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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符昀强打起精神、做好心理准备,孙家扬一出现,她就笑得咯咯响,好像她从来没把康以臻放在心上,好像他们的关系还是像以前一样。
    他们把外叫的菜摆在和室房里,一张方方的桌子,三个人围坐。
    她大声唱歌,用那种会让人想跳楼的歌声,她还跳大腿舞替两个俊男饯别。她很豪气地把三个人的酒杯注满,仰头喝掉,忽略胃壁里的神经线在向她抗议。
    「呼搭啦……」她高举酒杯,笑得很开怀。
    「先吃点东西再喝酒。」孙家扬抽走她的杯子,把碗筷往她面前推。他和她一样,都在假装,假装两个人之间没有异样。
    「有什么关系?顶多胃痛咩,又不是没痛过,反正你都有带……」她勾住他的口袋,手伸进去掏老半天,咦?没有。
    原来……原来胃药,他已经不为她随身携带了啊。「哎呀,反正我们家什么东西不多,就是药很多啊。」她抓抓头发,替自己找台阶下。
    她笑得很桃花,眼眯眯、眉弯弯,心情好得不得了。
    「阿扬说的对,先吃东西再喝酒。」杜煜权夹两块她最喜欢的龙虾放进她碗里。
    这一桌是孙家扬从五星级饭店里叫来的,每道菜都是符昀的最爱,这是他最后一次宠她,下一次,他已经失去宠她的权利。
    「阿权,你会不会到美国娶洋妞?」她捧住自己的下巴,笑得灿烂。
    「不会。」他冷着脸回道。
    「那如果有男性需求的话怎么办?你又不像阿扬会到处找公园吃野餐。」
    「符昀,你在说什么?」孙家扬听不下去了。
    「我又没说错,我很担心阿权欸,你国中的健康教育有没有念好?如果不知道怎么处理的话,我教你,不要害羞,我是护士,这是我的专业领域,你千万不要让杜家的骨肉流落在外面哦。」
    她说得认真,却让杜煜权涨红了脸,孙家扬气翻脸。
    「小姐,你是女的好吗?」
    「喂,我是好心,怕杜爸高血压发作,到时你们有空回来床边当孝子吗?还不是要杜妈一个人忙。」
    「你可以说得再过分一点。」孙家扬把烤乳猪塞进她的嘴里。
    她随便嚼两下,囫圃吞下。「我又没说错,阿权,怎样,要不要帮忙?」她用筷子点点他的衬衫。
    「不必,我有很好的克制力。」他的颜面神经绷得很紧。
    「你真的是北极牌机器人耶,按钮一压,就不会出现性冲动问题。」
    「换话题!」孙家扬喊。
    「同意。」杜煜权站在他那边,两个大男人吃定小女生。
    「真是的,敢做不敢说,你知道我被分到泌尿科的时候,一天要看几只鸟?这个根本……根本难不倒我的啦。」
    「都换话题了,你还讲不停。」孙家扬夹菜,把她的碗叠出一座小山。
    「阿扬,这次的工作会很忙吗?」杜煜权没骂她,直接问着弟弟把话题转开。
    「还好,不过我有参与监制的工作,原则上会忙一点。」
    「你的服饰店听说营业额不错。」
    「对,上半年成长了百分之三十七,我考虑下半年度开分店。」
    「有没有新款的包包还是衣服?我要。」符昀插话,没人理她,就当做是她对小鸟话题过度狂热的惩罚。
    「开在哪里,还是美国吗?」杜煜权问。
    「美东两家、美西一家,另外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大陆都各开一家。」
    「美东?在纽约吗,我要去、我要去,我可以请丧假,然后因为办丧事太累、累出病来,就可以继续请病假。」
    老套,还是没人理她。
    「找好地点了没?」
    「有眉目了,等企划、装修告一段落就会一起开幕,我预计在电影拍摄完成之后,到每家店做巡回宣传。」
    「好啊、好啊,我可以帮阿扬提化妆箱,只要给我一张飞机票,不领薪水没关系。」符昀两只手举得很高,毛遂自荐。
    还是没人甩她。
    「到时候如果有任何需要,通知我一声,我让在地的分公司拨人手过去帮忙。」
    「可以啊,其实杜叔公司的主要消费群是三十岁上下的熟女,如果有意思的话,可以发展出一支新的化妆品系列,在包装上用我们的设计,冠上我们的店名,也许可以试试争取十几岁的消费族群。」
    「这倒是有讨论空间。」
    「喂,有人在家吗?」
    符昀在杜煜权面前挥挥手、再到孙家扬面前挥挥手,然而两人都对她视若无睹。
    她瞪着他们,瞪到眼球快要往下掉也没用,她吐气,背开身,把头埋进膝盖里面。果然,这个动作让他们暂停惩罚,围到她身边。
    「怎样?生气了?」杜煜权问。
    「胃又不舒服了?」
    「不是。」她闷着声说。
    「不然是怎样?」孙家扬问。
    「是你们太高,把空气吸光光,害我缺氧。」她说完,两只大手掌同时往她头上压,但快碰上那一刻,孙家扬缩了回来。
    她坐正,埋怨道:「你们都不理我。」
    「谁叫你要说那些无聊话。」
    「那是每个男人都要懂的健康……」
    「还来?」孙家扬斜眼瞪她。
    「好啦,不说就不说,吃饭、吃饭,过了今晚,不知道大家还要多久才能聚在一起吃饭。」
    就这样,他们继续说说笑笑。
    阿扬说,阿权小时候功课好,眼睛长在头顶上,骄傲得很讨厌;阿权说,小昀是他见过最勇猛的女性,那次她跳到小流氓背上,把他的颈子勒得不能呼吸,他很想给她拍手鼓掌;符昀说,阿扬从小是花孔雀,走到哪里都有女生对他搞暗恋,还有人想巴结她,要她在阿扬面前讲好话……
    他们的共同经历很多,怎么说都说不完,一个话题说完很容易又扯出另一个。
    十点的时候,公司一通电话把杜煜权召回去,明天就要上飞机了,有任何的问题都不能拖到明天,于是,和室房里剩下符昀和带着微醺的孙家扬。
    「喂,你会和康以臻结婚吗?」
    她又喂他一杯酒,人家说酒后吐真言,她就是要听听看,康以臻在他心底占据几分。
    「也许会。」
    「啊不是陷入热恋了,怎么说『也许会』?应该是『肯定会、绝对会』才对啊。」她又灌他酒,他摇摇晃晃,用手肘支着桌面。
    「恋爱是一回事,上床是一回事,婚姻又是一回事,三者不能混为一谈。」
    「为什么?不结婚干么谈恋爱,那不是自找麻烦?」
    「你们文医师又没打算娶小护士,干么要和她谈恋爱,惹出一身腥?当然是谈恋爱很有趣嘛,笨!」
    他点点她的额头,把她靠近的脸推开,他醉了,越来越醉,醉得看见三个符昀、四个符昀,每个符昀都追着他问为什么,让他很头痛。
    「所以你要和康以臻谈恋爱、上床,如果她很好用,才决定要不要把她娶回家?」
    「原则上是这样没错。」
    「那你觉得你们之间的成功率是多少?」
    「成功率?」
    什么成功率?电影成功率、服饰店成功率……他坐不稳,往后一躺,躺在木头地板上。
    「对,成功率……阿扬,不要睡,告诉我,成功率是多少?」她拉扯他的袖子。
    「我做事,成功率一定是百分百。」他说得很骄傲。
    所以阿扬在和康以臻谈恋爱之后,就要和她上床,然后当当当当,把她娶回去暖床。
    讨厌,干么便宜那个康以臻,就算他是偶像明星,也不必要把自己当做牛郎送出去。
    「死阿扬,她很好亲吗?唇有我软吗?」一个火大,符昀抓起他的衣襟,把自己的唇送上去。
    是潜意识吧,当她的唇触上他的唇,他止不住汲取的欲望,也热烈的吻起她的唇、她的舌、她的柔软与甜美,辗转流连,舍不得停止这份眷恋。
    「要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我。」
    想到这个怀抱不属于自己,符昀红了眼,发狠似的,不准他的唇离开她,她吻他,吻得激烈疯狂。
    她懂性,医学上的性,但没身体力行过,她只是凭着一股不甘心、忿忿不平,红红的眼睛掉下第一颗泪水,她由着自己任性。
    她拉开两个人的衣服,在他身上吻来吻去,像小狗那样,没人教过她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还有没有性能力,她就是要吻他、啃他,打死不便宜外面的狐狸精。
    他的手扶上她的腰,抚摸她半裸的身体,柔软的身子催促着他的欲望勃发,他翻身、吻她,她一面哭、一面享受他高超的吻技。
    狐狸精小姐也拥有同样的高级享受吗?
    想到这里,她气蒙了,一把拉下他的裤子,吻从他的唇间沿着他的颈子、锁骨一寸寸往下滑。
    「这里是我的。」她每攻占一个地方,就占地为王、宣示主权。
    「这里是我的。」她吻上他的胸肌,那片女粉丝每见一次尖叫一回的宽阔。
    「这里是我的。」她从来就不知道阿扬的身材这么棒,这么棒的身材不给她糟蹋,留给狐狸精太浪费,这是个不景气的时代,大家都应该节约能源。
    「这里是我的……」
    孙家扬受不了煎熬,拉起她,磨蹭她,用无数的吻解除欲火焚身,两个人的体温节节上升,她俯身,任他在她的身上点火……
    她不想停、而他靠本能行动……就这样,成就一夜好事。
    谁说醉酒的男人不行,阿扬很强好不好;谁说糊里糊涂的性不会让女人满腔热血滚滚沸腾,她明明就滚了好几回。
    她很满意,自己从康以臻手里偷走他一次,再有机会,她一定还要再把阿扬灌醉,让自己从初犯,变成经验老到的累犯。
    在酒精和性欲摧残过后,孙家扬不知道睡到第几殿去了。
    符昀很害羞,却也记得这叫做偷腥,不能留下痕迹。于是,她拖着酸痛、疲惫的身子,帮他穿好衣服、拧毛巾替他拭去被她沾惹上的血迹,整理好周边环境后,她还搬来枕头棉被,让体力大量透支的男人一夜好眠。
    她清掉桌上的残羹,把自己洗出芬芳香气,穿好睡衣,走进和室房里,看着酣睡的阿扬,忍不住想再宠一次自己。
    于是她缩进棉被里,攀住他的身子,和他同床共枕、一夜好眠。
    就这样,第二天醒来,孙家扬明明觉得不对劲,但毫无失序的乾净让他无法想入非非。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女生,符昀不是第一次巴着他入睡,这种场景,他很熟悉。所以,他把不对劲当成一场梦,一场被自己苦苦压抑的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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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嗨,阿扬。
    工作忙不忙啊?你现在是不是和女主角在沙漠或森林里面展开大冒险?真羡慕你的工作,可以一面玩一面赚钱,一不小心还可以和女主角弄假成真。
    喂,这次报纸上都没有报出你和康以臻的情事欸,是宣传期还没到,还是你们两个人的保密功夫做得很道地?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被fire了。
    其实,也不能算是坏消息啦,应该算是预料中的事吧,那个文医师居然有个当立委的哥哥,不管是哪个年代,当官的最大,所以绕了一圈之后,他又回到原医院、坐回原位。
    至于我这个没背景、没优势的可怜小护士,拿到三个月的资遣费,从此跟阿长以及姊妹们说再见。
    敢怒不敢言又怎样?这年头,有钱的是老大。
    离开医院要去哪里呢?我这么有名,不知道哪间医院肯收容我,我想过到诊所上班,又觉得大材小用,叫我这种进开刀房、摸肝弄血的大牌护士去挂号、打针、量体温,我真想一头撞死。
    要是你和阿权在就好了,至少有人可以商量。
    不过,你和阿权说要替我盖医院的事还算不算数?如果算的话,我一定要在医院门口挂上一个招牌——文色胚和狗不准进入。
    怎样,屌不屌?
    这是孙家扬离开台湾后第一个星期日收到的信。
    他相信,符昀会寄同一封给阿权,顶多改个字,把「扬」改成「权」,因为她打字慢、怕手指头长茧,所以她常常用复制。
    他回信,只打了三个字——我很好,这是她的要求。但阿权肯定会洋洋洒洒的给她寄去一大篇建议,说不定还会用电话讲上半小时。
    出国这件事,只在他和符昀之间造成距离,他相信阿权会把这个距离消弭于无形。
    他打开另一封信。
    这封信编号第三十七,他用特定磁片把她寄来的信一一编号、储存。
    亲爱的阿扬:
    我决定回梨山和爸妈种苹果,找工作让我很累,我已经厌烦了一个人面对空空的房子,也厌烦坐在咖啡厅里漫无目的的等待。
    你不会出现、我确定;阿权不会出现、我确定。
    你们都在人生的路途上努力迈进,只有我一个人停在这里。
    这种停顿的感觉,让我窒息,所以我决定离开这个霓虹灯闪烁的大城市,离开人间最美丽的抗议天堂。下次再看见有人丢鸡蛋,就是从电视里面看到的,再也不能感受到真枪实弹的刺激。
    我去跟光头伯结帐了,第一次结帐,才发觉我居然吃可乐冰棒吃得这么凶,你花不少钱吧,谢啦!兄弟。
    行李收拾好了,大部分都交给货运公司运上梨山,爸说要把房子处理掉,钱放在我的名下,所以我跑一趟仲介公司,签好合约。
    喂,知不知道?如果房子卖掉,我就算小富婆了骄欸,虽然钱不够多、开不了医院,但省着点花,这辈子大概躺着吃喝还够用。
    遗憾的是,不能再和你约在光头伯家,不能理所当然对你说,不见不散。很多习惯都得慢慢改了。
    怎样,康以臻被你fire掉了,选定绩聘留用中?
    这封信充满伤感,她绝口不提寂寞,但他知道她被寂寞逼得走投无路了,不然,她不会毅然决然离开生长十几年的台北。
    孙家扬在拍完电影后回到台湾,没有符昀的城市,他也让寂寞攻个措手不及。
    他走一趟光头伯的店,光头伯笑咪咪说:「阿扬啊,回来啦,可不可以给光头伯一张签名照?我孙女很迷你。」
    他让小方给光头伯送了一大叠,因为光头伯说他年纪大,要把店关掉,到儿子、女儿家享清福。他说,自从老伴死掉,他守着这间店,越守越孤独。
    他不懂,人来人往的大都会,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寂寞寻得着存在空间?
    后来,他依计划到旗下每家服饰店做宣传,在美东碰到杜煜权的时候,他逼自己不去问符昀的近况,等巡过一圈,新的片子和音乐专辑又开始筹备。
    当一个人投入忙碌中时,很多事情会变得比较容易。
    就这样六年过去,他收了符昀两千多封信,他每一封都只回三个字,却每一封都读过几十遍。
    六年……好长的一段,日子像念珠,一天天滑过,串成周、串成月、串出无止无尽的年岁。
    「该结婚了吧!」他问阿权。
    阿权笑着回应,「你自己不结婚,干么一天到晚管我?」
    然后他知道,阿权对符昀的心思从没改变,并信誓旦旦相信,总有一天,符昀会是他的妻子。
    阿权拿到学位后回公司,大刀阔斧的改革,公司呈现一番新气象,在景气吃紧的时代里仍然欣欣向荣、一枝独秀。他早就说过,阿权是个有能力、有抱负,能带给所有女人幸福的男人。
    但同样经过六年的岁月洗礼,他对自己不再缺乏自信。
    就算他的演艺生命就此结束,他也不会一筹莫展,事实上,他经营的服饰店业绩蒸蒸日上,他相信自己不再是空无内容的花瓶,不是导演手下的傀儡戏偶。
    社会教给他的,远远多于文凭,他的自卑被光阴洗去,历练让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电话响起,他接了电话。
    「阿扬,邱导明天请吃饭,去不去?」说话的还是小方,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很少变动。
    「找个藉口回掉他,顺便替我订明天一大早的飞机,我要回台湾。」
    「为什么?剧组只休息五天,你不趁机会好好休息?」
    这些年,空中飞人的日子太辛苦,连他这个小小助理都要喊累了,何况是走到哪里都受人瞩目的大明星。
    「回家可以睡得更好。」他看一眼装潢高雅的六星级大饭店,再美、再高档的饭店,都比不上家里那张不大的单人床。
    他的房间从上国小到现在都没变动过,衣橱、书桌、单人床还是系统家具,很大的空间,摆很少的东西,没办法,符昀那只猴子动不动就找他较量,他必须空出更大的空间,容纳她的好动。
    前年母亲打电话问,说家里要装潢,问他有没有想法,他只说:「不要动我的房间,其他的,我没意见。」
    母亲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得他满头雾水,他忍不住问:「妈,你被点了笑穴哦。」
    母亲才说:「阿权的回答和你一模一样,明明不是有血缘的亲兄弟,却长越大,行事、说法越来越像,你们啊,都是念旧的人。」
    再次证明,环境比血缘更有影响力?
    不,他的理由是,那个房间到处都有符昀的影子,他能保存的「符昀」不多,除了档案夹里的信件,只剩下她在他屋里留下的痕迹。
    衣柜上面的刻痕是她画的,他每长高一点,她就要他站在衣柜前面画下一横,然后在上面标注日期。
    桌子上面的麦克笔字迹是她写的,她见他数学公式背不起来,就自作主张,帮他把公式抄在桌上,还说每天看一次很快就能背起来。她是笨蛋,自己的功课和他一样烂,却没想过把这招用在自己身上。
    符叔叔很冤,自己是念医学院的高材生,怎么会生出一个笨女儿?
    阿权说,那个叫做基因突变,符昀说:「不是啦,我是遗传到我舅舅。」
    有可能,听说她舅舅以前是混黑道的,后来从良,现在在宜兰的观光景点卖三星葱油饼。
    他不知道阿权为什么不肯重新装潢他房间,而他自己的理由不是念旧,而是试图留下些什么。
    小方挂掉电话了,跟在孙家扬身边多年,他很清楚,一旦这位大明星开始恍神,就可以结束话题了,因为从放空中被抓回来,他的脾气会变得很大。
    打开第两百七十二封信。
    符昀是个没耐心的家伙,却在写信上面用尽耐心,她每天都给他写信,有的时候难免敷衍,但多数时候还算认真。
    说实话,对这点,他已经深感佩服了,毕竟面对一个只回「我很好」的男人,她的耐心的确是无人能敌。
    但这封信让他等得好心急,差一点点他就要打电话给阿权问清楚,符昀到底发生什么事情,让她连续七天都没给他写信?
    那个礼拜,他的工作效率很糟糕,还差点儿在片场和人打架,他不正常到一个极点。幸好,第七天他收到信,那一刻他才明白,符昀的信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阿扬: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养了个宝贝儿子,他小小的,嘴巴、眼睛、耳朵、手脚通通小小的,哭声喵呜喵呜的和邻居大婶家的猫很像,大概是他的哭声太好笑了,很多人都想看他。
    如果我把他放在笼子里收门票,说不定会赚大钱哦。
    我帮他取小名叫做喵喵,爸笑说:「将来他会长得很雄壮威武,到时,我们还要叫他喵喵吗?」
    对厚,想起那个画面,还真的满好笑的。
    还要告诉你一件事,爸爸的医生本能又作怪,本来只是附近的阿婆、阿公身体不舒服会来找爸帮忙开药,没想到,最近越来越过分,每天都有好几个人上门求助,许多不认识的人都慕名来了,搞得妈妈很累。
    爸说:「没办法,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缺乏。」
    在村人的鼓吹下,他们让村长去帮忙申请,那些手续很麻烦,我也搞不太清楚,反正一弄二弄,我们家的诊所又要开张了,一心想当农夫的老爸又重操旧业,我这个有牌护士也得下海。
    唉……命也、运也,我很痛恨挂号、量体温的说。
    孙家扬猜不出来「将来会长得雄壮威武」,和可以「放在笼子里收门票」的「儿子」是什么东西。
    不过,喵喵这个名字,肯定是头脑简单的符昀会取的名字。
    如果她养的儿子是獒犬……他想像符昀拍拍手,对着一只大獒犬说:「喵喵,快过来。」肯定能满足她大姊头的虚荣心。
    他笑了,说不定她和阿权结婚那天,会让她的「儿子」咬着小花篮走在红毯前面。
    心抽紧,他以为时间可以冲淡许多心情,但事实证明,多年过去,想像阿权和符昀的未来,他仍然难释怀。
    想从头来过吗?很想,可是不能,他很清楚,这些年阿权在符昀身上投注多少关心与在意。
    接下来的信,他断断续续知道一些讯息,比如,她在每年苹果、高丽菜丰收期,就会亲自开车送到台北给阿权,他们一年总会见上好几次面。
    比如,阿权对她很好,很多她想不到的事情,阿权都会抢在前面替她做齐。
    比如,山上的护士生涯让她愉快很多,在那个他不熟悉的梨山地区,没有病人需要用焚化炉恐吓就会乖乖吃药,在那里,医生护士的地位和玉皇大帝有得拚。
    对了,她最常提的是「儿子」,他有多聪明、多可爱、多懂事、多灵巧……只要抱着他睡觉,再冷的天,都会暖呼呼。
    于是他对「儿子」的想像,从獒犬变成毛发茂密的古代牧羊犬。
    他关掉档案夹,把随身碟拿出来,放进贴身皮夹里,同样的东西,他备分了五份,因为……他损失不起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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