青梅竹马,她在我心中有分量是不错。不过如今这心里却是你!”这情话说得好似猜透了我心中所想似得,让我不免有些惊讶,我的手还停在他的肩膀上,粗糙的手皮划过他的滑溜的喜服,貌似勾毛了一些细丝。
    他拽住我的手将我搂紧了道:“春宵一刻,燕娘这一天我们等久了!”他这没头没脑的话,我想要问个清楚,可紧接着他的脸颊贴紧我的脸,直接让我转移了注意力,呼吸在我耳边,热气让我酥麻起来。
    他抽空儿,将我的凤冠卸下,我一头黑发如洗发水广告一样滑落下来,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柔嫩易推倒,反正此刻我是被他压在床上,被子底下的花生红枣等干果磕着我的腰背,我想喊暂停,可他已经用唇封住了我的口,在那里与我厮缠,我呜呜地无法出声,他那手完全不停歇,伸手给我宽衣解带。等到我的口舌控制权回归于我,我才说道:“能先把床上的干果给清理了吗?”
    他摸了摸我身后,应允将我放开,腾挪之间我擦了他,本就已经红到炸的脸更是渗出了汗,暗自骂自己没用,自诩为开放社会的灵魂,这点子胆量都没有。
    待他放开我,我撑起了身体,糊里糊涂之间居然没有发现衣带已经全然松了,人站起来,滑溜的婚服却掉在了床踏板上。正在清理干果的他,转头见我这般轻笑起来,我连忙从地上拿起一件外衣胡乱罩上。
    他清理完之后,倒也不急着继续,只是将他松垮的外衫和里衣都脱了,露出精壮的上身,我转过头去不看他,听得他在背后说:“燕儿,先来吃两口!”被他这么一说,忽然觉得肚子当真是饿了。转过身到桌前,指着他道:“你能不能披件衣服?”
    “燕儿不是一直说垂涎我的一身肉吗?我是你夫君,你合该落落大方地观赏才是!”他完全不理睬我的要求,就着了一条裤子,坐在那里,一副老子就不穿衣服,你打算如何?
    我不如何我拿了碗筷埋着头,开始自顾自地吃了桌上的饭菜,他不禁失笑道:“你有做娘子的自觉吗?将夫君晾在这里自己吃了起来?”我继续闷头吃东西,不理睬他,要我伺候他,做梦去吧!如果我能有正确的认知,其实不应该这么想,毕竟伺候男人吃东西,也是这里女人应尽的义务。但是我的认知形成太久,早就偏地不知哪里去了。
    他无奈地捡了两样吃了两口。拿起桌上放的两个瓢与我说:“合卺酒总要喝一口!”说完他将坛子里的酒倒入瓢中,递给我。
    我喝着甜甜的米酒,听他说道:“喝下这酒,日后你我夫妻一体,同甘共苦。”听着这话,我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也太容易感动了吧?
    再次被他安置在床上,我默默地做心理建设,告诫自己这有什么?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时隔不过二十年,二十年前你什么没见过?
    “燕儿,睁眼!”他一边叫我,一边已经抽掉了我的裹胸,我双手不由自主地要抱住那里。他哪里肯让我遮掩?强行将我的手拉开,扣住。我顶着拼死吃河豚的决心,睁开了眼睛看向他,他也就这么定定地看着我。
    我想起前世有朋友说:“你知道老外为什么喜欢东南亚的女人吗?”
    “她们放得开!咱们这儿的女人别看嘴上厉害,到了床上……”当时听他一言难尽地说话,我不以为然。毕竟我觉得作为一个勤奋好学的人,怎么可能在这种事情上输了呢?自以为看过那么多的影像资料或是科普读物,难道还不能模仿?脑中突然冒出一句:“事到临头需放胆。”
    我略微抬头,亲了他的嘴唇一下,他如同得了好大的奖赏,震动着胸膛笑出了声来,也放开了我的手,我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他得了我的鼓励,从唇开始一寸寸往下移,我的手也抚摸上他的背,背上不甚平整,有一道蜿蜒的疤痕,很是突兀,升起一阵心疼之感。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而紊乱倒也还记得跟我解释:“已经没事了!别挂心!”此刻我已经被他闹得迷离起来,听得不太真切。
    随着他一句:“燕儿,耐着些!”那硬生生的疼痛如约而至,我咬唇轻声呼痛,他这厢倒是停了下来,看我反应。其实他不上不下,我也很是难受。我张口骂他:“傻子,横竖都是这么一遭,快些完事了!好养伤!”他听到这话,嘴里突然笑了出声,下面狠狠一挺,果然如傻子一般,不慎将口水滴落到我脸上,我疼地眼里禁不住落下泪来,他低头不知道是舔他流下的口水,还是我的泪水,总之,我痛了没有快乐着,他看上去倒是挺乐呵的。
    清理过后,让人重新铺了枕席,我与他躺在了一起,他半撑着身子看着我,我已经是上下眼皮打架对他说:“不早了,睡吧!”
    “你先睡!我可能会打呼!”他躺下侧着身体贴抱着我。什么意思?怕打呼噜让我睡不着,所以让我先睡?从来没有被如此体贴的我,突然之间似乎明白了,老天为什么要我穿越,想来前世我想活成大哥心中的女人,偏偏成了女人心中大哥,且一路往大哥心中的大佬狂奔而去。为了防止我将自己活成男主,这一生才给了我一个卑微的身份,让他来这般待我?安心地做大哥心中的女人吧!
    第12章
    一阵秋雨一阵凉,满地的湿漉也没有洗去空气中透着的腥臭味。今日是常远问斩的日子,与他一起行刑的还有老李,原本可是内阁首辅,这个官阶实在太高,惹得围观百姓入人山人海。
    比起他这个老哥哥,常远自问无妻无子,侯府早已衰败,也算是了无牵挂。老李昨日在狱中老泪纵横,十二岁的嫡孙女从此就要充入教坊,老人家觉得自己身死不打紧,实在是害了孩子。他略有些庆幸,即便起过了成亲的念头,到底未曾付诸行动,实在是明智之举,否则害己了还要害人。
    “耀亭贤弟,老夫先走一步!”李相对他说完这一句,刽子手的砍刀落下身首分离,血溅五步。常远闭眼不看,其实这一日并非未预见,但是前路艰辛也需破局,事到如今所有努力一切尽毁。不明真相的百姓在高声叫好,一时间常远觉得满心悲凉。
    身首异处,灵魂出窍发现人群中有一人布衣荆钗,那是张燕,如果说他的人生之中还有一丝一毫值得牵挂的,恐怕就是她了。
    她眼神专注看着刑场,以为她心里定是又在骂他,她着实是未卜先知,早已提醒他,这个新法不会推行成功,他也不会落得好下场。
    曝尸三日,他的灵魂呆在刑场之上三日,她足足等了三日。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守着他的尸体。第三日,她让人拖了一口棺木过来,将他收敛入棺中。
    她手扶棺木说:“记得你曾说想要一山,一水,一钓竿,我当时说道:一狗,一人,一草庐。我找到了这么个地方,以后咱俩就搭个伴吧!”她翻越上马,带着扶棺车队,往城门口去。
    “阿姊,你可知道他所犯何罪?”才四十就已经入阁为相的林明祁在城门口拦住张燕的去路。这是她的干弟弟,经历了这么多年,他心里明白,这个林明祁对这个干姐姐是有着别样的心思。
    已经不再年轻的张燕,笑起来眼角皱纹明显,她将发丝卡进耳后,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对林明祁说:“他和李相的变法是这个阻止这个朝代滑向没落的最后一下搏击。再短暂也如璀璨流星划过了暗夜!他是璀璨的星子,你是这暗夜中腐朽的气息。这便是我的看法,你若是觉得我这话犯了什么忌讳,也可以将我抓了,判个斩刑?倒也如了我的愿。”
    “阿姊,你为何还是如此执拗?一意孤行?”林明祁看向张燕的目光复杂,他复杂什么?早已求仁得仁。
    张燕却目光清朗,对他说:“明祁,我与你早已无话可说,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一直欣赏他这种勇于为理想付出的傻子,他也愿意为了光明,披荆斩棘。在我心里他是英雄!若是你我之间还剩下一丝一毫当初的情分,那就让我带他走。”她一直骂他是傻子,却从来未曾说过他是她心中的英雄,这一刻他魂魄不得安生。
    就这样他被张燕带到了富春江畔,山水之间。他记得她一直居住在杭城,有一酒坊名叫三遇,那里的酒,味道醇厚,香气宜人,一日只出售三百瓶,多一瓶都不肯卖。有一座宅子名静园,静园主人每十日接待一桌亲自下厨的宴席,每桌价值白银千两,想要吃这一顿饭,须得提前三月预定,也未必会有位子。
    挖坑埋了他,树上了墓碑,碑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他常远,一个是她张燕。埋葬他那日,已经入冬,江上寒烟缥缈。
    张燕将人打发走之后,她拿了一坛酒过来,拍开了封坛的老泥,倒了一碗,洒在了地上。他只是她镯子里寄存的魂魄,闻不出,这酒有多香。只是记忆中,每回路过杭城,到她那里叨扰两日,她必然拿出她亲调的珍酿,亲炙的佳肴与他对酌。那酒味道确实对得起卖出去的银子。
    他每每与她讲朝堂上的事情,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实在想一吐为快,等他直抒胸臆之后,她就会泼他一脑袋冷水,字字戳心地指出李相变法中的致命缺陷。然后骂他两句傻子,劝他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别到时候连命都没了,早点退了隐居算了。
    那时他常常会被她气得七窍生烟,每次临走的时候想要发誓永远不要再来看她,却每每总要制造机会路过,永远管不住那腿,还是来见她。然后再次被气走,如此往复。
    “傻子!”果然如此,她就不会叫他名字了吗?“你知道我今生今世最最后悔的事情吗?”她在他墓碑前问他。
    可惜他的回答无声无息,她倒了一碗酒,仰头一口饮尽说:“其一,未曾与你上过一次床,白白放过了你一副好身板!你特么也是个死人,咱俩关系都到什么程度了?你一男人从来就没想过捅破窗户纸?就这么孤零零地一个人?所以说你傻,你别不承认。”
    常远捏紧了双拳,对她的情分从何而起不得而知,只知那一晚,十六七岁的少女在他爱子娇妻头七之日,为他煮了一碗面,陪着他坐在风雨之中,唱了一曲从来未曾听过的古怪曲子,每一句词都如感同身受,无奈,痛楚,愤怒……
    情到深处,阴阳交融,自该水到渠成,只是他虽然一往无前,但是却深知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之路,越是情深越怕连累,越是到后来,越是无半点逾距,只是贪恋再见的那一面,她发上新添的那一点霜雪,才知岁月如梭,又是一年。
    “其之二,常远,我悔未能全程陪你走一遭,还每次都拿着自己的知识来打击你的热情。有个秘密我从未与你说起,我是孟婆忘了给那一碗汤的人。我未曾忘却前生,前世我出生在大家,祖父是军人,父亲是经济商务方面的高官,可能跟户部差不多吧!母亲是外交官,就是使臣那种。我比你更被家庭寄予厚望。我所学就是金融经济,我曾经有过一篇论文研究整个封建时代的变法,基于历史资料,从你一开始跟我说,我已经知道了它未来的路。我自以为自己有前瞻能力。可今日想来即使知道它的结局又如何?总归你我二人在一起,帮着你即便知道是这个结局,也该试一试,闯一闯,至少你我都不会那样孤单。哪怕还是这样失败,大不了与你同赴黄泉。总好过如今这般如死鱼一样活着。我在这世上活了四十多岁,能牵扯我心的只你一人,只你一人……”此刻张燕已经提起了酒坛,开始往嘴里灌酒,酒从她的嘴角流出,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今日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可惜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能虚无地抱着她,任由她将烈酒灌下,只听她说:“墓碑刻上你我二人之名,我这个假寡妇,愿意嫁你这个真鳏夫,总归是你占了便宜。你断不能不从!”他多想立刻就答应她一声,他愿意。
    她坐下,头靠在墓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灌酒,她那点子酒量他清清楚楚,可此刻他能奈何?眼看着她神志已经不甚清楚,嘴里反复念着一首诗句: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常远魂惊魄痛,相知未曾相伴,相思未曾相守,是她与他最大的遗憾。天色乌压压,渐渐下起了小雨,她却已然深醉在他坟前,看得到却无法出声,抱得了,却无法扶她起,眼睁睁看着雨越下越大,江南的冬雨冰冷彻骨,她冻得嘴唇发紫……
    “燕娘!”常远惊跳起来,眼前模糊一片,环看四周,隐约那时行军的帐篷,背后牵扯肉痛,抹去一脸的水痕,惊魂未定,心里着急着一件事情:“燕娘再不起来,会冻死!”。
    “少将军!您可算醒了!”军医罗大夫,撩开营帐走了进来,“您怎么起来了,小心背后的伤口!”
    随着罗大夫的进来记忆涌入,常远发现自己在外公的军中,此刻正在漠北,之前好似他被人用刀砍到了后背。,
    “少将军!已经睡了三日了,可算醒了!我这就去禀报老将军!”罗大夫高兴地走出了营帐。
    他回来了?回到了年轻的时节?回到了二十三年前,那一年他随外祖出征漠北。这一年距离他与张燕相识三年多,也在这一次他养伤之后回去,张燕已经离开京城,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杭城,已经是八年之后,她的“三遇”初创……
    如前世一样外祖想让他留在此地养伤,他略略一推算,前生养好伤回去之后,张燕已经将面馆留了那对老夫妇。听说她不愿接受那一块匾额,一个人独自离开,无人知她去哪里。后来听她说起,这些年她走了一趟苗地与巴蜀,去找了好的原酒,只为一杯佳酿。
    这一生他断不能再与她错过,他昏头昏脑与她已经错过了二十多年,如今二三十日都不想错过。紧赶慢赶才堪堪赶上那对老夫妻回忆中的放榜之日,未曾回府,直接去了她的面馆,她一个人在那里吃着清汤面,瞧见他过来,只一句话,就利落地进去为他炒浇头,一路上想了多少次该如何开口?
    怎么会错过她那一句:“既然艰难,也该想想是不是别做这个行当了,找个安稳的活,以后娶妻生子。”暗暗骂自己嘴拙,为什么不接她一句:“你嫁于我,我便安稳了!”不就扯了窗户纸了吗?
    她骂他傻实在太对了,他居然跟她开始探讨房子、干弟弟。直到礼部那个小官拿着劳什子的牌匾过来,才回过神来,他想快些走,找人让礼部废了这块匾。这时只听她问:“一个真鳏夫娶一个假寡妇,算不算得上是占便宜?”
    这句话如雷击,撞进他心中,心中如此雀跃,她在他墓碑前怎么说的?这个便宜他是占定了。
    第13章
    我睁开眼想要坐起,发现身上揽着一条手臂,腿上也沉甸甸,方才想起昨日已然成了亲,成了人妇。生物钟真是可怕,到了点基本上就会醒来,哪怕我还是觉得有些疲累。
    “怎么醒了?”耳畔响起声音。
    “到点了呗!”我跟他说,红烛只剩下一小段,也证明了一件事,天马上要亮了。
    “再睡一会儿!不用早起。”他拍了拍我的脸说,说完又死搂着我,估计冰鉴里的冰都融化了。他这么大一个人,如火炉子一样贴着我,醒来了就觉得奇热无比,一下子将仅存的睡意全部赶跑了。
    推了推他道:“你侧过去睡,别黏着我!难受!”说着我扭着身体,要往床里滚去。
    突然听他一声暗哑道:“别乱动!”
    我脑子里划过一个词:“morning call!”这个叫醒服务,还真特别。猛然想起他才二十三岁,别看是二婚,要是放在我前世,那才刚刚大学毕业,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这不已经口水糊我脸上了,胡茬子开始扎了。
    对于他的上下其手,我左右抵挡,跟他说:“常兄!且慢!咱们好好商量!”
    他一只手撑起了身体,侧身在我上方,眼目清亮地问:“商量什么?”另外一只手,就不用说了,一整晚都放我心口那里,此刻自然还在那个位子上,扩大了范围,轻重不一,揉地很是起劲。
    “早上好,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我脑子了过了一过,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打个比方,咱俩去爬一座名山,我们知道山顶有云山雾海,有东升旭日光芒万丈,这般美景咱们俩都想看。所以我们开始爬啊!爬!到了半山腰呢?我的脚崴了,每走一步,脚都疼地让我冷汗直流。所以这个时候,你觉得我应该继续跟你一起爬山呢?还是算了休息一下,等伤好了再一起上山去看美景?这个比方你可懂?”
    我看着他有些懵懂,又提醒他,指了指我身下说:“下面有伤!今天不看云山雾海,光芒万丈了,好吗?”
    他一副恍然大悟似得说:“娘子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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