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节
去年国庆节,时典恰好感冒了。因此,住在麋鹿宾馆,看着窗外一片蔚蓝的大海以及海中几处小小的岛屿,即便她再怎么心动不已,叶澄铎也拖着拽着不让她到海岸线上去走一走。这一回,时间落在春夏之交。看着外头明媚的阳光,时典态度坚决,像披了块斗篷在肩上,意气风发:“我一定要去!”
叶澄铎还在担心她去海边会不会受冷,结果时典愣老半天才想起昨天晚上和他说的“生理期身子会比较冷”的话。
她愣了,愣完之后抱住他,开开心心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铎铎你还记得。不过我已经不觉得冷了。一般第二天我就生龙活虎了!”
“不是为了出去海边找的借口?”叶澄铎溜眼觑她。
时典立即挺起胸膛,拍拍胸脯保证道:“绝对不是!”
于是,周六这一天,两个人出发去了麋鹿海滩。
麋鹿海滩,顾名思义,和麋鹿宾馆大概有一定的关系。然而,除了名称上的相近之外,着实没有任何关系。
这片海滩最初没有名字,只是来的人多了,知名度也就提升了。
一片海滩——有知名度的海滩,没有一个名字可不行。又因着这片海滩濒临麋鹿宾馆,于是征得宾馆老板的同意,有人给海滩取名叫“麋鹿海滩”。
后来,更有人说,“从麋鹿宾馆的一个窗口看出去,这片海滩确实还有点麋鹿的轮廓!”
至于是从宾馆的哪个窗口看出去,至今没人知道。倒是有闲情的人走过各个房间看了一遍,都看不出海滩的哪个角哪条线像麋鹿的哪个部分了。
不过,或许还有个人的主观印象掺杂在里面,以至于不能得出一个完全相符的结果。倒还有人说:“这哪里像麋鹿,分别像只鸟儿!”
不管像什么,总之“麋鹿海滩”四个字抢占了先机。大家也都觉得“麋鹿”这个动物好,听着就满有灵气,要说像什么鸟,难不成叫“百灵鸟宾馆”吗?
……也不是不行。
但最后,还是“麋鹿宾馆”传开了。
时典和叶澄铎到的时候,阳光撒在海面上,一阵阵随波起伏,像极了银色的鳞片。
沙滩宽阔而微风和煦,在岩石峭壁之下有一对人儿在拍婚纱照,摄影师扛着大大小小的器械从身旁经过,看了他们一眼,笑了起来。
似乎在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昂。
沿着海岸线往北走,隐约可以听到一阵管风琴的声音。时典惊喜地睁大眼睛,拉着叶澄铎一路奔跑。
“去哪儿!”
“那儿一定有座教堂!”
那儿确实有座小教堂,大概就是西方小说里所说的“乡村教堂”。隐在麋鹿海滩的最边沿,甚至已经不属于海滩的范畴了。
教堂里,有人正在举行婚礼。
管风琴悦耳的声音如银铃儿般在耳边回荡,教堂的门口布置得简单美丽。新娘在老父亲的牵引下一步步地走向圣坛,身旁跟着几个顽皮的花童。
有一个花童大概只有四岁,提着一个小篮子,一边撒花一边着急地提裤子,身旁的好些人都在逗他。
时典和叶澄铎远远地站在大门外,看着新娘一步步地往前走。最前方的台上摆着一个发亮的十字架,十架旁站着一位穿着白色圣袍的牧师;而新郎,则面带笑容地、紧张地等候着自己的爱人。
管风琴的音乐一阵高过一阵,就在新娘走到新郎身旁,父亲将女儿的手放在未来的女婿的手中时,音乐声停止,牧师开始主持婚礼。
时典突然握住叶澄铎手,紧紧地握住,似想起了什么,说道:“这首歌我是听过的。”
“是什么?”
“《盟约》。我突然想起来,我姐姐结婚的时候,也放过这首歌——铎铎,这看起来太美好了。”
叶澄铎轻轻地笑起来,回握住她的手,即便已经紧得不能再紧,他却还是松了松五指随即再次握牢。
“在教堂结婚……”
时典笑着摇了摇头,灿若桃花的脸庞转向他:“我当然知道在教堂结婚没那么容易啦。”
叶澄铎舔舔唇,仿佛为这件事情感到愧疚一般。
“我就是觉得很美好呀。”时典抱住他的胳膊,悄然倚靠上去,“不管是在哪里,爸爸把女儿牵着交给新郎,身边有这么多人祝福,而且还放着这么感人的音乐,我就觉得,这场婚礼真的是太美了!”
“那你想要管风琴吗?”叶澄铎低头问。
“我又不会弹!”
“你学嘛,你肯定学一下就会了。”
“你这么看得起我?”
叶澄铎笃定地点了点头:“你不是会钢琴和吉他。”
“这不一样。”
“会一样乐器,学起另外一样就比不会的人来得得心应手了。”
“那你不是也会小提琴?”时典仰起头问,“会钢琴和吉他的人还不多吗?会小提琴的人可没那么多了。”
“我学了一些,后来就没学了,而且很久没拉也忘了。”
“叫你半途而废!”
叶澄铎低头聆听她的训斥,温柔地笑起来。
他们看着殿内仪式结束,敬虔的钢琴声响起,所有人都低头祷告;祷告结束之后,新娘接过话筒开始说话。
由于距离太远,他们没法听清,但还是能够看到,新娘每说一个字,面上都饱含着幸福喜乐的笑容。
大抵爱情就是如此。
嫁给爱情的女子也是如此。
时典羡慕地看着教堂里的一切,叶澄铎则安静地望着她。
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他多想探进去一探究竟。在她那浪漫的心思里,有多少是他可以开始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