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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

    次日的太阳升起,倾盆大雨终于转成牛毛细雨,然而洪水未褪去,一股诡异的土腥味笼罩着这个原本宁静的村庄。
    程璐知道至少得等上几天才有让村里的居民们回家的可能。这倒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避险中心是这几年新建的,设施好,人们无谓在这多住两叁天。
    但一想起这事,程璐就会不由自主地开始计算经济损失。
    其实这个村不大,直接经济损失撑死几百万。若是程璐没来这里挂职,她必定不会把这点小钱放在眼里。毕竟她母亲是富婆,随便给她买套房子都是千万起跳,自小到大,她就没为物质方面的问题烦恼过。
    可她来了这儿,想法就不一样了。
    程璐犹记得,她上六年级那会,中部的n市碰上很严重的自然灾害,她父亲连夜赶去,待了将近半个月。回来之后,人憔悴许多。再教她念《离骚》时,读到那句“哀民生之多艰”,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她那时体会不到父亲叹息声中的深意,只觉得奇怪。
    她年纪虽小,但很懂大人的那点事。在她看来,屈原的原意是感慨自己的人生道路艰难,而她父亲嘛,正如她父亲的朋友所说,他仕途顺风顺水,有自己爱的女人相伴,还有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可以说是人生赢家。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必要为自己的人生感到哀伤?
    如今,她领悟了,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此民生非彼民生。
    仔细回想,亏得来了这里,当初她想不明白的许多事都有了答案。
    程璐现在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她双亲是有远见的。尽管村里比起城市清苦一百倍,但也清净许多,能让她体会人间百态。
    想着想着,程璐垂首,看了眼申报补偿的页面,估摸要填上几百份,一时半会根本搞不完,索性起身去外面的食堂先用午餐。
    程璐已经十六个小时没用过餐,不闻着饭菜的香味还好,不觉有什么,一去食堂嗅到浓浓的酸汤牛肉味,瞬间感觉饥肠辘辘,忍不住直咽口水。
    馋虫挠得她心痒痒。
    她火速端盘子,一个闪身挤到队伍的最后面等打饭大叔投喂。她长得高大,一米七七的身高往那一站,无异于鹤立鸡群,格外瞩目。以至于她前面那有老花眼的隔壁王家奶奶仅靠着余光瞄到的影子,都能认出她,并热情招呼道,“闺女,你到前面去,你先吃。”
    程璐连忙摆手,“咱们还是要按顺序来。”
    奶奶才不跟她客气,拽着她的手硬逼她插队,“诶,好姑娘,你昨晚肯定累坏了,赶紧先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程璐知道她是好意,不好拂逆,又实在不好意思插老人家的队。两难之间,她选择继续推辞,“别别别,您先,耽搁两分钟而已,不碍事。”
    王奶奶一听,那哪行,昨晚要不是有这个姑娘过来通知,她和老伴儿还不知道能不能出来。她也不说废话,顺手一拽,把程璐拽得一个踉跄,直滑到她前面去。
    程璐实在没想到年过七旬的奶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愣是定在那里,呆滞半晌,终究应下来,“行吧,我排这边,您老别折腾了。”
    王奶奶闻言,眼角的细纹略深了些,操着口带点乡音的普通话,满意道,“这才对嘛。”
    二人拉扯的动作有点大,王奶奶还是大嗓门,这么一来一回的,早引来了许多居民的侧目。认识程璐的也觉得排在她前面不妥,要主动让开让她先打饭。
    程璐都傻了,不曾想过简简单单的排队竟会变得如此复杂。她是不乐意插队的,无论是何种形式。再者,她做的是分内之事,在其位谋其政罢了,哪里好去担这么多群众的好意。
    她好说歹说,始终没能把一众居民劝住,大家七嘴八舌的,乱拳打死她这个惯会诡辩的老师傅。她迫不得已,被人群如赶鸭子一半簇拥到前面去。
    程璐再厚的脸皮都遭不住这尴尬的一幕,暗暗地叹息,再抬首时,勉为其难地冲打饭大叔笑了笑。
    大叔同样是村里人,知道昨晚情况有多凶险,况且方才人群围着程璐一顿夸奖,他又不是聋子,听得一清二楚的,心中很是触动。这会见着她,便客客气气的,还特意给她打了份超量酸汤牛肉,满满当当的,只要人稍动一下,那热乎乎的汤汁就能从碗沿溢出。
    程璐没什么好说的了,千言万语,都道不尽她的感动。她连说好几句感谢的话后,摸到一个无人的小角落去干饭。
    她吃饭的速度并不快,细嚼慢咽是刻在她基因里的行为守则,因而她一筷子一筷子地夹了半天,那碗饭都不见消下去多少。
    程璐是有点着急的,她那边的事务多,得赶紧处理。所以,她心里念着,吞咽的动作就也大了起来。可她并不熟悉这种进食方式,成功地呛到自己。
    她咳了好几声,辛辣的味道在她喉咙里弥漫,刺激得她眼泪直流,一双明眸很快就睁不开了。找纸巾擦眼泪这一简单的流程,顿时难得堪比手动拼一万块拼图。
    程璐又不敢伸手去揉眼睛,唯有硬扛过去。
    她感受着火辣辣的刺激,直觉得鼻涕也在漫漫淌出,这失态的一幕,程璐想想都要发疯了。她还是无法坐以待毙,倾身往前面胡乱摸索一番,差点没打翻酱油瓶。
    关键时刻,她的手心一痒,似有羽毛般轻盈的物品掉落在她手上。紧接着,她听得一道熟悉的男声,“你似乎很擅长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
    程璐的记忆力好,很快辨认出声音的主人,她飞快地擦掉不住往下掉的眼泪,眼睛微眯开一条缝,缝里是光影勾勒出的轮廓,“也许是因为你很喜欢看我出糗,所以记不得我不狼狈的时刻。”
    对方轻笑,程璐听着他的声音,脑中回荡着一句“大约春光正年轻着”。她一时记不太清这话的出处,好一会儿才想起,原来是源自那春风沉醉的晚上。
    “我叫易泓。”
    “程璐。”
    程璐的眼睛能睁开大半了,就基本将眼前男人的特征和容貌纳入眼底。他应该是正处于短暂的休息时间段里,没穿军装,周身还有股淡淡的雪松香味。她猜他是刚洗完澡,才会有这么明显的香气。
    他穿得休闲,但许是身型挺拔高大,凛然正气总不自觉流露出来。况且他人还俊俏,完全称得上一表人材。
    “哪个璐?”
    “哪个泓?”程璐微微侧了侧脑袋,半点亏都不肯吃,“是你先开的头。”
    男人又是一哂,“一泓秋水一轮月。”
    “唔,那不太衬你,”她眼里还泛着红血丝,但已无大碍,红通通的双眸盯着易泓,活像是兔子的眼睛,”小气了点。”
    易泓不置可否,“哦?这么说来,在你眼里,我是个大气的人。”
    “从事这种职业,不能太小气。”程璐意有所指,碰巧对上男人满怀促狭的笑眸,一时冲动,说,“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就这个鹿。”
    易泓对她的回答毫不意外,自然地接话,“衬你,小鹿灵动。”
    程璐瞥他,“我以为你是好心,还想请你吃顿饭,结果居然是来找我茬的。”
    易泓原来真是好心,他进来时碰上了程璐被众人包围的那一幕,他就在外面看了会儿,不免对她生出点兴趣。凑巧,他打完饭路过她的位置,又见她脸皱成一团,像个好捏的包子,才停下帮她一下。
    “好心当成驴肝肺。”
    “嘿,”程璐笑了,“你这人,怎么还带骂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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