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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她言之灼灼,仿佛未来的美好已经尽数展现眼前。
    那种如入魔障的神情,令毛妈胆怯。
    “不……还是不了。”毛妈抽回手。
    “你别怕,跟我走,我说的都是真的!”日后回想,毛妈觉得那时,那个女人不过是要多一个人来支撑她的勇气。
    众叛亲离的勇气。
    “还是不了,我离不开我家老毛。”那时,毛妈是这样说的。
    在日后那么多吵吵囔囔的日子里,她也会想起,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一走了之?
    究其原因,不过是她做不到那样冷情。
    和和美美的一家子,怎么会抵不过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一件事,人与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那晚,毛妈与那个女人在十字路口上选择了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三十多年一晃而过,回头来看,她没有后悔过,她如今有孝顺的孩子,体贴的丈夫,不愁吃穿的生活。而当年的那个女人,也是就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曼文,抛夫弃子,离乡背井,纵然衣锦还乡,当中间吃了多少苦,同作为女人,毛妈可以想象得到。
    这么累,值得?
    保镖更靠近了些,猪耳朵汪汪叫起来,它记得这个味道,上次把烟烟带走的人的味道!
    “你怎么又回来了?”毛妈上前一步。
    “我来接女儿回家。”曼文涂着蔻丹的手指了指离烟。
    她虽然在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在家里她其实是怕楼向德的,现在离烟给两家丢了这么大的脸,她当然要把人抓回来,无论怎样,婚礼势在必行。
    曼文死死锁着眉头,她的女儿,皮肤被海风吹得很糟糕,身上的衣着品味很糟糕,怀里的那只狗更加糟糕!这只杂种狗真是太掉身价了!
    “汪!”感觉到曼文敌意的猪耳朵狂吠起来,它是一只很聪明的小狗,它知道曼文讨厌它。
    ***
    毛妈转回头问离烟:“她是你妈妈?”
    离烟点点头,亲生血缘,做不了假。
    “你是曼文的女儿,阿赞同母异父的妹妹?”
    离烟更是用力地点点头。
    曼文与离烟遥遥相望;“跟我回家。”
    离烟看着夕阳下的三千巷,看着那堆来接她回家的人,心想,这一次,妈妈终于亲自来找我了。
    她是该笑,还是该哭?
    曼文伸出手:“烟烟,走吧。”
    “毛妈……”离烟拉过毛妈的手。她不想走,她要留在这里。
    毛妈看了看离烟,再看看曼文,她们的五官很像,以前居然没有发现。
    夕阳落下,街灯亮起,毛妈轻轻拨开离烟的手,将憋了很多年的话娓娓道来:“我家隔壁老盛,死前身边只有一个叫团子的孩子,他死后两天才被人发现,他死前十年的一个晚上,阿赞带着我家毛毛出门闯荡。老盛没来得及见阿赞一面就死了,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他独自一人将孩子抚养长大,他望子成龙希望能向抛弃他们父子俩的妻子证明自己的执着,他的儿子在学校惹了不能惹的人,他们在走投无路时,曼文你已经过上了你想要的生活,完全忘记了这里的一切吧?那时你为什么不回来看看?为什么……没回来看看?”
    “你知道吗?老盛为了儿子,跪在地上磕头求情,所以阿赞发誓要出人头地,让老爹再也不受欺负,年纪小小的孩子十年过家门而不入,可老盛却等不到那一天。他们父子俩相依为命十几年,他们的感情你不懂,你不懂什么是爱,所以你的女儿会离家出走。”
    “你来到这里心慌不慌?你有梦见过老盛吗?有些事阿赞不愿跟你提,你就以为能够永远不提?老盛死得太惨了,我和老毛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离烟没想到自己会听到这番往事,那个老盛,是哥哥的爸爸吧?
    “烟烟,走了。”曼文有一张面具,她的表情没有丝毫破绽,礼貌地听完毛妈的废话后,朝女儿招手。
    毛妈点点头:“回去吧,跟她走吧,这里不适合你。”
    离烟满眼是泪:“毛妈?你不喜欢我吗?”
    毛妈叹息一声,轻轻与她说:“我跟你妈妈认识好多年了,没想到,她的女儿居然是你。”
    “我和我妈妈不一样的!”离烟不顾奉命来捉她的黑衣人,拼命与毛妈解释。
    曼文怒喝一声:“楼离烟!”
    “不要你管我!”离烟甩开黑衣人,朝着曼文哭喊。
    “给我把她带走,在外面丢什么人!”
    黑衣人一拥而上,三千巷很快便安静下来。毛妈怀里抱着不断挣扎的猪耳朵,眼里含着泪花。
    ☆、第68章 追
    毛毛从医院回来后,发觉整条巷子的人都在怪怪地躲着他。他一脚踏进冒记,看见毛妈背对着他坐在那里:“妈,出什么事了?”
    猪耳朵终于盼到主人回家了,呜呜低吠着,怎么都挣脱不了毛妈的手臂。毛妈转回身来,问他:“离烟是曼文的女儿,你怎么从来都没跟我说过?”
    毛毛一听,忙跑去房间找人。
    没有,房间里没有、厨房没有、她不在冒记!
    “她人呢!”
    毛妈松开猪耳朵,猪耳朵跑去主人身边:“烟烟被带走了!”
    毛妈看着桌上被烫黑的一道印记,告诉毛毛:“曼文带她走了。”
    “您为什么不拦着!”毛毛急了,抬脚就要往外冲。
    “站住。”毛妈站起来,喊住了毛毛。
    “妈。”毛毛立在门边,“是谁的女儿有这么重要吗?她到底有多好,您应该很清楚。”
    毛妈点点头,说:“但是,你不要忘了你盛伯伯是怎么死的。毛毛,妈妈只有你一个孩子,无论什么都不能说服我,我害怕你也会落得跟老盛一样。”
    “妈!”毛毛急疯了,“什么跟什么啊!”
    “有其母必有其女,当然,我也知道烟烟不一定会跟她妈妈一样,可是,毛毛啊,妈妈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疙瘩,这是藏不住的事情,我以后看她也不会像是看自己的女儿了,我虽然好喜欢她,但我还是让她走了。”
    毛妈指了指冒记的方寸之地:“她走了我自己静静坐了好久,毛毛你看,咱们家这种情况,怎么配得上人家?烟烟走的时候哭了,我心里也很难受,但这种事情必须要快刀斩乱麻,狠狠心,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毛毛抬起头,环顾四周。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爸爸妈妈在前面开店做点小生意,他每天背着书包经过这些桌椅,回到小小的房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今天。他没觉得自己有多丢人,他也知道他们俩的差距。所以,他已经放手过一次。
    再一次?
    不。
    “这件事过不了。”毛毛说。
    毛妈点点头:“你是我儿子我当然知道没那么容易,但不管你怎么做,这件事我不可能同意。”
    儿子都这么大了,毛妈打不动也骂不了,她看着个子高高的儿子,心里也是觉得可怜。为什么老天爷要这么对他们家阿毛呢?以前总说不结婚不结婚,好不容易遇见个喜欢的,结果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毛爸一踏进门就知道有事,咳了咳默默站到老婆身边。
    “我走了。”毛毛叹息一声。
    猪耳朵站起来,四只肥腿飞快跟上:“汪也要去!”
    毛妈看看毛爸,毛爸上前抱住了猪耳朵。
    猪耳朵狂吠起来,它不敢咬自己的主人,只能一下一下轻轻啃毛爸的胳膊,求他放了自己。毛毛回身看过来,吹了一记口哨,猪耳朵终于安静下来。
    猪耳朵:“主人,汪在这里等你带烟烟回来哦!”
    毛毛走后,毛爸问毛妈:“怎么回事?”
    毛妈抹了一把泪:“烟烟是曼文的女儿。”
    毛爸好久好久才想清楚这里面的事,长长哦了一声。
    你说说,“我能怎么办?曼文那个人你也知道的,她根本看不上我们家毛毛,我的儿子那么好,凭什么要她挑来挑去?没了她我家毛毛还不活了啊?你没看见她今天那个样子,真是……真是……”
    “好了好了。”毛爸松开猪耳朵,一下一下给老妻顺气,猪耳朵跐溜跑到门边,面对着巷子口站立。
    毛妈顿时觉得委屈:“你看看你儿子刚刚是怎么跟我说话的,他就知道跟我对着干!我这不是为他好么!你看着吧,他这次去玉城,不被曼文羞辱掉半身皮才怪!”
    毛爸低声说了句:“所以你要买金我不让么,你那时还骂我……”
    毛妈情绪不好,听见这个一下就哭了:“我那么喜欢她,我都打算给她买金了!你儿子刚才看我的那个眼神好像是我把人弄不在了!你说他有没有良心!你们父子俩一个样!都欺负我!”
    毛爸一看,好吧,我还是闭嘴吧。
    冒记里开一盏小灯,只有两个老人和一条狗,夜深了,毛爸劝毛妈:“回去休息吧,毛毛没那么快回来的。”
    毛妈坐着不动,也不说话。
    毛爸接着劝:“晚了就在阿赞家睡吧?肯定没事的。”
    毛妈还是不动。
    毛爸拿过手机:“要不我给团子打一个?”
    夜太深了,毛妈不舍得打扰团子,只能随着毛爸回家去。
    ***
    深夜,盛家宅前蹲着一个人,地上已经铺了一堆烟头,盛宅里只有几盏温黄壁灯,安静得令人不忍打扰。蹲在门外的人又点了一根烟,整晚都趴在门内陪他的狗狗呜呜一声,好像在说:阿毛你好可怜。
    毛毛仰着脖子看月亮,低声一句:“阿黄,不许出声,会吵到宝宝的。”
    阿黄刨了刨院子里的泥土,耷拉着脑袋。
    忽然,寂静的黑夜中响起极轻的脚步声,阿黄忙站起来循声看去,忠诚至极地迎接来者。门外的毛毛还蹲在地上,因为等了太久,已经腿麻站不起来了。
    门开,有人一身黑衣靠在门边,一手揉着大狗的脑袋一手叉腰,看都不看距离他两米之外的那个窝囊废。
    “阿赞……”毛毛咬着烟,冲着他家兄弟笑了笑。
    “收起你这副难看的表情。”盛爷拍拍狗头,大黄颠儿颠儿回窝睡觉了。
    大黄:“太好了,再不用担心这个不敢敲门的家伙!”
    毛毛攀着雕花大门勉强站好,等着他兄弟的最终决定。盛爷一脸高冷的站着原地,看他兄弟两条腿软成面条东倒西歪都不去管一下。毛毛表情严肃地慢慢挪动,在距离盛赞还有一臂距离时,被他伸手抓住,一下带到身边。
    “我背你?”盛爷挑着眉。
    毛毛哪敢啊?忙一瘸一拐跑了进去。
    盛赞的书房内,毛毛从没那么乖巧地坐在这个房间里过,他此刻真是乖到了让盛爷不得不回想起他们俩小的时候。那时的毛毛瘦成了竹竿,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只为了他每天都能得到的一碗卤猪耳。刚开始,他吃最瘦最脆的耳骨部分,把肥肥的都留给毛毛,后来,他懂事了些,拉着兄弟一起消灭最瘦最脆的部分,但他这个兄弟啊,还是会乖乖的,只吃肥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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