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9)
直到他九叔的孩子回归山海境,这个世界仿佛注入了新鲜血液,慢慢的有趣了起来。他身边跟着的那个小鸡蛋也格外有趣,看着活泼伶俐总能叫人会心一笑。
容宸君的到来,对于他来说其实是有点不一样的,当初山海境的神兽们还小的时候,基本都是他带大的,所以他其实已经有点讨厌熊孩子了。
然而熊孩子小的时候讨厌,等熊孩子大了,反而又会怀念他们小时候的可爱。
简而言之,就是敖凌他又想带孩子了。
山海境几千年没有小神兽出生,他想带孩子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所以容宸君出现时,他重燃了带孩子的乐趣。
别看容宸君已经长大了,但他才二十多岁,在敖凌看来,那就是个小宝宝,更别说更小的小鸡蛋了。所以他也乐意宠着容宸君和小鸡蛋,有时候即使忙碌一些也愿意。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越风,是个人偶师。
跟小宸君有着一样的爱好,喜欢一切小的东西。
第一次见到他,是敖凌去f国看自家小弟的服装发布会时,那时候都完全没注意到这个人,即使被尾随了,他也只是抹去他的记忆之后不再管他,敖凌甚至连他的样貌都没能记清。
回国以后更是直接丢在了脑后,像他这样的神兽,寿命无限漫长,人生中不知道会遇到多少人多少风景,如果每个人他都仔细认真的记住,那他肯定会崩溃。
所以他从来不和人类深交,但越风打破了这个规则。
由于这个时代比较有意思,所以他创建了一份用来打发时间的事业,叫荣光集团,发展的还不错,勉强能排上国内企业前十名。
他每天也像人类一样正常去上班,就在云市这边的总公司,山海境的主入口也在这边。
当然,作为一个神兽,其实他不管在哪里都能直接进山海境,这个入口只是为了方便妖族们才设立的。
在每天上班的时候,敖凌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顶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整个云市的风景。
他每天都能在这里看到许多世间百态,所以他总是乐此不疲,每天都会来上班。
在他为了管理妖协和给九叔举办结契大典的时候,由于太忙,所以他把公司交给了二龙敖金,准备专心去处理妖协的事。
开始交接那天,他难得好心情的下了楼,去荣光集团下面那些入驻着无数商家的楼层逛了逛。
逛到一家卖手办的店时,他想起蛋蛋那小家伙,突然来了兴致想给他买几件小衣服。
他记得小宸君曾经给小鸡蛋买过手办的衣服,穿上去后就像是个会动的手办,可爱极了。
进去的时候就发现一道炙热的视线紧紧的盯着他,他皱眉抬眼看去,发现是个有点眼熟的人。
他不太在意的低下头不再看,继续挑选他的手办。
然而越风却是个热烈大方的人,他直接上来搭讪了。
你好,能要个微信吗?我想跟你交个朋友。
敖凌觉得那股熟悉感更强了,但始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想不起来他就不想了,丝毫不搭理这人。
随意选了三四个和小鸡蛋体型差不多的手办后,结了账就离开了那家店。
然而越风那小厚脸皮却跟了上来,还说想请他喝酒,敖凌一路不理他,带他走到公共卫生间,将他记忆清除后,离开了荣光国际。
他以为只要清除了那人的记忆,以后就再也不会遇见了。
然而事实就是,在他交接公司那段时间,只要他一离开公司,他就会遇到越风。
每一次,越风都似乎会对他一见钟情。
并用那种热烈的眼神看他,然后一点都不会不自在的上前搭讪。
你好,我叫越风,你叫什么?能加个微信吗?
帅哥,能请你喝杯酒吗?
嘿,我叫越风,你也是来这家餐厅吃饭的吗?要不我们拼个桌怎么样?
这车不知道堵到什么时候,帅哥,要不我们聊聊天吧,我叫越风,你叫什么?
这么多次的遇见,甚至让敖凌产生了其实越风并没有被清除记忆的想法,他是故意接近自己的
可事实就是,越风真的不记得他,却每一次都能在人群中找到他,并且对他一见钟情。
敖凌虽然被岁月打磨得心肠冷硬,却也不是心如铁石。
那样热烈的眼神,慢慢烫化了他的心。
又一次遇到越风的时候,他没有再消除越风的记忆,而是躲避去了国外。
他想他大概是动摇了。
但敖凌并不意外,他曾经分析过自己这样的性格,要什么样的人才能打动他,他曾经以为会是那种柔情似水的温情之人。
可是现在他觉得大概只有想越风一样热烈如火的人,才能融化他心中的坚冰。
将p国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毕后,他想了很多很多,觉得自己可以试试,即使失败也无所谓,因为他还可以承受。
大不了分手就是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输不起的人。
回国后,他就和越风在一起了。
越风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像一阵风,他的思维很跳跃,也是个很浪漫的人,虽然有点小娘炮,但敖凌却冷眼旁观着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从没想过要制止。
热烈的小娘炮在他们在一起后跟他说过一番话,那番话能让他记一辈子。
凌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过你无数回,我看见你总是会觉得心悸,觉得自己忘记了很多事情,我拼命的想也想不起来。
我好像每天都会更爱你一点,你呢?你有没有爱我一点点了?
那话里的热烈依旧,却多了一分小心翼翼怕失去的卑微。
敖凌突然就被他的话刺痛了,他狠狠的吻着越风,告诉他:我爱你,不止一点点。
他还把越风失去那些记忆恢复了过来,然后体验了一把分手的滋味。
越风委屈巴巴的说:人家对你一见钟情那么多次,你却老是拒绝人家,我觉得太亏了,凌哥必须重新追求我一次,不然我就不跟你复合。
敖凌对他变相的小撒娇甘之如饴,果然开始重新追求起了越风。
然而敖凌没有谈过恋爱,真。万年单身狗一只,不得不去找容宸君取经,毕竟在他眼里,小宸君可是二十多岁就找了伴侣的情圣。
在他眼中是个情圣,其实也是个恋爱菜鸡的容宸君,给他推荐了真正的情圣明宇。
明宇果然不愧是情圣,他教自己那些招数,越风都毫不意外的很喜欢。
历经两年后,敖凌总算抱得美人归。
在越风答应跟他结契那天,敖凌将自己所有的金闪闪的财宝都送给了他。
以前他很喜欢那些金闪闪的东西,现在他依旧喜欢,但他好像,已经有了更喜欢的人。
越风,是上天送给他最大最珍贵的财宝,终其此生,他都会好生珍藏。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一章就正式完结了,谢谢宝贝们一路以来的支持,鞠躬.jpg
明天开始,更新隔壁新文《我在兽人大陆做直播》
可爱的小猫咪和大熊猫已经准备好,宝贝们准备好了吗?
不喜欢的也没事,咱们有缘再聚,爱你们╭(╯╰)╮
《我在兽人大陆做直播》
陆齐舟是个星际美食主播,兼职猫奴,除了每天做美食馋观众以外,就是兢兢业业伺候猫主子,生活安逸又闲适。
直到有一天,为了救自家猫主子,他带着直播平台穿越到了兽人大陆。
还和他家猫主子穿成了一窝出生的猫兽人。
隔壁还住着号称兽人大陆最强兽人的种族食铁兽!
作为一个资深毛绒控,陆齐舟的爪爪每天都想rua一rua那些可爱的猫咪兽人和熊猫小崽子。
然而艰难的生存环境让他实在忍无可忍!
看着一只只饿的瘦骨嶙峋的小猫崽,陆齐舟打开了那个直播平台。
直播能赚取积分,积分能换星际的物品,只要有积分,啥都能换,陆齐舟为了能提高点生活质量,不得不再次当起了主播。
他带着部落猫咪改善伙食、建造房屋、抵御敌人,顺便和隔壁熊猫先生谈个恋爱什么的
观看直播的粉丝一:猫咪们好可爱啊啊啊!想撸想撸好想撸!
粉丝二:不就是想要小鱼干吗?给你给你都给你!
粉丝三:熊猫部落数量这么少是有原因的啊
粉丝四:陆总,你再给我们表演个恭喜发财我就给你打赏五百积分让你买把菜刀。
陆齐舟:滚!!
热爱基建猫咪兽人vs武力爆表食铁兽大熊猫感谢在20191123 08:38:47~20191124 17:32: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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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番外(四)
明宇从小就是个受尽宠爱的孩子,他的家世很好,父母也只有他一个孩子,所以他养成了一个阳光的性子。
在他十九岁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容宸君明明满腹才华,却从小受尽各种苦难的人存在。
他和明宇成为朋友后,他折服于容宸君的才华,和他一起创立了宸星,并一起慢慢把公司发展壮大,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服装品牌。
他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和容宸君一起创立了宸星,他大概早就回去继承自家公司了。
哪里会像现在一样,能够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的性格跳脱,也喜欢玩喜欢闹,虽然和容宸君理念相同,但生活习惯相差甚大。
容宸君喜欢一个人,也不怎么喜欢出去玩,出去闹。
明宇不一样,他喜欢玩喜欢闹,还喜欢漂亮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都香香软软的,抱起来很舒服,冲他撒娇的时候也格外可爱。
只是明宇有一个连最好的朋友容宸君都不知道的秘密,他其实活了二十多岁接近三十岁了,依旧是个处。男。
他不是不想和那些女孩子亲近,实在是抱着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们,相处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可以更进一步了,却总是提不起兴趣来。
他一度以为自己其实是不举,还去偷偷的看过医生。
但检查结果是他很正常,他有正常的反应,平时也会有需求,可是当他想行动的时候就总是会下不去手。
他也没太在意,只以为自己的小弟太挑剔了,没遇到让它兴奋的女孩子。
为了能让自己小弟满意,他一次又一次的换女朋友,碰到看上去舒服的的就去试试,不喜欢了就分手。
由于他很大方,所以分手的时候也从来没有遇到过阻力,那些女孩子甚至都从来没有说过他的坏话。
还有好些曾经试图挽回过,但明宇在一起的时候温柔,分手后也依旧温柔。那些女孩子们最后也都会放弃不再纠缠。
这么一来,他慢慢的就混成了个圈内闻名的花花。公子。
一些朋友遇到个什么感情问题什么的,都会来找他帮忙出个主意什么的,活似他就是个情圣。
但很可惜,明宇表面上是个情圣,其实还是纯洁的处。男。
当然,也不算太纯洁,毕竟除了最后那一步,什么牵手拥抱亲吻,他全都试过了,也算得上半个情圣。
他一直以为,他是没有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所以才会总是提不起兴趣。
从来没想过自己有可能是个弯的。
直到有一天,他和好友容宸君的助理,汤包包因为一场意外睡到了一起。
在容宸君从f国的春季时装周回来后,他抽了个时间和圈内那些狐朋狗友聚了聚。
聚会的地点在一家会所,那天离开公司的时候他正好碰上汤包包,就顺口邀请了他。
汤包包刚好也有时间,平时和他相处的也挺好,就答应了。
谁知当晚喝多了,他的狐朋狗友将他们安排在了同一间酒店房里,当晚就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明宇第二天醒来都无法描述自己的心情,汤包包更是震惊得直接穿上衣服就跑了。
明宇在缓过那份震惊以后,彻底明白了,他大概就是个gay。
所以才会对那些漂亮的女孩子们没有感觉。
只是他不明白,他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漂亮的男孩子,怎么会也没有反应呢?
后来他想了许久才想到以后比较能说得过去的理由,大概是他这么多年对外的名声都是喜欢女孩子,所以没有男孩子会自讨没趣凑上来,他自己也就没注意这个问题。
再加上平时相处的好友容宸君是个优秀又好看的男性,所以他对男孩子的要求就更高些。
之所以没对容宸君动心,大概是太熟了吧。
不然没办法解释他为什么会不对其他男孩子有反应,他总不可能是只对汤包包有反应吧?
将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之后,他也没什么负担,直接就对汤包包展开了追求。
汤包包一开始对他避之不及,看到他就跑,从来不回他任何关于工作以外的信息。
明宇一看这情况,干脆就老是借着工作的由头天天召唤汤包包。
这个男孩子是有点单纯的,也是抗压能力很强的人,不然也没办法承受住容宸君那个毒舌的压力。
他不是没想过辞职,但奈何宸星的待遇和前景太好,他实在是舍不得。
汤包包名义上是容宸君的助理,其实就是明宇的徒弟。
都坚持了这么久,要是因为一点私事就辞职,他觉得实在是不划算。
服装设计是他的梦想,宸星又是国内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公司,要他放弃太难。
所以他一直都忍着明宇的以工作为名义的另类追求。
再加上,他内心深处其实并不是很反感明宇的追求。
他只是不安,比较明宇的名声,确实是不咋好。
一个历尽千帆的花花。公子,因为一次意外,就开始了对他的追求,这让他实在是没办法相信明宇真的是真心的。
他只会觉得明宇想跟他玩玩,想尝尝鲜。
但明宇实在太优秀太温柔,汤包包慢慢有些扛不住了。
他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他一定会沦陷的。
他觉得他玩不起,所以他把明宇约了出去,想和他彻底讲清楚。
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在咖啡厅包间,他们的对话。
明总,我想我们并不太合适,你还是放弃吧,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为什么?你很讨厌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