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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看来还是先去吃饭吧。”谢忘之觉得这男孩有些可怜,看向李齐慎,“那边有个馄饨摊。”
    “算你运气好。”李齐慎抬手,又在虎子脑门上拍了一下,揪着他过街,到馄饨摊上坐下。
    这家馄饨是老店,汤头用了猪骨和整鸡,熬得特别香,出锅后趁滚烫时撒一小把细葱,香得闻见就能咽口水。谢忘之让这香气勾起馋虫,但馄饨汤汤水水的,她点了口脂,吃起来不方便,干脆去边上买了份蒸米糕。
    李齐慎和虎子就无所谓,李齐慎不饿,也不馋这个,只给虎子买了一碗。
    虎子好几天没吃饱过,面前乍摆上一大碗鲜香的馄饨,煮得半透的面皮里点着隐约可见的肉馅,连为什么带他吃饭都不管了,唏哩呼噜一碗下去,汤喝得干干净净,就差顺便舔个碗。
    “吃饱了吗?”军中吃起饭来像猪的比比皆是,李齐慎没管这个,随口问。
    虎子摸摸肚子:“……能再来一碗吗?”
    李齐慎:“……”
    “做梦。”他服了,顺手在男孩头上又敲了一下,“看你这样子,好几天没吃过饱饭吧?再吃一碗下去,做个饱死鬼吧。”
    谢忘之没忍住,笑了一下,温声问:“你是因为没饭吃,才来偷荷包吗?你阿耶阿娘呢?”
    刚才吃馄饨的时候顾不上这个,这下吃饱了,面前坐着李齐慎和谢忘之,虎子脸上烫起来。他干这回事也没几次,咬了咬牙,低下头:“我是没饭吃……不是因为没饭吃。”
    这话有点乱,李齐慎却懂了,指尖在桌上叩了叩,轻描淡写:“那你可以说了,有什么苦衷?”
    话说得体贴,语气却含着三分讥诮,虎子面上一热,猛地抬头:“我没骗你!不是因为没饭吃!”
    “哦。”李齐慎还是那个不咸不淡的样子。
    虎子瞪了他一眼,不说话。
    “我看着你才十岁上下吧?怎么做这个呢。”还是孩子,谢忘之不会挥霍善心,但愿意听一听,也怕李齐慎再拔剑,只和虎子说,“有什么缘由,都说了吧。”
    虎子憋了一会儿:“我阿娘病了。”
    “那你阿耶呢?”谢忘之问。
    “早就没了。”虎子说,“阿娘月中的时候病倒,好像是肺里的病,去了医馆,医师说要钱。光买药,一个月三钱。”
    看他的打扮,不像是商户或者仆役,应该是长安城外的农家子。农家自己有地,不过也是靠天吃饭,自给自足罢了,最多种些菜卖给菜商,谢忘之在尚食局时一个月的月例才一两银子,让虎子这样的农户一个月拿出三钱,无异于直接判了死刑。
    谢忘之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李齐慎倒是前因后果一顺:“所以你就出来偷钱,给你阿娘治病?”
    “……我没办法。阿娘说今年天不好,地里只长杂草,不长菜,没东西卖,吃都吃不饱。我知道能做杂役,城里人不要我……嫌我脏,嫌我小。”虎子吞咽一下,“我没办法……”
    “你没办法,就能偷窃了?”李齐慎懒洋洋的。
    “我说了我没办法!我没办法!那是我阿娘,是我阿娘,她要死了,不吃药会死的!”李齐慎的态度太寡淡,虎子怒了,拳头死死握紧,“你没有阿娘吗?要是你阿娘要死了,你……”
    “住嘴!”谢忘之脸色一变,斥得虎子肩膀一缩,才扭头去看李齐慎,指尖都不受控地颤了颤。
    李齐慎倒挺平静,语气清淡:“我八岁的时候,我阿娘就没了。你管我阿娘在不在呢,我现在问你,你为了救你阿娘,前来行窃,这是对的么?”
    说到后半句,他的语气陡然沉下来,眉眼肃杀,密匝匝的睫毛都遮不住眼瞳里的风雪。虎子被那一眼看得胆战心惊,他也知道自己偷东西理亏,憋了一会儿:“……我是为了我阿娘……”
    “管你是为了谁?”李齐慎追问,“我只问你,对还是错?”
    虎子又憋了会儿,整个人骤然松下来:“是错。我错了,不该偷东西。”
    “知道就好。”李齐慎神色不变,语气却温和几分,“今日你窃我的荷包,虽然我挺宝贝的,但也不至于如何。但明日你再窃别人的荷包,若是那荷包里,装的也是救命钱呢?”
    谢忘之让那个“宝贝”弄得脸上有点发烫,状似无意地摸摸脸:“再有,若你今日遇上的不是我们,是更心硬些的,或者谨遵律法的,非抓你去京兆府,你阿娘又怎么办?”
    虎子看看李齐慎,再看看谢忘之,一阵心惊,这才明白一时恶起,做的这个决定,真闹起来会要人命。他低下头,不说话了。
    “不过我也知道孝心难得,人命难追。”李齐慎先松口,他的钱全藏在袖子里,摸出一小把碎银,从谢忘之手里抽了先前给虎子擦脸的帕子,裹在里边,“我掂了掂,里边大概一两多,够你阿娘吃三个月的药,剩下的给自己买饭吃。”
    虎子一惊,抬头:“你……”
    “不是看你可怜,是看你阿娘可怜。”李齐慎懒得多说,“再敢偷窃,未必运气这么好;若是偷到我身上,你下半辈子就在狱中过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说得凶,谢忘之不想吓着虎子,把裹着碎银的帕子往那边推了推:“拿着,藏好,回去吧。路上别露财。”
    虎子吞咽一下,想问这两个人为什么,又不敢问出口,坐了一会儿,一把抓过帕子塞进怀里,低声说:“我会报答你们的。”
    说完,他转身就跑,小小的身影流进人群,真是往医馆的方向跑。
    “……哎,都不知道我们是谁,”谢忘之收回视线,“怎么报答呀?”
    刚才对着虎子横眉竖目,对着谢忘之,李齐慎就软了不少,单手支在桌子上,手背卡着下颌,笑吟吟地看她:“你还真打算让他报答啊?”
    “……没。”谢忘之被那双浅琥珀色的眼睛看得心里一跳,错开视线,睫毛颤了颤,打开手里的油纸包,“吃糖糕吗?”
    话问出口,她才回过神,“……呀,不对,你不爱吃甜的。”
    “对,我不爱吃甜的。”李齐慎没察觉谢忘之的小心思,只觉得挺好玩,继续托着下颌看她。
    谢忘之脸上迅速红起来,赶紧低头遮掩。蒸米糕松软,得趁热吃,她拈了一小块,缓缓送进嘴里,轻轻抿了一下,满嘴的甜香。
    不过说来也怪,她爱吃这个,以前吃到能开心好久,这会儿让李齐慎盯着,蒸米糕还是那个蒸米糕,吃起来却好像不是那么回事,简直有点食不知味的意思。
    谢忘之莫名心慌,咽下嘴里那一口,把剩下半截放回去:“不吃了。”
    “不好吃?”李齐慎以为是不合口味,“那换一家,我记得往南边走,珍味斋的点心尚可……不过那是以前的事儿,现在不知道,去看看也无妨。”
    “不用,不麻烦了。”谢忘之又不是非吃这一口不可,赶紧开口阻止李齐慎。
    她一抬头,脸落在李齐慎视线里,十七岁的娘子,说不上容貌极盛,却也差不多长开了,乌发雪肤,眉目生情,确实配得上长安城里传的一句“美貌动京华”。她还刚刚吃过糖糕,细细的糖粒黏在唇上,像是朵初开的花,颤颤巍巍地露出了些许蜜香。
    李齐慎垂眼看着那点糖粒,像是被蛊惑一样,忽然伸手,轻轻点在了她唇上。
    第70章 甜香
    谢忘之愣了, 旋即睫毛一颤, 李齐慎的指尖还点在她唇上,她不敢大声说话, 怕把他的指尖抿进去,只能轻声说:“怎、怎么了?”
    “……没什么。”李齐慎也愣了一瞬, 迅速收手, 掌心翻转, 把指尖露给她看。
    “啊……沾到了。”谢忘之看见上边的糖粒, 底下还有道浅淡的红,大概是染了口脂。她当即想摸帕子出来给李齐慎擦手, 但她出门就掖了一块, 还给虎子裹碎银了, 再抬眼看他时有点尴尬,“哎,我就带了一块帕子。”
    “不要紧。”李齐慎垂手, 自己碾了碾,糖粒是下去了, 指尖却仿佛残存着刚才的触感。
    柔软、温润,像是新剥的荔枝。
    他吞咽一下, “不去珍味阁也行,还有什么地方想逛逛吗?”
    谢忘之本来就不爱逛,只不过和李齐慎出来才觉得开心, 没目的地, 自然哪儿都好。她起身:“就随便走走吧。”
    李齐慎应声, 勾住照夜的笼头,率先往街上走。
    长街漫漫,两个人漫无目的地瞎走,两边铺子多,但李齐慎没什么特别的喜好,谢忘之倒是有,不过她喜欢的玩意全让谢匀之包了,都是从店里订的,没必要这时候买。
    谢忘之今日穿的是绣鞋,鞋底软,但不是能走长路的,走了一阵,她觉得脚下开始不舒服,也不矫情,直接和李齐慎说:“回去吧,时间差不多了,而且我脚磨得不太舒服。”
    李齐慎瞥了一眼裙摆下的绣鞋,会意,带着谢忘之往偏僻点的地方走了几步,打算扶她上马。
    他先伸手,谢忘之自然地抬手搭在他臂上,隔着衣衫感觉到其下紧绷的肌肉线条,恰到好处的起伏,显得有力气,但又不夸张。谢忘之没来由地心乱了一瞬,连踩马镫都忘了。
    李齐慎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故意逗她:“怎么,走了一圈,忘了怎么上马?”
    “……才没有。”谢忘之扭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颇有点闹小脾气的意思,含着三分娇嗔,但她借着李齐慎的力气上马又很利落,若不是身上的锦衣华服,活脱脱一个小侠女。
    她坐在马上,垂眼看李齐慎,“你看,我忘了吗?”
    “没忘。”李齐慎笑笑,一踩马镫,翻身上马,还是坐在她身后,一挽缰绳,“走了?”
    谢忘之应声,抓住马鞍:“走。”
    和李齐慎一起五年,照夜懂得很,缰绳牵动笼头,稍稍一动,它立刻小跑出去,迎着将落的夕阳,一路跑回了安兴坊。
    李齐慎控着速度,没让它跑太快,到谢府时距离宵禁还有差不多两刻钟,谢忘之生怕他赶不回去,下马时顿了一瞬,都没让李齐慎扶,匆匆忙忙下马:“算算时间差不多了,你快回去吧,安兴坊里没有客栈,困住就麻烦了。”
    “知道。”有照夜在,只要肯交罚金,必不可能赶不回去,李齐慎丝毫不慌,含笑点头,“回去吧。”
    谢忘之点头,稍提起裙摆往谢府走,背影相当娉婷袅娜。
    等她进门,李齐慎才收回视线,顺手抚了一把战马的鬃毛。他刚低下头,在马鞍上看见个东西。
    是只荷包,里边空的,口子扎得很紧,颜色也鲜亮,显然是刚刚绣成。荷包的底色是靛青,绣的是写意的飞鸟,绣工比谢忘之少时绣的那几个好得多,乍一看有水墨意,倒像是信手勾出的小画。
    难怪刚才下马时顿了一下,走得又这么匆忙。
    李齐慎轻轻一叹,捡起荷包,指腹压过上边起伏的绣纹,笑了一下:“送个东西还遮遮掩掩的,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嘴上说得轻巧,手上却珍之重之,他小心地把荷包揣进怀里,正是贴着心口的地方,还拍了拍,确定不会掉下去才移开手。李齐慎单手扯住缰绳,另一只手在照夜的马鬃上拍了一下,语气轻快:“回去了。”
    照夜听不懂人话,但它懂这指令,蹄子在地上一敲,拔腿往前跑。
    夕阳将落,金红的光镀在小将军和战马上,像是幅用黄金描边的画。李齐慎控着马,朝着太阳落山的地方跑,浅琥珀色的眼瞳直视将沉的太阳和大片的火烧云,眼中金红交错,像是一池熔金。
    **
    驿馆。
    今年开年时李承儆听了安光行的进言,下旨让各地节度使进京,节度使所在的地方有远有近,紧赶慢赶才在二月底到了一半。但就是一半人,各自都带着亲兵,住哪儿也是个问题。大明宫当然不能腾出来,住来住去,最后还是到了驿馆。
    好歹是在外是郡王,在军中是郎将,李齐慎在驿馆里分到个独居的屋子,至少不用睡大通铺,和士官挤在一块儿睡。
    不过他不在乎,在哪儿都是睡,露宿街头也一样。李齐慎沐浴完,席地而坐,肩上随便披了件大袖,袖摆和衣摆在地上铺开,衬着盘曲的长发,像是成卷的流云。
    他点了灯,对着灯翻看放在桌上的两只荷包。
    谢忘之给他绣的荷包不少,但最后到手上的也就三只,绣了煤球全身的那只还在乱军中丢了,战后李齐慎折回大漠,找了好几回,终归是没找到。草原女孩不会荷包这种精细的东西,李殊檀不爱绣,梁贞莲绣的李齐慎当然不收,这么多年用的就是谢忘之一开始绣的那个。
    不过如今倒是多了一个可用,李齐慎笑笑,正式宣布煤球退役,收进盒子里,留了飞鸟纹的那个。
    他刚把荷包收起来,门被敲响,不轻不重,恰好是三下,李容津的声音随之透进来:“我进来了?”
    “进。”李齐慎快速扯下肩上的大袖,两手一动,套进外衫里。
    李容津进门时看见的就是侄子慌慌忙忙地套外衫,啧了一声:“干什么呢?又不是小娘子,也不是没穿衣裳,着急火燎干什么?”
    “仪容不整,不好见客。”李齐慎摸摸鼻尖,顺手把外衫的腰带扎紧。他平常穿圆领袍或是轻铠,潇洒利落,现下穿的却是大袖,又披着长发,又有点儿温雅风流的意思。
    李容津摇摇头,不发表评价,在他身边坐下:“刚才干什么呢?”
    “没干什么。”李齐慎本能地不想让叔父知道荷包的事儿,信口掩饰,“发愣。”
    长安沉浮,这么多年说的谎不计其数,几乎成了本能,张口就来,且眼神诚恳得李容津都看不出来。他看了侄子一会儿,一阵无力,但只能接着说:“愣什么?”
    李齐慎真没想到李容津连这话都能接,真愣了一下,没注意,把刚才想的事儿说了出去:“我在想,女孩儿的口脂是不是甜的。”
    李容津:“……”
    “死小子你先前到底去哪儿了?!”他惊得肝胆俱裂,要不是没带马鞭,早就一鞭子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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