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班上共有四十多个人。刘艳和刘华在讲台上报了姓名后,被潘老师安排在第二排中间靠右的两个空位置上,看来是特意提前腾出来的,而岑川坐在第三排靠左的位置,和他们刚好是一个对角。
潘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男老师,戴着副黑框架眼睛,一张方脸,眉宇间一团和气,显得和蔼可亲,后来刘艳见到一班的班主任何老师,脸颊上颧骨高耸,一脸凶相,看起来十分得严肃,她更加庆幸,来了五班,没去一班。
他们进入教室后,陈春红赶回去做中饭,让刘春生留下来,守在教室外面,看两个孩子是否适应,她还记得,当初大儿子刘军第一次上学,她在教室外面守了三天。
随着叮铃铃的下课铃声响起,潘老师没有拖堂,宣布下课后,教室里立即响起一连串丁零当啷的声音,大家拿起饭碗往外冲去。好家伙,那架式,那速度,堪比百米冲刺,刘艳直接看懵了,这一幕还真似曾相识,记忆太过久远,她差不多快忘记了。
看那一拨又一拨的小萝卜头,矫健的身姿,奔跑的背影。
一切仿若重温。
学生时代,冲去食堂打饭,绝对绝对是最深刻最难忘的画面,八百米的练习,大部分是通过冲食堂上练出来的。
明天开始,她也要加入进去成为其中的一员。
一想到这,刘艳下意识转头望向二哥刘华,却见二哥刘华早看得目瞪口呆,“原来岑川说冲食堂,是这个意思。”跟他奶说的,饿死鬼股胎,没什么分明,只是眼下这场景,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你放心,我跑得比他们快。”
刘华见妹妹望过来时,自信满满道。
刘艳点了点头,这是当然,对二哥刘华别的方面没信心,但运动方面,那肯定是一百分的信心,“走吧,我们回家吃饭。”刘春生还在外面等着,而中午只有一个半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他们得抓紧。
从学校到家里的路,至少要走十五分钟。
俩人走出教室,刘华冲到刘春生面前,喊了声爸。
刘春生笑着摸了下他的脑袋,“怎么样?老师上课,你听不听得懂?”
“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懂。”
一提起这个,刘华苦恼地皱了下眉头。
“二哥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刘艳说道,刚才这节课是数学课,难得二哥刘华一直精神着,没有打瞌睡,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刘春生安慰小儿子道:“慢慢来,不急的。”
一行人往校门口走去,远远看到大哥刘军站在大门外等他们。
汇合后,刘春生有心想问问大儿子:上午在学校怎么样?可是看着大儿子的沉稳样,他又觉得有点多余,想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倒是二儿子刘华嘴一张,一路上,兴致勃勃地和刘军说起上午入学的过程,回到家里都还没说,“……我以后能不能考六十分,就靠你和艳儿了,你们一定要帮我。”
“六十分,你就这点出息,”
刘军忍不住吐槽,“华子,你是我弟弟,怎么都要向九十分靠拢,要不然,我会不好意思,说出去,你是我教的。”
“九……九十分呀……”刘华结巴了,及格不就好了,干嘛要九十分,九十分,好像比六十分多了好多,不行,等会儿回教室了,他得用笔演算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么么哒~~~我勤快吧~~~
第145章 出城
下午的时候, 陈春红去制衣厂报道, 一切很顺利,领了两套工衣, 每个月粮食供应二十七斤,以学徒工的身份进去,第一个月工资折半, 过一个月后,拿一级工的工资, 每月二十九元。
因为制衣厂实行三班倒的运转制,上班时间根据排班来,会有夜班, 每天的工作时间八个小时, 一周有一天轮休,了解清楚后, 陈春红很满意,以前在乡下生产队,除了过年那些天,几乎全年无休。
这样已经很好了。
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不用夏顶烈日冬抱冰。
她从前,大约从来没有想过,能过上这样体面的生活。
第二天开始,她和刘春生上班,三个孩子上学,对于城里的新生活, 家里所有人都十分适应,她去了制衣厂后,为了尽快掌握缝纫机的操作技巧,不怕吃苦,也不怕费功夫,差不多只用了半个月,她不仅通过了学徒期,而且熟练程度超过了一般的熟手,得到了组长的夸奖。
再有一点,就是关于排班,上班一个月后,她隐隐察觉到,她的夜班次数,似乎比组内其他人都要少,好像得到了特别照顾,不过,这种好现象,她自己心里有数明白,却聪明的没有点破往外去说。
进城仅仅一个月,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作息,让她觉得,以前的生活似乎已经离她很远了。
要说不足,当然也有。
譬如:家里吃肉的机会变少了,在乡下的时候,三个孩子经常上山,时不时能弄点野物,现在在城里,肉的供应是定量的,每个月每人半斤肉,一个月总共两斤半,刘春生工作的特殊性,有些额外补贴,却不是固定的。
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
好在市里的百货大楼,有一些高价的糖果之类的食品,不需要票,刘春生的工资买得起这些东西,并且,跟着杨碧莲排队领了几次粮油、买过几次菜后,也得知了一些见不得光的路子,多少能弄来些好东西。
她会做衣服后,以前几个孩子穿小的衣服,她拿出来重新改了一下,换了时新的试样,又是一件新衣服,几个孩子都很喜欢,因为每次改衣服,都要去杨碧莲家借缝纫机,她已经开始计划,自家要买一台缝纫机。
只可惜票比较难弄,她让刘春生注意一下,她自己在厂里,也多留心。
她去城南制衣厂上班,步行需要半个小时,年中的时候,刘春生局里有个自行车票的指标,他申请了下来,家里花了一百五十五元买了辆大金鹿自行车,她学会后,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这样一来,出行方便了许多,路上也节省了时间。
总的来说,生活质量有了大提升。
———
又到了周日,学校放假,刘艳他们三个不用上学,于是有了一个酝酿了两周的大计划。
刘艳送走妈去上班,刘华亲自把爸送出门,回来后,把门一关,带上锁,三个人围拢到了一起,刘军催促道:“快说,怎么样?”
“妈今天一整个白天的班,刚才出门的时候,又约了杨婶婶下班后去老码头那边看看,估计要傍晚才能到家。”
刘艳汇报完,刘华紧接着道:“爸说今天临时有个追踪的案子,要出市里,要去临阳县的方向。”
“确定是临阳县?”刘军盯着二弟刘华问道。
刘华重重地点头,“本来不能往外说,我一个劲地追问,爸才悄悄告诉我的。”说着,声音不自觉地压低了。
“爸去临阳县,一个来回,什么都不做,也需要费半天,何况他们是去办案的,时间只会更长,”刘军越想越有把握,“走,我们出发,等会儿到了院子里,要是有人问我们去哪,我们就说去市里的图书馆,你们俩切记,别说漏了嘴。”
刘艳和刘华齐齐答应。
刘华回屋拿了他那个土黄色的挎包,书和笔本子什么的,一早让他腾空了,刘军偷偷进了爸妈的房间,拿了两块灰不拉几的土布,装到刘华的挎包里,又给军用水壶里灌好凉白开,拿上一些饼干面包糖果之类的吃食,刘华把它们统统放进包里,由他背着。
刘艳调了下煤炉下面的通风口盖子,把风口关小,只留一个洞。
之后,刘军拿上钥匙,一起出门。
下了楼,到了院子里,碰到几个孩子,听说他们要去图书馆,一个个都避之不及,好不容易放一天假,不抓紧时间玩,还跑去图书馆看书,完全无法理解。
至于大人,一听说他们要去图书馆,都交口不绝地赞了几句,回家后,开始数落自家孩子一顿,那些倒霉孩子,此刻完全没意识到,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因为家里大人的羡慕,对他们精神上造成的伤害与摧残,才刚刚开始。
出了大院,往东走,进入市里的主干道临湖大道,沿着临湖大道一路向北,越走位置越偏,离市中心越远,楼房开始变矮,甚至出现了茅草屋和土砖屋,渐渐能看到农田了,还有田间劳作的人。
临湖市虽然是市,但和后世的地级市,无法相提并论,而这条主干道,和后世的乡镇道路差不了多少,越往北走,马路上越空旷,偶尔才能看到有人骑自行车经过,至于汽车,很长时间才有一辆经过。
太阳升起,六月的天气,阳光照射下开始有些刺热,这还是早上,到了中午,只会更热,爱出汗的刘华擦了下额头上冒出来的汗珠,舔了下嘴巴,说道:“希望今天能多抓几只兔子。”
对,他们的计划,就是去找市区周边的大山,去山上找野物。
自从来了城里,自从乡下带来的腊肉吃完后,现在家里每周吃的肉,只能算见荤,都不够大家塞牙缝的,而学校食堂,那句流传很广的话:豆腐脑,萝卜干,吃得眼睛往上翻,没掺一丁点儿水分。
对比下来,刘春生单位的食堂,伙食算是好的,每周还能吃一次荤菜,所以遇到有荤菜时,刘春生都会把菜打回家来,她妈把肉挑出来,重新炒份大菜,大家一起吃。
可这些哪里够。
大哥刘军和二哥刘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更何况,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们吃了快两年的肉,突然冷不丁地开始断荤了,根本受不了,二哥刘华半夜磨牙,直接把大哥刘军的手臂当猪肘子啃。
穷则思变。
于是三个想吃肉想疯了人,凑到一起,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趁着周末,爸妈不在家,他们偷偷出来,跑去市区周边的山上找野物,刘军负责寻地方,刘艳打听她妈的行踪,刘华去问他爸的行踪。
“大哥,我们还要走多久?”
刘华问道,他们已经走出市区了,现在周边全是农田,也看到了山,只是从出城看到远处的大山开始,走了快有半个小时了,那一座山峰还是矗立在那里,好像一点都没有靠近。
“山在那里,我们一直朝那个方向,总会走到的。”刘军回道,“上次从县城来市里的路上,你应该看到了,一路上有很多的大山。”
刘华想了想,摇头,“我没注意。”他那时头一回坐小汽车,兴奋得不行,哪里注意到外面。
走在最后面的刘艳,看着那一座座遥遥在望的大山,想起了望山跑死马的典故来,“我们先走一上午,到中午的时候,要是还到不了,我们就原路返回。”
其实这个计划,她一开始不完全赞同,她的想法是把刘春生带上,最好借一下市安局的车,载着他们出城去找大山。
只是让大哥刘军给否了,大哥刘军的意思是,爸不会开车,想要坐车去,需要让司机小冯开车,而她的特殊能力,绝不能让外人知道,妈大约猜到了几分,连爸他都没有告诉,怎么能让外人知晓。
半点都不行。
并且,这两周刘春生周日局里一直有事,不得空,非周末,刘春生调休的时候,倒是让二哥刘华说动了,出去找了几圈,只是每次带回来的都是野菜,连根野物的毛都没见到,那些野菜,都够不上汽车烧油的费用,还让妈给臭骂了一顿。
后面刘春生再也不去了。
现在这条路,是大哥选的,整个临湖地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西北多山,东南多平原,而临湖县即是市区西北方向出城后的第一个县,由平原向山区过渡地带,几乎全是丘陵,所以出城后,能看到远处大山,近处却尽是一些低矮的山丘,山丘上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好在,大哥还算靠谱,他们赶在中午前,终于见到了长树长草的大山,而且越往前走,能见到的山越来越多,一片接着一片,虽然比不上刘家村的高大险峻,连绵不绝,但总算是到了山里。
经过两个隧道后,周围已经非常荒凉了,只偶尔看到有几户人家,低矮的土砖茅草屋,此时,刘军把注意力,完全放到了刘艳。
刘艳倒也没瞒大哥,连连摇头,这些山上,应该都没有野物,不然,她不可能感知不到,在刘家村的时候,随着这两年,她的身体越来越强壮,她能感觉到,她的感知能力,已经变得越来越敏锐了。
“再往前走走吧。”刘军说道。
第146章 围猎
好似听到一串嗞嗞嗞的声响。
刘艳仔细去感知, 意识到是什么时,浑身发毛, “有危险,快跑。”拉起两个哥哥往山下跑,一路狂奔, 跑到大马路上才停下来。
停下来后,大哥刘军和二哥刘华顾不上喘气,几乎同时开口问。
“有什么?”
“怎么了?”
刘艳因为剧烈跑动, 气喘吁吁的, 有些接不上气来,伸手指了指他们之前所在位置的正北方向,“那边……那边有蛇。”
“嗨, 我还以为是什么, 是蛇呀, ”
刘华浑不在意,他刚才还以为是什么大家伙,要是妹妹早说是蛇,他根本不会跑, “我以前捉过蛇,掐住蛇头后颈, 再捶打它的腹部, 很快就死翘翘了,一点都不用怕,村里的大人说过, 打蛇打七寸,腹部是蛇的七寸。”
“蛇是独居动物,一般出现都是一条,不像兔子一窝一窝的。”刘军分析道,他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了,“蛇肉也可以吃。”
这绝逼是想吃肉想疯了。
刘艳只觉得男孩子大约完全不能理解,她对那种软体动物的恐惧,“那是条毒蛇,被咬了,连命都没有,还吃肉,我们躲开,躲得远远的才好。”今天是她第一遭感知到蛇,她一点都不想感知到那东西,她想念兔子和野鸡,哪怕野猪也行,可是这周围的山上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