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自然。”哽咽的徒弟们快说不出话来了。“师父你怎么这么高兴?”
“叶小信要娶媳妇了,我难道不该高兴?早说好了,以后他有了孩子,一个让我家里打着玩,一个带出去炫耀。”
“师父你是当真的吗?叶小信他媳妇会哭死过去的。”
“啧,都是宝贝疙瘩,难道我还真下手打着玩啊。”
佞修跟他们唠嗑着,突然有人疑问。
“说起来,师爹去哪了?”
也不见佞修有异常,一派坦然摆了摆手,“一个黑云压日狂风呼啸雷雨交加的日子,他羽化成仙去了。”
“啊???”他们傻眼了。
“啊什么啊,什么叫羽化成仙你们不懂吗?”
瞅着佞修那模样,也不觉得他在开玩笑,李凌寒胳膊肘子捅了捅佞三观,佞三观拍了拍柯西,柯西不愿意接下这活,不动声色继续扯罗兰的袖子。
罗兰盯着佞修:“……”
在罗兰紧迫的注视下,佞修扭头用直勾勾的坦率目光看了回去,“一脸死了爹的表情看着我干吗,有话就说,有问题就问,跟老子还墨迹墨迹的几个意思?”
罗兰揽住佞修的肩膀,带着人往屋子里走,那里头早准备好了招待宾客的好酒好菜,“师父,别难过,师爹虽然死了,但你还有我们。大老远的赶来,你一定饿了,我们先吃点垫垫肚子。”
“干吗突然让我开始吃?”
“吃了东西师父你的心情就会好了。”
吃货的人生就是这么诠释的,有好吃的,万事大吉。
扫荡了一桌子好菜后,佞大糙一家坐等叶信迎亲回来。下午阳光暖人让人发困的时候,一路喜乐奏响,叶信春风得意骑着系着红绸的高头大马,领头带着一乘红轿回到藏剑山庄。那一刻,山庄里的气氛随着喜乐高奏,热闹不止。人群簇拥着一对新人入了大厅。
一切早已安排妥当,慢条不紊从容行事。一对新人在满堂宾客恭贺郎才女貌的声响中等着吉时拜堂成亲。
高堂上,端正坐着藏剑山庄庄主,新娘的父亲。所谓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目光从头到尾都盯着李凌寒带来的一壶难得的君山陈酿上,佞修肚子里的酒虫被酒香勾搭得有点回不过神。隐约听到周遭的人反应有些古怪,回头一看叶信牵着新娘的手到了他这边,直接跪下磕了头。
“师父,今日徒儿娶亲,她名唤婉婉,是扬州许姓人家。”叶信话音落下,那娇弱温婉的女子向佞修行礼。
“婉婉见过师父。”
“好孩子。”佞修笑眼弯弯,叫他们起来。
这对新婚男女恭恭敬敬又给他磕了个头,叶信端着礼,英俊挺拔大好郎儿一个,诚恳道,“一拜天地。师父便是叶信的天,举这皇天供叶信长大成人。师父便是叶信的地,后土之能让叶信脚踏实地,心平神安。”
“师徒一场,何须多言。”
晚上李凌寒拉着佞修去跟风闹洞房,隔着一条走廊就见新房门口堵满了人,足见叶信混得有多开,人缘有多好。
“可真热闹。”李凌寒感慨。
年轻人可不就是该热热闹闹的吗。
如果有人问叶信,为什么会想成亲。叶信会负责人地回答,前生他少年心性偏要远走他乡闯荡江湖,却不知道他师父不求他大富大贵扬名万里,仅仅是简简单单希望他成家立业,家庭圆满,安渡一生。如今他懂了,安心找个温柔体贴贤惠的女子相伴余生,也称得上有福气圆满了。
红烛燃尽长夜,时光悠悠。
江湖依然是江湖,热闹与故事同在。
佞修也以为自己会这样到处凑着热闹,打着酱油,过完这一辈子,然而历史的战车会碾碎一些他以为的“理所当然”。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大唐盛世急转而衰。
安禄山谋逆大唐,率狼牙大军入境,潼关一战,山河破碎,大唐二十万精兵血肉当涂,长安失陷在即,百年国家浊气云屯。东都之狼天策府将士为国为家,披甲逐马奔赴潼关,天策府主李承恩被宣召护驾。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大唐将士死守潼关不退,此战唐军二十万精兵,存活唯八千几人尔耳。唐皇玄宗逃往川中,长安城破。
这兵荒马乱的,江湖也就乱了。
长安失守,此后洛阳失守,狼牙大军来势汹汹,首当其冲直逼天策府。当西域剑圣令狐伤、大燕太子安庆绪率狼牙军入侵天策府,存亡之际一场血战爆发。
佞修再得知天策府消息时候,得到的却是三徒李凌寒战死。那一坛骨灰是罗兰带回来交到佞修手中。佞修强横了一辈子,却在那一刻湿了眼眶,哀恸哑声道,“不孝之徒,终归是让我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至此,他舍弃了江湖,隐世入了万花谷颐养天年。
安史之乱战火八年,万花谷封谷避世。当战火平定,这天下终归是李唐的。
熙熙攘攘,春去秋来,十年又十年,一代复一代。身旁的人生老病死,佞修却像一块打磨过的石头,于时光中永驻,任由历史变迁,他岿然不动。
西索常年好战,他死于江湖恩怨,得知他死讯的时候佞修喝他的茶,平静得掀不起波澜了。
渐渐的,徒弟们也老去了,化作一捧黄土重归天地。
无花、亚撒、叶信、尼尼、唐二、西门吹雪……一个接一个,白发苍苍,老态龙钟,平静等待长眠的那日到来。唯独柯西,始终保持着十一二岁女童的模样,常伴佞修身旁。
罗兰最是长寿,一百零三岁寿寝正终。临走之前拽着佞修的手泪湿眼眶,这位大师兄持着本心尽孝一世,弥留之际仍在担忧,连他也去了,佞修该怎么办?
依然是女童模样的柯西拍了拍罗兰的手,柔声道,“大师兄别担心了,师父还有我呢。”
葬了罗兰之后,佞修亲手打磨了一具小棺材,柯西一看尺寸就知道是给她准备的。
“柯西,哪日你腻味了以这副毒人躯体苟活,就跟师父说。师父父多体贴,棺材都给你准备好了。”
柯西简直吓尿了。
只是她这副毒人的躯体从内*,这么多年来千方百计施以百蛊勉励维持,也快到了强弩之末。柯西想尽量陪着佞修久一点,就算每天只是浇浇花晒晒太阳的乏味日子也没关系。直到有一天躯体坏了,半张脸上掉了块血肉,苍白如尸的皮肤,毒素久积的黑红血肉,丑得她无论如何都看不下去了。她自己半夜爬进了备好的小棺材里,解开了体内的蛊虫,声息断开了,坠入永眠。
佞修笑她以前这么爱美,怎么能忍受毒人的身体过这么久,真是长耐性了。一捧烈火,焚烧了沉阴木棺材,连同棺内的女童,面容一并化作烟灰。
这一生够长,够圆满了,他也该走了。
系统:玩家与系统声望达到友好,[一代宗师]任务进度重启。
系统:[一代宗师]任务进度已完成80%
系统:下阶人物解锁,职业天策。
随着系统的金属合成音落下,佞修觉得自己仿佛睡了一个长长的觉,再醒过来天光明亮,如今的她已经换了一具身体,一身银甲红袍,手持□□,呆愣愣地矗立在陌生的街头。
街头往来行人不多不少,仔细看去这些人样貌各异,长尖耳朵的,长尾巴的,长得像哥布林的,还有兽人,还有披着灰斗篷会走路的骷髅架子。
或许是佞修看异形的目光太灼热了,小个子的骷髅架子僵硬在原地回视了她一会。佞修突然觉得气氛有些尴尬,连忙夸了对方几句,“你的骨头真是白净温润,一看就知道充满钙质。”骷髅架子冲佞修比划了一个大拇指,像是称赞她真有眼光,然后沉默无声埋头离开了。
提着□□佞修在街上游荡了一会,很快两手就抓满了各种食物,边走边逛,不知不觉走到一处较为清净的地方,意外发现街角有个花哥在吆喝着,“银鳞胸甲,5金一件,蓝色品质,售完为止,先到先得,假一赔十。”
佞修蹲在边上瞅着这个画风和这个西幻世界格格不入的花哥,瞅了一会没瞅出个所以然来,倒是有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抓着一本破书冲过来拽住了花哥,“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带着白马或者拿着长兵的妇人?”
花哥从善如流,抬手一指蹲在拐角阴影里啃着零食的佞修,“那里不正有一个吗?”
“???”什么鬼?佞修满头疑问,直到黑斗篷的男子回头,露出一张对于人类而言过于精致的面孔。
“罗兰?”
这是她冗长穿越史上的第一个世界?
狗比系统你出来,给老子一个合理的解释,信不信老子徒手撕了你!
系统:你这顽劣不堪让我身心俱疲悲从中来无以言说的狗比玩家,自由玩耍吧,我罩你了。
系统: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健康享受生活,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祝游戏愉快。
☆、第82章 完结
后续
大道三千,历经劫难,以证天道。仙人之修行,何止千载万载,须臾转瞬,已是沧海桑田,唯独日月与道种恒久。
证道,自以身证道,位正真仙,大彻大悟,方可成。
三界之上曾有身负紫气之剑修,证得大道为神君,君临众生。神君以剑入道,是以剑痴,偶得一剑,剑乃遗世戾刃,以天外沉沙而铸,剑身通体漆黑锈迹斑斑,似为废铁,唯独煞气如凝如实驱之不去,为天地间不可多得鬼兵利器,若收为己用可斩三界诸邪。
神君以本源真火日夜祭炼铁剑,时日之久,铁剑依然锈迹斑斑不为所动。然,有一日,神君窥得锈迹之下有玄印一字,刚正入骨“修”之一字。神君方悟剑中有灵,若想将神兵收为己用,必将先收服剑中灵。
是以,神君携铁剑投入凡间,以凡尘洗练,淬剑魂,炼剑魄,修剑灵。此番经历,神君抹去自己以往记忆,只做滚滚红尘一介凡人再以炼心修道,以求至真至强。时境变迁,于三千世界,再登大道的剑修与剑中煞灵相遇,只是谁也不记得谁了罢了。
这世上,修道的本心最易受到两样影响。
食色,性也。
剑灵脱了剑身,做凡人而生后,重口腹之欲。
神君转世为永寂,心有所感,为剑灵所惑,或许为剑灵好颜色。
本是以凡尘之心淬炼剑灵,最终收为己用。没料到这个故事走向从□□男主至尊收神兵的主流变成了“霸道武夫和甜心小厨娘”系列。
神君回归天界那日紫气徐绕神殿,正是他修为更盛从前之势。回归的神君久坐殿中,对膝上摆着的一柄锈迹斑斑铁剑沉思许久。似是疑惑那剑灵怎还不归来。
一老道人听闻老友神君修行归来,遂上门拜访,见神君手中铁剑腐朽之势更胜从前,想来此番凡间修行,剑中灵是执迷于凡尘回不来了。老道人便同神君道,“至刚易折,想来这剑中灵的秉性,是无心修行的。不如罢手,再寻神兵利器。”
老道人离去后,神君心知是该罢手了,只是瞧着锈迹斑斑的铁剑,心中感悟颇多,却是想起佞修漫不经心随意一瞥的模样来。当真是漫不经心就弃了真身,漫不经心之间也就执意留守凡间做个生老病死的寻常人。在他眼里,修道又算得了什么,恐怕仙神之神威连只鸡腿都比不上。
思及此,神君轻抚铁剑,不想这锈迹斑斑的铁剑竟在如此轻微的触碰下,剑身折断为两截,那至古而存的煞气却在顷刻间烟消云散。昔日神兵化为一捧散沙跌落天界,微薄之光,消弭于三界内,至此踪迹不可寻。剑中灵,再无归来之日。
……
九天之下,渺渺人世。
红袍银甲披身,英姿勃发的军娘被塔蓝达的城主涅阿斯从大街上领回了城主府。
名为涅阿斯黑人鱼就是曾经佞修穿越的第一个世界收的第一个徒弟罗兰。都说第一个是存在特殊感情的,对佞修而言,第一个徒弟她向来是最难忘怀的。
佞修面对偌大的城主府,握着罗兰的手分外感动,“爱徒,你真争气,有这么大座房子,不愁你娶不到老婆了。想想你那几个师弟,为师真是心都碎了。”
罗兰听闻佞修说起他的师弟们,凌驾于人类之上美貌的面孔表情微怔,对佞修说,“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在另一个世界见过他们,甚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很长时间,虽然梦很模糊我记不起他们的样子,但仿佛是真实的一般我能说出他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像是西索随心所欲,李凌寒不拘小节,柯西整日黏着你……”
罗兰一一说来,如数家珍,言语朴素而实实在在。
说到最后他皱眉,“直到后来我们都老了,一个接着一个寿命结束,最后我也老死了,师父你还是没老。”梦境中的情绪感染了他,让他为此心酸不已。
佞修拍了拍罗兰的肩膀,大大咧咧地笑着,漆黑的眼里目光坚定,“你就是做了一个梦,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赶紧叫你家大厨做点好吃的,你家有酒窖吗,快带我去参观参观。”佞修高高兴兴往酒窖里钻的时候,罗兰就紧随其后,对着酒瓶子挑挑拣拣的佞修突然对他说道,“对了爱徒,恐怕这次为师要长住了,目测了一下现在的情况,我大概要在你这养老了。你可别嫌弃为师以后吃你的住你。”她嘴上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你敢嫌弃老子就打断你的腿!
这份打断腿的威胁真是久违了,罗兰为失而复得的师父而感到高兴,“师父想住多久就多久,这座城本来就是为了纪念师父你才建的。这里的和平,以后还需要师父出一份力量。”
佞修住进城主府做的第一件事是大吃一顿,大醉一场,然后抛去前尘旧事,她依然是她,有一手杀人放火无往不利的厨艺,胸口碎得了大石,能随心所欲抠脚,无关性别,她就是她。
红月大陆历1732年,令人闻风丧胆的塔蓝达城主被诅咒的黑人鱼涅阿斯在大陆上建立一座接纳各种族的城市,名为塔蓝达城。这里无论矮人,精灵,或是兽人,都能融洽接纳他们,没有追杀与迫害。
红月大陆历1766年,令人闻风丧胆的塔蓝达城主被诅咒的黑人鱼涅阿斯找回了走丢多年的师父,同年城主府厨房新聘请了七位大厨。
红月大陆历1795年,令人闻风丧胆的塔蓝达城主被诅咒的黑人鱼涅阿斯的师父走路“脚(作)滑(死)”摔断了小腿,医生诊断人年纪大了有点骨质疏松,要注意补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