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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皇帝想卖的葫芦

    「听闻飞仙阁生意兴隆,想必很多人都看到吸血蛾啰?」轩辕鸿志问道。
    「没有!」莫文聪答得很笃定,进一步说道:「据负责侍候齐慕飞的小厮供称,齐慕飞跑出房间之后,吓到瘫软在地,连话都讲不清楚,同院落几个候传的小厮见状,一人前去向上头报告,余众再将齐慕飞扶到小花厅休息。没多久,飞仙阁的掌事带着人匆匆赶至。据菊妈供述,每天营业的时候,她大都待在前厅招呼客人,昨晚也一样。在得知『玉兔菊花轩』发生命案之前,她尚不知『金乌长干轩』那边也发生命案。获报之后,菊妈尽管很吃惊,却又半信半疑。她不敢稍待,立刻带着人赶到齐慕飞所居的『雪园』,一马当先冲进去齐慕飞的房间查看。不承想,竟会看到床上躺着一个面目狰狞,骨瘦如材,貌似干尸的恐怖怪物,简直比鬼还要可怕。这是菊妈的说法,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当下被吓到闪尿,情不自禁地惊声尖叫……」
    「莫卿!」轩辕鸿志一派淡定,问道:「那尸体当真有那么恐怖吗?」
    莫文聪道:「禀皇上!微臣遵照旨意,命人将疑似秦昊天和司徒兰的尸身,连夜运回刑部殓房用冰棺保存,目前安置在蔡太妃娘娘的遗体之侧。至于恐怖不恐怖,此乃见仁见智。或许微臣经年办案,见过的尸体较一般人来得多,已经习以为常。」
    这话讲得很明白,莫文聪无意间还透露一项讯息:「昨晚发生的命案,皇帝早就知道了。」众朝臣一听即懂,不由纷纷揣测起来。其中,庆王和丞相都是工于心计之人、都是叁朝元老,两个人都很擅于揣摩皇帝的心思,都已经浸淫了几十年。
    这已经变成想戒都戒不掉的习惯,庆王和丞相彼此虽然心无灵犀,却不约而同想到同个征结点上:「莫文聪今日这番作为,显然是皇上授意的……」到此分道扬镳,接下来,轩辕至善想的是:「这么重要的事情,文聪事先为何没来知会我一声?」
    东方硕想的是:「皇上刻意弄出如此大的动作,心里究竟在盘算什么?」
    「死者的身份不都已经确认,莫卿怎用疑似来推论?」轩辕鸿志又抛出问题。
    莫文聪道:「臣办案向来实事求是,可是两具尸体的面目实在难以辨认。臣目前掌握到的证据,来自两位目击证人的供词。克拉奇是以当下的情境推测出结论;而齐慕飞则以套在死者姆指上的紫玉斑指做为依据。故而,微臣认为证据尚不足。」
    轩辕鸿志道:「两位德高望众的尚书,一大早不都去认尸了,结果如何呢?」
    莫文聪道:「两位大人都不敢遽下定论,但可确定的是,秦昊天和司徒兰,双双彻夜未归,无人知其行踪。另外,两位目击证人都供称,房里出现疑似吸血蛾的昆虫。但命案发生之前后,并无第叁人看见蛾或蝴蝶之类的生物,在飞仙阁里出没。」
    轩辕鸿志道:「那依你之见,对这两起命案,眼下可厘出侦查重点与方向?」
    「综合证人的供词,臣与两位少卿一致认为,两位目击证人的嫌疑最大。尤其齐慕飞和司徒兰素有恩怨,足以构成犯罪动机。未免犯罪嫌疑人逃亡,或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臣已将两人暂行扣押,有待进一步追查。」
    莫文聪讲得头头是道,纪不妄在殿外听到大皱眉头。
    轩辕鸿志道:「朕明白了,该怎么做便怎么办,有劳莫卿加紧进度。」
    「微臣谨遵圣谕。」顿了顿,莫文聪又说道:「臣领命协助侦办吸血蛾命案,今日已过七天期限,臣却毫无所获,有负皇上托付,臣惭愧,请皇上责罚。」
    轩辕鸿志道:「吸血蛾命案发生时,朕责由皇叔和丞相联合侦办。适才两人报告侦查结果时,最后都强调说,这件命案很诡异,凶手犯案手法史无前例。以致于尔等忙了七天七夜,没有找到任何能够追查到凶手身分的线索。朕不怪你,下去吧!」
    「谢皇上不罚之恩。」
    莫文聪躬身行完礼,转身回到他排班的位置,站定在轩辕至善的正后方。
    轩辕鸿志环目一扫,一脸苦恼地说:「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七日前发生在后宫的吸血蛾命案,至今查无半点眉目。孰知,昨晚飞仙阁又发生两起命案,两位目击证人都声称看见疑似吸血蛾的昆虫。万一凶手是同一人,众卿可有良策?」
    闻问,文武百官无人挺身而出,彼此互相盼顾观望,殿上一阵默然。
    轩辕鸿志说:「很好!既然众卿无人愿意替朕分忧,勇于接下这副重担。朕总不能坐以待毙,等待天上掉下神仙来援助,你们说是吧?」他两眼不怒而威地扫视,将排头的大臣们看到纷纷低下头。「为今之计,朕只能出奇兵喽。小德子,宣!」
    「诺!」话落,宣明德抬头挺胸面对着殿门,朗声道:「宣!纪不妄进殿~」
    文武百官听了,每一张脸孔都变色,殿上登时呈现众朝臣一起惊愕的盛况!
    顷刻,只见纪不妄昂首阔步从殿外行进来。他身穿九品官服,双手交握于身前,神情庄重,一派淡定,两眼直视前方,从容不迫迈着沉稳的步伐来到金阶前。旋即,纪不妄两手并列撑地下跪,磬折曲躬道:「微臣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爱卿平身!」轩辕鸿志笑微微地说道。
    闻言,殿上文武百官无不感到惊奇,官位越高者心里越是五味杂陈。
    只是因为轩辕鸿志登基以来,从未在金銮殿上口出爱卿两字。
    这一点,纪不妄未曾耳闻,当然不觉奇怪。他循常礼谢恩,起身双手交握于身前,一脸平静地看着皇帝。见他不亢不卑,泰然若定颇有大将之风。轩辕鸿志心里很欢喜,脸上不露半点声色,有意进一步试探,说:「爱卿可知,朕为何召你上殿?」
    纪不妄抬手作揖,不慌不忙地回道:「禀皇上!臣官职低微,资历尚浅。今蒙陛下召见,臣备受荣宠之余,内心忐忑,不敢妄自揣测。」
    「可朕见你沉稳冷静,举止有如大臣,何来忐忑之说?」皇帝拐弯抹角的称赞。
    纪不妄道:「臣自小习武,遵从家师教诲,练气修心,克制紧张之情形诸于外。」
    轩辕鸿志抚掌大笑,「妙啊!朕常年习练骑射与刀枪之术,可惜未能一窥练气之堂奥。听闻武功之道,练气乃为上乘,内家气功蕴藏无上奥秘。内壮者,其筋条畅,其皮细腻,其力极重,运转自如,绵绵不绝。外壮者,其皮粗老,其掌腕臂指等处之筋,尽皆盘结,状如蚯蚓,浮于皮外,其力虽磅礡,却难以持久。观卿方才行来,稳重大度,体若童柔,脸上神气内敛,双眸中英华隐隐,显然内功着实了得。」
    纪不妄谦冲道:「皇上谬赞了,臣愧不敢当。」
    轩辕鸿志很开心说:「吔,爱卿不用谦虚,朕可是有凭有据。众所周知,沐令主武功盖世,断然不会看走眼。他曾对朕提过,说爱卿年纪虽轻,但剑术已登堂奥之境,惟独少了称手的兵器。朕手边刚好有一把闲置多年的宝剑,今日便赐给你。」
    话落,他抬手示意。
    随即,只见一名侍臣双手捧着一把宝剑,快步趋至纪不妄面前。
    轩辕鸿志又说道:「爱卿不妨先行品剑,朕准你抽出一观,再行道谢不迟。」
    「臣谨遵圣谕。」话落,纪不妄躬身接过宝剑,心里有数,皇帝有意考验他鉴识宝剑的能力,便一边观赏一边陈述:「此剑长约2尺余,乍看颇为古拙,待一细观,但见剑柄精雕细琢一条金色祥龙,龙眼处镶嵌两颗红宝石,显得既华丽又威严。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有种说不出的典雅之美。」他缓缓抽出长剑,见剑刃清莹如秋水,两眼一亮,由衷赞道:「好剑!剑身乃玄铁而铸,厚薄适中透着淡淡的寒光,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正是刃如秋霜,寒光闪闪,照人如照水,想必切玉如切泥。」
    轩辕鸿志笑道:「爱卿好眼力,宝剑赠英雄,实乃不枉朕的一片心意。此剑乃不知名匠师所铸,特为先帝量身打造的兵器,虽未显赫名流之列,不为世人所知。但无损其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锋利度。向来深得先帝钟爱,时常到御花园舞剑吟诗,取南朝梁刘孝标所云:『坠之渊泉非其怒,升之霄汉非其悦。』之渊泉两字,为此剑定名。」殿上突然爆响一片哗然声,文武百官俱感惊异,有的羡慕、有的吃味。只是因为朝臣们即便没见过这把渊泉宝剑,也听过其名,知悉是轩辕至明的佩剑。
    如今轩辕鸿志将渊泉宝剑赐给纪不妄,无异是御赐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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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飞仙阁生意兴隆,想必很多人都看到吸血蛾囉?」轩辕鸿志问道。
    「没有!」莫文聪答得很篤定,进一步说道:「据负责侍候齐慕飞的小廝供称,齐慕飞跑出房间之后,吓到瘫软在地,连话都讲不清楚,同院落几个候传的小廝见状,一人前去向上头报告,馀眾再将齐慕飞扶到小花厅休息。没多久,飞仙阁的掌事带着人匆匆赶至。据菊妈供述,每天营业的时候,她大都待在前厅招呼客人,昨晚也一样。在得知『玉兔菊花轩』发生命案之前,她尚不知『金乌长干轩』那边也发生命案。获报之后,菊妈儘管很吃惊,却又半信半疑。她不敢稍待,立刻带着人赶到齐慕飞所居的『雪园』,一马当先衝进去齐慕飞的房间查看。不承想,竟会看到床上躺着一个面目狰狞,骨瘦如材,貌似乾尸的恐怖怪物,简直比鬼还要可怕。这是菊妈的说法,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当下被吓到闪尿,情不自禁地惊声尖叫……」
    「莫卿!」轩辕鸿志一派淡定,问道:「那尸体当真有那么恐怖吗?」
    莫文聪道:「稟皇上!微臣遵照旨意,命人将疑似秦昊天和司徒兰的尸身,连夜运回刑部殮房用冰棺保存,目前安置在蔡太妃娘娘的遗体之侧。至于恐怖不恐怖,此乃见仁见智。或许微臣经年办案,见过的尸体较一般人来得多,已经习以为常。」
    这话讲得很明白,莫文聪无意间还透露一项讯息:「昨晚发生的命案,皇帝早就知道了。」眾朝臣一听即懂,不由纷纷揣测起来。其中,庆王和丞相都是工于心计之人、都是叁朝元老,两个人都很擅于揣摩皇帝的心思,都已经浸淫了几十年。
    这已经变成想戒都戒不掉的习惯,庆王和丞相彼此虽然心无灵犀,却不约而同想到同个徵结点上:「莫文聪今日这番作为,显然是皇上授意的……」到此分道扬鑣,接下来,轩辕至善想的是:「这么重要的事情,文聪事先为何没来知会我一声?」
    东方硕想的是:「皇上刻意弄出如此大的动作,心里究竟在盘算什么?」
    「死者的身份不都已经确认,莫卿怎用疑似来推论?」轩辕鸿志又拋出问题。
    莫文聪道:「臣办案向来实事求是,可是两具尸体的面目实在难以辨认。臣目前掌握到的证据,来自两位目击证人的供词。克拉奇是以当下的情境推测出结论;而齐慕飞则以套在死者姆指上的紫玉斑指做为依据。故而,微臣认为证据尚不足。」
    轩辕鸿志道:「两位德高望眾的尚书,一大早不都去认尸了,结果如何呢?」
    莫文聪道:「两位大人都不敢遽下定论,但可确定的是,秦昊天和司徒兰,双双彻夜未归,无人知其行踪。另外,两位目击证人都供称,房里出现疑似吸血蛾的昆虫。但命案发生之前后,并无第叁人看见蛾或蝴蝶之类的生物,在飞仙阁里出没。」
    轩辕鸿志道:「那依你之见,对这两起命案,眼下可釐出侦查重点与方向?」
    「综合证人的供词,臣与两位少卿一致认为,两位目击证人的嫌疑最大。尤其齐慕飞和司徒兰素有恩怨,足以构成犯罪动机。未免犯罪嫌疑人逃亡,或有湮灭、偽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臣已将两人暂行扣押,有待进一步追查。」
    莫文聪讲得头头是道,纪不妄在殿外听到大皱眉头。
    轩辕鸿志道:「朕明白了,该怎么做便怎么办,有劳莫卿加紧进度。」
    「微臣谨遵圣諭。」顿了顿,莫文聪又说道:「臣领命协助侦办吸血蛾命案,今日已过七天期限,臣却毫无所获,有负皇上託付,臣惭愧,请皇上责罚。」
    轩辕鸿志道:「吸血蛾命案发生时,朕责由皇叔和丞相联合侦办。适才两人报告侦查结果时,最后都强调说,这件命案很诡异,兇手犯案手法史无前例。以致于尔等忙了七天七夜,没有找到任何能够追查到兇手身分的线索。朕不怪你,下去吧!」
    「谢皇上不罚之恩。」
    莫文聪躬身行完礼,转身回到他排班的位置,站定在轩辕至善的正后方。
    轩辕鸿志环目一扫,一脸苦恼地说:「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七日前发生在后宫的吸血蛾命案,至今查无半点眉目。孰知,昨晚飞仙阁又发生两起命案,两位目击证人都声称看见疑似吸血蛾的昆虫。万一兇手是同一人,眾卿可有良策?」
    闻问,文武百官无人挺身而出,彼此互相盼顾观望,殿上一阵默然。
    轩辕鸿志说:「很好!既然眾卿无人愿意替朕分忧,勇于接下这副重担。朕总不能坐以待毙,等待天上掉下神仙来援助,你们说是吧?」他两眼不怒而威地扫视,将排头的大臣们看到纷纷低下头。「为今之计,朕只能出奇兵嘍。小德子,宣!」
    「诺!」话落,宣明德抬头挺胸面对着殿门,朗声道:「宣!纪不妄进殿~」
    文武百官听了,每一张脸孔都变色,殿上登时呈现眾朝臣一起惊愕的盛况!
    顷刻,只见纪不妄昂首阔步从殿外行进来。他身穿九品官服,双手交握于身前,神情庄重,一派淡定,两眼直视前方,从容不迫迈着沉稳的步伐来到金阶前。旋即,纪不妄两手并列撑地下跪,磬折曲躬道:「微臣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爱卿平身!」轩辕鸿志笑微微地说道。
    闻言,殿上文武百官无不感到惊奇,官位越高者心里越是五味杂陈。
    只是因为轩辕鸿志登基以来,从未在金鑾殿上口出爱卿两字。
    这一点,纪不妄未曾耳闻,当然不觉奇怪。他循常礼谢恩,起身双手交握于身前,一脸平静地看着皇帝。见他不亢不卑,泰然若定颇有大将之风。轩辕鸿志心里很欢喜,脸上不露半点声色,有意进一步试探,说:「爱卿可知,朕为何召你上殿?」
    纪不妄抬手作揖,不慌不忙地回道:「稟皇上!臣官职低微,资歷尚浅。今蒙陛下召见,臣备受荣宠之馀,内心忐忑,不敢妄自揣测。」
    「可朕见你沉稳冷静,举止有如大臣,何来忐忑之说?」皇帝拐弯抹角的称讚。
    纪不妄道:「臣自小习武,遵从家师教诲,练气修心,克制紧张之情形诸于外。」
    轩辕鸿志抚掌大笑,「妙啊!朕常年习练骑射与刀枪之术,可惜未能一窥练气之堂奥。听闻武功之道,练气乃为上乘,内家气功蕴藏无上奥秘。内壮者,其筋条畅,其皮细腻,其力极重,运转自如,绵绵不绝。外壮者,其皮粗老,其掌腕臂指等处之筋,尽皆盘结,状如蚯蚓,浮于皮外,其力虽磅礡,却难以持久。观卿方才行来,稳重大度,体若童柔,脸上神气内敛,双眸中英华隐隐,显然内功着实了得。」
    纪不妄谦冲道:「皇上谬讚了,臣愧不敢当。」
    轩辕鸿志很开心说:「吔,爱卿不用谦虚,朕可是有凭有据。眾所周知,沐令主武功盖世,断然不会看走眼。他曾对朕提过,说爱卿年纪虽轻,但剑术已登堂奥之境,惟独少了称手的兵器。朕手边刚好有一把闲置多年的宝剑,今日便赐给你。」
    话落,他抬手示意。
    随即,只见一名侍臣双手捧着一把宝剑,快步趋至纪不妄面前。
    轩辕鸿志又说道:「爱卿不妨先行品剑,朕准你抽出一观,再行道谢不迟。」
    「臣谨遵圣諭。」话落,纪不妄躬身接过宝剑,心里有数,皇帝有意考验他鑑识宝剑的能力,便一边观赏一边陈述:「此剑长约2尺馀,乍看颇为古拙,待一细观,但见剑柄精雕细琢一条金色祥龙,龙眼处镶嵌两颗红宝石,显得既华丽又威严。老鯊鱼皮製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有种说不出的典雅之美。」他缓缓抽出长剑,见剑刃清莹如秋水,两眼一亮,由衷讚道:「好剑!剑身乃玄铁而铸,厚薄适中透着淡淡的寒光,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鵜油,像雄鷳鸟的尾羽毛般鋥亮,永不生锈。正是刃如秋霜,寒光闪闪,照人如照水,想必切玉如切泥。」
    轩辕鸿志笑道:「爱卿好眼力,宝剑赠英雄,实乃不枉朕的一片心意。此剑乃不知名匠师所铸,特为先帝量身打造的兵器,虽未显赫名流之列,不为世人所知。但无损其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锋利度。向来深得先帝钟爱,时常到御花园舞剑吟诗,取南朝梁刘孝标所云:『坠之渊泉非其怒,升之霄汉非其悦。』之渊泉两字,为此剑定名。」殿上突然爆响一片哗然声,文武百官俱感惊异,有的羡慕、有的吃味。只是因为朝臣们即便没见过这把渊泉宝剑,也听过其名,知悉是轩辕至明的佩剑。
    如今轩辕鸿志将渊泉宝剑赐给纪不妄,无异是御赐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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