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养夫郎 第11节
陆一鸣搁下笔,抓住某只偷窥逃跑的兔子。“你的衣物放置在何处?”
“啊?”
他的衣物不是在陪嫁箱里吗?裴星突然想起一个细节,之前夫君好像是从柜子里取来的衣服,他的箱子放置在单人塌下方。
少年往撩开被子看了一眼,之前没注意,这好像不是他的衣服!不是他的那就是......
他的面颊上浮起两坨羞红,拉过被子掩耳盗铃般盖住脑袋,这贴身衣服是夫君穿过的,一想到这一点,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又热了。
“出来,别闷坏了。”
当裴星从被褥中缓缓露出双眼时,陆一鸣已经找到了他放衣服的箱子,这箱子看着还没16寸的行李箱大。
他打开箱子,里面就两套粗布衣,早已洗的发白,面上这一套的袖口还打着补丁,他皱着眉头将衣物取出,打算移至衣柜。
“别......”
裴星拦截不及时,一本画册从中掉落,翻看的内容尽数落入夫君的眼帘,他见对方弯腰拾取画册,逃也似的再次拉过被子蒙住滚圆的脑袋。
他没脸见人了。
第12章
陆一鸣倒是淡定的很,弯腰捡起它,自然地合上,与另一本闺房秘籍叠放在一起,将之归为十八禁。
【主人啊,你要不还是从了小星星吧,反正我同意了。】
【你先恢复成年状态再来和我讨论这种问题。】
【你还说,我容易嘛我,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偏偏你这身体还得靠异能治愈,我那可怜的最后一点能量全砸在你身上,导致我恢复出厂设置了,呜呜呜,你还不给我找好吃的犒劳我,我怎么那么命苦,跟了这样一个主人。】
说了这么一大串,重点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吃的。
陆一鸣猜透它那点小心思,也不和它兜圈子,直截了当地问。
【你想吃什么?】
小苗的假哭骤停,它要是有双目,现在绝对在骨碌碌转动那狡猾的眼睛。
【我之前在山上看到一颗柿子树!全是红彤彤的柿子!我想吃!】
【还有呢?】
它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忐忑开口。
【我的治愈异能出问题了,这里没有丧尸的脑晶,我的治疗效果大打折扣,以后不能一键恢复了,呜呜呜,你不能抛弃我!】
他就说小苗怎么突然开始吃普通植物,感情是最大的依仗没了,在极力展现自己的价值。
一人一藤一路走来十年,他早就不把小苗当成是自己的工具。
抛弃是不可能抛弃的,但是他还是很记仇的,之前偷偷看他笑话还嘲笑他的事情,他一直记着呢,不逗一下对方对得起自己的出场费吗?
【看你表现吧。】
这不咸不淡的语气,小苗信以为真,内心惶恐地闭麦,发誓以后再也不嘲笑主人。
陆一鸣估计这藤又背地里画小圈圈去了。
他轻轻合拢衣柜门,折回床边,一点点拉下被子,露出对方的半个脑袋,将自己的手背放在对方额头上,试探温度。
裴星眼神四处飘散,无处安放,陆一鸣明显感觉到他的不自在,小东西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羞臊。
确认对方没再发烧,他俯视这人水灵发亮的杏眼,神情严肃,不容置喙:“把崴的脚伸出来我看看。”
裴星又把身子往被窝里沉了沉,哥儿是不能随便露脚的,但一想到对面是夫君,他还是乖乖把右脚暴露在空气中。
白皙的皮肤,粉嫩圆润的脚趾,倒是与这只容易害羞的兔子相配。
温热的大掌裹住冰冷的脚踝,激的裴星往后缩了缩,不过被陆一鸣牢牢固定,反而碰上了淤肿的地方,前者倒吸一口冷气。
“这里疼?”
陆一鸣用大拇指在红肿处来回打转,星星点点异能顺着拇指的移动传递到脚踝处,缓解这里的酸痛。
裴星只觉得红肿处有热热的气流在循环,以为是拇指摩挲的原因。
小苗的治愈异能确实大不如前,末世时这种小伤一眨眼就能消除,如今积攒的能量耗尽三分之一都无法痊愈。
他没有再输送异能,怕被瞧出端倪。
“骨头无碍,切记不可再鲁莽行事,要是不听劝下次就打你屁股。”
裴星的脸有瞬间空白,打……打屁股。
见对方又开始害羞,陆一鸣不得不感叹,这里的第三种性别,真的无法用以前对待弟弟的方式对待他。
你觉得在惩罚对方,对方觉得,你在调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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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制止了某个想偷溜下床的病患,他翻身下床,准备去灶房做饭。
上辈子一个人生活时积累了不少做饭经验,不说满汉全席,简单的粥他还是会煮的。
陆母起身后看见在灶房忙活的陆一鸣,大写着震惊,君子远庖厨,在底层社会这一点也相通,文人雅士的大男子主义在这里完美体现。
男子推崇,妇人和哥儿被迫接受,几百年下来,逐渐养成了这种风气。
五年前的陆一鸣奉行这一点,没有干过一次灶房的活,五年后乍一见这场面,陆母属实惊讶万分。
“阿宝,还是我来吧。”
末世前惯用天然气,这时代改变了,这会儿在灶口烧柴确实不太熟练,不过他没有把烧火棍递给陆母。
“没事,快好了,娘你先去洗漱吧。”
陆母非但没走还忧心忡忡:“阿宝啊,你实话告诉娘,你参军时他们是不是让你去灶房当伙计了?”
这不好解释,总不能说他是穿来的所以对这方面不看重吧,所以他只好顺着陆母的意思往下走,黑锅只好抛给距离这十万八千米的戍边军营了。
“娘你要往好了想,要不是去炊事班帮忙,我还不一定能平安回来。”
她想了想,也是,要是阿宝冲在前线,这五年少不得伤筋动骨,这么一看,做饭也没什么大不了,还是命更重要一些。
不过,现在在家里,这活还是得她来。
拗不过对方,陆一鸣腾出地方,自己去一旁整理割稻的工具,一会儿吃了早饭好早点出发。
翻遍整个大堂也没找着,他一拍脑袋,怎么忘记了,昨天星哥儿没把东西拿回来,这会儿估计还躺在田里的某个角落。
昨晚的风雨一过,天气没有变晴朗,乌云依旧遮蔽天空,它们加紧脚程往东南方快速移动。
简单吃了早饭,他收拾收拾出发。
视野开阔,放眼望去,已有不少人在农田里弯腰劳作,他特意看了一眼李大海家的田,今天他还没来。
他四处寻找镰刀,总算在田埂旁翻出,用坑里的雨水简单冲洗了一番,他学着隔壁田的人把住一簇水稻,割根部位置。
有时候力道把握不到位,不是把手里的这一簇水稻连根拔起,就是差点割伤自己的腿,万幸大伙都弯着腰没往这边瞧,不然准是要被笑话。
“一鸣小子!”
陆一鸣直起身,看向声音来源。
武哥朝他兴奋地挥了挥手,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头野猪:“我正打算去你家找你呢!”
“怎么了?”
“这是你当时猎的那一头野猪,给你送过去,快来搭把手,你别说,就你这头最沉。”
姿势从扛变成了两个人抬,两人边走边聊:“这次因祸得福,有了这头野猪啊,你们这个冬天有口福咯。”
“能卖吗?”
腌制咸肉倒是可行,腊肉也备着一些,但五百来斤的野猪,一家人吃属实有些浪费。
他不知道家里还有多少银两,但总归换一些钱来得划算,肉他可以上山去打,银两才是硬通货,柴米油盐、布料棉花等都得花销。
家里田多所要交的粮也多,加上今年收成不行,赋税却没降,留给他们的粮食恐怕不多。
想来想去,这野猪还是卖掉一半,利益才是最大化。
“你要卖掉?”
武哥有些诧异,他还以为一鸣会留着吃,一头野猪他家四个人吃刚好能撑过秋冬季,一旦冬季来临,猪肉的价格可不便宜,只要不是手头紧,一半都会自留。
“卖一半吧,兑些银两。”
“那行,我们直接去李屠户家吧,赶了巧,今儿他在家没出去。”
“行。”
武哥脚步一顿,拐了个弯,两人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第13章
大半头野猪换了一两银子,说不上大赚,但和心里价位一比,还是高了些,野猪的肉有嚼劲,价格更高。
原本可以卖得更高一些,但猪肋排上的肉他特意留下,没有卖出,好东西还是得给家里留。
“不止野猪,其他肉我也收。”
李屠户送两人出门前意味深长地对陆一鸣道,他敢肯定,以后接对方的生意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卖他一个好,补齐这一两银子。
陆一鸣点点头,李屠户这里的价格确实公道,他也明白下一次不会有这么高的定价,这很正常,不过总体而言是划算的,毕竟一头野猪要是运往镇上,也得花费人力物力,不一定更赚钱。
“谢了啊,兄弟,昨天下雨我们也就没去你家道谢,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们。”
三十来岁的大块头朴实一笑,虽言少,但多一些真情实意。
“好。”
“对了,陷阱里有些活物,我稍人带去你家了,那野鸡能生蛋,养着能吃好久。”
武哥舔了舔嘴,看样子,以前没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