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
可以提上来,这两天就给做了。周大夫很感兴趣,要亲自看看,让周秀峰回头安排。
几个大夫说得热火朝天的,虽然俩老大夫平时工作严肃,这会儿却跟年轻小子一样活跃得很。
胡向阳是有些怕周大夫的,这会儿看他对林菀那么亲切,心里就越发佩服她。他还是有关系的呢,老周对他都不假辞色,要不是他赌气跟着金大夫和林菀学得非常用功,昨晚老黄和老周考核他的时候,他会被赶出去,这顿饭更别想跟着蹭。
他悄悄拿眼看陆正霆,寻思一桌子人就他俩插不上话,不知道陆正霆会不会和自己这样心里忐忑不安?
他看陆正霆面色如常,身形沉稳,并没有像自己这样因为紧张而时不时地晃一晃。而且人家吃饭的时候是真认真,还会把肉夹给林菀。
中途黄大夫就把话题转到陆正霆的身上,跟周大夫聊他的腿,夸他坚强,夸林菀医术好,然后就说到林菀的复健。
周大夫也很感兴趣,正说着,胡丽娜凑过来。她在旁边已经偷看了很久,见林菀和两位主任聊得热火朝天,她嫉妒得要命。
看这样子等培训完林菀就能留在县医院工作了啊。
她虽然也是走关系进来的,可她的关系不像胡向阳那么硬,跟黄大夫和周大夫自然没有那么深的交情。黄大夫为人和善对她尚可,周大夫却有些高冷。
关键她学得不行,周大夫对这种心比天高,身比猪懒的最厌烦了。
胡丽娜调整了心情,拿出热情的神情和语气来,兴奋道:“黄大夫、周大夫,你们在聊什么啊好热闹,我也学学。”她说着就要在胡向阳旁边坐下。
周大夫瞥了她一眼,不冷不热地说:“你忙你的去,听也听不懂,学也学不会,别白瞎工夫。”
胡丽娜登时臊得脸颊通红,差点掉下泪来,周大夫对她也太不客气了。
她还不敢发作,强行挤出一丝笑,“那我先去值班了,你们聊。”她赶紧跑了。
周大夫又看向胡向阳,“不努力的人,靠山山倒,谁也没用。”
胡向阳赶紧表态自己会努力认真学习。
黄大夫:“好好跟林大夫学。”然后又开启了商业吹捧模式,“林大夫真的是我见过最有灵性和天赋的一个大夫。”
林菀不好意思说他是你见人太少,毕竟吹得是自己嘛。
陆正霆给她盛了一碗汤,让她一边喝汤一边消化那些溢美之词,免得她不好意思。
林菀可以和人讨论医术讨论别的,就是受不了人家夸她,尤其俩老大夫都在夸她,还拿她当榜样打击别人,她就更加不好意思。
周秀峰看出她的尴尬,赶紧道:“菜都凉了,还有这么多呢,咱们赶紧吃吧,下午还有手术呢。”
周大夫:“小林你多吃点,看你瘦的。啧,也是可怜,乡下人养猪却吃不到猪肉,要不你干脆来县里好了,就来我们科室。”
第70章
黄大夫立刻道:“为什么是去你们外科?林大夫最擅长中医诊脉, 自然应该来我这里。”
他看向林菀笑着说:“林大夫, 如果你想来县医院,我们可以帮你跟医院申请, 依你的医术完全够资格的。”
周大夫也来了精神,“小林大夫, 我是认真的,并没有开玩笑忽悠你。”他认为在年轻大夫里面, 林菀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等再过10来年他和黄大夫退休,到时候林菀和周秀峰就会成为县医院最优秀的大夫。
林菀惊讶的看着他们,不是中午吃顿饭,怎么就说到了她的工作大事?而且现在工作有那么好安排吗?乡下人进城有那么容易吗?毕竟那么多城里知青不能安排工作必须下乡,而在城里读书的乡下学生也只能回乡呢。
当初陆正琦拼命留在城里, 结果还是不得不回乡。
她扭头看向陆正霆。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好像并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周秀峰:“如果林大夫想来县里工作, 并不是不可能的。县医院可以先以特殊医疗人员的身份调动林大夫的工作。至于户口可以慢慢来。”
乡下人进城比登天还难, 那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有特殊本领和贡献,只要有城里单位接收, 能够安排粮油关系发工资并且安排住宿,那是完全可行的。
几个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林菀。胡向阳:“林大夫,你要是来县医院, 就可以治疗更多的病人。”
黄大夫和周大夫是真心想让林菀来县医院的, 因为现在县医院也面临大夫青黄不接的问题。
从前上过正经医科大学以及专科医学院的学生,都被分配去大城市大医院,基本不回县城。而前两年开始文化运动停止高考, 各医院的年轻大夫一下子出现断档,地方县医院更是如此,没有年轻的预备大夫入职,就不能培养接班人。而乡下赤脚大夫提拔起来的,又不能胜任。所以有林菀这样的人才,他们不想错过。
林菀笑起来,“多谢两位大夫提携,不过我经验不足,需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我觉得还是应该在乡下多历练几年。”
黄大夫表示理解,周大夫却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想来城里上班?可以按月发工资吃商品粮,还有肉票布票副食品票。怎么看城里待遇也比乡下好吧。
不过他们看林菀暂时真的不想来城里,也尊重她的想法。
吃完饭他们回办公室休息一下,然后准备下午的手术。
陆正霆有话想跟林菀讲,不过时机不合适,便等她手术以后再说。他对林菀道:“我先去革委会,过会儿来找你。”
林菀朝他笑了笑,她感觉陆正霆有话想跟她讲,应该是关于她不想来县医院的事情。现在她没有时间写太多字给他解释,等下班以后再说。
1点左右,周秀峰带着林菀先去探视了病人,沟通一下情况,让病人放松,提前清洁口腔。
周秀峰对林菀道:“病人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出血性疾病、风湿病肾病等,很适合做手术。”
他又带着林菀看一下病人的检查数据,血常规以及凝血时间等,一切正常。
然后就准备手术。
现在医务人员不够,像这种小手术,一般都是一个主刀大夫配一个助手。而手术之前的准备工作则由实习生帮忙,他们需要帮忙准备麻醉剂、纱布球、以及各种医疗器械,同时备好需要的手术服。
周秀峰先给林菀介绍他的助手吴美娟。吴美娟是他的小学和初中同学,没考上高中就进了县医院当护士。因为勤奋好学被周大夫选中和几个护士一起培训做手术助手,在周秀峰能独立手术以后,周大夫就让他俩搭档。
“林大夫,我给你讲一下助手的工作吧。”吴美娟听说林菀是大队赤脚大夫过来跟手术,以为她要培训当手术助理。
林菀笑了笑,“多谢。”
她跟着吴美娟去了更衣室,把碍事的棉袄脱下来,不过并没有全脱掉,也没有换洗手服,而是先直接洗手清洁,戴好口罩和帽子,然后就穿手术罩衣。
手部清洁的时候,林菀看吴美娟也只是用肥皂把手洗干净便擦干,并没有再刷手,也没有用消毒水涂抹手部和小臂。
吴美娟看林菀有点发愣,就笑道:“是不是有点冷?坚持一下就好了,顶多半小时。”
县城还是比较落后的,这时候也就县革委会以及医院有暖气,市民们各家生炉子或者烧炕取暖。
不过锅炉功率有限,所以暖气的温度经常不稳定,忽冷忽热的,这会儿手术室温度就不高。
林菀:“还行,不冷。吴护士,咱们就这样穿着自己的衣服吗?手和胳膊也不用再消毒?”
吴美娟道:“还戴手套呢,不要紧的,小手术而已,如果要开腹腔或者胸腔就要全面消毒。”
这时候医疗条件有限,而且资源紧张,能省的就省了。更何况对于医院来说,扁桃体摘除也只是个小手术,还是在患者喉部进行,本身比较容易隔绝外部细菌,只需要仔细消毒口腔即可。
她帮周秀峰把医用套袖戴上,然后戴上手术手套,检查一下也是全副武装的。
周秀峰朝林菀点点头,眼睛里带着笑意,示意她一起过去。
胡丽娜几个护士已经把病人带过来,进行了面部、颈部清洁,戴上手术帽穿着手术罩衣,等待进行咽部局麻。
病人坐在可调节手术椅上,周秀峰坐在她的对面,吴美娟在他右侧帮忙递医疗器械。
林菀找了一个看得清楚又不会妨碍他们的位置坐下,她悄悄沟通系统,“小39,我的手术辅助台什么时候好啊?”
999给她描述过系统辅助手术台,到时候会一键消毒,保持手术台范围无菌,她都不需要助手,系统就是助手,会根据她的流程给她递需要的工具。
系统没动静,但是有滋滋仿若无线电流的声音划过,它故意的。
周秀峰做手术非常冷静,一步步不慌不忙,手稳得很。
扁桃体摘除术,切口不能太深只需要全面切开粘膜。如果切得太深会损伤咽上缩肌,甚至可能切入扁桃体组织,引起出血和伤口感染。扁桃体剥离的时候,既不能太过,也不能剥离不干净留下部分扁桃体,不管哪一种都容易造成出血和感染。
这一切,他都做得非常娴熟而专业,没有一丁点差错。
二十分钟左右,手术结束。
周秀峰让护士将病人推去病房休息,要密切注意出血情况,如果有渗出液就要吐出而不是咽下去。
林菀先换掉衣服去外面等,很快周秀峰便出来,他笑了笑,“有什么要问的吗?”
林菀问了几个他手术操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都是他值得骄傲的地方,比如创口小、出血少、扁桃体摘除规整干净,没有遭到任何破坏等。
周秀峰把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他边走边聊,“除了熟能生巧以外,我做了大量练习。”
林菀好奇他做的什么练习,这时候学习条件有限,尤其乡下。
周秀峰:“做外科大夫首先手要稳,举铁啊握压力器什么的,都可以锻炼手劲。除此之外,还要锻炼灵敏度,削苹果皮、土豆皮,要求又薄又连续不断,如果能做到想多薄就多薄,基本就可以了。”
除了这些,自然还有动物解剖练习,鸡、猪、羊、田鼠等都是练习对象。
他能够非常快速地把一只鸡每个部分分解的清清楚楚,而不会破坏其组织。
林菀佩服道:“小周大夫,了不起。”
她是靠着系统这个金手指来模拟练习,就等于有临床经验,周秀峰却纯粹靠天赋加勤奋,并没有金手指加成。对于这样的人,她格外佩服。
周秀峰摇头一笑,“林大夫不要夸奖我,这不过是熟能生巧而已,林大夫的金针拨障术才是真了不起。”
“手熟而已。”林菀更不好意思接受那么多夸奖了,她有系统练习,时间流速还不一样,如果还不熟练那可真不配被系统选中呢。
但是在周秀峰、黄大夫这些同行看来,林菀却是相当了不起的,毕竟她不是专业的,也没有师父带,更没有那么多临床机会给她练习。
他们一起去病房看了看病人的情况,状况稳定,说明手术非常成功。
“林大夫,明天有个白内障手术,请你来做,可以吗?”周秀峰询问林菀。
林菀:“当然可以,时间你来安排。”
安排好手术时间,周秀峰让人通知病人,明天上午来手术。
等安排好,林菀看了看外面天色,估摸着得快四点,她跟周秀峰告辞去找陆正霆。
她背着自己的书包出了门诊房,就看到陆正霆在外面门廊下等。她快步走过去,挽着他的手臂,关切道:“冷不冷,怎么不进去?”
陆正霆伸出手臂想搂着她,却意识到场合不对,只是把她的书包接过去背着,“晚上我们请沈飞吃个饭?”他问。
林菀犹豫了一下,第一天上课,原本说晚上大家聚一下的。她看陆正霆一脸期待,笑着点点头,“好啊。”
陆正霆就牵着她的手出去,他们也不骑马,直接步行去邮局找沈飞,“他帮我们买了好东西。”
看他们过来,沈飞笑着和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上课怎么样,还习惯吗?”
林菀点点头,“挺好的,大夫们对我特别好,中午还请我们吃了汆白肉。”
沈飞露出羡慕的表情,“汆白肉啊,好馋。不过咱们也有好东西呢,你瞧那是什么?”他指了指角落一个笼子。
林菀看笼子里一只红毛公鸡,惊讶道:“公鸡哎,沈大哥你厉害,竟然能买到公鸡。”
沈飞得意道:“从我姑家买的,一年半的公鸡,正是肉质肥美的时候。”
林菀兴奋地搓搓手,“那咱们自己做叫花鸡?”
沈飞已经听陆正霆说过,还去找国营饭店的厨子打听了做法呢。当地没有叫花鸡的做法,这是外地传来的。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