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程之余又是一连几天从早到晚呆在画室,她把先前那幅画彻底摒弃了,重头开始。等到竣笔那天,她看着整幅作品,终于舒了口气,展开了笑颜。
从画室出来,已经入夜了,邵珩还在等她。
“画好了?”邵珩问。
“嗯。”她兴奋地点点头。
邵珩合上笔记本,站起身:“回去吧。”
“好。”
自从程之余决定参赛以来,她每每在工作室这呆到很晚,蔡姨那也不去了,宿舍门禁时间赶不上,就睡在公寓里,和邵珩算是名副其实地同居了。
宿舍三人纷纷感叹,原本的恋爱白痴程之余,从骑着乌龟到乘了火箭把她们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人生啊,都是反转啊,真是奇妙啊。
打了车回到学校,从正门到后门还有一段路要走,老校部地势高,几乎都在上坡。
程之余本就在画室里站了一天了,现在只觉得腿肚子涨,有些发软,爬坡的时候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使不上力。
邵珩见她拖着身子没精打采的,问她:“累了?”
“嗯。”她晃了下脑袋。
“啧。”邵珩戳了下她的脸,弯腰在她面前蹲下,微微偏头说,“上来。”
“诶?”程之余看着他的背愣住。
“快点。”
程之余犹豫了下,四下观望,没看到人,这才趴上他的背,搂着他的脖颈。
邵珩背着她爬坡,速度不快,很稳。
程之余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恬静美好,她想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她也不会忘记这一段日子,和喜欢的人一起为梦想拼搏,互相打劲儿,踩着晨曦的霞光出门,踏着星月的光辉回去,一路上洒满了汗水,留下了欢声笑语,兜满了美好的回忆。
“邵珩,你真好。”程之余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邵珩偏头看她,挑眉不正经地问:“哪儿好?”
调戏的语气,调戏的话,要是往常程之余是不会搭理他的,可今天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她伸长脖子往前凑了凑,轻快地啄了下他的侧脸,小声说:“哪儿都好。”
邵珩脚步几不可察地顿了下,随即加快了步伐:“老子真是要死在你手上了。”
第49章 五十二、五十三
程之余把完成的作品拿给了李修看, 李修来来回回端详着手中的画,几次想要开口评价却没能找到合适的措辞。
“很好很好, 之余,画得很好。”他只能这样说。
李修的目光一直没从画上离开, 他已经很久没能看到让他心潮澎湃的作品了,程之余的这幅画作显然突破了她以往的窠臼,甚至突破了油画的局限, 朝着新的领域迈进,完全不落俗套,让人眼前一亮就再也挪不开眼。
画中的题材其实并不新颖, 让人过目难忘的是她在表现手法上的创新。
跨江大桥上一个衣衫褴褛, 面黄肌瘦的流浪汉颓然地坐在地上,他头发毛毵毵似是秋后枯草, 面容因饱经风霜而显得凄苦,风霜刀寒在他脸上催刻下了命运不公的烙印,每一条皱纹里似乎都藏有对世道的控诉,他眼角下垂双目浑浊, 此时犹如死水般的眼神中却泛起了一丝光亮,那点光是他面前的那个小女孩带来的。
那个小女孩不过四五岁的模样, 穿着一条漂亮的小花裙, 蹲在流浪汉面前,双手正捏着一张纸币郑重地把它放进他的碗里,在她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尚是平等的, 没有被区分成三六五等,每个人都是需要被尊重的,即使是施与者也并不高人一等。
来往的人群都目不旁视,每一张脸都是冷漠的,事不关己的,他们和这座城市融为了一体,他们的心也是钢筋水泥混合而成的,冰冷,生硬,毫无人情味,他们为利往,为利来,他们的面孔反衬出了小女孩的善良,或者说他们曾经也是那个小女孩,只是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丧失了那一片柔软。
这幅画的立意很出众,但它却不仅是在刻画人物中表现这个主题,而是用新的手法去深化这个主题。
来往的人群和小女孩,他们的衣着,面孔均是彩色的,洋溢着生命气息的,唯有那个流浪汉,是沉闷的灰白色,观画者一眼就能看出他的世界单调,无趣,乏味,但眼尖的人会发现他的一片衣角是鲜亮的,那片衣角正是靠近小女孩那,是她给他的世界送去了光和温暖,一汪死水微澜。
写实与浪漫的完美结合成就了这幅作品,李修再次赞叹一句:“画得真好。”
程之余缓缓舒了口气,这半个月来的煎熬总算是有所获得。
“作品名字想好了吗?”
程之余回答:“《给予》。”
李修点点头,是给予而不是赠予,也不是施予,从画到名字都在贯彻一个主题。
他又问:“之余,你是怎么想到用灰白的颜色来画的?”
程之余回答:“摄影,我是从一张摄影照片中获得的灵感。”
“你男朋友拍的?”
程之余有些羞赧地点点头。
李修了然:“将摄影的写实和油画的想象结合起来,用极端的色彩表现主题,这很冒险。”他看了眼程之余,然后赞许地说,“不过你成功了。”
程之余内心澎湃,禁不住弯了眼。
“拿这幅画参赛,我保证你一定可以拿到一个好名次。”李修推了下自己的眼睛再次去看那幅画,郑重地说,“之余,你在油画上一定还能走得更远。”
……
程之余和邵珩两人都提交了参赛作品时已是五月中旬了,没有了参赛压力后,他们稍微闲了些。
邵珩还是每天出去拍照或者呆在暗房里,他之前在网上发表了一组照片,已经有一些杂志和影展筹办单位联系他想买照片的版权了,他全都没有回复,那些蝇头小利不在他的眼界之内,要干就要干件大的。
程之余则将重心稍微挪回到了学业上,前段时间忙着画画,她都荒废学业好久了,且六级考级迫在眉睫,这次要是还考不过,邵珩都不知道会怎么嘲笑她。
这天,程之余就呆在公寓里,邵珩也难得地没出门,她在背单词,他就坐在她边上,膝上放着电脑,不过这次没在玩游戏,而是联系一个美国的同学帮他设计一个工作室的网站,毕竟现在是新媒体时代,网站也算是个门面。
程之余背了会儿单词觉得有些无聊,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前几天买了两个鹅蛋。
她利索地站起身去了厨房,把那两颗硕大的鹅蛋拿来,用筷子在底下掏了个洞,把里面的蛋清蛋黄弄出来,洗干净后,拿了自己的水彩笔在上面画画。
她就站在厨房的流离台前,拿着细画笔在上面涂涂抹抹,轮流画着那两个蛋壳,等收笔时一手拿一个对着光满意地点点头笑了。
程之余拿着画好的蛋壳兴冲冲跑到邵珩那,往他面前一递:“你看。”
邵珩挑挑眉,把电脑往边上一放,拿过她手上的两个蛋壳看了看,蛋壳上分别画着两个小人,他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他和她的卡通形象。
“儿子、女儿?”邵珩故意说。
程之余脸一红,瞪他:“瞎说什么呢。”
她伸手想去拿蛋壳,邵珩身体往后一仰,举高手让她够不到。
程之余急了,轻轻锤了他两下:“你小心点,别弄碎了。”
邵珩看她,又往她身后看了眼摊开的单词书,问:“单词背完了?”
“我……”程之余心虚地支吾,又小心地觑他,“还没有。”
“啧,不想过线了?”
程之余嘟囔道:“我就偷懒了一会儿。”
邵珩笑,把蛋壳往桌上一放,凑近她压低嗓音说:“想偷懒?哥哥帮你放松一下?”
程之余一见他嘴角的坏笑就反射性地往后退,忙摇头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放松完了,现在就背单词。”
邵珩哼一声。
程之余撇撇嘴,把那两个蛋壳拿过去放在了架子上。
现在公寓里已经摆满了各种摄影和油画作品,全是他们这段时间完成的,程之余看见他拍得好的就会拿回来放在公寓里,自己画得好的画也会摆在这里,久而久之,公寓倒成了一个小展馆了。
程之余坐回位置上,问他:“你办过影展吗?”
“嗯。”
“是怎么样的?”
“就那样。”邵珩撑着脑袋看她,“想办画展?”
“想啊。”程之余努努嘴,“不过那太难了。”
每个画家应该都会想办一个自己的个人画展,不过难度很大,除了画家必须有很大的号召力外,还需要有人投资,宣传,所以她并没有把这个当成一个执念,只是随口一答,也不放在心上。
邵珩却看着她若有所思。
……
接下来一段时间,邵珩每天都督促程之余读英语,她只要一偷懒就能被拉到床上去,久而久之,她就产生了一种逆反心。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她刻苦用功,也不能让他闲着。
这天,程之余正在工作室的休息室里刷英语题时,邵珩从暗房里出来看了眼,满意地点头。
他要走时,程之余喊住了他:“我有东西要给你。”
“surprise?”
程之余干咳了下,点头。
邵珩颇感兴趣,在她身边坐下。
程之余转身从书包里拿出一本a4纸大的本子递给他。
邵珩看了眼,眼角一抽,皱眉:“字帖?”
他看她:“你送我这个?”
程之余真诚地点头。
“are you kidding?”
“no。”程之余一本正经特别诚恳地说,“我觉得你需要练一下汉字。”
“老子要是不练呢?”
“那我就回宿舍住。”
“啧,威胁我?”
程之余点头。
邵珩挑眉,语气有些危险:“小鱼儿,你胆子变大了啊。”
程之余干咽了下,嘟囔:“跟你学的。”
她说:“你让我多背点单词没坏处,那你多练练字也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