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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节

    俞承光想要抬手敲门,翁晨卿拦住了他,他便一脸笑意,仿佛是在笑话她实在太胆怯。翁晨卿不乐意了,一瞪眼,俞承光笑得更开心了,双眼眯成一道缝。
    许久没有见儿子笑成这样了。
    陈婉妹只觉得心头涌上种种情绪,她打开厨房的门,“锦绣,把门开了,你弟弟回来了。”
    俞锦绣赶紧去开门,还不忘小声对程廷说道,“我妈怎么知道?她有千里眼吗?”
    话音未落,敲门声还真响起了。
    两长一短的敲门声很规律,俞锦绣打开门,站在屋外的翁晨卿笑容乖巧。一见来开门的是俞锦绣,她仿佛松了一口气,连表情都舒展开来。
    俞锦绣笑了,“别怕,我不是在吗?”
    在翁晨卿的心中,俞锦绣是朋友,也是她的姐姐。这姐姐一直都对她很照顾,当年若不是俞锦绣将她捡回家,恐怕她还待在翁家,备受折磨。
    翁晨卿对俞锦绣无比信任,她用力地点点头,跟着俞锦绣进屋。
    “爸,妈,姜叔叔,承光带着晨卿来了。”
    其实大家心里都知道,俞承光是要带着翁晨卿回家吃饭的。只是这会儿俞锦绣刻意提了一句,大家的反应便略显尴尬了,俞振发和姜烈都是不善言辞的中年人,两个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更巧的是,陈婉妹也木讷,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好半天了,才有人憋了一句话。
    “先坐吧,还没做好菜。”
    这话是陈婉妹说的。
    翁晨卿早就猜到俞承光的家里人不会搭理自己,她甚至做好了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准备,在这样的心理准备之下,陈婉妹勉勉强强招呼她坐下,翁晨卿反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好,谢谢阿姨。”翁晨卿赶紧坐下,整张脸都是通红的。
    到底是个孩子,看着她,俞振发的心也软了,说了一声,“让锦绣帮你把电视打开,看会电视吧。”
    打开电视没多久,俞承国和方薇薇也到了,他们的孩子格外乖巧,一见人就喊,看见翁晨卿的时候,他眨了眨眼,“妈妈,这是阿姨还是姐姐?”
    方薇薇笑了,“你说呢?”
    小俞毅咬着牙,歪着脑袋,一脸懊恼的样子,“妈妈说了,年轻的应该喊阿姨,年纪大点的喊姐姐。我觉得她是姐姐,可是,你说她是我小叔的对象,那我是不是应该喊小婶?”
    小俞毅能说会道,逗得俞锦绣哈哈大笑,俞振发觉得自己的孙子着实可爱,嘴角抽了抽,又实在笑不出来。俞毅说的话直接暴露了方薇薇平时在家里对孩子说些什么,俞承光很满意,握着翁晨卿,笑眯眯的样子。
    方薇薇的脸都红了,扯着儿子的手,挤了挤眼睛,小俞毅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妈妈,我说错什么了吗?”
    方薇薇一抬眼,恰好与翁晨卿对视。
    翁晨卿笑了笑,眼底带着些许感激,方薇薇也豁然开朗。
    这姑娘,心里头应该很着急吧?能帮她一把也好。
    “没说错,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你的小叔嘛。”方薇薇摸了摸孩子毛茸茸的小脑袋。
    第七百十七章 沉溺
    第七百十七章沉溺
    俞毅倒听话,听了妈妈的话,赶紧跑到俞承光面前,“小叔,这是我的小婶吗?”
    俞承光笑了,大大方方地说,“现在还不是,但迟早有一天是的。”
    俞毅听了,眨了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翁晨卿瞧。
    小婶长得真漂亮,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头发很长,披在肩膀上。更重要的是,小婶笑起来的样子好温柔,比邻居叶阿姨家的小然然还要好看呢。
    肥嘟嘟的小娃娃露出笑容,眼睛也弯成一道月牙,翁晨卿握了握他胖乎乎的小手,两个人就成为了朋友。
    其实,如俞承光所说,俞家人并不难相处。方薇薇对她很友善,小俞毅对她很热情,俞振发和俞承国看起来不苟言笑,但也没有刁难她。
    气氛虽然有些僵硬,但也不算糟糕,几个年轻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翁晨卿的心逐渐安下来。
    其实,来之前她曾经想过,或许陈婉妹和俞振发会沉下来,他们会联合俞承国和他的妻子一起给她施加压力,逼迫她立马离开这个家。可是直到真正坐在俞家吃饭时,翁晨卿才意识到,俞家人根本就不打算这么做。
    他们并不认为她是最适合俞承光的女孩,这是事实,但是,他们会尊重俞承光的选择。
    过去住在俞家的时候,翁晨卿就很羡慕俞承光。他想玩就玩,想学习就学习,想要认真工作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人拦着他。对他来说,家是最温暖的港湾,他的家庭,可以支撑起他的任性。
    或许正是因为他被这样温和的家人培养着长大,才造就了他此时的性格。
    翁晨卿终于不再拘束了,吃饭的时候,方薇薇问起拍摄电视剧时的趣事,她还解释了一番。
    “其实演员没有这么神秘,我们只是在做一份特别的工作而已。拿了剧本,就要把自己融入到角色中,一部戏演好了,就把自己抽离出来。我觉得这样的工作很有趣,但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
    说到这里,翁晨卿顿了顿,俞承国便说道,“能在年轻的时候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挺好的。有些人终其一生,做的工作只是为了糊口,从来没有找到人生的意义。”
    俞承国是在为翁晨卿说话吗?俞锦绣很意外,她抬了抬眼皮,冲着俞承国一笑,“到底是文化人,说的话都特别有水平。哥,我支持你!”
    方薇薇笑了笑,“其实锦绣也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工作,还有程廷,还有承光……现在的年轻人过得真好,我们能随心所欲地生活,说到底,还是得感谢爸爸妈妈还有叔叔在我们身后做后盾!”
    方薇薇不着痕迹地拍了个马屁,逗得俞振发和陈婉妹发笑,姜烈怪不好意思的,说道,“这功劳可不归我!”
    “谁说不归你的?”俞承光赶紧说道,“平时我妈来店里帮忙的时候,你总是来接她,有时候还带着俞毅一起来。我妈看见你俩,眉开眼笑的,一点都不累了,这不是你的功劳吗?”
    俞承光的话音未落,俞振发也笑了,“就是啊,孩子们不会瞎说的。”
    饭桌上,你一句,我一句,气氛逐渐变得和谐,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俞承光在桌子底下握住了翁晨卿的手。
    翁晨卿没回过神,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恰好沉溺在他眼底的笑意里。
    这一幕,被陈婉妹看在眼里,她摇摇头,继续埋头扒饭了。
    吃完饭,俞锦绣和方薇薇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翁晨卿不会来事儿,但也想帮帮忙,她慢吞吞地走到陈婉妹身边,细声细气地说道,“阿姨,我帮你一起收拾吧。”
    陈婉妹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翁晨卿有些怕她。
    之前,陈婉妹站在杜文楠那一边,对着她说了不少难听的话。翁晨卿也不是个随便人拿捏的软柿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反击了好几回。当时反击陈婉妹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与俞承光还会有后续发展,可现在——
    她不敢面对陈婉妹。
    不过,陈婉妹倒是坦然。
    “没事,不用帮忙,你就跟他们一起,坐着看电视吧。”
    陈婉妹摆摆手,就想把翁晨卿打发走,虽说她不会严词反对俞承光和这个姑娘在一起,但心底总是有些火气的,真表现出对翁晨卿百般满意的样子,倒显得虚伪了。
    陈婉妹和翁晨卿之间的隔阂,很难在三言两语之间被抹去,她只能尽量用温和的态度对翁晨卿说话,至于其他的,就不保证了。
    陈婉妹对翁晨卿保持距离,她摆摆手,就让她回客厅去,可没想到,这小丫头就傻傻地站在餐桌边,一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样子。
    想起几年前陈婉妹给自己煮面吃的场景,翁晨卿觉得恍若隔世,她抬起脸,一双黑白分明大眼睛便盯着陈婉妹瞧。翁晨卿也不说话,只是杵在那儿,陈婉妹无奈地叹了口气,“你真要帮忙?”
    翁晨卿用力地点头。
    “那你过来吧,我切点水果,你端出去。”
    陈婉妹一松口,翁晨卿的眼睛都亮了,她的嘴角翘了起来,陈婉妹转过身,不自觉微笑。
    陈婉妹切了一整盘水果,翁晨卿不催,她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乖巧地站在她身边等待。好不容易把水果摆好了,她赶紧上前,双手接过盘子,而后还是不吭声,像只小兔子似的,从厨房里蹦出去了。
    若不是太在意俞承光的感受,她又何必百般讨好自己呢?陈婉妹这样一想,心里头也好受了些。
    说到底,她不过是担心自己的儿子受伤罢了,但是,倘若翁晨卿对俞承光是真心的,那两个孩子好好走到一起,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毕竟,她希望自己的儿子总是笑得没心没肺。
    翁晨卿端着水果盘走出来,俞承光连忙站起来,他凑到翁晨卿的耳边去,小声说,“你都不知道,我差点要去厨房找你了!没事吧?我妈没为难你吧?”
    翁晨卿笑着摇摇头,斜了他一眼,“那是你妈妈,你不比我了解她吗?”
    俞承光挑眉,随即点点头,若有所思道,“我想也不会,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妈都喜欢。”
    第七百十八章 嫌贫爱富
    第七百十八章嫌贫爱富
    程廷的公司已经成立,他拿出自己这些年挣的钱,投资了几部戏。
    电影刚开拍没多久,暂时激不起多大的水花,可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肯定是动力十足的。
    这一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新兴产业,程廷不敢保证自己能否成功,俞锦绣也不能保证。
    但是,她还是能给他许下承诺,“就算亏本了也无所谓,我这儿不是还有个公司吗?我保你吃喝不愁!”
    程廷笑了,“要是欠了一屁股债呢?做生意的事情可说不准。”
    生意场上,是赚是赔,还真说不准。就拿应春来说,过去花钱那叫一个不眨眼,痛快得很,可现在却一贫如洗,连吃顿饭的钱都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翻个身。
    当然,那是应春的事,与他们无关。
    “我给你还,我相信你,就算跌倒了,将来也能东山再起。”俞锦绣拍着胸口,豪气地说。
    这就是俞锦绣的底气。
    因为足够努力,她可以毫不费力地为身边的人撑起一片天,于是,对她的家人来说,风风雨雨都没什么可怕的。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陈婉妹不再像过去一样怯懦,俞振发选择改变自己,俞承国和方薇薇开始跟着俞锦绣的步伐开始做一些小投资,至于俞承光,他学会勇敢,也挑起了自己该挑起的责任。
    一切发展都是按部就班的,俞锦绣无比珍惜,也相信这都是自己应得的。
    公司刚起步,程廷一门心思投入其中,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这年头,人才是稀缺资源,而一部电影的开拍需要的是方方面面的力量。
    就好比眼下他手中拿着的剧本,这是程廷从北市最好的院校里一个文学系的学生手中买下的。那学生信不过他,也信不过自己,程廷磨破了嘴皮子,最终才说服了人家,这会儿他拿着剧本,百感交集。
    “这剧本是很好,你认为谁能演?”俞锦绣接过剧本,看了许久,才合上,“从电影的第一幕到最后一场戏,时间的跨度太大了。女主角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沉浮,有她的无奈和遗憾,这样的感觉,很难演。”
    “是的,当时只觉得这剧本好,错过了太可惜,硬是请她的导师帮忙联系,拿下这剧本。现在仔细看一看,这角色的确难演。”
    在这部戏中,女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可即便如此,她始终没有一蹶不振,愣是通过自己的坚持杀出了一条血路。虽然直到剧本的结尾,女主仍没有守得云开见月明,可是,她传递的力量却不可能轻易被抹去。
    “这角色需要足够的演技才能驾驭,新面孔不是不行,但不够知根知底,只怕糟蹋了这剧本。其实我觉得晨卿是最适合的人选,不过她太年轻了,最多也就只能演女主角十几岁到三十岁的阶段,再往后,就没法子了。”
    在后世,演员们大多保养得好,即便上了年纪,换个发型,换个穿着,还真能扮嫩十几二十岁,演出青春的感觉并不难。可是,让年轻演员演出几十年后的感觉,却不容易。阅历是写在眼睛里的,翁晨卿再成熟,也只是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女孩,怎么可能将女主角年过四十之后的心境演得恰如其分?
    “那你打算怎么办?”俞锦绣笑着说,“这么好的剧本,可得好好利用起来。要不去找晨卿?她在这圈子里好几年了,应该可以推荐合适的人选。”
    俞锦绣话音刚落,程廷恰好微微一抬头,他的嘴角露出隐隐的笑意,俞锦绣不解,“你笑什么呀?”
    正说话间,有人在办公室外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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