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
**完**12日早上8点开始番外,每天3000字。番外结束后会把不能发布在网站的肉文放进群里,群号:304
有关缠恋和囧婚出版上市的进度,请关注花花的新浪微博:花晓同
这次花花会休息一段时间,再次开文时间不定、类型不定,如果你有想倾述的故事,也欢迎加花花qq:0662,么么哒。
完结感言留到番外之后吧。
有关结局,有关缠缠恋
结局篇写出来,确实没想到书评区qq群几乎都存在一边倒的非议。花花不喜欢回头看,路走了就往前冲,结局了就只能去说出自己的想法。毛毛的死看起来似乎有些牵强但实则意外就是如此,没有任何征兆甚至根本想不通。发生在小说里的意外是花花蓄意安排的,而现实中很多的意外,到它发生很久都想不明白。
人无完人事无完全,不管经历多少磨难收获的美好,都会有些遗憾甚至是缺憾,毛毛亦是如此。
在回头看开篇和过程,花花很直白的说全文写的不尽人意,所以也不敢像浮世的结局惹争议那般自信的告诉大家,这是花花的初衷。开篇是,结局是,但中间的过程却不完全是。浮沉劫自认为体现得很好了,遗憾的是缠恋并没有太多突显,感情戏太弱姐弟恋太弱。如果我硬要解释,那就解释成为不会写细腻的感情戏是花花的缺点,同时也是花花的特点。但我不会这样去解释,因为确实没做好最好,这是事实。缺点不需要用来掩盖,它只是为了以后的进步。
而缠恋最最最初的想法,肯定也没有这么大的结构,没有这么多阴谋,只想单纯的写弃妇重生的姐弟恋。因为写完囧婚就很累了,家里每天在催生孩子,花花写文有很不好的习惯,要抽烟要喝浓茶才会有灵感。所以注定不写完是没办法怀孕的。而在缠恋开始的时侯,家人就驻扎监督了。
同时因为浮世取得的成绩,让编辑让网站甚至是我自己,都报了很大的期望。也因为大家的厚爱,缠恋30万字就确定了出版,这更让花花无所适从。
事实证明花花是个抗不住压力的人,容易在压力下迷失自己,我还是喜欢自己最初的状态。但人总是这样,牵扯了太多的东西,注定不能让自己心无旁骛。
还是感谢大家的宽容,让花花写完这个故事。虽然差强人意但遗憾总是小部分。我会沉淀一段时间,会努力的找回丢了的自己和丢了状态。
看到一段话,摘抄下来送给大家:
不管你有多么真诚,遇到怀疑你的人,你就是谎言。不管你有多么单纯,遇到复杂的人,你就是有心计。不管你有多么天真,遇到现实的人,你就是笑话。不管你多么专业,遇到不懂的人,你就是空白。所以,不要太在乎别人对你的评价,你需要的只是,做最好的自己、做满意的自己。
公告告
原本写了关于毛毛的番外是8点更新,睡不着失眠想了很久,觉得我不能发这儿来。虽然我发了会有字数全勤,会有订阅,但我不想为了这点钱对全文结局画蛇添足,所以我还是放在群里免费看吧,只能晚点的时候再更新雷希番外了。
群号:304
【雷希希】我是个随性的人(1)
很多人说我太过于随性,我通常认为这是一种褒奖,这代表我有态度,最起码我是在为自己活。无所谓对不对得起谁,不被世俗而牵绊,不被环境而改变。
不过,这只是曾经,在我进入夜场以前。或者说,在我第一次去皇朝以前。
外婆说我的随性替了我母亲,生性放荡不羁最终害了自己。我不以为然,因为我压根连我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从小对我妈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客厅里那张合影里。我外婆很少管我,除了吃和穿,所以我在外面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大学之前外婆都觉得我很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因为每次拿着10分改成100的成绩单,总能蒙混过关她戴着老花镜那双眼睛。上初中的时侯外婆总问我有没有同学喜欢我追求我,我都笑着撒娇回答她我不会早恋,现在只想安心学习回报她对我的养育之恩。
事实上,我在初二就谈了恋爱,初三初恋就把我拱手让给了他大哥。
我的初恋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那片儿的混混,念完小学就辍学了,成天揪着一般和他一样没上学的孩子在我们学校门外收保护费。我们认识也是因为保护费。
初一,刚换了新学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学校出来的胡同里等着我们这些新生,凡经过那条胡同的所有人,都会留下所谓的买路钱。走在我前面的同学都给了,轮到我了我就不给。一是因为我没钱,二是我并不想像这些人妥协。毕竟在小学,因为我个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我。
方六那天没有像对待其他不拿钱的同学一样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说,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还他一句,跟你没关系。
从那以后,方六不仅不问我要钱,甚至把从其他同学那儿搜来的钱请我吃饭,为我买零食买衣服。
外婆很少带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胡同口的小商店买的。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网的时侯在网吧阁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网吧的阁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网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阁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阁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方六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粗鲁,我疼,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他跳下来,坐在电脑面前夹紧了双腿,和他一块吃着烤串儿。我对此没有任何觉得不妥,也没有觉得第一次有多么珍贵,我要的他都给,那么他要的我也给,仅此而已。
从那以后方六对我就更好了,买衣服买包带我下馆子去酒吧,走到哪儿都揽着我的肩膀让人叫我嫂子。当然,学校里好些跟社会上有染的同学,也开始嫂子前嫂子后的跟着叫,课间买串烤肠也有我一份。
初二我染了黄头发,耳朵上一连打了6个耳洞,还在胸前和方六纹了情侣蝶。穿着最时尚的破洞铆钉服,下课和放学时间也总是和方六他们站在校外的巷子口抽烟。我从经过这个巷子口的新生,变成了守在这儿的人。
初二下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还把头发染黑拉直,带着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里见了个叫四爷的人。
方六叫他大哥,现在回想起他当天的眼神,是很色的,他总是盯着我的胸看。不过在当时我这么认为,我认为他是方六的大哥,也会是我的大哥,在学校的叱咤风云,不得不靠这样的大哥在后面撑腰。
所以我不停的敬他酒,我还记得喝的是洋酒,我第一次喝,以前跟方六去酒吧都是和啤酒。我喝了很多,喝到方六让我回宾馆睡觉,他说大哥为我们开了宾馆。我很兴奋,和方六每次不是在黑网吧的阁楼上,就是在他那间5、6个人合租的小破屋里,每次要做的时侯,他会让其他的人先关门出去。我们在里面大喊大叫,外面的人也会跟着叫,方六一般动几下,会冲外面喊几声:“再叫,再叫我阉了你们!”
那天我来了例假,快要结束了,但我没觉得这会碍事儿,每次例假来的时侯,一切照旧,该喝就喝,该做就做。因为没人告诉我来了例假不能做什么,我不过就觉得流点儿血,躺床上的时侯下面垫点东西就完了。
后来我很晕,我以为和我躺在一张床上的人是方六,但是酒醒后才发现是四爷。四爷指着雪白床单上的一丝艳红,问我昨天晚上爽不爽?我说我喝醉了没感觉。四爷笑笑,让我放心,他会关照我同时也会关照我哥,不会让他在里面受罪。
我瞬间明白,方六昨天晚上一直告诉四爷我是他妹,他在知道自己要出事之前,把我送到了别人床上。
我也没有哭着责骂方六,甚至在当时我觉得方六对我真好,明知道自己要进去了,还记得把我先安排好,免得我日后在学校里被曾经欺负过的那些人反过来欺负。
离开的时侯四爷给了我1万,我带回家给了外婆一半,不敢给的太多,说我的作文在杂志上发表了,这是稿费。外婆没怀疑,笑着夸我能,小小年纪就能靠自己的本事赚钱。我没有觉得愧疚,也不自责难受,睡一觉能换回来这么多钱,也算是我的本事。
跟了四爷很多年,从初三到大一。
他给我的钱也不算多,但比方六多多了,每月能满足我随便买校外店里的那些时装,能让我在学校里抽其他人抽不起的好烟。总之他和方六有一个特点,只要我要的都给,所以我还是以此作为回报,他要的我也都给。也是在四爷这儿,我才知道了来例假的时侯不能办事,不能喝凉水,不能喝酒也要少抽烟。
我的成绩不好,按理说考不上好的学校,快要高考的时侯四爷给了我张报名表,一个艺术类学校的模特的申请表。他说我个子够高,人也漂亮,适合去当模特。于是我填了,在他的安排下也顺利的上了这个学校。如果四爷知道我上大学后会提出离开他,他一定不会在当时为了想别人炫耀自己的女人是模特,而帮我上这个学校。
大一下期开始就陆续有商演找到我们学校,我的条件不差,很快被经纪公司看中,经常为我安排一些商演的活儿。也是在经常和经济公司来往的时侯认识了周杨舟,感觉来的很快,似乎就是我站在t台他坐在台下,四目相对的那么一瞬间,就相互击中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