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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穿越重生 > 前朝皇子绑回家(重生) >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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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让一个皇子对着房间赔礼作揖,说出去指不定突厥人会怎么议论。
    天运过自从女帝当政后,男女之防也没有那么讲究了,况且她穿的严严实实的,哪里都没漏,还被熏风硬裹上了一跳被子,那突厥皇子进来顶多能看见个头。
    她现在披头散发,面无血色,突厥皇子要是进来,还说不准是谁吓到了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完全不困……写个存稿吧,这样就能准时十二点更新了……(顶着读者丢过来的砖头和臭鸡蛋逃走)
    再次说明一下,章节字数变少是因为要冲好榜,但是每周更新的字数实际上是不变的——都是一万五打底。
    作者君没有偷懒!(敲重点)
    要是喜欢作者君的文,就请点个收藏吧~爱你们
    ☆、误会(已修)
    “女公子让我进去?”阿史那奎挑了挑英挺的剑眉。
    秦禄带有警告意味的看了他一眼,也不在多言。
    可汗心中一喜,知道自己的突破口找对了,面上却是不显,只是装模作样的对秦禄道:“既然女公子愿意见小儿,秦丞相,不如就让两个孩子自己解决吧?”
    “也好……”秦禄若有所思。
    现在正是风头上,又有许多下人在隔壁的营帐中候命,谅那突厥皇子也不敢做出什么越轨之事。
    “好好好!”可汗大喜,“秦丞相,不如我们再来探讨一下突厥的受灾情况吧?”
    “那是自然。”秦禄拱了拱手,“突厥在去年冬天受灾严重,既然突厥已经归顺了朝廷,那么朝廷一定会庇佑突厥安好平顺。”
    可汗心中自知秦禄说的都是套话,无奈突厥这次灾情实在严重,若是回纥趁机进攻突厥,突厥怕是连最基本的军粮都无法保证供应。
    曾几何时,突厥也是草原上的一匹孤狼。可是如今,局势在变,若是想要生存下去,只能另谋出路。
    可汗内心复杂,与秦禄一道走出了营帐。
    二人一走,外间就剩下了阿史那奎和熏风,室内陷入了短暂的静寂,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室内女子轻微的咳嗽声。
    “殿下,请。”熏风听着秦蓁蓁的咳嗽声,心中不免有些担心,率先开口道。
    “嗯。”阿史那奎随手拿起带来的灰狼皮,应道。
    不知道老狐狸的女儿,是不是一只小狐狸。
    穿过屏风便是一扇朱红的雕花木门,阿史那奎跟在熏风的身后,看着她缓缓打开门。
    出乎意料,内室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奢靡的布置,一进屋,阿史那奎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个高大的书架,上头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
    阿史那奎瞄了一眼,居然还在上面看到了孙子兵法。
    莫非这老狐狸的女儿也想做皇帝?他在内心不屑的轻斥。
    “熏风?”秦蓁蓁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哎。”熏风让阿史那奎坐下,忙三步两步上前道:“小姐,你不舒服吗?”
    “这会子感觉又疼起来了。”秦蓁蓁捂着胸口道。
    伤口实在是太深了,但凡她呼吸稍微用点劲儿,都能牵扯到伤口。
    “您等着,奴婢去叫太医。”熏风不懂医术,生怕她出点什么事儿,脚下生风般跑了出去。
    熏风一走,这室内就剩下了两人。
    阿史那奎一个人坐在桌旁,觉得浑身不自在,正巧方才熏风给他倒的茶喝完了,他将杯子放回桌上,准备自己再倒一杯。
    “谁?”熏风走的急,不曾告诉阿史那奎进来了,秦蓁蓁只以为是之前的婢女又回来了,刚好喉咙难受,便道:“帮我倒杯水吧。”
    阿史那奎正在纠结该怎么和秦蓁蓁开口道歉,突然听见天青色罗帐中传来了一个极轻极细的声音,柔柔的落在他的心上,像猫爪子在挠。
    随即他的脸色一黑,感情这是把他当成侍女了?
    秦蓁蓁久久听不见回复,又想了想。
    “……桃红?”
    桃红又是谁?阿史那奎的脸色如同锅底,心中阵阵不悦。
    他叫阿史那奎!阿史那是突厥的皇姓,奎则是孤狼的意思!才不叫桃红那么俗气的名字。
    阿史那奎心中闷闷不乐,正想发作。想起了秦丞相的手段,又把心中的烦躁硬生生的压了下去。
    平时在草原上,都是女子主动来找他讨他欢心的,他还从未主动哄过女子,况且秦蓁蓁还是个汉人女子。
    阿史那奎拿了一个新的杯子,提起茶壶动作粗鲁的倒上了茶水,朝那罗帐走去。
    秦蓁蓁等了半晌,才见得一个杯子被递到了帐子中,拿着杯子的手被罗帐堆着,看得并不清楚。
    这个侍女的手,隐约望着好像有点黑。
    秦蓁蓁后知后觉的想道。
    阿史那奎是侧着身子递过去的,从秦蓁蓁这边看过去正好被床柱挡住了视线。
    “你是哪个班当值的?怎么不说话?”秦蓁蓁小小的啜了一口道。
    “……我是突厥皇子,阿史那奎。”阿史那奎沉默了半晌,才低声说道。
    “噗!”
    秦蓁蓁一口茶水没咽下去,全喷到了丝绸绣花被上。
    “咳咳咳咳……”她的动作太大,又牵扯到了伤口。
    “小姐!”熏风刚好带着胡太医过来,一进来就看到了这般情景。
    “小姐的伤口流血了!”熏风惊呼。
    果然,秦蓁蓁白色的丝质睡衣上,缓缓晕开了一团红色,就好像春日里盛开的牡丹。
    阿史那奎看了眼,便别过了头。
    “……”他忽然觉得有两道火辣辣的视线凝聚在脸上。
    他的心头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抬头一看,果然见着熏风和胡太医都面色不善的盯着他,连同胡太医身后那个医女都在悄悄抬头睨着他。
    ……他们不会以为是自己欺负了秦蓁蓁吧?
    “你……你好好休息。”阿史那奎偏头躲过二人的视线,轻咳了一声道:“我先走了。”
    他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出去,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先是把好不容易活捉的灰狼交出去抵罪,后来又是给一个汉人丞相下跪,现在来道歉还被人误会。
    阿史那奎觉得,自从遇到了秦蓁蓁,他大概把一辈子的憋屈劲儿都用完了。
    “小姐!是不是那突厥皇子……”熏风忧心忡忡,又不敢明说,怕戳了秦蓁蓁的伤心事。
    “不是……”秦蓁蓁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道:“只是个误会,突厥皇子并没有什么失礼之处。”
    非要说是谁被比较失礼,那应该是自己吧……秦蓁蓁心情复杂,自己居然把突厥的大皇子当成下人使唤。
    熏风听了不再言语,只是心中仍是不信,把阿史那奎列在了自己的头号黑名单里。
    胡太医提一边听着二人交谈,一边替秦蓁蓁把脉。
    只是他越是把脉,那花白的眉毛就越发挤在了一起,连脸上的皱纹都更深刻了些。
    他面色凝重,终于缓缓开了口。
    “小姐,您的伤势……”
    作者有话要说:  这……首发时间八点五十八……勉强算是八点行吗……
    嘤嘤嘤,是作者君手残。
    更正个bug,皮革的制成是需要一点时间的,所以原先这章中送狼皮的段落被删掉了,会加到后面。
    ☆、蠢事(捉虫)
    胡太医一边听着二人交谈,一边替秦蓁蓁把脉。
    只是他越是把脉,那花白的眉毛就越发挤在了一起,连脸上的皱纹都更深刻了些。
    他面色凝重,终于缓缓开了口。
    “小姐,您的伤势……”
    他顿了顿:“……还是先让医女为您换药吧?”
    太医院中有专门的医女,都是太医在她们进宫时就通过各种测试挑选出来的,算是半个徒弟。她们的职责室便是服侍贵族家的小姐,处理许多太医不方便处理的事情。
    “好。”秦蓁蓁点了点头。
    医女本就站在胡太医身后随时候命,听见要换药便手脚麻利的从随身带着的布包里,掏出了洁白的纱布,还有放在小瓷瓶中已经研磨好的药粉。
    这医女长得眉清目秀,浓黑的睫毛又长又翘,微微一眨眼,睫毛就如同阳光下的蝶翼般轻颤。
    “这是老夫的徒弟,叫清溪。”胡太医解释道。
    清溪是他的爱徒,虽说现在只是个品级不高的医女,但是已经学会了他的七分本事,唯一的缺点就是这小妮子性子过于内敛羞涩。
    不过现在不是为徒弟骄傲自得的时候,因为胡太医发现秦蓁蓁的伤口有些蹊跷。
    正常人的血液只有两种颜色——暗红色和鲜红色。而刚才从秦蓁蓁伤口中渗出的鲜血却是粉红色的。
    胡太医这边正沉思着想病因,那边却听见清溪突如其来的一声惊呼,随即是叮铃哐啷的一阵瓷瓶坠地声。
    白色的瓷瓶被碰翻摔碎在了地上,棕褐色的药粉洒了一地,还有一些细小的粉末飘散在空气中。
    清溪跌坐在地上,指着着秦蓁蓁的伤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熏风早怔住了,她绞着帕子,目光呆滞的望着秦蓁蓁异于常人的伤口。纵使她在丞相府中当了那么多年管事丫鬟,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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