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余成才跟余瑾轩那是过命的交情,如果不是余瑾轩,可能就没有他余成才,所以余成才才会放弃燕京的大好生活,跟着他来这里。也才会对他唯命是从。余成才说的房子是指她老家的房子,但是显然小铃铛误会了,她以为说的是她家新店的房子。
她家新店面积大,三楼就给隔开建成了五室一厅。如今她爹娘住一间,她和表姐一人一间,正好还有两间房。她双手环绕在胸前,抬起下巴斜看着余成才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家有房间,说,是不是调查过我?”
小铃铛说这话的时候绷着脸,自以为这样很有气势,可惜她不知道就她这张漂亮的脸蛋,不管怎么做都跟气势搭不上边,顶多让人觉得可爱。
余成才莫名其妙,怎么就成调查了呢,她家他又不是没去过,不是早不住人了。
听余成才这么一问,她才知道人家说的是她老家的房子。她不仅小脸一红,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她说道:“我家明天新店开张,地里前几天应该就收拾好了,最近不回村。你俩真要去住?”这事她前几天就跟好朋友说过了,说最近不去村里,等到假期最后两天再去,那时候店里应该也不忙了。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一直听小胖子说你们家多好,我也想跟去看看。从小到大,我还没去过大山呢。”余瑾轩忽然开口说道。他也不算是说谎,因为身体原因可不就没去过大山吗。
不过在小铃铛看来,他这样就有些可怜了,不免心生同情。
她想了想说道:“咱们附近不是有宾馆,你们去住两天呗,等到六号在进山。”
不等余瑾轩回答,余成才率先说道:“不行,宾馆来来回回那么多人住不干净,就我家少爷这皮肤非起红疹不可。”宿舍七个人,人少吧,况且那床他是擦了又擦的,还都铺上了少爷惯用的床褥,就这他家少爷还起了两天的红疹子呢。说来也怪,那红疹子只身上有,脸上和手上从来没长过。
起红疹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被人说的事情,余成才把这事抖出来,余瑾轩凉凉的看了他一眼。余成才缩缩脖子,求救似的看向小铃铛。
余成才的样子太可怜,她们认识这么久也算是朋友了,小铃铛想了想说道:“那好吧,我家正好还有两间房,就让你们住两天吧。”
几人背着书包来到校门口打算分道扬镳,小铃铛眼尖就看见赵恩已经等在门口了。她带着余瑾轩和余成才走向赵恩,介绍道:“这是我姐赵恩,你们叫她恩姐就行。姐,这是我同学,小胖子余成才你见过的,这是他堂哥余瑾轩。”
堂哥,是余成才对外给余瑾轩的称呼,实际上小铃铛几人都看出两人不是堂兄弟那么简单。
赵恩笑着说道:“两位余同学好。”
小胖子是个自来熟的,他笑着招呼道:“恩姐好啊,咱们又见面了。一年不见姐姐又漂亮不少。”
赵恩也不说话,只张嘴笑了笑。她自己什么样自己不清楚,顶多就是长相周正而已,在家里有两个大小美人,可不敢说自己漂亮。不过,小胖子的话还是让人高兴。
新店距离学校很近,小铃铛见着父母,就把余瑾轩借宿的事说了一遍。
余成才说道:“陈叔、陈婶儿你们放心,我们不白住,给钱。”他并没有在别家借住过,也不懂行情,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以后周末和短假期就住您家,每年给您五百块钱怎么样,不过您要管我俩吃饭。”说到这里,他笑呵呵的搓搓手。
陈烈摇摇头,余成才以为他是不同意,没成想他却说道:“你们既然是我闺女的朋友,又叫我一声叔,我怎么能在要钱。再说了,只是周末住一天,五百块也太多了。不行不行。”
余瑾轩说道:“不多,我吃东西比较挑嘴。”
余成才点头说道:“对对对,陈叔到时候让我们吃好点不就完了。”最好是他家后院的那些菜,还有山里的野味什么的,那些东西对少爷来说是大补的。如果能经常吃到,别说五百,就是五千家里也出得起。
陈烈看看女儿,小铃铛想了想说道:“那行吧。”
她对余瑾轩并不太了解,只觉得他应该是一个不喜欢占别人便宜的人。虽然不懂他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读书,但这本就跟她没关系不是吗。就像他们说的那样,到时候给他们吃点好的就是了。
她决定以后自己的伙食分一半给他们。
小铃铛吃的不管是肉还是菜和蛋都是精挑细选的,肉和蛋都是野味中最好最有营养的,菜和水果也差不多这样。有时候她妈还会给她做药膳滋补。就她这伙食,别说整个县,就是整个市里怕都是独一份。
因为明天开张,今天又是余瑾轩第一次在家里吃饭,陈烈就做了一个滋补火锅出来。这火锅里面的药材都是温和滋补的,什么人都能用,尤其是对久病或者大病初愈的人效果最好。当然了,这个火锅也贵,一个汤底就要五块钱。
汤底端上来的时候余瑾轩挑眉,好浓的药香味,而且药香中还有淡淡的灵气在里面。这种灵气不管是对他来说还是对修行中人都是大补。
余瑾轩问了问价钱,得知才五块,皱眉说道:“亏了。”就这一锅别说五块,就是五千都大把的是人要。
赵恩笑着解释道:“这一锅是我妹妹亲手熬制的,你别看她人小,这熬汤的手艺比我舅舅都强。还有这材料也是我妹妹精挑细选的,味道自然不同。等我们家的店开张,可用不起这么好的材料。”
她刚才可是亲眼见小妹进厨房的,再闻这锅汤的香味就知道不是舅舅能做得出来的。想想也是,人家给了五百块钱,第一顿饭可不得让人吃好一点。
汤底端了上来,用一个小炉子温着。配菜也用一个架子放好端了上来。他家的配菜不少,也是精挑细选过得,有白菜、菠菜,蘑菇、木耳、粉条等,还有特意从燕京进来的生菜、油麦菜。肉类有猪肉卷、羊肉卷和牛肉卷。除了这些还有一盘鸽子蛋,整整齐齐的摆在架子上。
第55章 成绩
赵恩把架子放好,接着说道:“你再看这些菜,除了生菜、油麦菜是打外头进来的,其他的不是山里摘得,就是老家后院种的。别的不敢说,我家后院种出来的菜就是好吃。这些都是非卖品,自家吃都不够的。”
原来如此,看到陈家人这么重视自己,余瑾轩忽然觉得钱给的少了,这点钱吃一顿火锅都不够。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而是在吃完饭之后带着余成才去楼下看了看,给动了几张桌椅摆设。事后还在郑重的在收银台给放上一个招财进宝的金蟾。
余成才面上不说,心里忍不住嘀咕,他家少爷对陈家可真好。就这个金蟾还是小时候他少爷掏的呢,又被少爷保养了这么多年,早已经粘上了灵气。放在店里那不得日进斗金?
余瑾轩的本事,余成才知道个大概,主要是平日里余瑾轩太低调。就余暨那样的都被吹嘘成为天才,他家少爷的本事要是亮出三层都能吊打余暨。
不仅如此他还送给陈家几个人每人一个平安玉符,说是在燕京有名的寺庙求来的。没人知道这符是他亲自刻画的,上面有法阵,真的能保人平安。
小铃铛接过玉符深深地看了余瑾轩一眼,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嘱咐爹娘姐姐把玉符挂好,没事别轻易摘下来。
傍晚,余瑾轩正在房间里休息,小铃铛敲门进来。她是手里拿着一个木盒,递给余瑾轩说道:“谢谢你的玉符,这个送给你,希望对你有用。”盒子里的是一颗正宗的百年老山参,是小铃铛在凤鸣山上采摘的。
本来她是想留着这颗参等日后搓成药丸子给几小只用的,可今天余瑾轩送了她家人那么大的礼,她觉得她应该给些回礼。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看也看出来了余瑾轩是真的身体不好,就连军训他都没有参加。体育课上跑上两圈脸上热的出汗,可手指依然冰冷。
可惜她现在医术不到家,并不知道他这是什么病,怎么调理。她曾经偷偷问过余成才,听余成才说,他家人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是用名贵的药材给补身体。因此她才会特意拿出这根保存最完好的人参。
余瑾轩打开一看,这人参起码得有三百年了,人参上也沾染了灵气,虽然够不上灵参的水平,但在凡参当中也算是不错的了。
他深深地看了小铃铛一眼,对方能送这人参过来,可见是看出他玉符的秘密了,这东西对目前的他来说也确实需要,他也没矫情,点头道谢。只是在心里把这个人情记下了。
他先前给那几个玉符也不单单是因为吃了一顿饭,早前小胖子从陈家拿来的那些红枣石榴,都进了他的肚子。他的身体恢复成这样,那些东西也是有功劳的。他这个人向来不喜欢欠人情,因此才会送他们玉符。
那玉符不过是简单的平安符,在他眼里也就一般,足以抵消那些东西了。
也许是余瑾轩的金蟾起了作用,十一当天开张,生意竟然出奇的好。从上午十点开张,到晚上十点结束营业,店里的客人来了一波又一波,每个吃过的客人都说好。
开店前三天一律打八折,就这样一天下来也有百来桌,每一桌平均下来能有五六块钱的收入。这是毛利润,除去消耗的纯利润怎么也能赚一半吧。一天能有个二三百,陈烈一家很知足,很满意。
这天还有个小插曲,知道陈烈要开张,夏草和陈家宝中午就赶过来帮忙,同来的还有他的两个儿子跟儿媳妇。然后看着陈烈改行开火锅店心里很不是滋味。
赵恩是个记仇的,她当天一直在门口迎宾,陈家宝夫妻也就算了,陈国梁跟他未婚妻在门口就被她挡住了。她阴阳怪气的说道:“不敢劳烦二位大驾,我们家庙小,万一您二位再进去看到我家的菜色,回头再去弄个啥商标的,我家不得喝西北风?所以啊,您二位还是回去吧,免得哪天我家的店出了什么事,在赖到二位头上。”
陈国梁未婚妻不以为然,陈国梁却被说的满脸通红,他看看没有回头看他一眼的爹娘,再看看凶狠的瞪着他的赵恩,最后到底是没有底气跟她硬扛,只能转身一瘸一拐的走了。
夏草夫妻有心帮忙缓和关系,可惜店里有专门的服务员,根本用不上他们。更何况这个业务他们也不熟悉,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
陈烈并不知道他二人的处境,或者说他现在根本就顾不上别的。客人来了一桌有一桌,服务员却只有三四个,根本忙不过来,没见小铃铛都帮忙去端菜了。
而沈兰要坐镇收银台,她要在客人吃完饭之前把账单准确的算出来。
陈国栋见没人理会自己,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他见沈兰正忙,想了想就准备去帮忙算账。这个他做了两年,自认能算的很好。
可惜,火锅店账目简单的很,只要在菜单上加一加就成。
陈家的菜单后面有价格和一个方框,菜单上面有编号,编号对应的就是桌号和包间号。这样客人选了什么只要用铅笔在后面打个勾就成,算账的时候不仅自家清楚,客人也不至于糊里糊涂。
如果客人要了酒水也好说,先记在一边,等最后加在一起就成。
这账目简单的很,别说沈兰读过大学的,就是赵恩都会算。
沈兰自己忙的过来,自然不需要陈国栋帮忙了。说实话当初让他管账也只是想给这孩子找个事儿做,并不是自己算不来。
如今他家被陈国梁坑了一把,怎么还会这样无条件的信任陈家人?
见帮不上什么忙,陈家宝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只是走的时候很颓废,沈兰看见了也没理会。至于陈烈,早在陈家宝进来没多久,就被她给指使到后面弄菜去了。
中午那一顿一直忙活到下午三点多,等忙完收拾好,他们自己简单的吃了点东西,陈烈这才想起陈家宝来过。只不过中午消耗不少,他要在下午上人之前整理好,也就顾不得问这事了。
等晚上赵恩感慨这一天赚的都要抵上过去一个月了,陈烈才想起这茬。只不过事情都过去了,他也知道自家跟陈家宝家回不到过去了,也就没再提,只是心里到底有些伤感。
第一天新开张来了个开门红,第二天陈烈特意多做了点汤底,尤其是麻辣和微辣的,这两种昨天都卖光了。
这一天来得客人比昨天还多,小铃铛记性好,还看见好几桌熟人,都是昨天来吃过的。
哪怕是陈烈已经比昨天做得多了,到晚上关门的时候还是卖了个精光。
陈烈说道:“这也就是冲着新鲜,我看过段时间人应该就没这么多了,你们千万别自傲。”
小铃铛不客气的拆台说道:“爸,我看是您有点自满了吧。”
她并没有在店里一直帮忙,只过了前三天,到第四天又继续去泡图书馆了。因为英语差了余瑾轩一分,小铃铛特意去买了个学习机和英语磁带。除此,还买了两本英文名著,打算晚上没事的时候研究。
这个时候的学习机还只能放磁带,并且价格也不便宜,要一百多快。不过几个人都不差钱,不只是小铃铛,朱茜和王芮三人也跟着买了。至于英文名著,四个人根据店员和孙萌的推荐买了不同的。反正她们住在一起,到时候可以换着看。
等到第二次月考的前一天,小铃铛特意朝余瑾轩放狠话说道:“这次我一定要超过你,等着瞧。”
在不少学生眼里,县一中就是没人性,明明十一月初就要其中考试了,十月底偏偏还要月考,甚至不惜为此错开时间把月考提前几天。
不过这只是普通班的想法,重点班完全不在乎这个,毕竟在他们的日常里,考试是常有的事情。甚至有的老师还会霸占他们的自习时间去进行考试。他们做的试卷要比普通班多得多。
这次月考果然像老师们说的那样,比上一次难很多,就连小铃铛都在地理和数学上丢了分。主要是老师题目出的刁钻,给了好几个让人模糊的假内容,她就是没分析出来导致结果算错,丢的分。最终小铃铛的月考成绩只有九百五十一分。
而余瑾轩依旧考了九百五十六,只在语文和英语作文上面丢了分。
看着小铃铛难看的脸色,余瑾轩难得心软,他说道:“我比你年纪大,看的书自然比你多,不说别的,就我家的藏书都比县图书馆多。”言下之意我考的比你好是应该的,考不过你才不正常。
显然小铃铛不这么认为,她擦擦眼睛,冷哼一声,给自己打气道:“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的,老、男、人。”
余成才听了这话想忍到底是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家少爷第一次安慰人,居然被人骂是老男人,天知道他家少爷也就是比陈梦桐大三岁,跟他同岁而已。如果少爷是老男人,那他是什么?想到这里,余成才也笑不出来了。
这次题目出的难,考的不如上次的大有人在,小铃铛虽然自觉考得不好,但是依然稳居第二名。
等老师们讲完题目,期中考试也要到了。
这次考试可比月考正规多了,桌子拉开考生背对着桌洞,每个班级不但有两名监考老师,外面还有巡考的老师来回走动。尤其是三个重点班级,监考更是严格,就连老师都换成了他们不认识的,不再是教他们的老师监考。
好在这些学生被训练的神经粗大,也只有开头稍微有些惊讶不适应,等拿到试卷,心也就安静下来了。
第56章 奥数
刷刷刷,底下一片全都是埋头写字的声音。即使是这样,老师们也没有掉以轻心,反而更严肃。这就是重点班的特殊待遇。
在重点班,写不完作业是要被批评的,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叫家长,而普通班就无所谓了,只要不影响别人学习,你想怎样就可以怎样。
作为一班的前几名,考试的时候更是被分的最远,以免他们会‘串题’。第一名的余瑾轩就在门口的位置,是打头的第一个;第二名小铃铛就被分在了这一排的最后一个。然后隔两行人,里面靠墙第一的位置就是第三名的孙萌,同理她那一排最后就是班级第四名。班级第五名则被分在了两条斜线的交叉点上。
作为重点班,尤其是前几名的学生是最被老师们重视的,把他们隔开考试也是县一中的传统。
好在一班的学生品质都不错,学校也重视品德教育,都是低头自己做自己的,并没有抬头自处张望,企图抄袭别人的现象。
初一的科目多,上午两门下午两科,九门功课用了两天多的时间就考完了。剩下的那多半天,普通班的学生可以放假休息,而重点班下午则要去班里上自习。
因为是全县统考,改卷的老师就不一定是他们学校的了,都是密封改卷,这样也就避免了包庇现象。因为学生人数多,因此改卷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考完试一周左右,成绩才出来,这一次余瑾轩依然是年纪第一,也是全县第一,第二名是死咬着他不松口的小铃铛,两人就差一分,还是在英语作文上面。除了他俩,第三名的孙萌,第四名是二班的第一,第五名是三班第一。五个人包揽了全县的前五名。
孙萌看着气鼓鼓的小铃铛安慰道:“英文这块我们本来就是弱项,考不过他正常,没什么好气的。你看其他的,他不也没超过你。”别说小铃铛就是她从小就跟着父母学习英文不也没考过余瑾轩,小铃铛三年级才开始接触英语,要她说就这学习速度已经是很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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