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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但是现在看来,灵气这种东西,更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直就在身体里,就在灵魂里,可能几杯酒下去就能将其唤醒释放,而没有灵气的人,喝再多的酒,也不过是如他一般,成为一个一早上起来头晕脑胀的醉汉。
    好吧,正如同上辈子学了那么多年的数学,这一辈子也照样提不起兴趣来一样,诗词于他可能也是这样,喜欢欣赏不等同于他就有天分,没有天分也不能全赖上辈子的大环境所赐。
    总有人灵魂深处就是写满了诗篇的。
    昨晚通了天上仙人魏远,这会儿躺床上睡得正香,甚至还打起了小呼噜,好吧,仙人跟凡人也就是一霎那之间的事儿。
    这会儿的儿子就落地成了人,而且还特别的接地气。
    这醉酒通仙是好的,这样的诗作,哪怕大醉上三天三夜,如果能写得出来,魏时自个儿是愿意的,可也不能为了写诗,就变成一个小醉鬼,变成一个酒鬼。
    做父亲的,想的更多的还是儿子的身体,更何况他以往也遇到过整日里只知道喝酒的人,真的给人一种浑浑噩噩之感,好像每天都活在云里雾里,没太有清醒的时候。
    人来世上走一遭,又怎么能这么过,名山大川,小桥流水,春花秋雨,夏日冬雪,人情冷暖……这些都远胜于酒。
    他相信如果儿子真的是灵魂深处就写满了诗篇,那与其用酒来激发,还不如用这人间的景致,用这形形色色的人群去激发。
    所以哪怕已经被儿子通仙醉酒之作给震撼到了,可罚还是要罚的,得记住教训才行,十岁的人就醉酒,实在不是爱惜自己身体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做父亲的,对儿子的身体比对自己的身体看的还要重。
    这顿惩罚在所有人包括魏远看来,都应当是理所当然的,只是这惩罚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
    不再是跟小时候一样罚抄大字、罚跑步、罚站立了,而是罚骑马,从京城到平江府的路上,要骑四天的马,不管是一口气儿骑够四天的马,还是间断着来,这就让当事人自己选择了。
    子不教,父之过。
    魏时也陪着儿子一块骑马。
    没有在外长时间骑马经历的人,可能不太了解,外面的风沙走石有多严重,身上基本上全都是黄土,包括头发里都是,呼吸的时候鼻子都会不太舒服。
    而且长时间骑马,大腿内侧真的会被磨破皮。
    魏时一边想着要让儿子长长记性,另一边也已经备好了药。
    这要是儿子已经十八九岁了,惩罚内容肯定不是只骑四天的马这么简单,从京城到平江府的路上就别想坐马车了。
    可孩子这不是还小吗,身子骨都还没长成呢,惩罚也不能太过了。
    魏远没太把这当回事儿,他的骑术可是娘手把手教的,五岁的时候就上马了,七岁就已经开始起码在山林里打猎了。
    就算爹爹没有给他这个惩罚,他也是打算在这一路上多骑马少坐车的,就怕爹爹不同意,这下也算是遂了他的意。
    ——
    航海伯这一走,对于官场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对于航海司,那真真是少了主心骨。
    别看在航海司的主事之人是太子,航海伯之前只是参议,可能把航海这两个字作为封号,就足以可见航海伯对出海这件事情的贡献。
    太子虽是主事之人,但并不能算是航海司的主心骨,只能说是他们航海司的大旗。
    如今真正的主心骨被派到平江府外任去了,对航海司来说,近乎于是打散了重组,因为很多的权利都被空置下来了,新任的参议显然发挥那么大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掌握其中的主导权。
    官场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旦出现了,那就抢了,官员抢权,跟饿狼扑食也没太多的区别。
    更何况航海司真算得上是鱼龙混杂了,魏时之前之所以能够镇得住场面,一则是因为他的身份,跟太子、兵部尚书、工部右侍郎都有关系,还曾经在户部任职过,二则就是因为懂得多,在出海这件事情上从里到外,整个朝廷就没有比魏时更有发言权的了。
    当然了,这些官员并不清楚魏时不光是出海的参与者和主导者,也算得上是最初的发起人了。
    航海伯之子,京城乃至整个大晋朝远近闻名的神童——魏远,他的离开就颇具戏剧性了。
    这位不光是自己写下了离别之诗,他众多的友人们,以及圈子里头对他颇有好感的‘小弟’,纷纷赠诗留言。
    《离别有感》、《赠友人》、《忆往昔》、《咏春》、《二月三日送魏兄出京》……
    一时之间,京城里头几岁的小娃娃,都知道这位神童的大名了,毕竟给这位神童写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其中不乏有名气之辈。
    从质变到量变,再从量变到质变,不用等到千年之后,航海伯的名头在京城百姓中间频频提起,已经不是因为他的仕途和他曾经立下的功绩了,而是因为有一个好儿子。
    离京那日是二月初三,特意挑好的日子,二月初一是魏远的生辰,二月初二,是刘钰的长女青娘的生辰,小姑娘比远哥儿小了四岁,今年刚刚满六周岁。
    侄女儿并不像姑姑,而是随了娘亲,这个喜好诗书琴画的小女娃。
    魏远并不喜欢和小姑娘在一块玩耍,哪怕这是他嫡亲的表妹,而且据说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位才女的表妹。
    他六岁的时候都已经会写诗了,表妹六岁也只不过只是会背诗罢了,至于书画,他也曾经看过。
    不得不说,世间对才女的标准确实是低了些,也可能是他眼光太高了,并不适合去评判表妹的水准。
    魏远在纷至沓来的诗作当中,骑马离开了京城,本来是想一口气儿骑足四天的,结果当天晚上,就已经觉得大腿内侧被磨的不太舒服了,连骑了两日,就只能抹上爹爹送过来的药,卧在马车里头给爹爹背书了。
    背书一直都是魏远的基本功课,时常会被爹爹抽查,如今在去往平江府的路上,可以用来抽查背书的时间久了,范围自然是特别的广。
    爹爹抽查背书是不用拿书本的,悠闲自在的坐在马车另一边,随口就问,他顺着爹爹说的那一句开始往下背,中间时不时的还要抽查一些词语和句子的释义,甚至把其他书里观点类同或者是相反的拿出来,一块做对比。
    中间如果是背错了或者是背不下去了,爹爹立马就能给指出来补上,一些他压根就想不到可以放到一块做类比的句子,爹爹也可以相当随意的拿出来,手中压根就没有书本。
    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状元郎都能有这份本事,可每次在自个儿骄傲得意的时候,想一想爹爹,就知道自己还不够格了,差的还远着呢。
    作为三元及第的状元郎,爹爹的学识肯定是远超大多数人的,但是距离爹爹会试,都已经过去十年半了,对于书上的内容居然还记得这么牢靠,让他敬佩的并非是记忆力,而是爹爹当年下过的苦功夫。
    他听很多人都说过,母亲、二奶奶、伯祖父、伯祖母、元宝叔叔……这些人都曾经跟他说起过爹爹年少读书时候的事儿。
    虽然没有头悬梁锥刺股那么夸张,可一个人能够耐得住性子坐在书桌前那么多年,就连平时坐马车赶考,都不忘了读书,在几乎没有人管制的情况下,这样一份自制力应该才是父亲能够成功的原因吧。
    而他,如果想要跟父亲一样,对这么多书籍都如数家珍,需要下的功夫还有很多。
    他之所以并没有因为一些人的赞美和恭维就骄傲自满,最大的原因就是父亲,眼前一直有更厉害的人,也就不觉得自个儿有多了不起了。
    父亲在魏远这里是可亲可敬的,像一座大山一样厚重可靠,同时又像湖泊一般,亲近又静谧。
    他对于这些山山水水的热爱,好像也融入了对父亲的爱,而同样的,他眼睛里的山山水水,也像父亲一样爱着他。
    二月份,原本是天气逐渐变暖的一个月份,但是从北走到更往北的地方,这一路上又是逐渐变冷的一个经历,跟往年记忆当中的二月份截然不同。
    从京城到平江府,一行人差不多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抵达。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如果是在京城,那现在已经是桃花盛开的时候了,但是在平江府是看不到桃花的,魏时不觉得在以往的几千年里头没有人把桃木移植到这里来过,只能说桃木在这里是过不了冬的,过不了冬的植物又何谈开花儿。
    可即便是没有桃花,也并没有让人觉得遗憾,这里的景致跟京城不同,更大气,更开阔,连天气也要更凛冽一些。
    都已经到了四月份了,一行人这才换上春装。
    第126章
    官宅就在衙门后头,无论是面积,还是精美程度,都没有办法跟京城的航海伯府相比。
    不过这处宅院所在的位置,跟闹市只隔了一条街而已,看起来还是挺热闹的,跟京城那边的西城不一样,西城往来匆匆的人大都是严谨的,说笑声都要收敛着。
    但是在这里,民风要更彪悍一些,一路以来,他们已经遇到好几拨女子骑马的情况了,而且并不蒙面,直接就把脸露在外面。
    跟京城的女子比起来,这里的女子好像要更自由、更快活一些,也更适合自家夫人。
    魏时太了解自家夫人的性子了,把这样一个人关在后宅里,只能偶尔的时候才出去打打猎、放放风筝,不得不说,还是挺让人心疼的。
    入了平江府,刘枫心里头确确实实是爽气的,在京城的日子确实舒坦,只不过夫君跟儿子忙起来之后,能跟她聊天的人太少了。
    昔日里的姐妹,如今再见面,不是聊男人的官职,就是聊后院里边的烂事儿,谁家的妾室不好管了,哪家的姨娘耍了什么心眼儿……
    实在是聊不到一块儿去,她也就是能跟娘和几位嫂嫂聊聊天儿了,弟妹是不成的,她跟弟妹就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类人,放到一块儿去,双方都觉得别扭。
    而且她也看不惯弟妹把青娘教成那样,让小姑娘读书没什么错,想成为才女更没什么错,但是才六岁的小家伙,没必要拘到那种程度吧。
    夫君虽然对远哥儿一直要求都很严格,但那也是张弛有度的,没逼着孩子什么都不能玩儿,更没逼得孩子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在京城的日子就是这样,相比年少还未出嫁的自己,在嫁给夫君之后,确确实实是打了一个‘翻身仗’,成了航海伯夫人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往府里头给帖子,有一些是她年少时候的手帕交,还有一些仅仅是几面之缘,压根就没什么交情。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扬眉吐气的感觉在,那之后就只剩下厌烦了。
    那些聊起来没完没了的话题,实在不是她感兴趣的,可能她的性子一直都不怎么适合京城的官夫人圈吧。
    如今到了平江府,虽然还没有跟当地的官夫人接触,也尚未来得及结交当地的豪门世族,可是仅从她看到的这些人和事儿来讲,平江府的氛围,她是喜欢的。
    粗犷而热烈。
    到了平江府的地界上,她连马车都懒得坐了,直接穿着斗篷出来骑马,天高云淡,风朗气清,没有比马儿奔跑起来更让人觉得爽气的时候了。
    这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在新宅院的第一顿膳食,热腾腾的拨霞供,里面沸腾着上好的羊肉。
    刘枫夫妻俩连带着儿子,都是属于无肉不欢的,而且吃东西还都比较重口,也就姨娘,更偏爱素食,口味也更广泛一些,所以桌子上是放了两个锅子,姨娘的锅子里头放的多是素丸子和素菜。
    她们三个的锅子里放的则是羊肉,按照夫君的话来说,吃这玩意儿,最过瘾的还是往里边涮羊肉,其余的肉在这方面皆比不上羊肉。
    她是被夫君的话说服了,儿子的口味大概是一脉相承他父亲吧,反正这父子俩的口味还是挺像的。
    色香味儿俱全的一锅子羊肉,那是相当的引人垂涎,可就在大家要大快朵颐的时候,刘枫突然觉得自个儿肚子疼。
    针扎似的疼痛,额头上的冷汗瞬间就冒出来了,如果不是特别疼,依着刘枫的性格都不会在这会儿表现出来。
    魏时第一时间发现了夫人不对劲,右手还拿着筷子呢,两只手就已经全都捂在了肚子上,额头上还有汗,嘴唇发白。
    魏时猛地站起来,一边让人去请大夫,一边小心翼翼的把夫人抱起来,放到最近房间的床上。
    这症状看起来可不像是水土不服,更何况他们都已经来到平江府好几天了,只不过是现在才到达目的地而已,就算是水土不服,那夫人头几天肯定是没有兴致骑马的。
    这来到平江府才几天,缺点就已经显露出来了,那就是没有太医,如今只能让人去请大夫,阜成最好的大夫请过来,离宅院最近的大夫也要请过来。
    谁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魏时把夫人安置好,盖上棉被,这才开始询问,“是肚子疼?是手按着的这一块疼?身体还有别的感觉吗?”
    “就是那种往下坠着的疼,特别特别疼。”刘枫很想说的更具体一些,可不光夫君在这儿,儿子和姨娘也在这儿呢,她有些不大好意思说,这疼痛跟月信来时的疼痛有点儿相仿,但是要更痛一些。
    她可能是月信来了,应当是这一路上没休息好或者是不经意之间受了凉的缘故,所以才会这么疼。
    本来嘛,就是因为休息不好,她上个月的月信都没来,往后又拖了一个多月,这猛不丁的来了,所以才会这么疼。
    夫人虽然没说更多的话,但魏时此时也联想到了月信,如果是月信的话,那倒是还好,并非是什么急发的病症,好好养一养就是了。
    但还是不放心的摸了摸夫人的脉搏。
    流利,圆滑如同按滚珠一般,有一种在不断回旋的感觉。
    当年夫人确诊怀上远哥儿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的探过夫人的脉搏,脉相如同现在这般。
    用大夫的话来说,便是如盘走珠,若是男子的脉相如此,那说明气血充实,多是年轻男子才能有的,但倘若是女子,那便是喜脉了。
    从远哥儿不到两周岁的时候开始,夫人就开始盼着这个孩子了,他也是期盼了很多年的,但是时间真的过得太久太久了,又加上魏家这么多例子放在前头呢,子嗣艰难可不是说假的。
    谁能想到呢,这一胎来得这么突然,这么的……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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