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第四十七章终究没有换一盆新的。
周晋珩最近待的拍摄场地附近有花市,他早早地看中一盆白雪花,还有一盆在江家小院里见过的铁茉莉,都预付了定金。一场雨后,两盆花齐齐怒放,周晋珩趁拍摄中场休息去看,还给它们浇了水。
老板问今天要不要带走,周晋珩摇头说:“先养在这儿,拜托您再照顾一阵子。”
老板不解,劝道:“养这个不就盼着开花吗?喏,现在开了,拿着回去哄老婆再合适不过。”
先前周晋珩同老板说过家中的老婆喜欢养花,现下的心境与当初大不相同,这断崖式的落差令他深感无力,随口搪塞道:“他还在生我的气,我现在拿回去可能就进不了家门了。”
老板听了直乐呵:“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个年纪的老头怕老婆,没想到你们小年轻也是。”
被口罩挡住的嘴角无奈地扬了下,周晋珩视线飘远,低声道:“是啊,怕……怎么能不怕呢?”
下午打电话给阿姨询问情况,阿姨在电话里说:“看着跟平时一样,就是吃得不多,让他别顶着大太阳出门他也不肯,不过他自己买了把新伞,应该晒不着。”
周晋珩愣了下,随即轻叹一口气:“嗯。胃口不好可能是因为天太热,晚上做点清淡的吧。”
阿姨问:“周先生回来用晚餐吗?”
“我不了,还有工作。”停顿片刻,周晋珩接着道,“如果我回去,他该更吃不下了。你也不要在他面前提我,一切顺着他的心意就好。”
挂断前,阿姨的劝慰他一句都没听进去,挂断后,坐在沙发上抽烟的杨成轩嗤嗤直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那个家的保姆呢,怎么,现在居然沦落到有家都不能回的地步了?你这是养了个情人还是供了尊大佛啊?”
自打上次在江家门口吵了一架,杨成轩对周晋珩说话更是阴阳怪气,不调笑几句就浑身难受。
偏偏两人从小到大关系铁得恨不能穿同一条裤子,这点小矛盾影响不到稳如磐石的友情,闲来无事或者遇到困难还是会想到对方。所以杨成轩又来探班了,顺便跟这部综艺的导演混熟,拿下了下期首都拍摄部分的场地供应。
“生意不是谈完了吗?”周晋珩看都没看他一眼,“我要休息了,你走吧。”
杨成轩哼了一声,边掸烟灰边说:“满打满算我还能在国内待一个月,这个节骨眼上我抛下约会来找你,你非但不感动还赶我走,是不是人啊?”
周晋珩在躺椅上坐下,身体向后靠,闭上眼睛问:“什么时候谈的对象?”
“也不算对象吧,说是炮友也不太准确,毕竟平时能聊上两句。”杨成轩无所谓道,“他也是学画画的,不过更擅长做衣服,喏,我今天穿的这衬衫就是他给我做的。”
说着凑过来非要周晋珩看看他的新衣服,周晋珩对他这种明着炫耀暗里秀恩爱的行为十分反感,皱着眉推开他的脸:“行了看见了,别逼我把你踹出去。”
杨成轩不知有心还是无意,没完没了道:“你是没看见,他踩缝纫机的样子别提多可爱了。”
对比之下伤害成倍递增,周晋珩烦不胜烦:“那就好好对人家。”
在烟灰缸里把烟暗灭,杨成轩嬉皮笑脸:“我对他挺好的啊,他要什么我给什么,除了名分。反正他也不见得想要,大家出来玩儿嘛,何必给自己套上这些无用的枷锁。”
这话有暗讽周晋珩的意思。曾经的周晋珩恨极了这枷锁,最想做的事就是把它劈开,再丢掉,现在却转了性,自己拿起来往脖子上套。
“说起来这么多年,你的口味我还真是捉摸不透,上学那会儿喜欢方宥清那种清冷挂的,后来喜欢个傻子,现在这个除了长得有点像,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瞧瞧这暴脾气,把你脸搞伤还不让你进家门,我那个至少乖巧懂事。”杨成轩越说越觉得好笑,“你到底喜欢他哪儿啊?亏我上次给你搞来那堆晦气资料,搞了半天你没疯啊,真拿他当替身呢?”
周晋珩摇了摇头,不知在回答哪一句。
杨成轩忍不住追问:“这回你是真的想明白了吧?”
问完又觉得多余。铁证如山,由不得他不信,况且周晋珩看到死亡证明时饱受打击的样子还历历在目,那表情怎么看都是彻底绝望了。
“他死了。” 周晋珩说。
杨成轩大松一口气:“靠,你小子终于想通了。等过两天空下来,兄弟给你安排个洗尘宴,庆祝你放下执念,回头是岸。”
周晋珩闭着眼睛,似是没听进去。他觉得“执念”两个字用得不准确,不是他执意要这么做,而是只能这么做。
若是人死了,他尚且可以用各种手段麻痹自己断了念想,可死的不是人,而是心。
他的小傻子把心留在了那晚的山上,内里被挖空了,所以只能竖起全身的刺抵御他。先前的每一次抗拒都在提醒他那颗会跳动的心还没有回来,看到那沓张张带“死”字的证明,他才突然顿悟。
人死不能复生,心死同样药石罔效。
天气刚有转凉的迹象,唐文熙又来了一趟s市。
这回是单纯来玩,说旅行当天被放了鸽子,干脆来看看他。
易晖问:“他怎么总是放你鸽子?”
唐文熙耸肩:“所以我也放他鸽子咯,他刚才发短信让我下午在家等他,我回复‘ojbk’。”
易晖笑着夸他“真有你的”,心里却有些担心,唐文熙显然在打肿脸充胖子,实际上肯定很不好受。
他的猜测在傍晚得到了验证,手机来一次电话唐文熙就按掉一次,脸色肉眼可见的越来越难看,坐过山车时工作人员喊了半天他也没把安全带扣上,最后是易晖倾身过去给他扣,顺便拍拍他胸口,让他不要紧张。
缓慢上升的过程中,易晖说:“我听说,在过山车俯冲下去的一瞬间大喊对方的名字,那么对方无论在哪里都能听见。”
唐文熙表示不信这种骗小孩的歪理邪说,却在过山车途径最高处,失重超速下坠的过程中,迎着略带凉意的晚风大吼:“杨成轩你这个王八蛋!”
在另一个下滑的陡坡又换了一句:“杨成轩你能不能别丢下我啊!”
大家都在尖叫,易晖因为坐得近听得很清楚。他既为唐文熙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发泄苦闷感到难过,又为唐文熙至少能找到宣泄口心生羡慕。
不像他,只能闭紧嘴巴,什么都不敢说。
从过山车上下来,唐文熙没事人一样拍易晖的肩:“可以啊,现在玩这么刺激的都脸不变色心不跳,这下可以经常坐飞机回家找妈妈了。”
易晖笑了笑,没答话。
他是想回小镇看看妈妈和妹妹的,奈何时间不允许。他很清楚自己在这段关系中的地位,若是提出超出约束的要求,索取了协议以外的东西,定然要拿出其他东西作为交换。
就像弄伤了谁就要为谁抹药一样,即便周晋珩不提,他也必须主动去做。他想把所有的牵扯终结在这一百八十天里,离开那座房子的那天便是彻底告别,不留恋,更不能有所亏欠。
这是易晖两世为人保住的最后的尊严,对熟悉的人尚且这样,对周晋珩更当如此。
所以当住院的江雪梅身体又出现其他不适,在县城医院数次检查不出具体病因时,易晖原打算告假回家几天,周晋珩却擅作主张差人给江雪梅办了转院手续,易晖接到电话时,妈妈和妹妹都已经准备登机了。
电话里不方便解释缘由,易晖只好承认这是他安排的,挂掉电话就去敲主卧房门。周晋珩今天收工早,在家。
“谢谢你帮我妈妈转院。”易晖开门见山地说,“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周晋珩像是料到他会来,开完门就转身走回床边,边慢条斯理地系纽扣边道:“一起出去吃个饭?”
易晖当然不会把他随口的一个问句当成在征询自己的意见。抱着作为交换条件的想法,他绝对服从地跟周晋珩一起出去了。
路不算远,市内刚翻修过的一家购物广场,餐厅也是新开的,顶楼西南角,走进去便能看到几根巨大玻璃立柱,顶着梦幻迷离的琉璃穹顶。
连细微到座椅、摆件、顶灯的设计都和记忆中一模一样,这分明是首都那家餐厅的分店。
易晖记得自己当时鼓足勇气问店员可不可以到s市开分店,理由是首都有点远他没法经常过来,店员笑着感谢他的喜欢,然后告诉他老板嫌麻烦不想开分店,已经拒绝了来自许多城市的邀请。
那么他现在所处的这家店是怎么回事?
不容多想,一份菜单已经摆在面前,周晋珩让他点菜:“想吃点什么?”
易晖把菜单推回去:“我不饿。”
周晋珩便做主点了几个菜,易晖留心听了,大多是甜口的。
等上菜的过程中,周晋珩给易晖倒了温水,提前要了湿餐巾和餐前小零嘴,易晖一样都没碰,双手甚至都没抬到桌面,始终垂放在膝盖上。
“这是他喜欢的餐厅。”周晋珩说,“以前s市没有,上个月刚开业,我就想带你来了。”
气氛难得松快,易晖猜周晋珩可能没意识到前后两句话主语不同。不过这次用的是“他喜欢”而不是“你喜欢”,易晖无法反驳的同时,也为他当下的清醒稍微放心。
至少没再把自己当死去的易晖看待,他宁愿做替身,也不想再做回那个傻子。
“你应该带他来这里,而不是我。”易晖冷淡地说。
大约是没想到会得到回应,周晋珩笑了,转念又想到这个回应是为了报答,因为自己刚帮了他一个大忙,笑容收敛几分:“以前我对他不好,还经常失约,他现在肯定不愿意跟我一起出门了。”
易晖不知道周晋珩这句话是否藏有暗示,只觉得像极了他和那个叫哆啦哼哼的网友未见面之前的一段交流。
像从前那样安抚他是不可能的了,易晖未经思考,脱口而出道:“有多不好?不小心把热水洒到他手上吗?”
这是哆啦哼哼向1只小hui侠诉说过的内容,易晖说完就后悔了。这话听起来太过尖锐刻薄,不像个旁观者会说的话,就好比下着暴雨的那天晚上,他不该提到“死”这个字一样。
他以为说完自己会觉得轻松,会有报复的快感,然而并没有,看着周晋珩瞬间灰败的面孔,他非但不痛快,反而胸口发闷,呼吸都变得滞塞艰难。
这或许就是人们口中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拿起无形的刀子捅向对方的同时,自己也被紧握在手的刀刃划得鲜血淋漓。
周晋珩似乎也没想到他会主动提起过去,沉默片刻,道:“不,当时我是故意的。”
易晖咬紧牙关,放在桌下的双手交握:“是吗……看来你很讨厌他。”
“当时是的。”周晋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破罐子破摔,再不费尽心思粉饰,“我没有能力跟长辈对抗,就把无处发散的愤恨转移到他身上,一边欺负他,一边又不知不觉被他吸引。越是被他吸引,就越是觉得自己无能,却没去想为什么总是想他,为什么嘴上说着讨厌,每次收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回家。”
易晖拼命把自己往聆听者的位置上推,可又清楚地明白这是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周晋珩突如其来的坦诚让他害怕,这份交代自己的斑斑劣迹的理直气壮更令他心惊,“回家”两个字犹如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看似早已风化消失,但凡有人提起,还是会条件反射地隐隐作痛。
易晖退缩了,他绞紧双手:“因为你没其他地方可……”
周晋珩没让他说完,横空打断道:“因为我爱他。”
未出口的话消散在嗓子眼,易晖猛地抬头,撞上周晋珩漆黑的瞳孔,玻璃反射的碎光落在他眼中,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摄魂猎手,正在竭尽全力唤醒沉睡着的魂魄。
周晋珩又道:“因为我爱上他了。”
口中喊着“他”,目光却凝视着“你”。
没有什么等价交换的协议,没有什么自以为是的替身,周晋珩这双眼睛从始至终都只看着一个人。
那么自信,那么笃定,一如初见时的他,一如那个傻子深爱了一辈子的他。
第四十八章
江雪梅和江一芒到达s市的时候,易晖刚跟周晋珩吃完一顿不怎么愉快的晚餐。
车已经在门口备好,易晖赶时间所以没拒绝,坐上后座等了一会儿没人上来,探出头去,见周晋珩在跟站在车旁的司机交代什么,随后转过来对易晖道:“我还有其他事,就不跟你一起去接伯母了。”
易晖本就不希望他跟自己一起去,但也很清楚周晋珩是故意这样安排的,大晚上能有什么事等着他去处理?
车子缓缓驶上马路,汇入车流,易晖从后车窗往外看,周晋珩还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身形依旧高大挺拔,融在夜色中却显得孤单寂寥。
路上易晖时而睁眼时而闭目,斑驳细碎的琉璃光影仍在眼前飘忽游移,让他不由得想起上次走进这家餐厅,也是和周晋珩一起。
彼时的他二十三岁,周晋珩十九岁,刚在神父的见证下确认了婚姻关系。
那是他上辈子最快乐的一天,他自以为懂得了什么叫爱,偷偷做好了与周晋珩共度一生的准备,在后来的磋磨中才知道不是得到众人的见证就能获得幸福,也不是付出就一定会得到回报。
过去就是过去了,因缘际会也讲究先来后到,自己当初的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现在他口中的“爱”也无法透过耳膜抵达自己心里。
江雪梅被安排进s市某癌症专科医院的次日清晨,就做了细致的全身检查。
结果还是心脏上的毛病,在化疗和各种刺激药品的冲击下,器官承受力削弱,从而引发各种身体感官上的不适。
调整了药物和治疗方案,不到三天,症状就缓解许多,江雪梅脸上也有了血色,来的时候只能让人搀扶着走,如今已经能下床走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