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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
    说话间,外面又传来脚步声,五人当即停止了这个话题。宋飞听着脚步声耳熟,回头看去,见了来人就露了笑。
    白薇见他笑得灿烂,也往那看,只见是一个个头很高,样貌也很年轻不过三十多岁的妇人,她看见宋飞也朝他笑笑。这一笑人更好看了,十分知性美。白薇发现最近的美人很多啊,比如宋飞的姐姐,比如这位。
    嗯?这位是谁?
    “妈妈。”
    白薇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特地拨了拨耳朵,讶然,宋飞的妈妈?这么年轻!
    凌红对儿子笑了笑,就去探望宋金了,昨天她没在家里,等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凌晨,就开车直接去了警局,等从警局出来,怕宋金还在休息,就等了半天,知道儿子过来了,自己才过来。
    她这是第一次见宋金,她问过丈夫,那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是老爷子的私生子,丈夫说不知道,因为脸上都是血,脸也没看清楚。
    今天的宋金脸已经洗干净了,凌红看见了他的脸,这一看,人就愣了。
    像,像极了老爷子。
    简直就跟老爷子年轻时的照片一模一样。
    出于礼貌,她没有说这个话题,而是说道:“谢谢你昨天救了我丈夫,小飞的爸爸。我叫凌红,是宋书杰的妻子。医院那边我已经交代好,让他们给你用最好的药,医药费这些你也不用担心,安心养病。等伤好了,就来宋家坐坐吧。”
    宋金知道二儿媳办事一般稳妥又客气礼貌,做事也不用他来操心,说了声“好”。凌红又问了他的伤,说了几句话见他说话的气力小了,就及时打住,出去了。
    宋飞见她走了,送母亲到电梯,白薇想了想也跟了过去。
    电梯很慢,一时半会还不会来。凌红默了一会才对儿子说:“为什么他昨天会那么巧从那条路经过?还正好进了草丛发现了被绑架的你爸?”
    宋飞知道这些巧合加在一起就有点让人怀疑了,他说:“妈妈是在怀疑,元彬他跟那两个人是一伙的?”
    凌红说:“因为太巧了,你大伯说不能不多个心眼,毕竟他看起来,确实是你爷爷的私生子,当下你爷爷失踪,他要进宋家的门,必然需要一个理由。”
    “阿姨。”白薇就是见不得他们有钱人觉得谁都会为了钱做任何事,“元彬是我社团的人,昨天我们社团在海边有派对,所以他驱车过来。”
    凌红这才注意到这个小姑娘,她说:“我记得从那条小路穿过去可以抵达的海滩只有一个,对吧?但是通往海滩的路还有一条更大的马路,从那里去更近,为什么非要走小路?”
    “因为元彬没有驾照,当时大路有交警查车。”
    这些解释完全说得通,而且昨天大路有没有交警一问就知道,小姑娘没必要说这种谎话。她说:“我对元彬并没有恶意,只是一些理性猜测。你……你是白薇吧,我听小飞提过,白薇社团的社长,很能干,也很优秀。”
    突然从猜疑泥潭中出来还被好一顿夸的白薇意外了,宋家人都是这么冷酷中又带着冷静理智的吗?
    凌红又跟宋飞说了几句话,就回公司去了,临走前还看了看白薇,儿子跟她的关系好像不一般。
    她一走,白薇就说:“宋飞,你妈妈也是个御姐呀,气场强大。”
    宋飞笑了起来:“我妈都四十三了。”
    白薇讶然:“四十三?我以为只有三十多,阿姨保养得真好。”她忽然觉得不对劲,低头掐指一算,说,“我记得你还有对双胞胎哥哥姐姐呀,他们比你还大两岁,你妈多大生的你们?”
    “我就知道社长大人要问这个。”
    “看来副社长已经被问过无数遍这个问题了。”
    宋飞说:“我爸和我妈在国外念的同一所学校,彼此的初恋,很早就在一起了,高中毕业生了我哥我姐,生完后才去大学报到,大学的时候生了我,然后又返回校园,不过她的学业一点也不耽误,大学毕业那年还代表学生演讲,据说那场演讲精彩到万人起立鼓掌,直到现在我妈还是他们校园的传说。”
    “……你妈也太潮了。”白薇说,“无论是你妈妈还是宋姐姐,都是女强人,我喜欢她们能安排好自己的人生,自立自强,就算不做你们宋家人呀,也一定能成功的那种女强人。”
    宋飞说:“社长,你也很棒,你跟我妈和我姐都是一样的人。”
    白薇愣神:“哪里一样……我比她们差多了。”
    “一点也不差。”宋飞没有哄她开心的意思,说的话都是认真的。当年她还在念大学,就以一人之力跟学校申请了cos社团,约上志同道合的人,建立社团,招募社员。社团成立之时,写文案,画海报,做宣传,全是她一个人做的。
    后来毕业,又果断地继续自己钟爱的事情,哪怕因为扮相貌美有灵气成了有名的cos,但还是没有离开社团,去更大的社团赚更多的钱。
    一见钟情是真,但日久生情还是因为宋飞喜欢她的倔强和自立,为了社团,或者说是为了自己所喜欢的事,可以一直往前走,用小小的个头,扛着重担。
    可她却浑然不知自己有多优秀。
    看着她的迷糊劲,宋飞心里忽然温柔起来,他低头说:“薇薇,昨天太混乱,忘了跟你说。”
    白薇看他,问:“说什么?”
    “三周年纪念日快乐。”
    白薇怔了怔。
    宋飞笑笑,说:“我知道你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你以为当时我们第一次见,是在社团吗,不是的,是……”
    “我知道。”白薇怔愣过后,心就暖了,“是在地铁……我知道……我记得,昨天是我们三年前在地铁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完全没想到的宋飞愣了神:“你还记得?”
    “是啊,我还记得。我以为,你不记得了。”
    “我记得,我记得的薇薇。”宋飞没有想到她还记得这件事,那时她的尾巴缠着他的衬衫扣子,怎么都解不下来,最后还是他拽着她的尾巴去找了地铁的工作人员用剪刀剪的。
    当时她赶时间,剪开后就狂奔离去了,带着她的九条尾巴。
    他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有些恍惚,他以为那一剪子剪掉的是他们的缘分。
    没想到那剪子剪开了他人生新的岔路口,那条路站着一个人,就是白薇。
    他伸手抱住她,三年了,他终于可以好好抱抱她。
    该来的缘分,从不会迟到。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絲樂小仙女提了一个bug,原话——】医院说缺血其实是血站跟医院说的,血站的血有限,但每天都有人用血,需要不断补充,所以会让需要输血的病人家属去献血,相当于补充血库,用家属亲戚的血换血库的血来救人。并不是家里人献血就直接输到病人身上的,而且这些刚捐献的血液也需要进一步检测有没有问题,献血也是找献血点献血不是在医院献血的。
    因为作者的知识有限,依然被电视剧给误导了,以至于上章出现了这个bug,但这一段剧情牵扯了后面的剧情,所以思前想后还是不改了,这里说明一下。
    ps以后更新时间都是22:22:22哈,毕竟光棍节都过去了,以后我们要成双成对的,也为了应对爷爷们的岁数。
    第79章
    宋家花园中,宋书杰刚挂上警局来的电话,就说:“绑匪抓到了。”
    凌红松了一口气,说:“抓到就好。”
    宋书豪说:“你这次被绑架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还好有惊无险,以后出门别贪图自在,还是多带两个保镖吧。”
    宋书杰点点头,说:“也幸好那个叫元彬的小伙子出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又问妻子,“你今天去见了他吗?有替我道谢吧?”
    “有,那小伙子……”凌红说,“他跟爸年轻的时候确实长得一模一样。看来小飞不像是胡说的。”
    宋安宁说:“虽然小飞还年轻,但不是个不靠谱的弟弟,他跟我说的时候虽然我有怀疑,不过还是有一点信的。连婶婶都说元彬跟爷爷长得一样,那看来不假。”
    凌红说:“我问过小飞了,昨天小飞的社团在海边开派对,元彬开车过去的,但是大路有交警,没有驾照的他就走小路,所以才刚好碰见了你。”
    “小飞说的话,那不会假,他总不能向着外人。”
    凌红笑笑:“严格说起来,这不是小飞说的,而是他身边的一个女孩子,好像是小飞社团的社长。”
    宋安宁立刻说:“是白薇吧,一个脾气挺爽朗的小姑娘,小飞的女朋友。”她见凌红没有吃惊,知道她这个婶婶怕是在想自己儿子的感情未必真,就说,“以后啊,有可能做宋家的媳妇,小飞对她是认真的。”
    此话一出,凌红这才吃惊:“你弟弟是认真的?”
    “我看像。”
    “那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当妈的要么极其偏袒长子长女,要么极其溺爱幺儿,凌红是后者,儿子找了个想做媳妇的女朋友却不告诉她,大有种儿子长大成人,完全不用听自己话的忧伤感。
    她轻轻叹气,宋书杰说:“你之前还担心儿子不务正业变成混混,现在安宁都说那女孩不错,那你可以放心了。”
    宋安宁在宋家的地位举足轻重,深得父亲和两个叔叔的信任,一句话可以抵过旁人夸赞白薇的百句话。平时凌红也是信她的,但在自己儿子身上,这效果失灵了——当妈所想的,永远都比别人多。
    她打算等儿子回家问问他这事,如今首先要解决的,也不是这件事,她说:“元彬这事怎么办?”
    身为宋家长子的宋书豪想了想,说:“如果他真是爸的亲骨肉,就得接回宋家。等他伤好了,让他来这吃顿饭吧,也不用叫别人,就我们一家人,一来是跟他道谢救了二弟,二来是问问他有什么打算。”
    凌红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医院里已经邀请了他。”
    宋书豪说:“那就这么办吧。”
    这个话题暂时说完了,宋安宁看看手表,说:“爸爸,叔叔婶婶,我先出门了。”
    宋书豪说:“今天不是不用去公司吗?”
    宋安宁一笑:“有事要做。”
    “什么事?”
    “给您找个女婿。”
    宋书豪一顿,一会笑了起来,宋书杰也笑了笑,说:“这件事确实重要,安宁开窍了,除了工作终于有感兴趣的事了。”
    宋安宁笑笑,说:“我先去厨房取汤,一会直接走了。”
    “去吧。”
    她一走,宋书豪才反应过来,说:“嘿!这丫头,都没给我炖锅汤。”
    就不怕她老爸吃醋!
    ………………
    12点的钟摆声响起,到了警局下班的时间。有人下意识往窗外看,看到一道红影子开过,笑了笑朝角落的办公桌喊——
    “侯哥,你的女朋友来了。”
    侯小左听见这句调侃的话就放下笔,起身说:“重申……”
    旁边的赵勇笑了起来,说:“别重申了,迟早的事。”
    侯小左好奇了,问:“为什么是迟早的事?”他看起来像是那么容易动摇的人?
    赵勇说:“那可是个大美人,而且还是宋家的千金,富三代啊。重点是她喜欢你,铁了心要跟你。”
    喜欢?真的是喜欢,不是在捕获猎物?侯小左不能确定,只是宋安宁每天中午都来,风雨无阻。
    侯小左暗暗叹了一口气,有种斩不断乱麻的感觉。他走到外面,这次宋安宁不是空手过来,怀里还抱着个炖盅。见了他就把炖盅递给他,说:“给你补血的,我叔知道我会来,就让我送过来。”
    此时正是下班的时间,赵勇和几个同事路过,见状边走边打趣说:“哇,宋小姐不约我们的侯哥吃饭了,改成直接送饭了?”
    宋安宁笑笑:“是啊,约不动你们的木头警官,改送饭了。”
    他们立刻起哄:“接啊侯哥。”
    侯小左偏身转向他们,眼神一凌厉,看得赵勇他们赶紧溜之大吉。他这才收回视线,脸都板起来了,说:“我不能接。”
    宋安宁清楚他的脾气,她也不指望跟一头驴比犟,爽快收回,说:“好吧,那我吃,省得浪费我炖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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