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一般来说,这种厢房内两人对谈,一人坐于床上,另一人在圆桌旁,中间隔着屏风的情况,通常是女子在内,男子在外。像叶央这种大大咧咧地在外头搭着腿,商从谨在里头娇羞地遮住半张脸……还真是少见,不对,是根本没见过。尽管叶央的坐姿和军中汉子比起来简直是规矩到了极致,而商从谨那张脸绝对称得上“不战屈人之兵”,还是推翻了英嘉公主从前二十余年的认知。
“公主留步!”叶央连轻功都用上了,提气连跑几丈,几乎脚不沾地,总算追上了公主的速度,还好她今天没穿铠甲,身轻体捷,右手搭在她肩膀上,“找我何事?”
英嘉公主的玄色铠甲在日头下闪着幽幽的光,眼神也是幽幽的,“李肃元帅说让你们吃完午饭去他那里,我要设些陷阱,可城里的材料能找的都搜刮尽了,听说你这里有人熟识地形,赶着借人来了。”
她顿了顿,又揶揄道:“听说怀王一来你就去见他,谁知道是这般见的,虽说军令不等人,这也太赶时间了。”
“隔着屏风呢。”叶央对琐事不甚上心,“下次再有用人的,非战时情况,神策军两千人以下直接调动便是,等会我就发一道军令,通知下去。”
英嘉公主点头道:“再好不过。”军中最忌讳的就是繁冗,像叶央这样简化大部分步骤,直接做实事的将领已不多见。
刺史府占地不小,花园几乎和定国公府的一般大,可惜早就因无人打理长满了杂草,那些花树倒稀稀拉拉的,蔫头蔫脑,凄凉荒芜。两人并肩走了一阵,快到前院的时候,英嘉又贼兮兮地问:“你和怀王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太阳晒得人头疼,叶央想了片刻回道:“九岁就结识了。”
“那么早!”英嘉小小地惊呼一声,随即又觉得很疑惑,“我听闻大祁女子及笄后就开始说亲事了,怎么你还和怀王……”
在平地上叶央险些摔了一跤,干咳几次后道:“库支就在城外不足百里,公主,咱们说些旁的罢。”说亲事她不介意,怎么一说亲事提起的却是某个特定的家伙呢?难道她身边除了商从谨就没人了?小三子还有素和炤……他们还是算了罢。
从来百试百灵的借口,如今对英嘉却很不好用,她满不在乎道:“现在又没打进来,正好我们聊聊天儿——大祁的皇帝不是都挺爱赐婚的吗?再拖下去,等这场仗打完后,你恐怕都二十了。”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两国之间的交战往往不会时间太短,不过也并非每天都在打仗,三不五时的小股交锋总免不了。同库支首场交锋是在叶央九岁那年,如今她都十七了,战事仍在继续,说不定真到平定库支的那天,又得过八年。
叶央当然不着急,上辈子的时候,三十岁不成亲都没什么,只是英嘉有意无意的一句提醒,却让她想起了一件事。
这个时代成亲的年岁普遍偏早,女子未及笄时亲事便定下了,男子到十七八怎么也该操心这事儿。叶央自己豁达些,并不上心,可身旁却有个出生于大祁的家伙,在陪她一起耗着。
商从谨是耳濡目染着“多子多福”长大的,却从来不提,甚至怕她反感,还特意会避开此类话题。
“我们那里的人成亲不比大祁晚,不过胡地的男儿个个都不如我,父皇才不敢催促呢,所以我的亲事就拖到了现在。”英嘉公主见她若有所思,半晌都没做声,于是面带得色地说了些自己的事,“不过遇到二郎以后,很快就决定下来啦!”
胡族的女将军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更多了一丝妩媚风韵,不再是那个拉着叶央比试时,一瞬间用陷阱坑了她数百手下姓名的修罗。
这副模样很稀奇,因为叶央在她脸上捕捉到了小女儿的姿态,喃喃道:“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嗯,儿女情长的东西呢,毕竟都是要领兵打仗的。”
“为什么不能在乎?”英嘉公主奇怪地瞧了她一眼,“这和领兵打仗有关系么?两者又不矛盾——还有,别看二郎表面不正经,实则极为细心,做事也牢靠。”
说的也是,总不能颁布律法说,女将军们必须孤独终老罢。
胡族公主不像叶央,人家天生无须低调行事,自然可以想干嘛干嘛。而叶央,起初是没时间想,后来是没机会想。
“是我偏颇了。”她笑了笑,附和道,“二哥一直如此,是有担当的男儿。。”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前院正堂,英嘉公主还想说些什么,只是正堂里站着不少人,实在不适合提及,悻悻地住了口。
几位统帅将营中大小事务交给副将,还在城中徘徊,却不是为了偷懒,而是还没商议出一个可行的计策。十余万战士,可不是街头的地痞打群架,挽起袖子就能上的,正确的战术运用,能够让他们少损失不少人。
“见过元帅。”英嘉公主客客气气地抱拳,“下午我便带人去城外设置陷阱,约莫要一日才能完成。”
叶央和众人一起入了座,提起筷子时楞了一下,“怎么要那么久?我记得两年前在皇家猎场你我交手,那陷阱不是只花了不到半日就做好了?”
符翎将军是听说过她们对战时情况的,闻言也跟着点头。
“上次是我带了几百人,草草做了个只有在天色稍暗时,才不易被察觉的陷阱,而且作战的地方有限制,把你们往设下陷阱的地方引也不是问题。”英嘉公主咬字时尾音奇妙的上挑,悠悠扬扬很是好听,“这次呀,是我带着整两万人拼死拼活,在一日内完成陷阱布置都是快了!而且城外到雁冢关这么远的地方,谁知道哪里是库支人的必经之路,他们又会选择哪里扎营,只能看运气。”
而且若是诱敌深入的意图太过明显,陷阱也派不上用场。倘若敌人一路顺着大道过来,你偏偏让人家往沟里去,除非敌军因溃败慌不择路,否则怎么也不会成功的——可敌军溃败,设陷阱就更没意义了,只是让我方歼灭敌军的速度快一些,省点儿气力。
说到最后,英嘉公主又深深叹息,“可惜现在能寻到的材料不够,大范围地设下陷阱,恐又会有一部分派不上用场。”
“……如果,把它们都布置在库支人必须去的地方呢?”叶央别有深意道,侧头望了一眼符翎,接着略带歉意开口,“符将军,你那精湛的马战技巧,怕是用不上了。”
“你们在说什么?”姗姗来迟的商从谨甫一踏过门槛,便听到了这句话,于是追问。他换了身干净衣服,头发也规规整整地束起,连叶央的脸庞都晒成了健康的蜂蜜色,他却怎么也晒不黑的样子,白白净净的依旧是煞神模样。
叶央舒了口气,回答:“我在想,或许烧了库支的火药,是个草率的举动……算了,走一步看一步罢。赶紧吃饭,吃完了跟我回神策。”
她发誓,说起“跟我回去”的时候,语气中当然还保留了对当朝王爷的恭敬,可惜因为恭敬的尺度很有限,除了商从谨,别人都没听出来。符翎将军还未娶亲,捧着饭碗埋下脑袋,专注地和粗磨的稻米较劲,李肃元帅就淡定多了,吃过饭一抹胡子,仔细思考叶央那个计策的可行性,然后补充了些新的内容。
留给将领们的时间太有限,叶央吃完了可能是战前最后一顿热乎的饭菜,便骑着快马出了城,直奔神策军的营地而去。出城的并不止一位,原本驻扎在城内的军队浩浩荡荡跟了出来,却是奔向别处。
“将军,那是做什么?”神策营里,素和炤自打抵达后就没闲下半分,和李校尉一起接管了军中事务,见叶央回来而大批同伴离城,忍不住问了一句。
几万人一旦驻扎,为了节约地方,营帐间的距离很是紧密,一个接一个的军帐铺开几里,几乎看不到边际。
叶央下马后把缰绳交到了别人手上,让人给黄骠马弄些草料来,然后叮嘱道:“让云殊和几位军医留些神,虽说现在天气偏冷,可还是要留心疾病,营帐间的距离如此之近,别出什么乱子。”见那人领命,才对素和炤道:“进帐说话。”
不管什么时候,幕僚都一副“吾乃军师,文职,和汝等武夫不同”的架势,连怀王殿下都脱下那一身宽袍大袖,换上窄袖便于行动的胡服了,他还是作惯常的书生打扮,手里捏着一柄折扇,摇来摇去。
叶央看了心烦,一把抢过来拍在桌上,皱眉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能不能做些正事!”
“几万人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我做的正事还不够多?”素和炤很不满意,自觉地去桌上把衬托自身风骨的东西取了回来。
“陈娘又不在,你摇了也没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叶央冷冷地刺了他一句,准备贯彻这句屡试不爽的俗语,出拳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
动作还未收回,商从谨便挑起帐帘走进来,颇有些吃惊地看见了这一幕。
他因事耽搁了些许,所以比叶央晚到,不过叶央走时也没有多问,她知道他一定会来。
“我在教训部下。”叶央用另一只手揉了揉拳头,解释一句。
商从谨眼眸深邃,语气带了些意料之外地不满:“若是因为行军延误,要按军规受罚,你也没有处罚我。所以我认为这不是必要的行为。”
叶央一阵失语。
哪怕是上赶着挨罚,也不要一本正经地用这种怨妇一样的语气抱怨行不行!
“你已经来得很快了,倒不是因为这个。”叶央赶忙开口,用眼神指了指素和炤那一身明显和备战风格不搭调的衣服,雪色长衫都穿成灰色的了,也不知道还在坚持个什么。
“这是风骨,你们这种粗人当然不明白了。”素和炤相当自信。
商从谨懒得和他争辩,认真道:“可,阿央是因为我没有来,才会用那一招拖住库支人的。这却是打草惊蛇了。”
“无所谓。”叶央很豁达,走几步在床榻上坐下,“不是没有旁的方法,只是要费些功夫,而且……算了,反正李肃元帅的人今夜就会出去,库支调来了更多的材料,已经在调配火药了。”
因为有事商议所以放下了帐帘,营帐又不透光,便显得稍暗了些。叶央的声音断断续续,说得很模糊,不过在场的人倒是听懂了。
连夜赶路,以最快的速度抵达西疆,商从谨却没有得到预想之中的东西——比如叶央的关怀。一军统帅要关心的事太多,平均分给每个人的分量便太少了。
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第二天,商从谨特意穿了带来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深色直裾下摆曳地,袖子宽得几乎能藏下一个人,是大祁皇室最正式的礼衣,为班师回京准备的。
然而那时候叶央忙着战前点兵,根本没有注意到。
万人之前,商从谨在她身后不甘心地询问:“阿央,看出我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挺正常的呀。”叶央漫不经心地回头望了一眼,继续扯着嗓子吼些什么,好让远处的人也听清楚。
商从谨蔫蔫地低下头。
过了片刻,粗枝大叶的女将军才察觉不对,用一副惊讶的表情转过身,“……你为什么穿得这么古怪,早上吃错东西了?也对,军中饮食不怎么好。”
……居然落了个“古怪”的评价!
“呃,为了预祝你们旗开得胜。”商从谨垂头丧气道。
大战一触即发,已经拖得不能再拖下去了,耽搁一日,消耗的粮草补给数以千金计!雁冢关附近,库支的队伍已经集结,个个信心满满,原因无他,正是从大祁那里偷来了粮草。
而且这段时间,在军中流传着这样一些话,比如祁人是怕了他们的火药,才会派人冒死潜入也要毁掉的。
看见没有,是他们怕了!
当库支人浩浩荡荡,大举经过雁冢关的时候,在城里叶央也知道了这件事,尽管手中的千里眼只能模糊望见他们的身影,却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次交手,第一线的战士会败,而库支人一定会破城而入。
以火药开路,库支人走得极为顺利,减少了一刀一枪的拼杀,所经之处只有血肉模糊和惨叫——祁人的惨叫!
尽管敌军感受到了大祁将士的战力,明白自己赢得很艰难,仍然有人不放心地向主帅报告:“将军,我们是否赢得太容易了?按理说,祁人同样能用火药攻回来,他们却一直按耐不用。”
“有道理……”库支这方的主帅并不傻,很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传令下去道,“斥候侦查两侧密林,看看有无敌军埋伏的迹象!”
两年前那一仗,祁人就是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埋伏在密林里,引得大部队深入,却从两侧突然出现攻击,查尔汗将军也是死于叶央之手。
那个小女娃娃……阴险狡诈又卑鄙,不除掉她,心头难安!
新的库支主帅明显有脑子许多,从军资历尚浅,正是气盛的年岁。就算大天师不在,依旧要做出些功绩用以服众,不过他还没有被唾手可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直到斥候回报说密林之中并无异常,才放心地继续前进。
这几次小规模交战,大祁派出的俱是轻骑兵和轻步兵,一见战况颓败,便拔腿就跑,对方死伤并不多,却在节节败退,倒让自己的重步兵很难派上用场。而且用到了火药,库支的马匹又无法上前线,很是头疼。
“嘿嘿嘿,现在是西疆最干旱的时候,林子都枯了,树叶也掉了,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在里面藏人!”库支主帅阴测测地笑起来,“叶央啊叶央,难不成你那些部下,都和荒草泥土一个颜色?”
世上最难抵抗的,便是诱惑。
胜利得来轻而易举,不远处的城池就像一颗饱满新鲜的果子,沉甸甸坠在枝头,等着他去摘。
所以口渴的旅人一旦被诱惑,就很难思考些别的细节,比如果子下是不是有捕兽的陷阱,再比如那果子,有没有毒?
☆、第121章
火药开道,这场仗断断续续打了四天,库支大军有退有进,走得并不轻松。
据探子回报,军中并没有发现库支大天师的踪迹,而这一仗的主帅则是个面生的将军,之前未同大祁交过手,暂时还没打听出什么消息。
“库支的四大猛将一个没来?”李肃元帅拿着千里眼,另一手扶在城墙头上,向远处观察了半天。
身旁有副将提醒道:“元帅,现在是三大猛将,查尔汗已经死了。”
两年前库支对大祁疆土势在必得,点精兵派猛将,不料被叶央一通火药炸破了胆子,才在两年后卷土重来。
叶央带来的“千里眼”和火药不同,绝不能量产,只有数十架,除了分配给前线斥候的,余下的给了各位将军副将,人手一架,此刻众人都估算出来,库支大军距离城下已不足十里,腾腾杀气直冲云霄,如果早些抵达,这一仗结束时正好能吃顿晚饭,若是晚一些,就只能吃夜宵了。
“放心,一路上我们败得虽快,伤亡率却不高。”叶央同样站在城头,侧头道。她的银甲光洁闪亮,为了行动方便将披风解了下来,一头长发束在头盔之中,利索得很。
李肃元帅闻言,朗声笑道:“居然扛了四天,这还叫败得虽快?要不是碍于计划,你们是不是就把那小崽子打回雁冢关了?”
江山自有后来人,小将们的协作成果已经不比他差了,通过军校的学习,又可以弥补经验上的不足,李肃突然觉得,他还印卸甲的那一天,或许要比邱老将军早得多。
“光是打回去远远不够。”叶央的表情很是凝重,没有半分松懈的样子,“只要不砍断他们的手,早晚还会把不安分的爪子伸过来。”
“正是此理。”李肃元帅点头,眯起眼睛望向远方。
城头上的战士来来往往,多半穿着皮甲和棉甲。将领们自然都是着铁甲的,李肃元帅那一身黄金甲在日光下熠熠生辉,抢眼得很,不过论造价和稀有程度,还是叶央不起眼的银甲更胜一筹。
商从谨当年是熔了官银和不毛山的奇石,大冬天都在打铁房里熬得中了暑,才做得如此一副。含钛的战甲重量比铁甲轻了一多半,只比皮甲稍重一些,可防御力却远胜普通的铁甲。
墙头上未设任何防御,只配备了一些弓箭手,大量羽箭堆在周围,几乎把人都埋了起来。叶央问道:“元帅,就只配这么点儿弓箭手,诱饵会不会太明显了?”
说着调动来几队长矛兵,才将觉得有些像样。
“元帅,叶央!”英嘉公主一路跑过来,因为觉得闷热,所以将头盔抱在了手上,远远就打了个招呼,“城中已布置完毕,只等库支人了!唉,可惜骑兵都派不上什么用场。”
叶央把头盔拿过来,反手扣在公主脑袋上,“赢了才是正经事。当心敌军放冷箭,还是戴上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