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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我去!!!”|
    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傻乎乎的矗在原地,他发现他似乎有些怕方婉之。
    方婉之却被他那笨拙的样子气笑了,挺嫌弃的将他往边上一推。
    “一边儿呆着去。”
    连喻看见方婉之笑了,心里就踏实了,闻言当真歪回床上躺着去了,躺着躺着就犯了觉。
    近些天京城的铺子出了些岔子,他每人对账对到很晚,早起应卯到了午后就作死的犯困,正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想起方婉之的药还没喝,就揉着眼睛又坐起来。
    “你喝了那个。”
    那儿的天气着实不好,他担心她会害病。
    方婉之便当着他的面喝了个精光,连喻直等着她晾了空碗才又躺回去。怀里揣着王守财,觉得这下心里没什么惦记的事儿了。
    对于方婉之的随行,方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连喻给他的由头是此行路途遥远,不晓得几时回来,带上方婉之更方便作画。
    方正一直弯腰弓背的点头,心想便是不为了作画,他也是绞尽了脑汁想要方婉之去的,如今这出正合了他的心意。
    出发当日,他给方婉之配了顶好的一身行头并数件精致长裙等在约好的地点,大包小包堆了很多。
    连喻的轿子是直接从东直门过来的,方方正正的一顶枣红色官轿,端的十足气派。
    周遭一排禁卫随侍在侧,轿子抬的四平八稳,及至落下都没见到如何晃动,身边随从弯腰掀了帘子,她看见他从轿子上下来。
    他的头上戴着六梁冠,一身正红交领官袍,腰间围着革带,束着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授,缀在上面的绶环犀随着步伐轻摇,一身的倜傥,通身的气派,直到那双黑面皂靴走到自己跟前了方婉之也没回过神。
    那是方婉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二品大员的派头。
    她没见过他穿朝服,却是比平日的广袍更衬俊朗。
    她想,这货长得,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好看死了。
    方婉之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皱着眉头。左右打量了两眼,伸手就来拆她头上的簪子。一边拆一边道。
    “我还以为逛到了首饰铺子呢,你坠不坠头?”
    脖子都快被压矮了一截了。
    方大姑娘就低头嗤嗤的笑,及至脑袋松了,脸上又被盖了层薄薄的面皮。她知道那是皮皮的鹿皮面具,便也没吭声,由着澜卿给她带。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方正有些傻眼,眼看着两人当着他的面正正经经的亲近,竟是当他完全不存在。
    但真要觉得这两人很亲近,澜卿对待方婉之的态度又太过自然,不似男女之间的亲昵,更像是...更像是个啥呢?
    方正也蒙了,不知道用个什么词儿,反正觉得这火候不对。
    待到全部整理完了,澜卿就带着方婉之走了,连个招呼也没跟方正打。也不是忘了,就是没拿他当回事。
    京城以南是要先行水路再走山道的,方婉之一路跟着连喻下了马车,打老远就看到了大堰的官旗挂在一艘很排场的船上迎风招展。
    刘凌说要带兵围剿,但是这兵又不可能为点子民间匪类劳师动众的从京城调,所以船上统共就他们三人并一些使唤丫鬟及仆妇。归根究底还是得就近传了雁南统领肖世东麾下的分支,到了地方,现用现调。想来这次圣上也是无奈,如此说来,只能是称赞姜皇后的枕边风吹的好。
    放眼刘元帝后宫佳丽三千,个个摇曳生姿,能在这么一群女人堆里守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站稳脚跟的女人,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连喻不管天家杂七杂八的破事,只对着方婉之附耳道。
    “等会儿见到大堰第一傻记得行礼,规矩要做足,他好面子。”
    方婉之点头如捣蒜,对于这位刘凌还是颇有些耳闻的。
    传闻这位王爷肚子里空无半点墨水,唯一的嗜好就是声色女人。未成亲时便将宫里的宫女划拉了个遍,成了亲之后也是隔三差五的一房一房往屋里抬,弄的王妃几次三番的不想活,最终也还是没得办法。这次他们与他同行,也难怪连喻找了张这样丑的面具给她带了。
    船头之上,刘凌的蟒袍十分显眼,跟大堰的宫旗一样,都是个金光闪闪中透着无限俗气的模样。刘凌的长相生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肥头大耳的一团,小眼睛眯缝起来倒是跟方正有些连相了。
    连阁老难得很规矩的上船,很规矩的跟刘凌行官礼。
    刘凌看见了,但是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又等了一会儿,才从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招呼了。
    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认为运用到实处还算是得心应手,却到底因着没有实战经验而显得愚钝无比。因为连喻根本没有情商,不伸手戳破了脑门他是不会明白的。
    这也是她后面逐渐领悟出来的,现下她还不知道。所以当连喻往她身上披了个褂子给她御寒的时候,她挺娇羞的扭了一下身子。
    这是跟她那位艳绝燕京的二娘学的,卢翠花说女人就该有女儿家的做派,不能一味的凶悍,不然没人疼。
    可万般想要有人疼的方婉之却因着这一扭捏,连褂子也没有了。
    她眼睁睁的看着连喻将褂子又穿回去,一面扣着前襟一面说。
    “原来你不冷啊?”
    方婉之几乎是想立时扑上去撕了他。
    她就是扭捏了一下,就扭了那么一下!!衣服就没了?
    她就张大眼睛看他,看的一双漂亮的水杏眼睛都出了红血丝,应该是想要表现出一点楚楚可怜之态招他怜惜的。这自然也是得自卢翠花的真传。但领悟上显然出现了偏颇,以至于连喻后退了两步,连声催促她道。
    “你是不是有病?这乌漆嘛黑的坐的什么意思?进去吧。”
    方婉之想,她大概是想忍他的。但是那句:‘你是不是有病’说的实在直戳心窝,一瞬之间,所有的女儿娇羞都被晚风吹了个七零八落尸骨无存,掐腰站在连喻跟前吼道。
    “你才有病呢,给我披上,我冷!!”
    连喻好端端的关心无端换来一声河东狮吼,自然也不畅快,心里感觉她比皮皮难伺候多了。因为他从来不用伺候皮皮,但是对于方婉之,他是主动的想要对她好一点。
    然而今日吃了钉子,嘴里也是没好气儿,斜眼一瞟方婉之道:“阿桃,你别以为我没有脾气,等下惹恼了我,直接给你丢到河里淹死你去。”
    方婉之气的手指头都在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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