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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第72节

    如果不这样做——
    贪财的林臣儒怎么可能会毫无芥蒂地让格格和他“打好关系”?
    格格,又怎么会愿意接近他?
    第66章 蜂蜜 樱桃和车
    分手后, 林誉之回过家几次。
    大多是探望林臣儒和龙娇,没有一次遇到林格。他知道对方在躲着他。
    别看平时林格大大咧咧的,她也记仇, 只是默不作声地记, 心中暗暗地记上一笔。大部分的小错误, 她都能嘻嘻哈哈地一扫而过,却在一些正经事上,她一旦认准了某件事,就绝不回头。
    就像当初选择和他分手。
    俩人不是没有闹过“分手”,性格本来就不同,一南一北两个人,对上后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有次林格气到发颤,握着手机大声说要分手, 都不需要过夜, 当天晚上, 林誉之坐车赶过来,给妹妹带了包热腾腾的炒栗子,她一边哭一边剥栗子壳, 哽咽着说下不为例,以后再这样就不爱他了。
    每次大吵大闹的分手都是嘴硬的挽留, 真正分手的那天,林格反倒是平静的。
    倘若寻找林格这一性格特质的源头,有几分像她的父亲, 林臣儒。
    林臣儒也曾年少轻狂,经商输了不少钱, 后来为了一家生计, 也是为了照顾孩子, 托关系去做了司机,本来是临时的,但被老板赏识,便一年年地做下去。
    司机司机,乍一听平平无奇,实际上却是老板的心腹。能在司机这个位置上一做就是十几年的人,哪里有会真蠢笨无知。
    钱拿了,牢也坐了。
    性格也更沉了。
    人不能只听片面之词,不能只看他的一面。
    林誉之见过林臣儒作为“父亲”的一面,也见过他在林许柯面前的唯唯诺诺,更是从舅舅路毅重口中听他嘲讽林臣儒“贪财无脑”,讥笑他替林许柯白白坐了牢,妻女都过不好,还要留下案底,将来孩子要想从政也难了。
    喔,路毅重那个苦心栽培的“儿子”也从不了政,那个傻小子只会冲着人呵呵笑。
    以及,进入青春期后,一些属于人类基因中的本能,本能寻找着交,媾对象。傻子控制不住力气,也就给人一种“力气巨大”的错句,这个傻子也一样。
    据林誉之所知,路毅重甚至打算让医院里的一个漂亮聪明、却贫穷的小护士嫁给自己的傻儿子,精挑细选出来的基因,好再有一个健康、头脑灵活的后代。
    可惜,在得知这个养了多年的孩子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后,路毅重毫不犹豫地切割财产、果断将其赶出门外。
    人本身就是多种矛盾因素的综合体,路毅重不在乎孩子是不是在自己膝下养大的,他只看重一个血缘。血缘关系在,那他就是一个好爸爸,这层血缘关系没了,那就狠下心将人赶走,绝无半点心软。
    就像林臣儒,他贪财,又怯懦,有自负的一面,也有自卑的表象,对林许柯这个老板忠心,但同时又损害了杜茵茵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他是好人吗?还是坏人?
    人就不应该用单纯的“好坏”来区分。
    林誉之只需知道,作为父亲,林臣儒没有损害过他的利益,甚至比他那个亲生父亲更关心他——不提房子的事情,即使是现在社会,算计儿女嫁妆彩礼的比比皆是,林臣儒又不是他的亲爸,在巨额利益面前稍稍晃了神,也可以谅解。
    林誉之不会怪他。
    不仅不会怪他,林誉之还需要他的帮助。
    林誉之知道好面子的林臣儒拉不下脸来提这件事,那他势必要寻找另一个人来迂回说服。龙娇身体不好,一直有肺病,心脏不能受刺激,她又是要强的性格,一定不是合适人选。
    于是——
    大年三十,林誉之“探访”林臣儒,狭窄的厨房中,他主动帮忙打下手,不经意地问了三次林格的近况。
    他不着痕迹地表现出对林格的看重,自然而然地让林臣儒将主意放在林格身上。
    而作为未来的岳父,林誉之对林臣儒的尊重更多。
    和林格相恋这件事必然不会顺利,而在这磕磕绊绊的路上,他需要一个会衡量利弊的人来做帮手。
    没有什么比“尊重”更能令一个男人获得莫大的满足。
    尤其,林臣儒还给人做了十几年的司机,十几年的躬身低头,又蹲了几年牢,林誉之知道林臣儒最需要什么。
    林臣儒需要钱。
    而林誉之,需要一个林格能主动靠近他的机会。
    如果她真的是为了钱或房子,那样也不错。在这件事上,林誉之能尽最大能力地满足她。
    他不缺这个。
    当然。
    这些话不需要讲给多余的人听,林誉之怜悯地看着王霆。
    “至少她愿意对我好,”林誉之说,“而某些人,就算是给她再多好处,她也不想看一眼,对不对?”
    王霆说:“你真的……”
    他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只觉得林誉之像个冷静的疯子。
    哪种疯?像一些电影中暗黑城市里的反派,上一秒还在笑,下一秒就举起枪爆人的头。没有痛觉,没有羞耻心,好似一个精心雕琢的面具。
    林誉之说:“我爸不喜欢死缠烂打的人,你是个男人,拿得起放得下,不是非我们家格格不可,不是吗?”
    王霆颊边肌肉微微抽动,一言不发。
    “我明白你的意思,”林誉之走向他,替他理了理领口,温和,“在大城市中立足不容易,尤其是像你这种,外出留学回来,无论是赚钱的压力,还是父母的期望,都比其他人更重一些。你选择我们家格格,也未必是多么爱她,只是认为她目前是你能寻找到的、最合适结婚对象,不是吗?”
    王霆仍旧不说话。
    成年人的世界其实并不会如此直白,更不会像林誉之如此,毫不留情地直接戳穿。
    林格是个有一定粉丝基础量的主播,带货能力不错,每月薪酬也可观(这还是龙娇当作骄傲说出去的),脸更不必说,天然的、没有动过一点儿的美女,基因好,家教也好。林臣儒是坐过牢,但也是替人背锅,拿到的补偿丰厚,尽管会对将来的孩子的确会有些影响,但问题不大,王霆没有生在山东,对编制没有那么强烈的追求。龙娇是个好人,林臣儒也有不菲的退休金。
    更何况,林格还是个性格好的女生,好到王霆可以完全不介意她和自己的兄长谈过恋爱。
    大城市中的男男女女择偶同样困难,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都极其高昂,王霆起初并不想错过这样一个机会。
    他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格格也会慢慢地爱上他。
    “看重得失、权衡利弊不是什么坏事情,”林誉之微笑着说,“不过,我认为,感情还是要比利益更重要的,不是吗?”
    王霆说:“你想说什么?”
    “合同已经签了,我是你的甲方,”林誉之说,“当然,我对你的技术团队十分信任,所以当初才选择了你们。倘若现在贵公司那边知道你一直在骚扰我的妹妹——”
    他温和:“我担心会影响你的工作。”
    王霆不说话。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提醒和建议,”林誉之说,“毕竟,感情更重要,不是吗?”
    说到这里,门外林臣儒叫林誉之的名字,林誉之一笑,拍了拍王霆肩膀,从容不迫地离开。
    王霆在下午五点才离开,龙娇挽留他吃晚餐,王霆婉言拒绝了,匆匆的,离开前,还抬头深深望林誉之一眼。
    林誉之也站起来,拿起车钥匙,对父母说去接林格。
    林臣儒点点头,忽然又叫住林誉之,嗫嚅着,问他,下周末林许柯要来这边看看,林誉之想不想和他一起吃个饭?
    林誉之安静地看着林臣儒。
    良久,他轻声:“您希望我和他一起吃吗?”
    林臣儒说:“这……他毕竟是你爸爸。”
    林誉之摇头:“他没有生我,也没有养我,我叫不出口。”
    “我只认你一个爸爸,”林誉之笑,“爸,您该不会不想认我这个儿子了吧?”
    语调轻松,但他的笑容其实很勉强,勉强到连龙娇都看出一丝苦涩的意味。龙娇看不下去了,连连拧林臣儒,把林臣儒的大腿拧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林臣儒受不了了,连连说哪里哪里。
    林誉之如释重负地笑了,感激:“我就知道,爸绝不是那种人。您也是有孩子的人,将心比心,肯定不舍得让我去认那种人做爸。”
    林臣儒尴尬地笑了笑,伸手捞起桌上包装好的一盒透明小樱桃,递给林誉之:“这个,这个拿去,格格说她这几天胃不好,吃什么都觉得腻,难受。这孩子,在外面玩起来就没边,你得开一个半小时的车去接她吧?把这个樱桃带上,红绿灯或者堵车的时候,你俩路上吃,啊?”
    半小时后。
    车子停在人流中,林格低头,拨弄着那盒樱桃,说:“我爸这个乌鸦嘴还真是灵验了,你看,他刚说完堵车,我们就堵了。”
    林誉之纠正:“咱爸那是料事如神。”
    林格打开塑料盒,捏起一个樱桃,一口吃掉,核小心地吐到一块儿纸巾上。樱桃是林誉之买的,反季节水果,价格高昂,放在家中,林臣儒和龙娇都舍不得吃,眼巴巴地劝着他们俩多吃。
    圆润的果实外壳有干净的、湿漉漉的水滴,温柔地包裹着红艳艳的樱桃,林格又吃一颗,借着后视镜,看了看后面,车子排成长龙,前方也是,估计两个红绿灯的时间都未必能过这个路口。
    她轻轻叹口气,低头,在塑料盒子中挑拣出最大、最饱满的一颗樱桃,递到林誉之唇边。
    林誉之张口,称赞:“很好吃。”
    林格顺手递过去纸巾,林誉之吐了核,丢掉后,又用湿巾擦了擦双手,伸手,探入林格捧着的樱桃塑料盒中,捏了一枚硕大饱满的樱桃。
    手背挑开她裙摆,滴着水的樱桃触着林格的大腿,清冽地沁肤凉,林格一哆嗦:“林誉之,你做什么?”
    “甜度略有欠缺,”林誉之清清淡淡地说,“想沾一沾蜂蜜。”
    第67章 雨 森林
    林格捧着那一盒樱桃。
    水果店的员工将它们盛在一个硬挺的塑料盒子中送来, 林臣儒担心不干净,自己来来回回洗了三遍,一部分放入果盘点缀、招待客人, 另一部分仍放入塑料盒子中, 没有完全沥干, 边缘还是润的。
    不是没有试过车上,是家里的那辆旧车,确认恋爱关系后的第二周,林格的堂姐结婚,在镇上摆席,探亲的重任就这么落在他和林格的肩膀上。那时候龙娇本要跟着一起去,但她身体不好,一直咳嗽, 堂姐那边的人也说, 要开两小时车呢, 什么时候都可以见面,劝她先养好精神,不用着急过来。
    车上只有林格和林誉之两人, 等婚礼结束、喜宴吃完,已经是晚上七点钟, 林誉之开着车,载着妹妹,在没有路灯的乡道上安静行驶。
    没有红绿灯, 也没有道路灯和警示牌,那时候的天眼尚未布满四面八方, 和现在不同。那条乡道也需要翻修, 路面上不少坑坑洼洼, 全是被过路车压出的坑。家里的那辆车旧了,底盘低,稍有不慎就被绊一下,林格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正仰脸喝水,冷不丁车一颠簸,矿泉水泼出,浇透衣领。她一边咳嗽一边手忙脚乱地抽纸巾擦那些水,林誉之便将车停靠在路旁,解开自己安全带,探身帮妹妹清理。
    林格至今记得,那天她穿的是条浅蓝色的裙子,介于蒂凡尼蓝和洗褪色天蓝床单中的一件。她那阵子晚上贪吃,进食多了些,也重了五斤,不算什么,只是多了薄薄一层脂肪,柔软又舒展。矿泉水撒在裙子上,将那些蓝洇得更深了一些,更像奢侈品展柜中那轻盈又漂亮的蒂凡尼蓝,她只见过一次,隔着昂贵的透明玻璃,在橱窗中优雅大方地展示给大部分不会购买的人来看。
    他们的爱也是奢侈品,是小心翼翼私藏的奢侈品。
    林誉之一直尝试用纸巾擦拭干净那片被矿泉水打湿的痕迹,遗憾失败,卫生纸表层的那些纤维,被团成圆圆的、细小的细细薄屑,像在她裙子上落了一层灰扑扑的雪。
    一个好的哥哥,不会弄脏妹妹的裙摆。
    于是林誉之更深地俯下身,一点一点将那些凌乱的纸屑收拢,有几粒顺着不安分的裙摆落在腿上,他一顿,抬头看妹妹。
    林格只是安静地掀开那一角裙摆,低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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