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支持!胖三毛,你忘了你是律师,不是打群架的大姐大...
☆、第四十六章
闪烁的霓虹勾勒出五彩的一面,照不见的地方被隐藏在夜色中。在离小邓说的地方还有一条街的路口,金小田遇到了堵车。这条路的一半路面被挖开,变成了单行道,前方有辆车无故调头,和后车发生了碰擦事故。两个车主一边下车察看损伤,一边打起了口头架,大声嚷着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
前方后方都有车,动弹不得,金小田气得直拍方向盘,这下没半个小时出不去。
“你先去,我帮你看着车。”黎正提议。
是个办法,金小田推开车门就走,幸好黎正手快,还赶得及扯住她衣角叮嘱一声,“注意安全。”金小田回头,看到黎正脸上满满的担忧。她突然有点心虚,好像……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他的感受?
“我会小心的。”她用力点头。黎正松开手,“去吧。”
他嘴角有温和的笑,眼睛亮晶晶的。
金小田心里滚来滚去有种说不清的感觉,莫名其妙地发胀,让她想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反而愣在原地。
黎正以为她想到了什么事,也不催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
不知哪辆车发出了长长的鸣笛,金小田回过神,“那我去了。”她灵敏地从车流中的空档穿了出去,越跑越远,消失在前方的黑暗里。
金小田刷刷地穿过马路,老远就看见警车顶上闪闪烁烁的灯光,顿时一安心。再跑近她才发现前方阵势不妙,警察是来了俩,不过其中一个是辅警。辅警明显受了伤,捂着手退在后面。
行凶的是个瘦子,手里握着把刀,可能喝醉了,也可能是疯子,手舞足蹈的,还时不时发出几声怪笑。吴明和警察跟行凶者保持着三五米的距离,既不敢贸然上前,又不能放人跑掉的样子。有几个看热闹的路人,远远缩在远处,但显然指望不上他们。
怎么办?金小田虽然跟人演练过,可那是训练,跟正儿八经动手差远了。她左右一看,发现自己右手边是个水果店,怕事的老板拉上了玻璃门,凑在门上朝外看。水果店外摆着几箱水果,有香蕉,有苹果和柿子,老板闪进去的时候没顾上把它们也搬进去。
金小田灵机一动,把半箱柿子挟在胳膊里,一手一只抓起来往行凶者头上扔。她扔得又快又准,那人冷不防被糊了一脸柿子,不由伸手去抹,而警察就在这时候扑上去,压倒了他,抢下刀来,迅速地把人给拷上了。
围观群众发出几声稀稀拉拉的叫好,金小田赶紧跑过去看吴明,“你没事吧?”
吴明没好气地说,“废话,我当然有事。”好在另一边跑过来的邓思敏缓解了金小田的一鼻子灰感,“小金,你真勇敢。”
自认没干什么,主要功劳归于警察叔叔的金小田想起一件事,“你不是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的?”邓思敏上次说要离开梅城,以避开亲生父亲和继父,还把银行的工作也辞了。
“刚回来。”邓思敏还陷在紧张造成的兴奋中,“习惯这边了,所以又回来了,我想好了,要是他们找我麻烦,我也有办法对付。”她看看旁边无语的吴明,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看见那人扎了你一刀,没事吧?”
废话,当然有事。吴明对思维方式相似的这两位彻底没话可说了,居然见面叽叽喳喳聊天,问候都不带脑筋。
又来了一辆警车,救护车什么的也来了,金小田把受伤的吴明托付给邓思敏,“我的车还堵在那边,一会医院见。”吴明反对,“用不着,我一个人能行。”金小田理都不理,跟小鹿似的又跑了。
回到堵车的那头,碰擦的两位还在对骂,“你会不会开车的,这里能调头吗?”“我屁股后面又没长眼睛,谁让你跟那么紧的?”“你再说呢,小心我揍你。”“来啊,谁揍谁还不一定呢。”金小田服了他俩,这都大半个小时过去了,骂的还是原来那套说辞,这要换了血气强的,早打成一团了吧?
金小田“嗖”地蹿回自己的车,把刚才的经过告诉黎正,“柿子不便宜,我赔了人家一百块钱,还是小邓垫的钱。”她没带钱包,被水果店老板拉住时差点郁闷地吐血,那啥,好歹也是见义勇为,大哥,有人出力,有人出钱,总要分担一点吧。怎么能跟她算柿子的钱,还跟她说是北方的盆柿,比本地柿子贵。
她嘀嘀咕咕地说,“我家有两棵柿子树,每年都来不及吃,邻居也不稀罕,没想到今天花大价钱买柿子了。”
没事就好,黎正笑眯眯地听她讲。
金小田愤然诉说着,慢慢的那种感觉又来了,胀得紧紧的,有点想哭,又想笑。她不想说了,只想靠在他怀里,享受他的温暖,好像不管她做什么他都理解,都支持。
“黎正啊,我觉得我爱上你了。”
“……”原来以前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跟你在一起,很幸福。”金小田仰头看黎正的眼睛,“我爱你。”
“我也是。我爱你。”嗳,他可比她早认识到这点,每天做事的时候会想她,吃饭的时候会想她,睡觉前还是想,不发短信说晚安就睡不着的想。
“做事的时候想我?”金小田担忧地说,“万一数错了钱怎么办,用不用自己赔?”
呃,好吧,点钱的时候是很专心的,是在做事的空档中会突然泛起几个泡泡,温柔的,细细的冒上来,然后嘴角自动往上翘了,连重复的工作也因此染上了一点儿快乐的光彩:他想对每个人微笑,因为他很幸福。
车窗被人用力地敲了两下,“开车,要谈恋爱也回家去谈。”
不知何时前方的交通堵塞已经解决了,两辆车挪到了边上,他们可以走了。
吴明的肩膀被半扎半砍了一刀,急诊处做了处理,伤口不深,但考虑刀具的卫生状况,除了必要的止血和包扎外,还得打破伤风针。陪同来的警察取了证词,吴明是经过时被凶手绊倒,然后受了伤。
“不认识。”吴明皱眉,谁知道那是谁啊。
等金小田和黎正来到,吴明执意要回家,于是他披着大衣跟领导似的被簇拥着上了车。到了吴明的家,黎正帮着他躺下,又服侍他吃了药。吴明不想接受,又推不掉黎正的好意,而本说要照顾他的金小田抛下他,跟小邓在外间聊得特欢。
这时候,吴明意识到小金的问题所在,她怎么能这么不像女孩子呢?打架跑得快,家务懒得做,将来可怎么办。幸好老天什么都算好了,居然从人海里推出了一个黎正,够细心,够体贴。
金小田自说自话要留下来照顾吴明,黎正不放心她的护理技术,然后她又听小邓说没找到合心意的旅馆,把小邓也留了下来,“今晚在这将就,明天再找。”
吴明的房子有两室一厅,床却只有一张,金小田毫无心理障碍地抱出干净被子分给另外两个。在她的大力推荐下,他们仨每人占据了一条沙发。这下轮到吴明郁闷,他一个人住,干吗买这么大的沙发……按金小田说法,“反正离天亮只有四五个小时,沙发挺大的,拉开来够我们各睡一边的。”
好像闭上眼睛再睁开,第二天就到了。
听到黎正起来的细微声响,金小田醒了。他动作很轻,走进了厨房,开了脱排的小灯,水流声,大概干了点活。然后他又进过吴明的卧室,两人说了几句话,又小心翼翼地出来了,倒水,送进去,估计是吴明要喝水……
空气里慢慢弥漫开新米粥的清香,金小田往被窝里钻了钻,她还想睡。
对这起伤人案,警察给出的结论是该人醉酒后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吴明衣着名贵招惹到了他,就此倒霉。
黎“男保姆”虽然人挺好,但自有正业,受伤的吴明得到了一个临时护理邓思敏。
看在救命之恩上,吴明勉强接受金小田的建议,由邓思敏来照顾他。他也不白用人,提供住处,按行规付护理费。不过现在的姑娘们都怎么了,吴明不明白一个金小田做家务普普通通也算了,毕竟她本身就是粗枝大叶的性格,根本看不到角落的灰尘。这个邓思敏也是,做菜放太多盐,倒水能倒滚烫的一杯,也不怕烫坏他的喉咙,还比不上黎正细心。
邓思敏奋力跟油锅里的黑鱼奋斗,听说鱼烧汤之前要在油里煎一下,煮出来的汤才不腥气。无奈她肯定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下锅后鱼掉了一层皮,烧的汤也寡淡无味。
“你在家不用做家务?”吴明看着白条条的无皮黑鱼,有点不明白。
“经常做。可能做得不太好。”邓思敏嗫嚅。
现在的世道,吴明感慨,可能女孩子都这样的,他认命地摆摆手,“没事。”
☆、第四十七章
虽然吴明的受伤是意外,但马主任还是组织了一次事务所内部的安全学习,主要内容是如何防止职业伤害。自从制度改革后,所里的资深律师走掉不少,剩下的大多是年轻人,对此项内容的兴趣还没对吴明的带伤工作来得大。
吴明休息了一天就恢复工作,不过毕竟受了伤,留在办公室处理公务。金小田名义上是他的助手,被使得团团转,恨不得这个讨厌的家伙赶紧伤愈出门去。
临近年底,各家企业追款忙,好在现在所里有小汪和小江,她俩按着名单一个打印,一个复核,完成后送到金小田手上盖章,跟流水线似的半天下来一大叠。这种是常规作业,甲方乙方都心里有数,到年底甲方要表示下催款的力度和决心,乙方呢,多少总要付一点好让人过年。反正你欠我、我欠你,收回应收、付出应付。
也有赖皮的。吴明在做法律顾问的一家公司,气昂昂地过来说事,有笔紧急业务,他们临时找了一家供应商。因为情况特殊,虽然对方报价高,但他们也接受了,结果原材料变动大,对方借口合同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合同章无效,不执行了,除非以新价格重签。
双方在洽谈的时候已经把原材料单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所以对方囤货卖高的行为激怒了甲方,决定用法律手段给对方一点教训。吴明叫了金小田来,让她跟客户去不识相的乙方公司,给他们点“恐吓”,学学如何尊重合同法。
金小田答应了,略做准备就出门。她现在日常穿得也比较庄重,小西装和中跟鞋是常装。到了地方后,跟马主任似的一二三开讲:第一,《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关系,法人代表签署合同是职务行为的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合同即使只有签字而没有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也是完全合法的。
第二,即使双方互相约定在合同上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那也只说明此合同存在瑕疵,而不是无效。有效合同,除非当事人一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存在某种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外,不容一方当事人任意反悔请求解约,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是最关键的部分,如果乙方拒绝执行合同,甲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就要起诉了,她作为律师很乐于多一项业务收入……
“金律师,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说起话来跟机关枪似的,突突突把我们全击倒了。”乙方老板也不是真心要和甲方闹翻,只是拿捏着想多挣点钱,到这份上哈哈笑两声拿金小田开了句玩笑,和甲方揭过梁子,合同继续执行。
甲方也是抱着出口气的念头,付了顾问费不用白不用。既然合同还能执行,生意人总是和气生财,双方握手言和。
倒是金小田,真心不明白他们怎么跟学过川剧变脸似的,前一分钟还剑拔弩张,下一分钟笑得跟老朋友似的。她也不是不知道,只是这种无缝衔接实在奇妙,所以说起来还是自身幸运,有父母遮挡风雨,用不着直面这些,也用不着勉强自己练成此种神功。
事情解决得快,出来后金小田让客户把她放在路边,她走去了黎正上班的地方。
大堂里井井有条,已经取好号的人坐在等候区,金小田坐到最后一排,远远地看窗口忙碌的黎正。一个接一个,他完成每一单时递回单用的是双手,还有他的笑容,怎么看怎么顺眼。
“你来了怎么不叫我,我走开一会还是可以的。”晚上黎正听说她去了银行却没让他知道,一个劲地埋怨。金小田站在旁边歪着头看他烧菜,他在外面吃得太少,所以两人在家吃,简简单单鱼头汤,放了萝卜和粉皮。黎正切萝卜时动作不快,但切得很均匀,每片不厚不薄差不多大小,还放水里先撩过。
“我就想看看你,不想影响你工作。”影响烧菜就无所谓了,她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背上,跟着他在灶前和料理台前挪来挪去。
“要放点辣椒吗?家里有野山椒。”黎正停下手问金小田,他觉得她挺能吃辣的。
金小田摇头,“不用。”如果说她是五个辣椒等级的,黎正就是负一级别。他吃了辣会额头冒汗,脸红红的喝很多水,眼睛更是水汪汪。可能他是饿了,随着汤的香味飘出来,他肚子里咕咕响了两声,她噗地笑了,“中午吃什么了?”
黎正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好像忘吃午饭了,中午有同事要出去吃饭,让我坚持一下。”后来一忙就忘光了……
那什么,这都能忘,还以为处女座有多精明……金小田无语,“你也不能太老实,有些人值得,有些人不值得对他太好。明白了没?”
黎正连连点头,“明白。不过我要调到理财了,窗口呆不了几天了。”
“那也得存个心眼,别处处与人为善。”金小田教唆他学“坏”,“人家当你是大少爷占你便宜,你得放准心态该争还得争。”说着她就有点惆怅,都是现实硬生生非把人分出阶层,这阵子每天被小汪小江赶着叫金律师,感觉和被叫“金小状”真不同。不得不说,还是金律师听上去顺耳响亮。
黎正认真地点头,又想起什么,“案子怎么样了,那个蟹塘的?”
“调解得差不多了,谢阿毛的丧葬费、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十几万;常玉的腿伤补偿五万;小孩的不用赔,是法定监护人自己没尽责。”来来回回谈了无数次,总算常玉摆正心态,接受价码了。
金小田叹气,把脸继续贴在黎正背上,喃喃道,“我心里很矛盾,按说法律是公正的,但操作过程中总有偏向,连我自己都变了几变。开头我同情蟹塘老板,接触后发现凡做生意的没有真正老实的,这人也很油。但接触多了,我发现他也不容易,打点孝敬,到处都有,老实人也会磨成滑头。”
黎正静静地听她说。
“开头我讨厌常玉的媳妇肖美云,总觉得她自己不带好孩子,以至于出了惨事,还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其实回心一想,她有什么办法,想改善日子就得工作。她对孩子不是不疼爱,但以她家的条件哪能容许她不工作在家带孩子。”
“总之,我觉得自己很幸运。”金小田总结,“父母替我创造了条件,让我能自由地追求一些……价值的东西。”
黎正握住她的手,是,他完全理解她的心情,正如她一样,他现在明白父亲的心情。他从小性格就不强硬,父亲看在眼里,恐怕急在心里,所以送他到别的地方去锻炼。如果只在家里的公司上班,恐怕有些事他到老也没办法学会。
“吃饭了!”金小田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不慢。
“我妈想问你,新年愿不愿意去我家做客?”这是见父母的节奏了,黎正猜见过后,父母要按老规矩向金家提亲。也许春节两亲家会见个面什么的,然后把婚期给定了。
“好啊。”金小田大大方方地说。
他就知道自己也很幸运,以前羡慕过别人的情投意合,然而也见过情侣间的猜测和闹脾气,为了小事折腾,难得他遇到的是小金。
和这边的情况不同,那边李周遇到了点挫折,“为什么?”
就是不想,丁维娜咬着下唇不想说,李周想趁新历年拜访她父母,从旁敲侧击到正式提出。可她想到了就觉得烦,她能决定自己的事,“感觉没必要。”
“我们在交往,拜访你父母是必要的礼节。”李周真心不理解,难道丁维娜以为他在闹着玩?他是认真的,按部就班的交往,最后完成人生大事。
“我就是觉得没必要。”丁维娜不松口。她挺喜欢李周的,也觉得他父母挺好的,虽然家境是一般,可是父慈母爱比她自己家强。就算车的事,后来说通了不也就好了,他们也是心疼儿子挣钱不容易,才想帮儿子一把。
再说李周,作为男朋友真心不错了。她到这个年纪,也听说过有些男的自恃条件不错,冷待女朋友的事,一周才见次面之类的。李周早问候晚汇报,有空就来找她,是小青年真诚的表现,喜欢才想见她么。
可是见父母,丁维娜想到就提不起劲,唉,那是对老冤家啊,碰头就会吵。
子不言父过,让她怎么说呢?唉。
☆、第四十八章
丁维娜有烦恼的时候,只想说给金小田听,然而这一次她默默地藏在心中,连金小田也误以为她正在和李周恋爱中,识相地不去打扰他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