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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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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一盏春光[豪门]
    作者:林格啾
    文案:
    陈昭是个负债累累的大美人。
    为了还债,她接了个大活。
    “包在我身上,没事,就是在你们的订婚宴上泼他水说他不负责任薄情寡义吃干抹净翻脸不认人是吧,记住了。”
    订婚宴那天,她把自己打扮得像十八线夜店的前台小妹,风风火火地闯进大厅,劈手夺过招待托盘里的一杯红酒,三步并作两步闯上台,刚要泼,一见着人,愣了。
    她牙齿打颤,两腿发软。
    她浑身冒汗,哆哆嗦嗦地看着对方推了推金丝眼镜,不着痕迹地松了松袖扣。
    新娘对她狂使眼色:“泼啊,怎么不泼了?”
    陈昭:“那个,我、我走错厅了,我,那个,情夫在隔壁,新婚快乐,新婚快乐哈。”
    事后,前·豪门新娘打电话来向她道谢:“陈昭,厉害啊,托你的福,老娘自由了!那五十万我过两天再——”
    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传来低哑男声。
    “不用打了,”他说,“……钟太太不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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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的圣诞节,陈昭在日记里龙飞凤舞地写:
    “今天又被贱男打了一顿赶出家,路口也有两只狗在打架,隔壁邻居家饭菜很香。
    我用公共电话打给钟同学,他问我干嘛,我说我想听圣诞歌。
    最讨厌我的钟同学居然过来找我,但他什么话也没说。
    他只是给我唱了好多好多遍的圣诞歌。”
    他是隆冬恓惶,她是一盏春光。
    坏女孩和初恋的狗血故事,1v1。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主角:陈昭;钟邵奇 ┃ 配角:宋致宁;洛一珩等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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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呢个年代,做人不如做只猪!追债,揾你果个死鬼老母啦,大陆妹!”
    (这个年代,做人不如做只猪!讨债,找你那个早死的老妈啦,大陆妹!)
    防盗门被猛地关严,铁链门栓一撞,清晰的响声和毫不留情的讽刺一同传到耳边。
    陈昭面无表情,似乎早已经料到了眼前的结果,从容地抹了抹脸上被喷溅到的零星口水,从包里掏出一瓶喷漆。
    她既不喷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懒得写什么“不还钱死全家”的无聊诅咒,只是在过路租客或惊诧或冷嘲的眼神注视下,慢悠悠地往那面贴满各种广告的花白墙面上喷了一只猪。
    一只鲜红色的,有鼻子有眼的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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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你真找你那个便宜老爸要钱啦?他自己都穷的只能住屋村,哪里有油刮给你?”
    嘈杂的化妆间里,画着夸张妆容的女人来来往往,呛人的廉价烟草气时不时和刺鼻的香水味一同钻进鼻腔。
    陈昭刚挤掉一个占着化妆台半天不动手的老女人,给自己拍上一层白的像恶鬼的粉底,坐在隔壁的熟面孔忽而探过头,似笑非笑地跟她唠起嗑来。
    陈昭眼角余光瞄了一眼,确认只是个自己随便拉扯着说过两句烦心事的同行,当即冷笑一声,“有什么区别?住中环的老男人,不是一样没油刮。”
    她这话说出来慢慢悠悠,手中描摹细眉的动作依旧行云流水,隔壁的女人却像被踩中痛脚,蓦地动作一顿。
    “都是大陆妹,谁也不比谁高一层,”随意用手指把嘴上艳色的的口红抹匀,陈昭对着镜子做作的抿了抿嘴,扭头,冲人一笑,“系度笑我,仲不如快手啲揾个靠得住嘅男人同你一齐供楼咯(与其笑我,不如早点找个更靠谱的男人跟你一起供楼咯),大姐——”
    “……”
    在女人的厮打开始之前,深谙女性生存法则的陈昭摸了一根唇膏笔塞进包里,及时一退,抢先一步离开了化妆间。
    难得在临走前还能接到点兼职,讽刺归讽刺,但事还是不能误了的。
    酒吧的“演出”,晚上十点半准时开始。
    陈昭撩了撩一头黑直长发,钻进舞池——
    站在里头充当吸引眼球的招牌,这就是她今天唯一的工作。
    说到底,在兰桂坊,各色大小酒吧比比皆是,为了出头,高低伎俩层出不穷。其中一项,就是拉一群姿色不菲的女人,装作酒客,在舞池逡巡,靓丽的风景线一摆,叫人的视线也忍不住往那瞟。
    当然,也可以说俗气点,简称“托儿”。
    充其量不过恃美行凶,捞点小费,但和外头朝九晚五的正经工作比起来,偶尔来这么一次,能抵得上大半个月的花销。
    陈昭顶着这样一张脸,仿若天生在行。
    等到十二点多稍事休息,她的裤兜里已经被塞满一叠港币,来不及细点,又被几个陌生面孔的年轻男人笑嘻嘻地拽回人群里。
    跳舞也好,调笑也罢,陈昭想,说到底,还不知道是谁占了谁的便宜。
    末了,这份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
    陈昭拖着快要散架的身体踱回吧台,把一晚上的“工钱”一股脑塞进包里。
    顿了顿,又从另一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
    她要了杯威士忌,打算以一如既往的零星仪式感,结束这最后的一夜虚妄。
    抿了口酒,回过神来,酒吧经理却不知何时倚在她身边的空位。
    肥肉和媚笑一起堆在男人并不年轻的脸上,他推开陈昭随意丢在吧台上的那叠入不了眼的零钱,放下几张崭新的百元大钞。
    大抵是为了迁就她,男人甚至说着一口不怎么流利的普通话:“莉莉安,真的就这么走了?……不考虑我上次的建议?”
    陈昭装作回忆了好一会儿所谓“上次的建议”。
    许久,方才似笑非笑,举起酒杯,“我就只值一杯威士忌?”
    经理笑笑,比了个“三”的手势,“你从来没答应过嘛,第一次,我喊贵一点。”
    陈昭摇头。
    几个没散的客人在一旁起哄,毫不遮掩的目光在两人身边流转。
    “五?”
    陈昭继续摇头。
    越喊越高,险些喊出个承受不住的天价。
    陈昭依旧摇头。
    经理轻敲桌面,不耐烦了:“那你说,多少钱合适?就一晚上,反正你也要走了,多捞一笔不好吗?——我早说过了,这比你跳一晚上舞挣得多的多!”
    絮絮叨叨,全是被驳了面子的不爽。
    陈昭闻声,歪了歪头。
    一张艳色无双的脸,平白笑出点天真不知世故的稚意。
    “是这样,我的前任呢,也给我喊过一个价,你要是觉得合适,比他多一块钱,我就跟你走咯。”
    装的再清高,原来还是有价码的。
    这话一说出口,经理当即一笑,粗肥的手指覆上她的手背,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拍。
    “……多少钱?”他问,“你这么正点的妹,我当然愿意出够本啦。”
    陈昭并不应声,只低垂了眼睫,从包里掏出唇膏笔,在经理的手掌心写下了一串数字。
    一串对她而言,长的近乎天价的数字。
    她似笑非笑。
    “只要这个数就好,经理,怎么样,我前任很大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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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叫人坐立难安的尴尬境地里想起和提及前任,大概只有陈昭这种人才能做到。
    更别提她想到的第一句,是对方咄咄逼人的一句:“陈昭,你为什么非要跟我作对。”
    大概是八年前。
    陈昭想,这个画面或许应该出现在八年前。
    八年前的学校天台,一男一女,男的是她不久以后的初恋,女的是她。
    很少有人的爱情会源于这样的针锋相对,但并不包括当时缺心眼的她。
    而且,她的初恋很帅,远不像她少女时代的落魄,这足以令人芳心萌动。
    用那时候的话来夸,要说:那男的真俊。
    用现在时兴的话……陈昭夸不出来,太肉麻。
    俊这种兼顾了英气和秀气的话,大概已经把她的感受表述的八/九不离十。
    虽然那时候的她只会仰着脖子,故作倨傲地说,“坏女人喜欢男人都是这样的,钟同学,你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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