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真的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那天下课后,又听说那群人要在放学路上埋伏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一个人恍惚惚走到操场。
高中的操场,观众台还不是水泥砌的,而是一排一排铁架子。
他爬了上去,爬的很高。
阳光特别刺眼,看着下面的茵茵绿草,几乎升起想要干脆跳下去的念头,一了百了。
但终究是不能跳。
他一了百了,年幼的弟弟要怎么办?更何况他也并不想死,因为不甘心。
怎么能甘心。
像这样从来没有过一点点希望的人生,十几年来仿佛白来活一趟。一点点美好、一点点甜蜜都没有品尝过,怎么能甘心?
他一个人坐在那,发了好久的呆。
最后低头抱着膝蜷缩在架子上,哭了起来。
不知多久,夕阳西下。
架子震了震,有人爬了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哎,你没事吧?”
程彻茫然抬起眼来。
透过模糊的泪痕,他看到了一双特别清透、和善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为什么别人都说渣,某人却在彻彻的眼里始终、始终闪闪发光。
昨天在三里屯被一个算命大妈拉住了!
一直拉,不准走!
可能我长着一张特别好骗的脸?Σ(qдq|||)
今天从北京坐车回家啦,下章就可以鸣谢惹~
有存稿所以玩了那么多天哈哈哈这么浪怕是很快就luo泳了,看到别的太太哭唧唧赶更新一点不方。
有多余的营养液也欢迎扔过来~
第17章
赵清嶺那天刚踢完球。
本来是想和朋友一起直接回家的,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注意到这边看台架上好像有个人在哭。
那人真的哭了好久好久——从他们开始踢比赛就坐那哭,他们加时赛都踢完了,还他妈没哭完!
略微放心不下,最后走了过来。
直到那抱着膝的少年抬起头,赵清嶺才发现,他们其实是认识的。
“哎,你不是我们班的吗?那个程……”
程什么来着?
同班一整年,无奈程彻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赵清嶺甚至不是很确定他的名字。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在他身边坐下了,把刚买的水递给他。
哭了那么久,应该缺水吧?
结果对方却摇头,不肯收。
“怎么了?遇着什么事情了?没事,来,跟副班长说说。”
高中的时候,唐蜜是班长。赵清嶺因为成绩好,所以也挂了个副班的职。
却很明显地被同班同学防备了——那黑框少年只慌乱地抹了眼泪,便低着头缩进壳里一言不发。赵清嶺又“喂”了几声,他也只埋头不理。
赵清嶺想了想。
“说起来,我之前几天好像看到过刘宇他们跟你在一起。”
“你看起来跟他们也不像是一路人,该不会……是被欺负了吧?”
他们所就读的这所高中,因为不少学生都是本市非常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又喜欢带小弟招摇过市,以至于校园霸凌事件莫名严重。
赵清嶺一直知道有这事,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反正不会有人来欺负他——校霸和各路混混在霸凌别人的时候,都是要过秤权衡的。
谁没背景可以任意欺凌、谁有背景根本惹不起,他们心里门清。
以赵清嶺的家境,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根本不会有哪个校霸混混那么不开眼,来主动招惹他。
可像程彻这种明显没什么背景、又性格内向的,还真挺容易成为那帮败类的“猎物”的。
……
尽管在同班念书。
但程彻在这天之前,从来没有跟赵清嶺说过一句话。
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没有交集。
他当然知道,班上一直有那么个显眼的人。阳光帅气、笑容爽朗、家境优渥、成绩又好,成天身边都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超级受欢迎。
但,这种事情……
反正也与他无关。
程彻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操心、去疲于奔命、去拆东墙补西墙,因而完全没空再去关注或羡慕一位受上天眷顾的男同学。
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他想着,他只要低头不理,等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觉得没趣,就会自己走了。
却没想到,冷不防的,那人的手忽然伸了过来。
“……”
程彻整个人,瞬间触电一般,狠狠颤抖了一下。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突然跑来跟他说话也就算了,竟然还自顾自摸猫一样……开始撸他的后颈?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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