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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6)

    陆凌风沉吟,果然还是被森予说对了。
    徐谨严继续道:我在死者的胃内发现少量食糜,是一些未消化完的饭菜以及果汁成分,并对死者内脏以及未消化完的食糜进行了毒物检测,发现了一种吲哚生物碱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打断了徐谨严的话。
    伊博格碱。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森予身上。
    徐谨严点头,没错,就是伊博格碱,这是一种从植物中提取出来的致幻剂,国内极少见。正常人服用微量的伊博格碱会导致神志不清,产生幻觉。服用过量可导致死亡。而死者体内的伊博格碱含量并不多,却足以在其身前使其产生幻觉。刚才我提过,死者身上最深的一处刀伤在腹部,长度为七厘米,深十二厘米。我再补充一点,我仔细检查过这处创面,是呈现一种前尖后宽的三角形。刀刃较薄,插入体内后用力向一方向移动才能导致这种形态的伤口。而我判断的刀刃宽度是四厘米。也就是说,死者被害时,刀刃是完全插入腹部的,紧接着再向其右侧用力割开了一个长达七厘米长度的创口。
    听到这里,众人顿觉一阵寒意。
    大家可能还有点不明白,我说的简单一点,通过伤口创面倾斜度可以断定,死者身上的两处刀伤均是死者本人自己造成。
    听徐谨严说完这句话,专案组的成员以及其他的侦查员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将一根长度为十几厘米的刀完全插入自己体内,还要割出一个长度为七厘米的口子,先不说要用多大的力气,单纯做出这种举措,都足够令想象的人毛骨悚然。
    察觉到办案员们脸上的惊愕,森予神情冷漠,淡淡道:若是死者生前服用了伊博格碱,做出这种程度的自残行为完全是有可能的。曾经在国外就有一起案例,一名男子死在自己家中,门窗紧锁,无入侵迹象。尸体被发现时,面部、颈部以及胸口等多处皮肤缺失,并分布许多不同程度的抓伤。法医尸检时发现死者双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并在死者指甲以及手掌内侧发现死者本人的皮肉组织。最后还在死者体内检测到了伊博格碱。后来刑侦人员在死者家中发现了一个摄像头,并在里面发现一段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视频资料。视频中显是,死者自行服下伊博格碱的十几分钟后,不受控制的抓挠面部,随后便撕下面部皮肤,以及颈部等多处皮肤。
    一旁的姜阎听着森予的话,在脑海中进行了一番脑补,头皮一阵发麻。他下意识地伸出一只手摩挲着面部。
    这时,痕检员李宽道开口:我们在放置死者尸体的后备箱外内侧都采集到了较为新鲜的指纹,经过对比,这些指纹都是刘炳延的。可以确定死者的尸体是刘炳延放进车后备箱里的。我采集了车内的血液,绝大部分都属于死者一人所有,只有微量是属于另一个人也就是周舒梅。我们还化验了刘炳延衣服上不同位置的血迹,证实属于两个人,一个是死者的,还有一个是保姆周舒梅的。而在死者穿的那件衣服上,也检测到了微量的血液属周舒梅。对了还检测到了沐浴露成分以及少量的橙汁。
    陆凌风接过话茬,为什么霍婷芬跟刘炳延身上都有周舒梅的血?
    这一点不难解释,森予开口道。霍婷芬服用药物后产生幻觉,手里握着刀会有过激行为,当时刘炳延以及保姆周舒梅都在场,自然会上前阻止,以免她对自己进行伤害。混乱中,周舒梅被刀捅伤,刀上沾上了她的血,而死者自残时将刀刺入身体内,原本附在刀面的血也会沾在死者身上。
    陆凌风不以为然道:周舒梅只是他们家的保姆,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不会这么积极的冲上前,就算阻止霍婷芬自残,也应该是她丈夫刘炳延去阻止。
    周舒梅手掌以及手腕部位都有一些抵御性伤口,刚开始我怀疑她是遭到霍婷芬袭击,但很显然不是。那些伤口都不严重,只有几处。不过最能证明周舒梅在霍婷芬神志不清时曾去阻止的一个证据是橙子。
    众人都有些疑惑,尤其是程橙橙反应最为明显。可能是败陆凌风所赐,给她了一个橙子的代号,平时大家橙子长橙子短的叫她,时间长了,她对橙子这两个字都极其敏感。
    可此时程橙橙此时的心里写照是:为什么同样的两个字,从予神嘴里念出来就格外好听呢?
    一瞬间,她爱上了这个代号。
    陆凌风重复一遍:橙子?
    森予,是,现场离沙发不远的地上有一个被踩裂的橙子。
    陆凌风反应很快,你的意思是橙子是周舒梅在阻止霍婷芬自残的混乱情况下踩碎的?
    没错,依据是周舒梅的鞋底,在那上面沾有橙汁以及少量果肉。
    陆凌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森予继续他的推理:而刘炳延身上之所以有周舒梅的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看到周舒梅中刀后,他有上前进行过搀扶。而我以上所说的这些可以通过周舒梅身边血泊的状态以及现场血足迹分布情况来加以验证。
    去过现场的人应该还记得,现场最大一血泊是在沙发旁边,血泊旁有一段滴落状血迹一直延伸至周舒梅卧倒位置。显然这些血是从周舒梅腹部伤口处流出,我留意过周舒梅鞋底花纹,并没在现场找属于周舒梅的血足迹。这便能推断出周舒梅是第一个受伤,当时地面还未有大量血液,而她在受伤后移动至倒地处便再也没起来,所以现场并没她的血足迹。
    予神推理的没错,我这里有发现能验证他的这些观点。坐在李宽左侧的严明开口。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里还是没出现与降头术有关的内容,不要着急,后面一定有相关内容。还有就是,我码字很慢,因为一个剧情我会想很久,就是怕写崩了。怕大家不喜欢。所以更新...我尽量日更。
    今天是520,和川哥学习,今天不要熬夜了。早点休息吧。明天继续。留评的我会发个小红包庆贺一下521。
    第36章 降头术十
    严明喝了一口水,继续道:在刘炳延家中的客厅一些家具、地面、地毯、窗帘以及沙发上都发现了大量血迹。沙发一侧地面的那一滩血泊,经过化验,这些血都是霍婷芬的。但在血泊旁的那些滴落状的血是属于周舒梅的。通过血液形态分布,案发时的情形可以大致推断如下。
    首先,霍婷芬在沙发突然发狂,将自己头发扯下,接着打翻茶几上的水果,从果盘里拿起刀,和周舒梅发生肢体接触并刺伤了她。中刀后的周舒梅当时所处位置就在茶几一侧,紧接着伤口出血,留下滴落状的血迹。
    为了防止再次被霍婷芬伤害,周舒梅走到了客厅西侧的角落里,也就是我们后来发现她的地方。但由于伤口疼痛,她便停在了那里,所以滴落状的血迹一直延伸到此处。很快随着伤口不停的出血,周舒梅脚下便形成一个血泊。
    经过我们观察发现,此处血泊明显不如沙发一侧血泊新鲜。我们到达现场时,沙发一侧的血泊由于血量大,血还未完全干透。
    众人都仔细听着严明的分析。
    在周舒梅受伤倒地的同时,霍婷芬继续发狂,她走到离沙发不远的窗户边上,我们在窗帘以及沙发后侧分别发现了两处不同的血迹,窗帘上的是喷溅状血迹,而沙发后侧血迹所处位置较低,为甩溅状。
    大家都知道,甩溅状血迹是指沾血物体运动时,物体表面血液被甩出,并沿着物体运动方向滴落在载体上留下的痕迹。所以不难推断,当时霍婷芬在窗帘边刺伤自己,血液喷溅到窗帘上随即她便拔下刀,做出一个挥刀的动作,刀面上的血液便留在了沙发后侧。紧接着她跌跌撞撞来到沙发前,很快又在自己腹部刺入了第二刀。
    这便是霍婷芬身上两处刀口的由来。另外,我们在现场发现的那把刀上,只采集到了死者的指纹。
    刚才谨言说过,尸体是被刘炳延从客厅直接转移到车库,血足印以及血迹也通向玄关。但门外地面却没发现明显的血迹。一开始我们很疑惑,不过随后我又采集了门外的污泥进行化验,最终检测到了微量人血,且属于死者。我差点忘了把天气因素考虑进去。案发当时应该是下了雨,将户外那些血迹冲刷干净,所以在大门通往车库的路上,都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血迹。
    徐谨严想到了什么,出声打断了严明。先等下,抱歉,刚才我忘了说明一点。死者身上的两处刀伤,一处在下腔静脉以及交感干腰部之间,直接刺破了腹主动脉。而最深的一刀则是在腹部左季肋一侧一直延伸至右上腹处,刺破了脾以及肝脏。两刀都是致命伤,导致大出血,这边也就解释了现场为什么有死者大量的血迹。
    陆凌风盯着说话的徐谨严,心里则是在思考严明刚才所说的那些话。他发现森予之前在刘炳延家中也进行过现场重建,所说的话和严明也高度吻合。
    那么问题便来了。
    死者是通过什么服下了伊博格碱?导致中途离开餐桌,随即便发狂。
    于是陆凌风便问:刚才说死者生前服用过伊博格碱,死者家中的饭菜检验结果怎么样?
    严明:我们在饭菜里没有检测到任何伊博格碱或者其他药物成分。
    陆凌风:我相信下药的凶手也不会那么蠢,将物证留在现场等着我们去查。既然不在饭菜里,这么说凶手是将药下到其他地方了
    森予又突然补充道,是果汁,刚才谨言提过,死者胃内除了饭菜还有果汁,而案发现场的餐桌上并没有果汁,所以果汁是死者午饭之前单独喝下的。
    姜阎大胆的猜想,给霍婷芬下药的会不会是周舒梅?既然她是保姆,应该最了解霍婷芬饮食习惯,也是最有机会下药的人。
    森予立刻否决了这一猜测。并不是。虽然暂时还不清楚周舒梅与死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关系,但周舒梅不会是下药者。
    第一是因为她的身份,如果是保姆周舒梅下药,警方很容易会怀疑到她身上。
    第二,下药者了解药物在人体内产生的药物效果,周舒梅在霍婷芬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贸然与之接触,这点可以证明她当时是不清楚霍婷芬的状态,可能她认为霍婷芬只是单纯的情绪过激。
    孙弈博道:我觉得下毒者很可能是刘炳延。他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妻子霍婷芬挥刀自残时,身为丈夫他没有上前夺刀制止。而且在死者死后还将尸体放入后备箱,准备抛尸,并且还对重了重伤的保姆见死不救。
    正常情况,丈夫看到妻子做出自残举动,一定会上前制止的,毕竟男人体力胜过女人,他完全有能力阻止霍婷芬,但他身上好像没有任何痕迹表明他阻止过。而且妻子死后,第一时间不是打电话报警或者叫救护车,而是将尸体运往城郊。
    所以他是最有嫌疑的人。
    陆凌风赞同的点了点头。孙子说的没错,目前也就是这个刘炳延的嫌疑最大了。结果人竟然疯疯癫癫的。
    说着,陆凌风示意让孙奕博打开了一段录像。正是几小时前对刘炳延审讯的视频。
    审讯工作是孙奕博和姜阎进行的,通过录像视频可以看到,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满手血迹的刘炳延早已没了大老板的样子。对于孙,姜二人的询问也是概不理会。无论孙奕博和姜阎如何询问,刘炳延像是根本没听进去,丢了魂儿似的,眸中的神色飘忽不定,像是被淹没在某种无限的恐惧中一般。
    在此期间,刘炳延深低着头,嘴里还不停的反复念叨一句话:
    是她回来了一定是她回来了。
    森予神情淡漠,在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上,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中的男人。
    正当孙奕博他们束手无策时,刘炳延猛的抬起头,双眼瞪大盯着对面方向,干裂的嘴唇不住的颤抖,身体也抽搐一般的颤抖着
    孙奕博和姜阎被他突如其来的反应给弄懵了,相互对视了一眼。但很快二人便觉察到了刘炳延的目光不是落在彼此身上,而是两人的身后那样子像是他们身后正站着一个人
    姜阎回头看了一眼。
    除了空气和审讯室洁白的墙壁,根本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姜阎有些生气的开口:刘炳延先生,请你不要再装神弄鬼了,我们警方
    他的话还没说完,对面的刘炳延突然将头重重的砸向了审讯桌上。一声巨响从视频中传出,刘炳延反反复复砸了四五下才被孙奕博和姜阎上前制止住。
    一股血液从刘炳延额头上方的头发里流出来,配合着刘炳延含糊不清的声音,画面显得十分诡异。
    看到这里,孙弈博关掉了录像视频。接着道:大家也看到了,刘炳延在审讯时突然发疯,已经送去了医院,医生诊断后发现,由于头部受到撞击,他患有轻微脑震荡外加较为严重的神经衰弱。人还在医院,一时半会可能没办法对其开展审讯工作了。
    森予突然开口,即便刘炳延是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你们也别指望他会亲口承让自己的罪行。刚才还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也就是现场楼梯处的那盆鹤望兰,我们在其中一片叶子的反面发现了一处血迹,血液检测结果如何?
    严明道:这滴血不属于死者,也不属于周舒梅和刘炳延。
    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有些诧异。包括正坐在一处不起眼角落里的林葳,脸上也划过一丝微微的错愕。
    既然不是刘炳延,霍婷芬或周舒梅的血,那又会是谁的?
    难道案发当时,现场还有第四个人?
    那这个人究竟又是谁?为什么现场除了一滴血,就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痕迹?
    至此,原本看似一目了然的案件,因为一滴血,瞬间变得错综迷离。
    可森予此时脸上却洋溢着一丝兴奋的神色。
    随即他开口:目前为止,除了这处血迹,你们还忽略了三个问题。
    第一,凶器是一把刃长度为十二厘米的刀。这种刀通常放置在厨房,不可能放在客厅这种场合。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客厅里?显然是有人刻意放在那里的。那人又是谁?
    第二,刘炳延口中的她指的是谁?
    第三,从死者家到我们发现刘炳延的那条公路,这段距离开车大概只需要十五分钟。我跟林葳线索是在将近四点时遇到刘炳延的。所以刘炳延大概是三点半之后才出的门。我们发现刘炳延时,只是下着很小的雨,根据晏城市今天的降雨时间,下午则是在一点半至三点期间下过一场雨。而三点半之后下了一阵小雨,这种程度的雨不足以将刘炳延家大门到车库这段路山的血迹冲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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