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从包里摸出纸巾时,忽而想起刚才灯光下滴着水的一张面孔。住着人家搭的帐篷,用着人家的手机照明,易晖心虚又理亏,伸腿比画了下,觉得帐篷里面的空间不算小,两个人也不至于转不开。何况外面还下着雨,就算是陌生人也不该把人家丢在外面淋雨。
他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确定已经把自己完全放置到江一晖的状态中,爬到门口,将门帘掀开一条缝,冲外面道:“雨好大,你进来一起躲雨吧。”
一顶立于半山腰的小帐篷,半遮的门帘里透出一点晦暗的光。
易晖递纸巾给周晋珩,顺便自己也抽了一张擦眼睛。睁开眼时发现对面的人正看着自己,易晖下意识垂眉敛目,生怕周晋珩看出自己哭过。
幸好刚才的雨够大,没人看见他精神松懈的瞬间溢出眼眶的泪,幸好此刻的光线不足,一丁点泛红的痕迹不足以让人捕捉到。
周晋珩也没看多久,就将视线掉转去别处。至少从姿势上看不出他有什么不自在,一条长腿盘起置于地面,一条手臂搭在曲立的膝盖上,掌心朝里自然下垂,易晖瞥去一眼,刚好能看到他手侧已经结痂的扭曲伤口。
看着就很疼。易晖打了个寒噤,分散注意力般地又去翻背包,翻出一条被绳子捆得严严实实的毛毯,看颜色是跟帐篷配套的。
绳子可能是江雪梅扣的,打了好几个死结。易晖没留指甲,折腾半天一个结都没弄开,筋疲力竭打算放弃时,伸过来一只修长的手,把那捆成团的毯子拿了过去。
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和一包烟,周晋珩挑出一根没碰湿的烟叼在嘴上,点燃打火机后忽然想起什么,问:“我可以抽烟吗?一会儿就好。”
易晖愣愣地:“啊,可以。”
周晋珩熟练地把叼着的烟点燃,然后放下打火机,拿着烟去烫那绳子,随着一股布料烧焦的味道掠过鼻间,绳子散开了,烟头按下的位置和力道把握得刚好,毯子一点都没烫坏。
接过来的时候,易晖小声说了句“谢谢”。
他私心把所有想说的都包含在这两个字里了,包括感谢周晋珩返回来找他。除此之外他不想再跟这个人有任何实质的交流。
或许是因为前几次不太愉快的碰面,还有今天当着朋友的面也没给好脸,周晋珩本来脾气就差,听到感谢也没应声,自顾自把烟塞回嘴里,深深吸了一口,撩开门帘把烟雾吐了出去。
如此反复几次,不想关注他的易晖也忍不住把无处安放的目光再次分一点到他身上。
记忆中周晋珩只在拍戏时因为角色需要抽过烟。
他出道时才18岁,在最叛逆的年纪里被家里强押着订婚,那会儿大抵是他活得最压抑的一段时间,即便如此,易晖也没见他自甘堕落,喝酒应酬都是点到即止,更别说抽烟了,有人撺掇他抽他也不上当。
而此刻,那两片形状美好的薄唇中夹着一根烟,火光随着烟草燃烧明暗不熄,待到那支烟转移到食指和中指之间,呼出烟圈的声音宛如叹息,听得易晖恍惚怅然。
他是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呢?
再次察觉到落在身上似有若无的目光,周晋珩把手上还没抽几口的烟扔到外面,看着那点火光被雨水浇灭,回过头来说:“烟是杨成轩放我这儿的,我没有烟瘾。”
易晖有种被看穿心思的窘迫,抱着毯子向后挪了约一尺距离,似乎在用行动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一声意义不明的轻笑传入耳朵,易晖闻声抬头,先对上一双黝黑沉静的眼眸。
“我长大了。”周晋珩看着易晖,声音一如本人沉稳坚定,“你可以相信我。”
第三十章
相信……相信什么?
以前你说什么我都信,结果呢?等来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食言和欺骗。
无预兆地又回到上辈子,易晖蜷起腿,身体向后靠,恍若未闻似的不作回应。
周晋珩看着他意在回避的举动,有点丧气地别开目光,只片刻,又移回易晖身上,这一眼,发现了之前没注意到的东西。
“腿摔伤了?”周晋珩倾身向前,去摸易晖露在毯子外面的膝盖,有深红色从裤子布料里渗出来,“都流血了,怎么不告诉我?”
易晖是真的没注意到,刚才换衣服的时候光想着快点,无暇低头去看疼的地方,这会儿才知道摔破皮了。
“没事。”易晖的声音淡淡的,曲腿躲开周晋珩伸过来的手,又往边上靠了靠。
以他对周晋珩的了解,被这样一再拒绝,肯定不会再贴上来了。
谁知这家伙竟然继续前凑,姿势也由坐着改为半蹲,双手掀起易晖的裤脚,一边往上卷起,一边问:“带药了吗?”
还真带了,出门时江雪梅往包里塞了一瓶云南白药粉,周晋珩拿起来对着手机电筒光看了下说明,拧开盖子就往易晖伤口上撒。
他性子急,动作很快,易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拎着裤腿上了药。
药粉刺得伤口疼,易晖吃痛地倒抽一口气,身体也跟着哆嗦了下,周晋珩紧张地问:“疼吗?”
没等易晖回答,他就低头去吹伤口,温热的气息一下下喷在光裸的皮肤上,弄得易晖又是一阵瑟缩。
“还疼?”周晋珩不擅长干这种事,只要察觉易晖有点反应就发慌,“这药刚抹上是有点疼。”
易晖仍是不吱声。
距离近得过分,他怕自己一说话就露馅,甚至有点后悔把这人喊进来躲雨了。
一直没得到回应,周晋珩也不生气,反客为主地从易晖的包里翻出一条手帕,叠成长条状,中央位置按在易晖的伤口上,两端绕过膝盖,边打结边说:“不包扎的话会感染,要是还疼的话你就……就掐我。”
听了后半句,易晖奇怪地抬眼望去,只见周晋珩神情专注,清亮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消减了几分锐气,让他不禁想起曾经历过的相似一幕。
那会儿他们刚住在一起不久,周晋珩拍完一部戏闲赋在家,易晖作为家中年长者义不容辞地揽下了安排饮食起居的活儿,买了许多菜准备大显身手做一顿营养餐。
谁知刚把菜洗好放在案板上开始切,家里突然跳电了。
易晖一个哆嗦,刀刃刮过指腹,差点切破皮的恐惧让他不由得惊叫,原本在楼上休息的周晋珩闻声赶来:“怎么了?”
易晖摇头不语,他就走近了抓起易晖的手腕看:“切到手了?嘶……就这一丁点儿,你叫这么大声?”
易晖觉得丢脸,想把手抽回来,却被周晋珩牵着来到外面客厅,按着肩膀在沙发上坐下。
周晋珩用手电筒打光来回走了几圈,不知道从哪儿找出来一个创可贴,蹲在他跟前,握着他的手给他贴上。
由于光线不佳,贴得很粗糙,周晋珩手劲儿又大,捏得易晖手腕疼,可他不敢说,生怕喊疼周晋珩以后就不管他了。没有人会喜欢整天一惊一乍的娇气包。
贴完,周晋珩对着那根细白的手指吹了吹,抬头就看见一滴泪从易晖睁大的眼睛里落下。
周晋珩不是第一次见他哭了,无奈道:“怎么还哭上了,有这么疼吗?”
易晖使劲摇头,用另一只手捂着眼睛说:“想、想妈妈了。”
“我也没有妈妈啊,你看我哭了吗?”
这话听上去没头没脑,在当时却莫名安慰到了易晖。他慢吞吞地放下手,抽抽鼻子:“那、那你不想她吗?”
周晋珩坦白承认道:“想啊。”
“那你……你怎么不哭啊。”
“哭有什么用,你在这儿哭,她就会回来吗?”
被这话戳到伤心处,易晖扁扁嘴,刚收回去的眼泪又要往外冒。
“啧。”周晋珩皱眉, “还哭?”
表情不耐烦,动作却轻柔不少。
把易晖的手轻轻捏在手心里,周晋珩仰头看他,唇角勾起一个柔和的弧度:“妈妈不在了又怎么样,这不是还有老公吗?”
想来那句话里包含了几分揶揄,可那微弱的光线下少年带笑的清澈眼神,已然深深印刻在易晖的脑海中。
他把周晋珩说的所有的话都当了真,包括这一句玩笑。从那一刻开始直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不仅把周晋珩当成老公,更是看作这个世上和他最亲的人。
他还天真地想就这样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从回忆中抽离的时候,易晖尚有些怔忡,眼神却渐渐冷了下来。
周晋珩似有察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说,帮他把手帕系好就退回原地。
易晖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把书包里的水和饼干拿出来,分了一半给周晋珩,还让他把手机灯灭了拿回去,省得待会儿没电了。
周晋珩起先说不用,见易晖坚持,便没再推脱,接过去只喝了水,饼干放在一旁没动。
外面雨势渐强,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过了傍晚天更黑沉,山间的能见度越来越低,透过帐篷的透明窗户,只能看见连成一片的婆娑树影。
整个白天几乎都在爬山,后来因为天气变化又把自己吓个半死,这会儿好不容易放松下来,易晖打算休息一下,养精蓄锐,回头一口气冲下山。
书包当枕头,毯子掀开盖好,侧身躺下时正好背对周晋珩。帐篷里面还算宽敞,一人一边互不相干。
刚要闭上眼睛,听到手机响。易晖把毯子扯到耳朵尖,手蜷在毯子底下点开微博,意外地发现这会儿信号更好了,首页都能轻松刷新。
点进通知界面,看到哆啦哼哼发来的消息:回家了吗?
易晖缩在毯子里打字回复:没呢,天气不好,被困在山上了[哭]
哆啦哼哼:没事吧?
易晖:没事呀,雨停了就能下山了
哆啦哼哼:有人跟你一起?
看到这行字,易晖想起帐篷里的另一个人,莫名觉得如芒在背:嗯啊
哆啦哼哼还偏要问:谁?
易晖含糊地说:朋友的朋友
哆啦哼哼:靠谱吗?
虽然觉得话题的走向怪怪的,易晖还是回答了:还行吧,我不会搭帐篷,是他帮我搭的
哆啦哼哼:那你觉得我靠谱吗?
易晖更迷惑了,可既然对方问了,他便认真思考了下,想起对方之前帮过自己不少忙,回复道:靠谱呀,哼哼最靠谱了[太开心]
两人随便聊了一会儿,易晖放下手机继续休息。
兴许白天太累,居然真的睡着了。不过睡得很浅,一点动静都能把他吵醒,比如周晋珩接电话时的说话声。
“喂……嗯,找到了……从山下再爬回去也没花多长时间……你先走吧,抱歉不能送你了……什么真的假的……我认真的,没在开玩笑。”
周晋珩的声音压得很低,迷迷糊糊中,易晖没听明白这通电话的主题,只从中提取到“他本来下山了后来又返回来找我”这一个信息,心想醒来得再谢谢他,越是不熟才越是要表现得客气。
再次醒来是察觉到有人靠近,窸窸窣窣的微小动静与外面的雨声融在一起,比说话声要轻得多,可易晖还是敏感地捕捉到了。
他不敢妄动也不敢睁开眼睛,生怕自己的应激反应又会暴露什么。
好在靠过来的人也不想惊动他,先帮他把毯子拉到底,盖住露在外面的几个脚指头,随后手在毯子边缘小心翼翼地徘徊,在某个恰当的时机,轻轻握住他垂放在身侧的一只手。
小臂被一点点抬高的过程中,易晖的心跳逐渐加速,若不是帐篷里太黑,定会有人发现他紧闭的眼皮正战栗不止,睫毛也跟着窣窣颤动。
太近了,近到能清晰感受到另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怦然有力的心跳。
身处黑暗中感官会被无限放大,那柔软的两片落在手上时,易晖立刻就知道,是嘴唇。
周晋珩在亲吻他的手,从手背移动到指根,又缓慢地辗转到虎口处,带着灼热又温和的气息。
那是他画画时拿笔的位置,上辈子这块皮肤曾被烫伤,红肿和水泡消退后不复平滑,变得皱巴巴,色素沉淀让这双手更加难以入眼。他那时虽傻,也懂得分辨美丑,平时要么戴手套,要么藏在袖子里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