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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穿越重生 > 被我渣了的前任是皇帝(穿越) > 分卷(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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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60

    在西北生活的人都知道粮食有多珍贵,那一车车的粮食被运走的时候,西北军的眼睛都是红的,恨不得冲上去抢回来。
    各位稍安勿躁,这些欠条不足一成,没你们想的那么严重,而且在欠条中写明了,明年秋天前必须加倍偿还,还不上的便以牲口和人口代替,这笔买卖不算亏。
    哼,他们会还才怪!不管如何,那一大箱一大箱的财物运进城的时候将士们还是开心的,反正粮食也不是从他们西北分割出去的,他们不心疼才怪!
    又过了几日,西北恢复了平静,凌靖云正准备带着人回京复命,突然又来了一行商队,几十辆负重的大车在风雪中前行。
    什么人?城楼上的守卫大声质问。
    我等乃陈氏商行的商队,奉命替两广布政使沈大人送东西来的,我们陈氏二老爷是朝廷工部尚书。
    守卫请示过上级后将城门打开,然后就看着车队缓缓进入,每辆车上都盖着篷布,与之前运粮的车队如出一辙。
    粮食不是给足了吗?怎么还有?
    不知。
    等徐柏宴与军中将领闻声赶来,车队已经全部入城了,就停在街边,引来百姓围观。
    商队何人负责?请出来回话。徐柏宴上前问道。
    抱歉抱歉,我家少爷路上染了风寒,在车内休息,小人这就请他下来。在队伍的最后有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外包着一层厚厚的棉被,门打开后,里头走出来一个身披白色裘衣的公子,面色苍白,神态萎靡,抬头看过来的时候众人眼睛亮了一下。
    好一个较弱俊俏的公子哥啊!
    病弱公子被人扶过来,虚弱地说:在下陈氏大房陈金贵,给各位将军大人请安,此行因病延误了两日,实在抱歉。
    徐柏宴认得陈金贵,往年曾见过一次,但那时对方只是一届商贾之子,满身的骄横之气,他是万万看不上眼的,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再见他。
    敢问陈公子,这些东西是什么?谁送来的?
    陈金贵咳嗽几声,将怀里的信掏出来递给他,懒洋洋地回答:看了信就知道了,在下身体不适就不奉陪了,这些东西你们赶紧卸车,过两日我们商队还要继续北上的。
    等徐柏宴看完信,才得知这些名为番薯的东西竟然是沈大人送来给他们的口粮,虽然杯水车薪,但在粮食短缺的冬季,一口粮食是能救人命的,而且沈大人在信中还说,这番薯好种的很,明年开春还会送来种子让他们试种,比其他粮食好种。
    徐柏宴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回京了,否则他真想亲眼看看着叫红薯的东西到底是怎么个神奇法,他拿了几个番薯左看右看,用帕子擦掉上面的泥土,直接咬了一口,味道不算奇怪,但很硬,嚼一嚼有点甜味,但也算不上好吃。
    不对不对,徐大公子,那东西要煮熟了吃,虽然生吃也可以,但涨肚。陈金贵经过他身旁时笑着提醒道。
    怎么煮?徐柏宴不耻下问。
    水煮或者蒸熟,软烂了就行,还有许许多多的吃法,不过你们口粮都不够了,也就别花时间想其他的了,这可是好东西啊,沈大人千辛万苦海外找回来的。
    徐柏宴安排人去卸车,抓了一个陈氏商行的护卫问情况,他太好奇陈金贵的变化了,上回得知他的消息还是他大闹北陈王府,怎么如今跟变了个人似的。
    等听完了他这三年的经历,徐柏宴沉默了,他一直知道沈嘉是个出色的人,没想到陈金贵跟着他两年多就立起来了,如今掌管着陈氏商行南边和北边的生意,估计会是下一任的家主,谁能想到,他昔日只是个靠家里宠着的纨绔呢?
    阳春三月过后,长安城外又开始热闹了起来,几辆低调的马车驶入城门,在城门口被守卫拦下,车里递出了一块令牌,守卫瞥了一眼就急忙放行。
    马车驶过长安城的繁华大街,一直往城北的方向驶去,路上,车帘被掀开,车上的人仔细打量着路过的每一幅画面。
    变化真大啊。沈嘉自言自语道。
    车上跟着的是一名少年,新上任的贴身小厮,名叫小尹,十五六岁的年纪,接替了何彦的位置,不过人却没有何彦一半的机灵。
    好在沈嘉也只是需要他帮忙跑跑腿,他如今身边有幕僚有师爷,随从更是不少,分工明确,也就不需要小厮身兼数职了。
    车子从商贸区驶过,沈嘉命人停车,下车在附近走了走,这里如今已经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地方,商铺林立,逛街的百姓络绎不绝,买卖的东西也花样百出,随着海商越来越多,外来的东西也就不那么稀奇了,反而是大晋的工匠用外来的原料重新加工后的东西更受欢迎。
    比如翡翠首饰,比如象牙,比如珍珠珊瑚,在手工艺上,海外的小国比大晋差太远了,这些东西重新加工后再运出去卖,能赚几十倍的差价。
    沈嘉三年没有回来,看到一草一木颇为感慨,赚了几家铺子就打到回府了,赵璋肯定已经得到他回来的消息了,不知有没有在家里等他。
    马车路过一大片民居,小尹惊叹出声:大人,这里的房子建的好整齐啊。
    是啊,看着眼熟吗?
    眼熟,挺像咱们那儿新建的宅子,不过咱们那儿的宅子更大更好看。
    哈哈,那是因为南边地广人稀啊。
    小尹一路过来也看到了长安的热闹,确实非两广可比的,听说京城的物价极贵,宅子也贵,大人,咱们家在哪儿啊?离皇宫远吗?
    很近。
    哦,也对,您是二品大员,肯定能住的离皇宫很近的,那咱们家大吗?
    大。
    有布政使府大?
    当然。沈嘉挑挑眉,布政使府只是暂居之地,他也没心思好好装修,怎么能跟赵璋精心布置的怡园相提并论。
    想起怡园,沈嘉浑身轻快,马上就能回家了呢。
    没多久,马车停下来,沈嘉握紧双手,突然紧张起来,小尹先打开车门跳下去,给他放好脚踏,问:大人,该下车了。
    沈嘉深深吸了口气,扶着他的手下车,然后抬头望着自家的大门,一如三年前,丝毫没有变化。
    怡园?为何不是沈府?小尹好奇地问。
    沈嘉并未理会他,抬脚往里走,小尹正要跟上,被潘默一把拉住,呵斥道:你干嘛呢?
    小尹一头雾水地指着已经上了台阶的沈嘉,跟着大人回府啊。
    不,我们不住这里。
    什么?
    闭嘴,跟我们走就是了。潘默扯着这个笨蛋小厮往隔壁走去,心里默默地想,还是找个时间建议大人换掉这个蠢货吧,否则他出门怕是连方向都找不到,真不知道大人看中了他哪一点。
    沈嘉推开门,门没上锁,一推就开了,门后站着一个人,一身龙袍,头戴冠冕,威严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不怒自威,但在沈嘉笑着看过去的时候,他满身的威严尽数散尽,一股柔情由内而外散发出来,连龙袍上的五爪金龙仿佛都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辉。
    我回来了。沈嘉朝他走过去。
    赵璋伸手拉他入怀,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将人紧紧抱着,闭了闭眼,回来就好。
    大门不知何时紧闭起来,两人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三年未见,不是没有一点异样感的,虽然书信往来很频繁,但纸上的感情与面对面交流还是有差别,何况,三年的时间两人都有了些许改变,这些改变是不会在信中透露给对方的。
    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才一同开口,今天天气真好!
    话说完同时愣住了,然后对视着大笑起来,再次拥抱在一起,沈嘉在他肩膀上蹭了蹭,叹息道:异地恋果然要不得,感觉咱们又重新开始了一回。
    异地恋三个字很好理解,赵璋掐着他的腰放狠话:这也是你自己选的,不过你在信中不是有一句话叫小别胜新婚?怎么个胜法?
    咳咳沈嘉面色通红,打着哈哈说:就是说分别重逢后感情也比新婚时的好,毕竟新婚时大家都第一次见面嘛,呵呵。
    听着没问题,但总感觉哪里不对,赵璋没有多想,只说:你长途跋涉回来,先歇几日,等朕的圣旨下了再上朝不迟。
    说到正事,沈嘉恢复正经,问他:朝中的事虽然我一直都知道,但到底不够详细,你与我说说,徐首辅到底怎么回事?真是碰巧病了?
    你该知道,他三年前身体就不太好了,时好时坏,太医院极尽全力帮他调养,能撑住三年已经是老天爷开恩了,前几日徐家那位未能出阁的小姐与一外地来的书生私奔了,徐爱卿怒急攻心彻底就起不来了,洪院使说是中风,怕是时日无多了。
    未出阁的小姐?该不会是那位沈嘉能想起来的徐家小姐只有一位。
    对,她当初与北陈王有染,本是要嫁入王府的,但陈家穷追不舍,最后虽然没查出前王妃的死因,却把女方的事情宣扬了出去,如此一来,她必定是入不了王府的,耽搁了三年也没嫁出去。
    沈嘉叹了口气,自作孽不可活,当初若他们不是害死了陈氏女,也到不了这一步。
    人心贪欲罢了,不值得可怜。
    我自然不同情这样的人,不过有个人你想好怎么安置她了吗?沈嘉正视着他问。
    赵璋唇角微微勾起,凑到他耳边问:怎么,想与朕双宿双飞了?
    沈嘉朝后退了一步,捂着耳朵瞪着他,后者哈哈大笑,放心,已经准备好了,明日就送她出宫。
    万无一失吗?
    当然。赵璋略带得意地说:若不是你提前回来,朕会将一切安排妥当的,朕的伴侣有资格与朕一同站在巅峰,共同治理这万里河山。
    赵璋拥着他往前走,到湖边时看到湖里的鱼已经养的极大,他都忘了是什么时候放下去的鱼苗,这片湖水虽然与外界相通,可是有栅栏围着,它们游不出去,一辈子只能困死在这片湖里,朕也是如此,所以你往后想出去也行,时间别太长就好,否则留朕一个人在这里太孤单了。
    沈嘉呆愣了一下,随即抱着他拍了拍,不会一辈子的,庭哥儿都快长大了,好好培养,说不定过几年咱们就能一起遨游天下了,我在海外占了好几座岛,建了四季温暖的屋子,种了漂亮的花,想着这辈子一定要带你去看一眼,清晨在咸咸的海风中醒来,顶着晨光一起在海滩上散步拾贝壳,钓几条鱼虾,日子何其快哉!
    赵璋用力揉了揉他的头发,将他头发都弄乱了,你这真是赤裸裸地勾引朕啊!海岛朕暂时去不了,但你说的那种生活朕今日就要体会体会!说完他命暗卫去准备鱼竿,海里的鱼虾他钓不到,这湖里有足够的让他糟蹋,至于其他事情,自然也有换一种方式来圆满!
    翌日清晨,一辆普通的运货的马车从侧门驶出,一路驶过热闹的大街,出了城门,停在了一棵老树下。
    娘娘
    嘘该改称呼了。魏锦容身着普通的印花布裙,头上只插了一支银簪,撩起车帘往回望。
    是,大小姐,咱们该去哪儿?陪伴魏锦容出宫的只有一人,但她知道,身边有皇帝的暗卫护送,等她找到自己信任的人,他们才会离开。
    魏锦容想了想,听着车外人声鼎沸,身心舒畅,高兴地说:去蜀州吧,接上柳妹妹再做决定不迟。
    同一日,一道圣旨送入怡园,皇上擢升刚从两广回京的沈大人为内阁首辅,居一品之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满朝哗然,百姓们也津津乐道。
    许多百姓还记得这位一心为民的沈大人,他为城北的百姓改建了新居,为普通百姓设立了方便出行的车马行,耗尽家财购买粮食与敌军做交易,化解了一场恶战,保住了边关无数百姓与将士的性命。
    据说,他将两广打造成了大晋最自由最富裕的地方,自由且不失法度,富裕且不失仁心,但凡去过那里的人没有不夸赞的。
    这样的人坐上首辅之位百姓是认可的,至于他年纪多大,出身好不好又有什么关系?一个肯在国难时站出来挡在他们身前的人,他们没理由不喜欢。
    朝臣们的想法则复杂多了,但沈嘉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说他年纪太轻吧,他的阅历与才能早超同龄人;说他与皇上关系混乱吧,那是连皇上都不避讳的事情,早就不是新鲜事了,民间关于这二位的话本都写了数十种版本了,可歌可泣,感动了不知多少人,百姓们早就将这件事当成传奇爱情故事来听了。
    反驳不了、拒绝不了,除了臣服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沈嘉接旨,心情颇为复杂,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有过升官发财的目标,却没想过,自己不仅达成了这个目标,还附赠了一个地位尊崇的男友,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正文完】
    第一百八十九章 【外篇 首辅大人的日常(一)】
    今天是沈嘉升官后第一次上朝,也是他回京后第一次公开露面,打从圣旨传开后,怡园就成了这京城最热闹的地方,每天送拜帖请帖的,送贺礼的络绎不绝。
    但所有人连大门都敲不开,送来的贺礼成堆的堆在门口,然后夜里莫名其妙退回他们每个人府上。
    经历过几天这样的事情后,大家就不敢再往怡园跑了,朝里朝外都知道皇上也会住在这里,谁知道他们的举动是否有触怒到皇上呢?
    天微微亮,沈嘉洗漱后穿上朝服,朱红色的官服上身后连赵璋都惊艳了一下。
    朕突然不想给你升官了?
    为何?
    这身朝服太艳丽了,为何以前没发现?
    沈嘉笑着整理腰带,大概是因为以前没有出过我这么年轻这么好看的首辅吧。
    赵璋想了想,点点头,确实如此,你大概会成为古今中外第一人。
    那倒不是,古时候还有个十几岁的刘罗锅呢。沈嘉说完大笑起来,忘了这个世界与他所知的历史并不相同,也并没有刘罗锅这个人物。
    进宫后,沈嘉在偏殿等候,官员陆续到了,时隔三年,许多人一眼无法将沈嘉与三年前联系起来,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他看起来似乎黑了些,长高了些,人也更廋了些,精气神和气度则更加内敛升华,穿着一品大员的朝服给人的第一印象竟然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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