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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毕业后,他们这一个团体被一家公司聘请,五人便是来到了一间公司,一起工作。
    ktv包间内。
    沈翔举起手中的饮料,面露笑容道:“恭喜我们接手的第一个方案成功通过,以后我们并肩作战,一定能开发出我们自己想要的软件。”
    剩余四个人也是举起手中的杯子,大笑道:“我们一定可以,干杯!”
    一杯过后,五人坐下,这里面有三个男生,两个女生,沈翔旁边的是一男一女,还有一男一女则是明显的腻歪在一起,显然是情侣。
    坐在沈翔旁边的是一个瘦弱的眼镜男,外号叫四眼,曾经也是沈翔寝室中的一员,只见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后道:“老大,庆祝你还喝饮料,真是无趣,来,喝几杯呗。”
    另一边坐着的稍帅的高大猛男也接口道:“四眼,你就别为难老大了,谁不知道老大从四年前就戒酒了,变成了二十四孝好男人,现在公司里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暗恋着咱老大呢。”
    高大猛男的话音一落,大家便都想起,四年前,那个人结婚后,便是再也没见过他沾一滴酒,就连性格也是变了不少。
    高大猛男旁边的娇俏女子暗暗捅了他一把,打破这有些尴尬的气氛道:“吃东西吧,我去点歌,心怡,你也过来,我们一起合唱吧。”
    被叫心怡的女子就是坐在沈翔旁边的,只见她穿着一身米色连衣裙,皮肤白皙,五官虽不说多出色,但也是清秀佳人一枚。
    “好。”心怡站了起身,看了一眼在喝饮料的沈翔,心中微微一痛,从大一下半学期,在一次活动中遇到他开始,她就一直默默喜欢着他,不过她没有告白,她知道,他喜欢的是安歌,那个她这辈子都追不上的优秀女子。
    “我知道他不爱我,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我看透了他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莫文蔚的这首《他不爱我》,心怡觉得简直是唱出了她的心声,他放不下,她何尝又不是放不下呢?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他身边默默陪伴,可是他依然看不到她。
    心有感慨的心怡不由的哭了出来,旁边与她一起合唱的娇俏女子很快就发现了心怡的不妥,忙放下麦,问道:“心怡,你怎么了?没事吧?”
    心怡却是不理,一句一句的唱着他不爱我,眼泪却是越哭越狠。
    这边的动静,很快就引起了另三人的注视,眼镜男走了过来,“心怡,你是不是不舒服?”
    心怡只是摇着头,一遍一遍的唱着歌,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或许是今晚月亮太美好,或许是歌曲太伤感,反正她忽然就失控了,她不想流泪,她不想让他看到她的眼泪,可是她控制不住,这么多年的爱恋委屈,在这一瞬间,都爆发了。
    “老大,你快过来看看,心怡哭了。”
    沈翔闻言放下手中的饮料,连忙走了过来,看着眼前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女子,眼里不自觉的带上了一抹关心,“心怡,你怎么了?”
    心怡听到沈翔的声音,终于是回过了头,没有固执的看着屏幕了。
    眼前的男孩,不,应该是男人,越发俊逸帅气了,比起大学时飞扬跋扈的他,此时更显成熟内敛,出色的工作能力,俊逸的外表,无一不昭示着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他不爱我》的背景音一下一下的放着,心怡告诉自己,再不说,这个优秀的男人或许真的就错过了,她记得,他就是这样错过那个人遗憾终生的,她不想像他一样,等他有了另一半的时候,才去后悔有些话为什么没有早点说。
    “沈翔。”
    “怎么了?”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很多年了,好多好多年,从在大学活动上,你帮我说话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到底知不知道?”心怡拿着话筒大喊着,旁边的人都愣了,心怡喜欢沈翔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可是心怡的性子大家也是知道的,一闷棍也放不出来一个屁,要不然也不会暗恋这么多年了,怎么今天忽然就爆发表白了呢?
    “我知道。”
    “啊?”心怡愣了愣,她没想到沈翔是这样回她的,“那…那,那你喜欢我吗?”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年都没有人追你吗?”
    “为…为什么?”
    “因为是我暗中把他们赶走的,等你告白很久了,女朋友。”
    第200章 番外之莫辰逸
    那一双眼睛,是莫辰逸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像黑色的夜空一般,黑亮黑亮的,波澜不惊,明明眼里是那样纯净,但你深看下去,便是一眼望不到底,仿佛堕入了无尽的黑暗中,危险又迷人,让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
    莫辰逸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特别想要把它挖下来,然后占为己有,可是考虑到把眼睛挖下来后就没有生气,莫辰逸便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放在那里好好养着。
    很快他就被家族的事缠身出国了,便是忘掉了这个人,回国的时候才想起她,便是第一时间订了机票回了江城,谁知道,刚到酒店,便是见到了她,是在湖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路过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在路灯下的她,于是,他便是走了过去。
    那时候,他觉得很有意思,因为在他脑子里,能记起来面孔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可是只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安歌,他却是记住了。
    当时他记得他叫了她,她很惊讶,然后他说很高兴见到她,某女脸上故作开心,但其实她不知道,他早就看清楚了她眼里的咬牙切齿了,哪个女的见到他都是会倒贴上来的,除了他,每次虽然装作很开心,但他能看出来,她是不想与他相见的,至少她一直不会想要跟他套交情。
    那天晚上,夜色正好,他提出了让她跟着他,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她拒绝了他,从来没有人敢拒绝他,他当时就想了一百种让她死的方法,可是她却定定的看着他道,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超级巨星。
    他当时就觉得很有趣,他觉得看在眼睛的份上,他还是想看看她到底能走多远,于是他便鬼使神差地带她回了酒店,他闻到了她身上有很浓的酒香味,他要带她回去喝醒酒汤,然后又看着她非常开心的把他准备的精致点心吃完,留了手机号码后,才让司机送她回家。
    她很奇怪,似乎很懂他,总是能刚好把握住他的底线,让他不会生气,而他对她,也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十分奇怪,但想不通的事情他从来不会去想,反正他这人做事就是随心,既然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就玩玩看。
    在那之后,他并没有经常去找她,但是在暗地里观察着她的动态,想要看看,没有他的帮忙,她能走到哪个地步。
    直到某一天,他忽然接到她的电话,本以为她是来找他帮忙的,没想到此帮忙却非彼帮忙,她居然一开口就是跟他借一百万,虽然一百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观察了她这么久,他也算是了解她性格了,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她宁折不屈。
    于是他反问她一百万够不够,想着派人去帮她,却听她说够了,她那边似乎有急事,借到钱就毫不犹豫的把他扔在一旁,找来手下,问问她最近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查了行程才知道,多半她是在录节目,但他却依然装作不知道一样,把钱打过去了,这下子,她可欠他一个人情了。
    她发展的越来越好,实在是一个非常有魅力有实力的人,不过他知道,这都是因为糖人总裁在暗暗帮助她的原因,他没有多想,也没有把糖人总裁当作一回事,毕竟那个人帮她,不过是因为她是他旗下的员工罢了,后来他才知道,一切都没有那么简单。
    后来的几次见面,他成功的让她要还掉他的人情,请他吃饭,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一切都是套路。
    还记得那天,他正在办公室办公,楼下的前台电话打过来说,她的礼物到了,他还想着她是开窍了,不但请他吃饭,还送他礼物,心里还是颇为开心的,结果送上来的却是外卖,然后就接到她的电话说,这是请他吃的饭,当时他气的就将手机给扔了。
    本想把外卖扔了,可是舍不得撒手,最后一个人还默默的将所有外卖都吃掉了,包括他最不喜欢吃的香菜。
    再接着,就是他默默的看着她成长,而他也办着自己的事,他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晚上都看着她的新闻睡一会觉,有时上网看到一些对她不好的言论,也会气的出手,将写那篇文章的记者给赶出京城,他觉得,他的人生终于有了一丝乐趣了,不再是乏味可陈。
    就在他想着慢慢的把自己这颗白菜养大的时候,白菜却不知何时已经被猪拱了,是,傅墨这样的男人,是能和他比肩的人,可他是何等人物,即使是傅墨,那也不可能从他的口里叼走食物。
    就在他想找傅墨的时候,对方却先找了上门,那天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最后得出结果,如果傅墨能够在一年之内和她结婚,那他就放手,前提是他们的约定不能告诉她,而他则在这一年,不打扰他。
    两人都信心满满,没想到最后还是他输了,输了他人生最大的宝石。
    她怀孕了,在网上幸福的晒了她和他的照片,看着她在某报道时的幸福脸,他才知道,他对她,似乎已经不是再是猎人和猎物的关系了,因为猎人在捕猎的过程中,居然对猎物动了感情。
    他是一个何其理智的人,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地步,那他就快速斩断情根。
    她结婚的时候,他收到了请帖,但是他没有去,将他手上新开发的一栋地产中,选中了一栋最漂亮的别墅送给了她,作为她的结婚礼物。
    结果自然是收到被退的消息,只是他送出去的礼物,哪里有收回来的道理。
    她结婚后的第二天,他也离开了华夏,去往另一个国家居住,原以为可以眼不见为净,只是她越来越出色,如她所说,她实现了当初对他说的目标,星辰大海,超级巨星,她做到了。
    那天晚上,他看到了傅墨和她牵着手,两人都是一袭黑衣,融入在夜色里,羡煞旁人。
    他背挺的笔直,与他们走向相反的道路,六年了,他也该回国看看了,外面实在无趣。
    番外之傅氏兄妹
    十月薄凉,温暖向阳。
    傅夏凉穿着一身波西米亚半身长裙,是海的颜色,裙摆间摇摇摆摆的好似波浪一般,踏着细高跟,往前方走去,精致的脸上无半分表情。
    “铃铃铃铃。”
    急促的铃声让傅夏凉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接起手机,冷声道:“什么事?”
    “小凉,你在哪?”
    听到傅星的声音,傅夏凉的神色缓和了许多,“正准备回家。”
    话音刚落,便是响起了车门打开的声音。
    “你没事吧?”傅星担心地道,做人二十多年了,他早已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系统了,而是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和人的情感了。
    “我能有什么事?!回去跟你说。”说完,傅夏凉便是挂了电话。
    傅夏凉坐上驾驶座,若说她妈妈安歌的感情一帆风顺,那她的感情便是十分坎坷,傅家的男子有个命定,基本上是一眼就可以认定自己的那个人,但女子却是相反,可能看了很多眼,那都不会是自己的最终归宿。
    傅夏凉就是这样,即使她贵为安歌的女儿,家里权势滔天,她自己从小也是品学兼优,拥有所有人羡慕的家世,但她的感情就是不顺。
    每一次她都以为那个人就是自己的命定了,但结果每一次都不是,总会有各种狗血意外的事发生,比如这次,就是她的男朋友出轨某女星,差点就拖累自己的名声还拖累她妈妈的名声。
    从二十五岁到现在三十岁,五年了,几乎是每年一段感情,可都不得善终,她也是有点累了。
    启动车子,傅夏凉往家里开去,那里,是她温暖的港湾。
    半个小时后,傅家别墅。
    “哥,我回来了。”
    话音刚落,傅星的身影便是从楼上走了下来,傅夏凉见着客厅没人,问道:“爸爸和妈妈呢?又出去了?”
    傅夏无奈笑道:“你还不知道他们啊,自从两年前妈妈宣布退出娱乐圈后,爸爸就班也不上了,天天缠着妈妈到处跑。”
    傅夏凉似乎也是想到了自家的爸妈,笑出了声,随手将包包往沙发一扔,自己整个人便是坐了下去。
    傅星走到她对面坐下,“小凉,其实这么多年了,我有一个猜想。”
    “什么猜想?”傅夏凉闭目养神,她刚经历男朋友背叛,此刻实在没有什么好心情。
    “你说你的命定会不会不在这个世界上?”
    “你这话什么意思?”不在这个世界上,难道是死了不成?
    傅星见傅夏凉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或许他在其它的世界,你要知道,傅家也曾经出过几个女子,但仔细发现,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什么共同点?”傅夏凉坐了起来,其实她也累了,她这一生并非是非要找个人过不可,只是每次看到爸爸妈妈那样恩爱,有些羡慕而已,试问,如果有那样一个懂她的人,那是一件多么欣慰的事。
    “虽然她们都经历坎坷,可她们都在三十岁之前找到了,可如今明天就是你的三十岁生日了,你却都没有找到,或许,你的命定之人,根本就不在华夏呢,或者说,不在21世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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