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节
等到那边走远了,商弈这才回头双目赤红的对江鸽子道:“殿下,我知道我今天来的不是时候,可您知道么,就不冲人情,咱今儿~就冲法律……,那我跟阿亭都是法律上的结契人,您就是把官司打到国际法庭,我是也是受法律庇护的第一继承人…”哈?还有这事儿?
江鸽子一脸蒙的看向正在哈哈大笑的薛班主。
可薛班主闻言笑声戛然而止。
他好像想起什么的机械回头看向江鸽子,眨巴下好看的眼睛,特别无辜的说:“好像……是有这个事儿的,有天喝醉了,他拐了我出去~我~我忘了……”
第160章
争端是要有的,不然这场戏就不真实了。
可是看着那小老头抱着骨灰盒跌跌撞撞的从山上往下走, 毛尖先生就有些纠结了。
他悄悄嘀咕:“先生, 这样对老先生, 我还是有些抱歉的。”
江鸽子闻言瞥他。
毛尖继续唠叨:“啊, 我知道他不好,真的!我跟咱老班主也有感情,可不说私德,从档案上看,大都督也是对国家有过绝对功勋的人, 最起码驱逐外姓王这件事,他是对常辉有恩情的那批人啊!”
江鸽子闻言轻笑:“这话说的, 好像他没有从国家拿军饷义务当兵一样, 前皇帝可是恩赐他可以从李氏领养继承人的,李氏的血脉可是不外流的, 哼!这老东西还是从家族里过继了,谁也不是傻子对吧?毛尖先生?私德都无法清白的人, 又怎么会有大德?我看你还是不适合结契, 想不明白?你就打一辈子光棍去吧!!”
毛尖讷讷不言, 心里却想,我也没有想结契啊,现在了无牵挂的晃荡不好么?
江鸽子说完这话,又回头看向老班主,可老班主却笑的特别温柔。
那之后一切生活恢复原样,老班主每天活跃的就像个失智顽童, 过去的一切跟他仿佛无关,他每天从老三巷各种墙壁肆无忌惮的穿堂而过,对人间的一切事物都有着巨大的兴趣以及热情。
对了,这是一个批判一切的灵魂,就没有他不抱怨的。
尾月过去,初春来到,北燕高等第一军校,第一次面对社会招募少年军。
作为北燕第一任京军大都督,江鸽子与连燕子作为考试教官,也是第一次身着军服面对大众。
将巫当成军人一样训练,也是开创了九州先河。
听说住在中州金宫的几个老巫,每天对李拓抱怨,一三五他们以死相逼,二四六他们举牌对全九州抗议。
然而没什么卵用,李拓管不到北燕,连燕子也从没有在乎过他们的意见。
同天,隔壁高等艺术学校,何明川,林苑春,邓长农也作为铁琵琶的继承人,也第一次坐在了考官位置。
抱铁琵琶是个体力活,这三人也将臂力举重考试,正式纳入艺术考试范畴,也算是个先河吧。
“这就是三个傻子啊!”
失智的灵魂就是这样跟江鸽子抱怨的。
考试这天,江鸽子带着生源的困惑很早的到了考场,然而等他到达,就彻底的震惊了。
“常辉郡竟有这么多的适龄青少年?”
考试现场外可谓人山人海,报名的队伍已经犹如盘蛇一般的盘到了常青南山脚下。
看不到队头,也找不到队尾。
听到江鸽子的诧异之言,戚刃倒是觉着特别正常的。
“殿下平时不在意这些,也不爱出去。您不知道,其实这几年申报移民北燕常辉的九州人大概有百万,即便我们审核的十分严格,然而依旧有每年两万到三万的特殊人才及家庭入驻常辉。
对了,还有外聘的特殊人才,也有五千左右的数目入驻未央郡,不然咱老三巷周围的房子能成倍的翻番儿。”
他是提前买了不少资产的,现在说起这件事也是美滋滋。
江鸽子解开披风递给他:“呵~北燕可真是个寒酸地儿,一个皇帝就管俩郡,未央郡,常辉郡,可怜的常辉人真是献出爷爷还要献子孙,你跟你们陛下说一下,就别冲着一只羊拔毛成不成?”
外面那些崽儿,幼毛都没有脱干净吧?
戚刃可没法接这个话,他心里嘀咕,您每天跟陛下在一起,您自己不能说么?
江鸽子一边整理领口一边又看向窗口叹息:“这么多人,都是从哪儿钻出来的?”
在他眼里,常辉就是个刻板的乡下地方,这里的劳动人民真心一个汗珠子掉地上摔十八瓣儿的换辛苦钱。而这里的年轻人整个的青春就一个目标,离开乡下,到更广阔的外郡去……
连燕子从隔壁的盥洗室走出来,恰巧就听到江鸽子的疑问。
他打开水龙头一边洗手一边笑着说:“瞧您说的,常辉早就这么好了,您想想,这里有世界上最优质的水源,还是全球闻名的花卉之都,东大陆艺术之城,最重要的是~魔魇现象快速反应部队就驻扎在这里,不被魔魇侵害可是一件大事儿,安全可是动物选择栖息地的第一要素,哦,第二要素是水源,瞧瞧……我们一概不缺。”
江鸽子闻言嘴角抽搐,他想起自己身上带着的几块碎片,其实常辉算作是世界上低等魔魇最密集的区域了吧。
他弯下腰洗了一下手,又对着镜子拨拉一下已经看不出干土头的短碎发,一边扒拉一边语气古怪的唠叨:“有朝一日我死了,这里的人会恨死我吧!”
连燕子接过侍从官的腰带,一边扣一边惊讶的回头说:“您怎么可能死?”
“哈!”江鸽子闻言仰天哈了一声,他就是个肉身智人,他凭什么不死?
连燕子到底把他当成什么了?
恩~反正没有当成人看就是了。
在官方的外宣资料里,北燕的国都在北燕未央宫所在地北燕未央郡。
然而,由于北燕人口最密集的城市是常辉郡,人们就下意识的把常辉郡当做北燕国都。
常辉人现在可是把自己当成黄圈圈里的尊贵人呢……
就像第一座北燕军校,第一座北燕高等艺术学校的确立,俞东池围着江鸽子转,一个城市又因为一个人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政治变化。可偏偏造成这个结果的人,他对周围的改变几乎就是麻木的。
所以说,人还是得走出去。
你走不到世界外面,总要去老三巷外面看看吧?
恩,那个死宅就是不去。
考场外,十四岁的常辉少年正一脑门汗的抓着自己的考牌,他的母亲站在他身边哭。
00001号是他的面试号,就因为这个号码,他的母亲已经哭的眼睛都肿了。
妇人哭的姿态十分美观,脑袋晃荡着,头顶银亮的簪子碰的叮铃铃作响,偶尔感觉松散了,她还要伸手护一下,甚至她擦鼻涕的手帕都是娟做的,绣着小兰花那种。
“怎么会是第一个呢?我们就不该起这么早,就不该来这么早,都怪你,一直催,一直催,你说说你做的好事儿!你说你家老祖宗是不是傻子,早先能住到老三巷,他偏要住到常青山下来,说城里挤得慌!你也是个傻子,能租三巷后街的铺子,你偏嫌贵?傻根遗传的没边了,你儿子也是个傻子,他冲那么快作甚?有夹五层肉的饼子白发给你吃了……我也是个傻子,当初是不是瞎了我跟你结契,你说我生这么一堆傻子,以后开疯子院么……”
她总是这样唠叨这样哭,哭的她家的男丁都无奈了,都不想哄她了……
她男人很憋屈的挤出个短句:“第……第一好啊,考~考不上就能早早回家了。”
“呜……你这个傻子!”
她哭的更加欢了。
“没事啊妈,不是说十岁到十五岁么,就是今年不成,我明年还能考,反正也在家门口,就只~当学些经验了。”
梁云勇是个很懂事的孩子,虽然心里忐忑,可依旧撑起不在乎的表情安慰着自己母亲,他说完就把号码牌挂在了脖子上,还挺挺并不健壮的腰身。
“哎~我的傻儿,都是你爸耽误你,算了~算了~也是呢,就在家门口呢!下次我们要看好时间再来,咱们家这么近呢……”
没有多大见识的女人因为儿子强撑出的笃定而得到巨大的安慰,她拧了一把鼻涕,盘膝坐在了自己带来的草垫子上,她左右看看,为了表达本地人的骄傲性,又指派自己的男人说:“傻子,我有点饿了,你回家给我煮几个鸡蛋吧。”
他的丈夫无奈的看看自己的孩子们,最后到底是叹息一声,背着手带着自己的小闺女回家煮鸡蛋了。
他们村子距离北燕高等第一军校只有不到一里地的距离,是真的近呢。
可有件事他没有跟自己的婆娘说,村里老人说是军校要扩建,这边已经看好地方了,所以这次拿了补偿,就是倾家荡产也要买新街的二进院子,不然……这女人要哭到死了。
梁云勇看着父亲的背影,缓缓呼出一口气,他转身看向负责安全的士兵,眼里露着绝对的羡慕眼神。
听他们说,这些士兵有从北燕那边迁来的陛下亲军后代,也有一部分来自老街,尤其是老三巷那边,那是人家杆子爷庇护的属民,就得了地利惠及十八代了。
听说是老三巷的孩子直接进入二选,都不必免试,这可真好啊……
他们说,只要考取了军校,只要能吃苦,毕业之后都有可能转为幼芽部队或巫系部队,听他们说,皇帝陛下的这支部队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他们随便出个低级魔魇任务,回来都能分账上千贯。
老三巷那边就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十七八岁的年纪,他们就能买的起新街的二进院的屋子。
他们还说即便资质不好,京军的军饷也是全世界最高的,读书期间的补助,每月都有十八贯左右。
少年看着士兵那身笔挺的黑底红边高领制服,真是,真是~艳羡的无与伦比了,他幻象这样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姿态。
要知道这些人吃住花用全部是国家补贴,只要入了军校可以说就从此不花钱了。哎!军校离家近,其实也有不好的地方。
也就是大几岁的距离,梁云勇经常能在家门口看到那群年轻的面孔,他们节假日开着自己买的磐能车子,一辆接一辆的从村口呼啸而过到山下的城里消费,那肆无忌惮的笑声能飞扬满常青山。
如果可以,他是真的想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可母亲说,别想了!你家祖宗是个傻子,你也聪明不到哪儿去!
这话他就不服了,一样的两只眼睛一双手,他确定自己能吃苦,不就是吃苦么?山里的孩子最能吃苦了……
梁云勇看看自己粗大的,有着厚茧的双手。他相当清楚,这些士兵的家庭也许以前跟自己家都差不多的。
家里大人在码头工作,年入十几贯的出息,家里的孩子一般上到中等教育毕业,拿了基础的资质就要去码头继续父辈的工作,要么就去那些老牌企业做基础的力工,并将这种贫寒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是,曾经的常辉郡人家,就很少有家庭能养的起拿高等教育资质的孩子。可现在常辉的孩子又多出两种选择了,要么学艺术,要么去当兵。
当然,从收入来算艺术是第一选择。可梁家的孩子,都是那种全无艺术细胞,就知道吃的傻柱子根儿,他们玩不来艺术啊。
傻柱子根儿,是他们母亲对父亲家庭的诋毁。
而他们的母亲是元宝河上唱歌最好听的撑船娘子。
希望小妹能像母亲多些吧,梁云勇有时候也觉着父亲家血脉确实存在缺陷,他们兄弟四个,唱歌基本没有一个字儿在调子上,有一段时间还抱有幻想,想上隔壁高等艺术,结果那段时间钱没少花,在家里训练的时候,家里老母鸡都不下蛋了……
他抬起头继续艳羡。
年纪差不多的士兵虽目视前方,然而梁云勇却下意识的觉着,也许人家看到他脚下这双新买的球鞋了。
他羞涩的藏了一下脚,又看看左右,看到很多同龄人跟自己穿一模一样的鞋子,便又心安了不少。
这双鞋子,本地产的女贞树牌。也……也好歹是八百钱的好鞋呢,还是城里最时兴的款式呢,对了,还有他山下城里做的最新款发式,好像是沛梧殿下说这种头叫干土头来着,他妈说精神死了,他也觉着精神,左右看看,哎!周围真是一水儿的干土头。
哼!这些模仿鬼。
少年不断整理着自己的头发,还有新买的衣裳。他家兄弟三个符合年龄,父母就全部花了大钱在山下的铺子,给他们置办了七八贯的里外三层新的体面衣裳。
以前父母可是没有这个能力的,可生活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弟弟妹妹们没有记忆,可梁云勇是有记忆的,他想,就是渴望味道的那些时候吧!
那些年份,一切味道他都缺乏。比如甜的东西他家就满足不了。童年那会儿,他总是喜欢带着弟弟们到山脚下的小卖店耗着,他们能用一个上午的时间,死盯着杂货铺老板的三个糖罐子不错眼,然而老板也舍不得打开那个擦的铮亮的,巨大的,充满了五颜六色味道的罐子给他一粒糖球吃。
那种圆形的糖球是具有奇异味道的,酸甜的,玉米的,桃子味道的,两文钱可以买五个。可他的童年父母吝啬,他从未有过两文钱随便买的阔绰。
所以他们总是在家里漫无目的的翻腾,力图找到一些有滋味的东西,满足一下无底洞一样的胃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