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邝曦22
如果两个要强的人一直都针锋相对,忽然一天却和好了,那么一定是从一个人最先让步开始的,若是没人让步,那么两个人都会像顽固的石头,千年不化。可是,在巫岑照眼中,自己还是巫岑照,不是钱自芳,郑念初始终是别人的妻子,有的时候看见她,心中总是忍不住想,要是下一秒,如假包换的钱自芳回来了该怎么办?
对此,郑念初倒是很看得开,阳春三月,桃花灼灼,她身着缟素白袍,手握一枝青竹毛笔,细致的笔尖在光滑的纸张上滑动,一朵娇艳欲滴的五瓣桃花跃然纸上,眼眸低沉,全部的身心都在如何画好这一朵花上,待到添了枝叶,才露出满意的表情来。
阳光映衬着花影照射进来,巫岑照坐在窗边,两人时常结伴出去寻找一些稀奇的草药,若是找到了,郑念初便会将其画下来加以参考,可今日她画的明显不是草药,兴之所至,她也会画一些自己喜欢的花花草草。
巫岑照只记得,郑念初画桃花的那天,外面很是安静,就像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人一般,这样的时光在常人看来应是寻常,可不知为何,那天的光影交错,窗外桃花纷纷洒落,郑念初在房内作画的情形,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
他记得,郑念初搁下笔,展开画道:“你何须担忧那些?纵然那个叫钱自芳的家伙真的回来了又如何?我的丈夫,是我眼前的这个人,你就是你,不是旁人。”
话音一落,天地为之静默。
我们常会在梦中看到一些情形,或许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或许是心中无论如何都放不下的一些东西,那些情形,其实都是内心挥之不去的执念,每当巫岑照想起那日,心情便总是很纠结。
遇见邝曦,也是在那一年的春天。
一个眼神瑟瑟的小姑娘忽然被带到了院使府邸中,她一身蓝衣,肤色白嫩,看人的眼光充满了生涩,不像是街头那些讨饭的小鬼,一个人心性如何,只要看眼神就能看得出来,即便是小孩也一样,那些成天在街头乱窜要钱的小鬼,大多都是眼神犀利,像一只野狗,专门盯着过往的行人,一眼见到富得流油的,就一拥而上,抢他个天昏地暗。
可是这个小女孩不同,她的眼神里满是明净,清澈得如一汪清水,一问,说是在街头流浪的时候遇见了郑夫人,见郑夫人愿意收养自己,便跟着郑夫人走了,巫岑照一直不知道,郑念初什么时候做起慈善来了,就连这么小的女孩也往家里带。
一问郑念初,她却只是三言两语地随意说了几句:“这个女孩与我投缘,便将她带回来了。”
投缘大概是世界上最为敷衍的说辞了,不过巫岑照也不想多问,既然郑念初带她回来,自然有她的道理,只是这女孩看上去实在不像是在外流浪过的,万一是哪家的孩子,这岂不是成了绑架儿童?
面对巫岑照的疑问,邝曦只是摇摇头:“我爹娘都死了,后娘总是打我。”
她拉开袖子,一道道鞭痕触目惊心,这年头,遭受虐待的孩子比比皆是,如果一个个去可怜,只怕根本可怜不过来,这类孩子一般从小到大就做苦工,给家里赚钱,郑念初虽是心善,可要真这么一个个将这些可怜的孩子搜罗起来,只怕整个院使府邸都会变成慈善堂了。
一般来说,这些孩子都不大会认字,有的人长到了十几岁都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可当说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她却丝毫不含糊,当下便拿起了笔,端端正正地写了“邝曦”二字,爹娘过世,自己还能识字的孩童本就不多,能写“曦”这么复杂一字的孩子更是少之又少。
这让巫岑照更是好奇:“有人教过你写字?”
邝曦眯起眼睛笑笑,巫岑照赏识的眼神似乎令她很是开心:“村东头的王先生教过我写字。”
和邝曦的初见便是如此了,可巫岑照却是没想到,自己的命运,竟和邝曦紧紧联系在一起。
依旧是鹤子楼,依旧是十方繁华,可是风景依旧,故人已经不在,看着房顶上不远处谈天说地的云泽昭和邝曦,巫岑照的心像是被一只手捏住,紧促得喘不过气来,自己为人处世偏执孤傲,郑院使在世的时候,人家还会看着点院使大人的脸面,给自己一点尊重,可后来郑院使去世,云院使上位后,自己的处境也一落千丈,邝曦跟着自己,一样被太医院的其他学徒看不起。
那年冬天后,身边的所有骤然消失,就像上天再度跟自己开的一个玩笑,地位,名誉,亲近的人,一切的一切,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邝曦还在自己身边,她像一根稻草,紧紧捆在自己的腰上,什么时候这根稻草一断,自己也就跌入万丈深渊,再也不见天日。
那年冬天,全京城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雪,伴随而来的,是太医院院使大人全家入狱。
院使的大女儿郑容和在宫为妃,因争风吃醋犯了大过,那时的弘治皇帝可不像现在的武宗那么糊里糊涂,妃子在后宫犯了大错,危害了皇嗣,皇上和太后一怒,要诛了郑家的九族,后来幸得顾皇后求情,这诛九族才免了,可九族虽不诛,却还是诛了郑家一家。
郑家全家入狱,在京城是一件大案,当时不仅轰动了整个朝廷,就连京城每条路上的路人都对这件事略知一二,人人口口相传,事情也就传得越来越离奇,说什么郑家一家都是妖魔鬼怪,可唯有一件事,即便不用传,大家也都知道,并且异口同声地唾骂。
那就是郑家全家入狱,唯独郑家女婿跑了个无影无踪。
街道上有好事者总是三三两两围起来,对此说三道四,街上一个说书先生拉着嗓门,嘴中念念有词,手中也比划得有神有色,众人皆围过来听他一说。
这段时间最时兴的话题,自然是那郑家的女婿,只道这女婿姓钱,无人知道名字,可光是这个姓,便表明了这个女婿是个爱财如命的小人,听到此处,围过来的众人全部作沉思状,细细想着自家有没有姓钱的混蛋。
那郑家那女婿本就是入赘进去的,现在郑家遭了大难,谁知那女婿竟裹了钱款跑路了,可怜郑家老爷平日里待他不薄,甚至还将他提拔进太医院,谁知到头来却遭他恩将仇报,真是可悲可叹。
这段故事当时很流行,毕竟这么大一个热点,要是蹭得恰到好处,说书先生定然赚得盆满钵满,是故这些说书先生越说越能说,越说越神。
这个先生在东城最热闹的一条街上说着这郑家的上门女婿是如何无耻不要脸,可说来说去也就这么个事,那些街坊领居听腻了,也就各回各家,唯独人群中每天都会有一个面容枯白的年轻人和一个穿着考究体面的女孩在听书。
这两人自然就是巫岑照和邝曦了,院使大人被抄家之后,钱自芳这张脸是不能再用了,好在巫岑照的易容之术已经学得不比钱自芳差了,自己给自己做了一张脸,靠着这张脸,带着邝曦混迹于京城中大大小小的街道,打听院使大人的消息,院使大人虽然全家入狱,自己一时间也无法可救,唯一能做的,只有抓住每一刻的风吹草动,看看事情是否还能有转机。
那时,他想过去求钱自芳的父亲,可钱自芳的父亲听闻郑府出事了,脚底好似抹了油,跑得飞快,等巫岑照一到,只剩下了一间空荡荡的药铺,在街头徘徊了几天,一天清晨,终于心中一紧,带着邝曦道:“我们去巫家。”
巫家虽然是算命的,可在京城也算有名望的大家族,可即便是巫岑照也没有把握,父亲会不会帮自己,毕竟院使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介不相关的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