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忙到清明前,六家饭店的事大致做完,只等开张。她打算休息两天,彭富贵又给她找来一件新工作——他前些日子请假陪媳妇去了趟娘家,媳妇的娘家在瑞城,是方圆五百里内第二大的城市,规模仅次于寒城。
媳妇有一位表哥,在酒楼干跑堂的。酒楼老板不知从哪儿听说了百德福的名字,也想学那杨老板,与阮苏来一番合作。
他发出了邀请,若是愿意,随时可以去考察。
两地之间没有火车,开车来回一天都不够,加上考察的时间,她要是去的话得腾出至少三天的空来。
阮苏有些犹豫,担心的不是安全,带几个护卫一起去,量别人有贼心也没贼胆。
她担心的是段瑞金会不同意。
赵祝升说:“寒城毕竟地处偏远,发展潜力有限。我们一口气开了六家,加上原来的三家,已经到达顶峰了,再无空间可供发展。你要是想更进一步,只能把目光投向其他城市。如今这么做的只有百德福,先机是最宝贵的,一旦错过,那就不知道等多久再有了。”
阮苏何尝不知道这一点,她沉思许久,喝光杯子里的茶,站起身道:
“你开始做准备吧,我今晚就跟二爷说。”
赵祝升深深地看着她,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最终闭上嘴,走出公馆。
今晚的夜宵是赤豆萝卜粥,过年饭桌上全是大荤,吃得阮苏看见油腥就反胃,特地嘱咐厨房做清淡的。
她与段瑞金坐在餐桌旁,一人一碗粥,偶尔聊几句生意上的事,已然像对老夫妻。
然而即便成了老夫妻,以对方的性格也绝不会同意她独自跑去外地。阮苏头疼不已,根本不知如何开口,心不在焉地数着粥里的豆子。
段瑞金早将她的不对劲看在眼里,吃完后起身道:
“跟我来。”
阮苏跟在他身后,不知不觉走进书房,听见关门声,微讶地抬头。
段瑞金递给她一支钢笔。
“说不出口,那就写给我看。”
她看着那支黄金钢笔,耳朵发红,推开说:
“哪儿有那么夸张。”
段瑞金收起钢笔,垂眸看着她,睫毛太长,阴影落在他光洁如瓷的脸上,看起来更小了。
“我……”她嗫嚅着,掐了下自己的掌心,终于一股脑说出来。
段瑞金久久沉默。
“你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我不是一个人去的。娄大厨,赵祝升,还有几个护卫,他们都会保护我,我发誓一定完完整整的回来。”
阮苏主动说道。
段瑞金还是不说话,皱眉看着她。
阮苏抿着嘴唇,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
“让我去好不好……”
段瑞金心底很清楚,她去意已决,哪怕自己不同意,也无法绑住她的脚。她只是因为爱他,所以才如此在乎他的想法,一定要求得他松口。
对方这么好,他又如何狠得下心来当阻拦她事业的恶人呢?
他叹了口气,终于说话了。
“我跟你一起去。”
“你?”阮苏惊讶地问:“那矿上怎么办?今年刚开工不久,有很多事都需要你照料吧?”
段瑞金揉揉眉心,也有些头大。
阮苏看了看他,忽然拿走他手里的钢笔,从书桌上一摞白纸中抽出一张,刷刷地写起来。
段瑞金想看看她写得什么,她用手捂住不给看,神秘兮兮的。
等一口气写完了,她套上钢笔,吹吹墨迹递给他。
“保证书,我阮苏发誓,保证三天后一定平安回家,绝无半点伤痕,否则头发掉光,满脸长痘……”
他念着念着,嘴角渐渐扬了起来,最后忍俊不禁地捏捏她的脸。
“你对自己够狠的。”
“不狠怎么能显示出我的决心呢?”阮苏振振有词,“你看我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就让我去吧。”
段瑞金捏着那张纸,右手指关节在桌面上敲了敲,做出决定。
“行。”
说出这个字的第二天晚上,他后悔了。
阮苏带着她的伙伴们出远门,他堂堂一个大男人独守空闺,看着满桌夜宵发呆。
一起吃的人不在,多好的食物也令他提不起兴致,坐了会儿,段瑞金去书房,打开保险柜,从重重叠叠的文件中取出一封信。
信是林清寄来的,他告诉他一个很重要的消息——自己所在的军队放弃北上,决定先攻西北,至少攻下三个省,预计半年内完成。
寒城并非物资丰富的地方,但因为拥有枯岭山金矿,成为重中之重,势必要拿下。
林清在信中承诺,自己已与大帅商议好,进攻寒城时绝不会伤他的人,更不会抢劫金矿。等攻下寒城后,金矿仍由他管理,只需将原本分给政府的那一份分给他们就行。在那之后,他们会保卫金矿的安全。
段瑞金不担心他撒谎,因为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金矿的产出是长久的,不会像抢银行一样抢一次就跑。
至于之后的利益分配,对他来说也没有大区别,分多分少,他这辈子都不会缺钱花。而钱多到了一定程度,就只是账本上的数字,他并非守财奴,欣赏不来那些数字的美好。
信是三天前收到的,他至今没回复,是在思考自己接下来的路。
段家有四个子女,大哥段瑞泽需留在晋城,管理那边的生意,以及打点好政府方面的关系。
三弟段瑞琪天真单纯,不学无术,只会吃喝玩乐。
四妹雪芝就更不用说了,被全家人宠成一个宝贝,出生到现在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一件。
寒城距离晋城有千里之遥,父亲病重后,能留在这里的只有他。
世人都羡慕段家有金矿,但他眼中,金矿是牢笼,困守住他的一生。
离开学校许久,耳边总回荡老师的话:大丈夫,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辈子他出生在安乐窝,没受过苦难,不出意外的话死也是死在安乐窝。
吃得够好,玩得够多,然而有什么乐趣?
阮苏的出现是惊喜,但她身为一个女子,尚且有勇气开创自己的事业,他却不能,永远守着金矿。
段瑞金一动不动地看着那封信,防水的牛皮纸被他捏出深刻的痕迹。
窗外传来汽车声,他收起信,走出书房。
段瑞琪跳下车,哼着小曲儿往里走,右脚刚踏上台阶,便看见尽头站着个人影,惊讶地说:
“二哥?”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还有一更哦
第45章
段瑞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灯光从他背后照过来,一张脸白森森的。
“你怎么这么晚回来?”
段瑞琪揉揉头发,双手插在裤兜里。
“嗨,别提了……雪芝今晚发神经非要拉我陪她去逛街,不答应就撒泼打滚。后来我答应跟她去了吧,她又嫌弃我,硬要把我轰走。我想着不能白跑一趟,就去饭店里喝了点酒,跳了会儿舞才回来。”
“雪芝呢?”
“大概还在逛街吧。”他耸耸肩,“别管她了,她带着护卫呢,出不了事。”
段瑞金点点头,“你跟我来。”
来?
段瑞琪想问他有什么事,但他说完就朝楼上走,他只好跟了过去。
二人走进书房,隔着一张书桌坐下。
段瑞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让段瑞琪心里发毛,情不自禁搓了搓胳膊,陪笑道:
“二哥,你有什么话直接说呗,别吓唬我啊。”
“你将来有什么打算?”
“将来?”段瑞琪满脸困惑,“将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结婚、生孩子……不都那样,没死就活着呗。”
“我是说事业方面。”
他愣了愣,嘿嘿一笑,“二哥别逗了,这两个字跟我压根就没什么关系。”
段瑞琪对自己的处境认识得很清楚,家里有钱,大哥有权,二哥会赚钱。他从生下来就无需考虑工作,恰好又有了好相貌与健康的身体,将来找对象也是不难的。
他对于事业也从不执着,工作就是为了赚钱。他生下来就有钱,意味着他出生那日就完成了使命,往后的人生只需要享受。
简而言之,混吃等死就是他了。
段瑞金摩挲着手中的黄金钢笔,缓缓道:
“你有没有想过来矿上做事?”
段瑞琪的笑容变成疑问。
“家业是爷爷和父亲打下的,传到我们这儿是第三代。如今父亲身体不好,什么事都做不了,你身为他的第三个儿子,若是能在某个领域帮得上忙,我们段家在当下这动荡的局势中,便多了一份延续的力量。”
段瑞琪苦笑。
“二哥你饶了我吧,我什么本事都没有,能帮得上什么忙啊……”
“本事都是靠学的,谁生下来都不会做生意。”段瑞金放下笔,端正地看着他,“问题只在于你愿不愿意。”
他纠结地想了许久,想到一种可能,小心翼翼地问:
“二哥,咱家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快没钱了?”
所以才连他这种纯种大米虫都拉出来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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